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看了訴江控告書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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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幾天前,親戚家去了六個便衣,閒聊了一會兒走了。兩小時後,我去時,親戚說了這事,才得知是在找我的(我的住處也去了陌生人敲門,兩處腳前腳後),應該是因為訴江。

過了兩天又去了親戚家,親戚很憂愁,說這又攤上事兒了,可怎麼辦哪?於是我把帶去的控告書副本留在桌上,說:有空看看吧,我都寫了甚麼。

趁我收拾房間的時候,親戚迫不及待的看完了控告書,之後沉默了,因為那裏也有親戚淒苦的身影。我說:每一份控告書就是一個案子,全國有近二十萬個案子,都是大案、血案。警察騙我們簽字、按手印,說我們是「誣告」,就等於把控告書給作廢了,他們的目的是想銷案,還想用「誣告」罪名繼續迫害我們。

親戚勸我:那咱就不煉、不信了,不行嗎?我說:這就像大學都畢業了,然後說咱不信學的知識了,不是那麼回事兒啊。法輪功與任何功法都不同,「真善忍」挽救了無數人的生命。堅守自己的信仰一點錯也沒有,法輪功在中國從來都是合法的,是江澤民在違法。控告江澤民,我是原告,幫被告做事的警察並不多,因為全世界人民都知道江澤民的罪惡。很多警察在利用這次機會保護法輪功學員……

以前被江澤民謊言迷惑的親戚,終於明白了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是在救人,知道了我不跟警察碰面並不是怕警察,而是不給警察犯罪的機會。就像小偷想偷錢包,我把錢包收好,不就行啦。

我臨走時親戚說:「說你誣告,你告訴他們:『去調查一下哪件事不是真的?如果我真的誣告了,任由法律處置。如果不是,那就按法律處置江澤民。你是判死刑啊還是判一天,那是你們的事了,這個字不能簽』。」最後親戚說:你長點心眼,注意安全。

我驚訝於親戚的這番話,要知道以前因為我不放棄修煉,親戚就差拿槍打死我了,他做過的事叫親屬們都心寒,如今卻給我提出了這個好建議。是呀,如果在「誣告」表上簽字,那也得先調查,而後再簽字才對。看來只有了解真相,世人才會有膽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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