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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非法勞教 秦薇母女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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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秦薇,女,五十歲,原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家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女兒姚林依,二十歲,她們母女現居加拿大多倫多市。因為修煉法輪大法,秦薇女士被重慶市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遭受侮辱、洗腦、奴工等迫害,女兒小小的年紀親眼目睹外婆被暴力綁架和承受母親被非法關押失去母愛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母女倆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

母親、秦薇、女兒相繼走入大法修煉

秦薇在《刑事控告書》中講述了自己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過程:

我沒修煉前,我患有胃痛病、頭痛病、心動過速和關節痛病,二零零二年初,因為前夫有了外遇,我與他離了婚,之後,我的生活完全崩潰,多次有輕生的念頭,要不是想著年幼的女兒小小年紀就沒了母親的可憐,我真的是早就不在這世上了。

母親看我十分痛苦,就勸我修煉法輪功,當時,我受江澤民操控的媒體謊言惡毒欺騙,並未相信母親說的話,直到二零零三年二月,經過一年的離婚痛苦折磨後,才在母親的勸說下,開始修煉法輪功。

我不斷地閱讀法輪功的書籍,上網看人們的修煉故事、預言故事、輪迴故事,回想母親修煉前後的巨大變化,開始覺得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功法。我母親修煉前是家裏出了名的藥罐子,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風濕病、腸胃炎,經常頭昏目眩,便秘尿血等。記得母親扶個倒地的掃帚,都會說腦袋暈得慌,家裏最多的瓶子是藥瓶子,最多的書是醫書,感覺母親像半個醫生似的,但母親自修煉法輪功後,再也沒見她吃過一片藥,也再未聽她在家裏叫過頭暈,平時自己沒留意,這下細想起來,法輪功真是不簡單啊。

當我重新認識了法輪功後,我決定也開始煉法輪功。當我修煉後,通過不斷的學法、煉功,無論是在單位,還是在家裏,我都努力按照大法師父說的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我工作的職務是沙坪壩區國稅局辦公室副主任,分管文秘檔案工作,經常和區局領導和市級領導接觸,是一個較有實權的職位,但我從未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謀利或刁難他人,工作兢兢業業,早來晚走,累活重活總是主動分擔,而遇到利益上有好處的事總是讓給同事,努力做一個善良真誠的好人。不知不覺中,我的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竟然在煉法輪功後沒多久全都好了。而且最可喜的是,煉功後我的心情也變好了,對前夫的仇恨也慢慢的化解了,遇到事情也會替別人著想了,我親身體會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女兒姚林依,一九九四年九月出生,小時候,很愛發高燒,每次都要輸液三、五天才會好,我和丈夫離婚後,女兒也開始煉法輪功。一次,女兒發高燒三十九度,我讓她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照著做了,沒想到當天晚上就退了燒,第二天甚麼事也沒有,後來又發了幾次高燒,每次都是一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很快就好了。

秦薇的母親在被迫害流離失所中離世

我母親叫魏清渝,一九三六年九月出生。二零零一年夏天,包括我母親所在工作單位重慶合成化工廠保衛科人員在內的一行幾人突然闖進我父母家,強行將我母親抬著綁架至沙坪壩歌樂山洗腦班,關押近兩個月,強制洗腦。

我女兒當時也正好在我父母家,看見外婆被強行抬走的情景,當我下班去接她時,她還在全身發抖,打哆嗦。

這次對我母親的強行洗腦,使我母親的身心受到巨大的摧殘,回家後很長一段時間不敢出家門。因為母親拒絕放棄修煉,因此一遇節假日等所謂的敏感日,派出所、街道和單位等就會上我父母家騷擾,為避免騷擾,母親常獨自一人流落在外,生活讓人倍感淒涼。

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敏感日期間,不少大法弟子家被派出所、街道人員上門騷擾,有的大法弟子還被強制送入洗腦班,有的甚至還被非法勞教、判刑,消息傳到我母親那裏,令她感到十分害怕,但又不想再像以前那樣離開家人流落在外,最終母親因承受不住極度的精神恐懼和巨大的心理壓力,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突發腦溢血,經醫院數日搶救無效,三十一日含冤離開人世,終年七十二歲。

秦薇被非法勞教一年 受凌辱

二零零八年七月,我因為在單位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人舉報到天星橋派出所,當地「六一零辦公室」、國安等到單位調查施壓,單位迫於區「六一零辦公室」的壓力,也對我施壓,不准我再煉法輪功,並將我從重要崗位調到了非重要崗位沙坪壩稅務學會任會長,級別不變,明升暗降。同時,不時找我談話,名為關心思想動態,實為施加精神壓力,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晚,我背著二十幾張《二零零九年神韻晚會》光碟到重慶一中教師宿舍去發放,把大法的美好信息、中國傳統文化的美好理念傳遞給他們。當我發完十幾張光碟走到樓下時,突然被學校保安扭住,他撥打了「一一零」,警察把我綁架到了沙坪壩區公安局渝碚路派出所,並於當晚將我轉到瓷器口派出所,後將我帶到沙坪壩區白鶴林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大約是六月三日,沙坪壩區公安局法制科和磁器口派出所的相關人員在白鶴林拘留所對我聆訊,在聆訊中,我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他們法輪功是甚麼樣的功法,為甚麼要發神韻光盤等等,當時感覺理都在我這邊,正義也都在我這邊,可聆訊結束時,卻判了我一年半的勞教(最終因為我家人的努力,改判一年勞教)。六月六日,在拘留所,我突發心臟病,嚴重心動過速,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拘留所醫生建議保外就醫,我被家人接到了家中。

然而就在我的身體還未完全恢復,也就是拘留期滿的十一日下午,單位監察室主任突然打電話,讓我去單位辦事,我依言而行,卻不知這是一個陷阱,到單位不久,就再次被瓷器口派出所的警察劫走,將我關進了重慶市女子勞教所,家中只剩下無依無靠的一老一小,我年邁的父親和正上中學的女兒。

在重慶市女子勞教所,我受到了精神上、肉體上非人的折磨。一到勞教所,就被強行脫光衣服進行所謂的檢查,並被強行剪短頭髮,為了不讓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有交流,被強行面牆而站,無論在哪,甚至上廁所,旁邊都跟著個「包夾」監視著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為了逼我轉化,從早上六點半到晚上十一點,除吃飯(蹲著吃,大約十幾分鐘)外,其餘十幾個小時都是筆直的站著(軍姿)和不動的蹲著(軍蹲),根本不允許坐。好多次我因為站得不直,或者蹲著動了,那些由吸毒犯充當的「包夾」就動手打人,為了不被她們毒打,我努力讓自己站直、不動,一天下來,我的手和腳都腫得很大,特別是腳,腫得像個發泡的饅頭。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可以睡覺了,卻又要按照一定的姿勢睡,不准翻身,不准頭朝牆壁,手要朝下放,不准朝上放,一天的身體痛苦得不到恢復,晚上睡覺還得繼續受折磨。這樣,一直持續了一個多月。

在勞教所,因為我拒絕「轉化」,他們就不准我的親人探望我,我父親和女兒每逢監獄探望的日子,都早早的趕過來看我,可勞教所都以我「表現不好」為由拒絕他們探望。因為拒絕「轉化」,勞教所還剝奪我洗澡換衣的權利,重慶的夏天又熱又悶,加上整天體罰,渾身上下都被泡在汗水裏,又不准洗澡換衣,身上那個臭味可想而知。

在勞教所,我還被強迫做奴工──包糖,且不說勞教所包糖用的糖板、糖桶、糖紙又霉又髒,根本不符合衛生標準,僅就包糖本身而言,表面上看似簡單輕巧,實際上是一種巨大的肉體折磨,因為勞教所的定質定量幾乎就在一個人的能力極限上,體力稍微不支,就完成不了任務,而一旦完成不了任務輕則寫檢查,重則罰軍姿軍蹲,甚至被罰分延教,因為長時間的極限勞動,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解教時手指都變了形。我為了完成勞教所規定的定額任務,不僅手要一刻不停地包,而且還要包好,不能返工,甚至連每個多餘的動作都要想方設法去掉,更不用說休息片刻了,人活脫脫就是一個機器人,一天下來,十個手指又酸又疼,到第二天早上醒來時則是又疼又僵硬,要活動好一會兒情況才會變好一點。

在勞教所,每逢節假日,還要實施所謂的例行檢查,我們會被要求脫光所有的衣褲,還要在一絲不掛的情況下,被要求手抱著頭,做十幾個下蹲姿勢,檢查是否隱藏所謂的違禁物品。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經過一年非人的勞動教養後,我被釋放。出勞教所後,我依然沒有實質的人身自由,一出勞教所的大門,單位監察部門就把我接到單位去了,讓我寫「思想彙報」,並對我下禁令,不准許我離開重慶。

不僅如此,還在經濟上對我實施迫害。在非法被勞教的這一年裏,單位扣發了我所有的工資、津貼、獎金等,一分錢也不發給我。從勞教所出來以後,不僅撤銷了我所擔任的稅務學會會長職務,還把我從主任科員降為副主任科員,不僅工資降級,還扣發了我全部的獎金,把我安排在最邊遠的青木關稅務所,其目的就是阻止我的自由信仰。

自從我從勞教所出來後,我感到自己的生活完全脫離了一個正常人的軌道,我實在不堪忍受這種難熬的精神折磨,被迫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離開了中國。

女兒姚林依控告惡首

我要控告江澤民,是他奪走了我的外婆,還把媽媽非法關在了勞教所。我親眼看見我的外婆在家裏被一群長得十分強壯的人抬走,那時我只有六歲多,媽媽在上班,我害怕極了。當我媽媽被抓的時候,那些警察到外公家來抄家,我和外公正在吃午飯,他們在外公家翻箱倒櫃,把外婆的,媽媽的大法書、光盤、錄音機等很多東西都抄走了。

二零零九年六月媽媽被關在勞教所時,我不滿十五歲,和年邁的外公相依為命,唯一的希望就是數著日子去勞教所看媽媽,我不敢對任何人說媽媽被勞教的事,怕同學、朋友看不起我,那段時間真是度日如年。

我現在跟媽媽一起留在了加拿大,因為江澤民挑起的這場對法輪功的鎮壓,使我也無法再回到我的祖國。我要控告江澤民,希望中國能儘快結束這場對善良人的迫害,讓每個孩子都有快樂幸福的童年與少年時光,讓每個流落海外的大法弟子都能回到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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