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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洗腦班更名「教育矯治所」仍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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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在二零一三年下半年全國勞教所在全世界譴責聲中解體後,各地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死灰復燃,仍在隱蔽地迫害法輪功學員。

原來的河北省洗腦班(謊稱「法制教育中心」),先在原石家莊勞教所三大隊院內,後來搬到石家莊市泰華街486號的石家莊勞教所院內,該洗腦班一直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二零零一年到二零一四年四月,至少對六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實施過非法拘禁和酷刑折磨,核實姓名的有三百五十三人,至少一人被迫害致死,三人被迫害精神失常。石家莊新華區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袁平均十天即迫害死亡,兇手至今逍遙法外。

目前石家莊市的洗腦班又轉移至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太保路一號,掛牌為「石家莊市教育矯治所」、「石家莊市社區矯治中心」、「石家莊市強制隔離戒毒所」,變相成為石家莊市縣區迫害法輪功的黑窩地。

二、二零一五年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

1、李慧欣,石家莊市人。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下午,李慧欣去河北省二院看一個朋友,在講真相時被誣告,被石家莊寧安路派出所綁架。三月二十日下午,長安區政法委610主任宋軍偉指使李慧欣居住地轄區長豐街道辦事處將她劫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

洗腦班惡警袁書謙偽善的說:「我知道也轉化不了你,也不想轉化你,你就呆幾天。」最後,李慧欣的兒子寫了東西, 她被非法拘禁十二天才被放出來。

2、趙曉剛,石家莊市人。趙曉剛在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下午發真相資料,被新華區聯盟路派出所綁架,然後被石家莊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四天,應該二十八日上午九點放人,結果二十七日就被派出所接走,繼續綁架送到了石家莊市洗腦班(教育矯治所),被強制洗腦。

3、張雙排,河北無極縣人。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無極縣北蘇鄉和派出所的人就去騷擾過一次,抄走大法書、法像、MP3等物品,並問訴江的有關事情。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早六點多鐘,洗腦班頭目袁書謙帶人回到其老家無極縣,夥同無極縣北蘇鄉副鄉長李新凱等十幾人,開著警車,再次綁架了年過七十多歲的張雙排老人,把其非法拘禁在石家莊洗腦班(教育矯治所)。期間被洗腦班雇佣的三名轉化人員和警察互相配合,輪番灌輸謊言,逼迫其放棄信仰法輪大法。直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張雙排才被放回家中。

4、耿敬肖,河北省無極人,河北藥廠職工,家住趙佗公園附近。因穿的衣服印有「真善忍好」字樣,到派出所講真相時被扣押,被送到了洗腦班。其丈夫給袁書謙打電話袁不接,大門也不讓進。耿敬肖和洗腦班袁書謙是高中同學,耿敬肖家中公公癱瘓在病床上,兒子剛上中學,上有老,下有小,她是家中的頂樑柱。即使這樣也沒被放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才被放回。

5、辛蘇辰,無極縣北蘇鎮明秩寺村人。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五,辛蘇辰去天津兒子家帶小孫子。家人開車路過北京的一個路口時,人人查身份證。她也拿出了身份證,沒想到就因為她是煉法輪功的,人卻被扣留,直接送到了石家莊洗腦班(教育矯治所)關押,第二天家人去要人,回答說現在是非常時期,要等到閱兵完後再說。在洗腦班被三名洗腦人員和四名幹警輪番談話,寫保證書。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被放回。

6、崔素坤。石家莊橋西區南郭村人。二零一五年八月六日,六十三歲的崔素坤講真相時遭綁架,在石家莊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十四天後,於八月二十一日,被東焦派出所直接接劫持到石家莊市教育矯治所(洗腦班)迫害,並脅迫崔素坤不明真相的丈夫李壽貞陪同。崔素坤曾在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經常向世人講述大法的美好,卻被洗腦班人員的偽善和謊言所欺騙,寫了轉化書。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四日被放回。

三、洗腦班的存在和活動都是非法的:

無論任何形式的洗腦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違憲和違法的,它觸犯的法律如下。

中國《憲法》第三十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教育、矯治中心,根本不屬於司法機構,沒有任何司法權,更沒有對公民實施關押、拘禁的權力。打著教育、矯治的幌子非法限制法輪功學員自由並施壓洗腦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信仰權利都是完全違法的。

四、洗腦班責任人員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所有參與洗腦班迫害行動的人員(不管是發號施令者還是被動執行者)都負有法律責任:

《人民檢察院立案標準》規定,檢察院對於國家機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河北省的洗腦班利用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的權力,聯合公安局、派出所、街道辦、居委會興風作浪。他們直接非法抓捕或從拘留所拘留結束後又綁架到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轉化。

現在石家莊「教育矯治所」 的主要工作負責人有石家莊市司法局局長王建國、副局長趙雲龍、市教育矯治所所長張修祿(當過石家莊勞教所所長),副所長王登峰任及各縣(市)、區司法局局長、石家莊市司法局矯治處處長、市教育矯治所教育處處長、管理處處長等。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教育、矯治的掩蓋下進行著。

王建國,其人曾經代表石家莊市610駐洗腦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趙雲龍,曾任石家莊市勞教所所長、政委,他與李愛國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對法輪功的洗腦直接轉化還是由原來洗腦班的袁書謙和劉俊玲、楊月坤、魯會英、崔某某等警察直接參與。袁書謙是主要責任人,曾被明慧網多次曝光,他操縱被洗腦轉化的猶大繼續違法行惡,而且袁書謙一直對被轉化放棄信仰的人不放鬆跟蹤調查,每年要拉攏這些人集會、吃飯,並為其所用。目前有三名猶大在洗腦班參與了轉化迫害。其他警察平時沒有甚麼事,一有人被綁架進來,他(她)們就去值班參與迫害。

目前猶大轉化人員有:吳玉霞,女,五十多歲,拐子,身形較胖,自稱作家,寫過書。此人自從被邪黨轉化後,一直在河北各地監獄、勞教所、洗腦班參與轉化法輪功學員,迷惑了很多學員。某女,五十多歲,是欒城人,曾經是輔導員,個子不大,苗條。某女,六十三歲,頭髮稍稍有點黃,石家莊市人。

五、罪惡洗腦班必須立即解體

無論洗腦班變換甚麼牌子,其違法行為必須停止。十六年來法輪大法已經弘揚世界,「真善忍」的普世價值深入人心,而中共的「假惡暴」本性也被世人認清。現在已有十八萬多學員向最高法、最高檢等部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這個迫害人類正信的兇手必將被審判打入地獄。那些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也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並在歷史的新紀元中落入極為可悲的下場。

為了制止罪惡,為了使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員停止繼續行惡以免於將來的審判,我們鄭重告訴所有的人:不要為了眼前利益而失去選擇未來的機會,不要隨邪惡一起被拋入地獄。

所以,罪惡的洗腦班必須立即解體!我們對於那些不知悔改、繼續行惡者,將繼續揭露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石家莊市教育矯治所(洗腦班新掛牌子)
地址:石家莊市中華北大街太保路1號,郵編050000
所長張修祿;副所長王登峰,
教育處金處長

洗腦班頭目袁書謙(老家是無極縣西南豐村) 13903115399、13383019173,辦0311-87712641

袁書謙妻子張會濤13930425586 單位:中國工商銀行新華支行(地址:石家莊市新華路355號)所在部門:票據部87886465,營業室87886452、信貸部87886469、客戶經理部87897849

袁書謙的小叔叔袁雙起15932493488(在無極縣地稅局上班)

洗腦班成員:魯慧英13803346968;劉俊玲13673236378;楊月坤13931985161;趙玉珍13932115141;崔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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