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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冤判十五年 吉林省榆樹市譚秋成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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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我叫譚秋成,今年39歲,因煉法輪功被迫害十四年零一個月。

我是1997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通過修煉法輪功從一個自私自利的人變成個為他人著想的好人,改掉了抽煙喝酒賭博的惡習,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更好的人。

自從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破壞了我們正常合法的修煉環境,為此,我多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1999年10月我在上訪時,被交到長春駐京辦事處,遣送回榆樹看守所迫害,當時我只有22歲。

被綁架期間我抵制迫害,不做操,不背號規,堅持學法煉功,並要求見市長,提出無條件釋放。

起初,拘留所所長魏福成給我們開個會,軟硬兼施,還說:「你們也清楚拘留所是甚麼地方,如果不服從這裏的管制,那我們有的是辦法。」

我沒有被他的話嚇倒,仍堅持學法煉功,拘留所找來一群如狼似虎的打手,叫囂著衝進牢門,用「小白龍」(白色塑料管子)把王保工、韓玉珠(在葦子溝勞教所被灌濃鹽水而虐殺)、吳小光、張立友先痛打一頓。事後警察們的雙手都沾滿了血。然後扣上手銬,連搡帶踹地塞進車裏,把我送進看守所,兩個月之後我被非法送進九台勞教所非法關押十個月。

從黑窩回來之後,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為了維護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讓世人明白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我印刷真相傳單和製作小喇叭,被長春市局政保科非法抓捕,三個惡警,拳打腳踢,把我的臉部都打腫,眼睛充血,我的身體受到嚴重的迫害,視力看東西模糊。

在長春市局,惡警用啤酒瓶子的嘴敲打我的睪丸,還對我說:等喝酒回來看我怎麼收拾你。回來後把我強行押到長春市淨月潭的地下室的審訊室刑訊逼供。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惡警強迫我坐在老虎凳上,用電棍電擊腋下等敏感部位,把我的雙臂用力往後背, 背到都不能往下壓的成度,把我的全身用水淋濕,用高壓電棍電擊,而且都是多次的往復的,刑訊逼供讓我承認。

第二天上午惡警把我送到長春市鐵北看守所繼續迫害,在鐵北看守所,為抵制迫害我被迫絕食十五天,在絕食期間警察把我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強行灌食。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被非法開庭,在開庭期間,法庭不允許我說話,更不允許我為自己辯護,而且在開庭之間法警威脅我:「如果你敢在法庭上隨便亂說話,回來我就收拾你。」完全剝奪了法律賦予公民正常辯護的權利,我被非法判刑十五年,被送到吉林二監迫害。

我被送到吉林二監之前,得知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送到吉林二監,全監上下如臨大敵,政委劉長江多次組織教育科、獄政科、刑罰執行科及各監區主抓改造的監區長召開會議,研究對策,決定入監的法輪功人員不分到入監隊,而是直接分散到各監區,由各監區的「小嚴管隊」管理。

各監區的「小嚴管隊」按監獄法規定是不允許存在的,它是不合法的,它主要由各監區的牢頭獄霸控制著,其實質就是專門為獄警、牢頭獄霸勒索他人財物而設置的專項工具,是監獄警察勾結乖張暴戾具黑社會性質的「大哥」們毆打、體罰、勒索無辜者的場所。來到這裏法輪功人員的命運便可想而知了。

獄警指使「嚴管隊」的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野蠻的管理。法輪功學員進入「小嚴管」後就坐在木板鋪上,雙腿伸直與上身形成90度角,不允許有絲毫的晃動,否則就遭到看管人員的暴力毒打。

從早上五點三十分一直坐到晚上七點二十分,除了吃飯外,上廁所也是有時間嚴格限制的。這樣幾天下來,臀部上就會磨出血泡,連路都不能走,緊接著就是逼迫法輪功人員寫「四書」。所謂的「四書」就是:認罪書、悔過書、保證書、決心書。為了得到「四書」而獲得獎勵,全監十二個監區的「小嚴管隊」的看管人員使出了渾身的解數,大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害。

二零零三年十月末,吉林監獄在監獄管理局的縱容下,把原來用作「小號」的監室,都安裝了殘酷的刑具「固定床」,很多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拉去上「固定床」:即先是將人的四肢固定在床上,再將的人四肢捆綁後將人騰空,向四個方向用力抻,而後,再在人的身下放一卷被子後向四個方向用力抻,再往下壓。譚秋成還遭受「三抻三放」的酷刑。被押入嚴管室上「固定床」,三天後再被「大抻」。

作為法輪功的一員,我未能倖免,我由於拒絕寫「四書」,同時要求向監獄長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和監獄各監區對法輪功學員用刑迫害,主抓迫害法輪功的教育科惡警李永生和五監區的改造隊長林志彬把我強行押入嚴管隊,直接上抻床迫害,我被折磨得生命垂危。

我絕食抗議。刑事犯人徐志剛把我放下抻床之後強迫長期固定四肢。我被關押在嚴管室兩個月,殘酷的酷刑折磨,導致我身體嚴重傷殘,放回監區時,身體極度虛弱,只能扶牆走,手腕被抻的傷口化膿,腳凍的青一塊紫一塊,由於在抻床上長期不動,後背已經瘀血,全身肌肉萎縮。

2004至2007四年間,我每年都有一次,被押入嚴管隊迫害,迫害我的惡警有王元春、張建華、林志彬、李永生、張猛等。

2009年5月,因我平時用來聽法的MP4被發現,我被強行押入嚴管隊,惡警王元春追查MP4的來源,我拒絕說出並絕食15天以示抗議,在絕食期間,王元春指使醫院犯人強行灌食,用一根結實的木棍撬開嘴,我的牙被撬得鬆動,導致後期我的門牙脫落。

2012年2月20日王元春為了進一步迫害法輪功,集中管理,強行轉化,讓各個監區惡警配合,把法輪功學員分別集中各個屋,由犯人看管,我們完全失去了自由。為了進一步迫害法輪功,監獄組織多名猶大輪番強行轉化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同時讓看管的犯人長期折磨,不讓睡覺,以達到轉化的目的,主要參與迫害的犯人有崔清林、柴顏春、閆克輝、王軍、潘立軍、吳志海等。

2014年11月23日我結束了十幾年的獄中生涯,從吉林二監回家時,我已從一個二十多歲的小伙變成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中年人,頭髮掉了很多,已明顯的禿頭,不到四十歲,上、下門牙已掉,現在我的手腕上還有明顯的傷痕。

這場迫害不僅殘害了我的身體,我的精神也受到了極大的摧殘,我一生中最好的年華在監獄中度過。這一切的迫害只因為我煉法輪功,做好人。而且我的家人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的父母以前都煉法輪功,迫害使他們放棄了,不敢再煉了。

善良的人們,請伸出您的手,一起來支持法輪功,制止這場迫害,還法輪功一個公道。也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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