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騷擾、勞教 清華退休女職工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北京清華大學72歲的退休職工劉香蘭女士,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在1999年7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經常遭騷擾、被綁架、非法勞教迫害,在看守所、勞教所遭受折磨。2015年7月份,劉香蘭女士控告元凶江澤民,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提起公訴,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1999年7月利用「610」恐怖組織及包括軍、警、公、檢、法、司、國安、外交、新聞、政法委等各級黨政機構在內的整個國家機器,一手挑起、煽動、策劃、組織並推動實施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修煉者群體系統的、長期的滅絕性迫害。十多年來,經核實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超過三千多人。眾多無辜法輪功學員遭到酷刑、失蹤、虐待;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610辦公室」或政府、企業設立的所謂「學習班」進行邪惡的洗腦「轉化」,遭受精神和肉體雙重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受經濟上的敲詐勒索、被逼迫失業、失學、離婚或流離失所等。

下面是劉香蘭女士陳述她本人與家人遭受的迫害事實。

我是1995年底開始煉法輪功的。我過去曾經在江西鄱陽湖鯉魚洲農場勞動時,染上血吸蟲病,因治療效果差,又尋求多種氣功鍛煉,最後經朋友介紹,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我和老伴就在清華的新華書店請來一本《轉法輪》,當天就把這本書讀完,覺得這本書不是一般的氣功書,是一本使人修煉的、教人向善做好人的書,法輪功讓我們為他人著想,做一個無私無我的好人,這也是我倆一生所追求的。只要有辦班放師父講法錄像,我和老伴都參加,再加上每天到煉功點上煉功,很短時間我全身的疾病,像老寒腿、十個手指肚脫皮、腎炎、浮腫、肝脾腫大10釐米全好了。過去我肝脾脹的睡不好、吃不了、喝不了,人瘦得皮包骨,同事說看你那時的樣子,真要上火葬場了。而現在的我無病一身輕,那不就是因為我煉了法輪功了嗎?有的同事見到我的變化後,也走上了修煉的路了,還有人感到不可思議,真是太神奇了。

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以後,我家就沒有安生的日子。下面是我個人受迫害的基本情況:

1999年7月20日一早我去北京市府右街上訪,行使公民的合法權利,說句公道話: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沒有錯,還我師父清白。到了中南海附近胡同時,那裏停放著大公共交通車,看到警察叫來的人排隊上車,不上就拳打腳踢,那裏布滿了警察和便衣。就這樣,我和老伴被逼上車被送往石景山體育館,下車到大廳排隊登記家庭、地址、姓名,是在哪個點煉功,完後進體育館,在這裏無吃無喝一直到下午4點清場,又被送到永豐鄉,又是一次填寫姓名、住址、區縣等。因我是海澱區的,就被用車拉到中關村派出所。這時已是晚上7點左右。老伴被單位接回去了,我沒人接,被非法拘押在那裏,第2天早上7:30被老伴托人接回家。

不斷的騷擾等迫害

此後,街道、片警、單位人員經常來家騷擾。有一次片警到我家,要我們放棄修煉。我們就給警察講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身心健康,給國家節約醫藥費,對國家對個人都有好處,他們也覺得有道理,但仍說:你們在家煉,不出去就行。街道居委會安排人監視我們的活動。有的去我們鄰居家大聲說法輪功的壞話,我們都聽到過。單位人員也打電話,讓把大法書交給街道。他們利用校醫院保健科給我家打電話,叫我到校醫院看「精神病」。我說,我這幾年都沒去醫院看過病,你們可查一下病歷。他們說這是北京市下來的名單,我認為這是陷害,我不承認,他們就掛了。後來我老伴給醫院的一個朋友打電話,說明此事後,就停止了騷擾。

還有一次,我老伴出車回來,在單位洗車,我做完飯出去叫他回家吃晚飯。這時正好我女兒下班回家,片警來到我家找我們倆,問女兒,你父母哪去了?女兒剛到家,說不知道,警察叮囑我女兒說:他們回來及時告訴我們。警察走後,一晚上都不斷的來電話詢問,誰也睡不好覺。夜裏2點突然敲門,女兒說他們不在家,警察不相信,非要進來看,磨了半天,女兒最後還是給他們開了門,孫勇等五、六個警察到屋裏一看,確實沒人,又盤問了一會兒他們才走。這次又給我和家人造成精神上的重大傷害,至今談起來還心有餘悸。

綁架、非法關押迫害

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9點,正好那天我兒子用計算機刻錄機刻錄他喜歡的歌曲。這時來了2名警察,大個子叫付紅義,稍矮一點的叫李京濤,進家來就問我的名字,問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老伴還在掃院子,隨後跟進來,聽問後答道「煉」。並說,中關村警察小隗說過在家煉可以,但不許出去(指去天安門)。警察接著就說,把你們看的書交出來吧,免得我們動手。他們就從上衣兜拿出一張空白搜查證,當時填寫,然後進屋搜查各處。兒子正開著計算機,把兒子趕走,看到有從網上下載的明慧資料,用相機拍照,其它的資料也拍照,把電腦、一體機、收錄機,和其它資料,mp3,空白光盤,複印紙等私人物品都搜走。下午4點多,有位朋友來串門,也被一同帶走,非法拘押在中關村派出所。

晚上7:30以後,把我們拉上警車,一同向海澱清河看守所駛去。結果體檢不合格,又被拉到另一個醫院做心臟及血壓檢查,仍不合格,警察又去醫生那裏說了甚麼,我們不知道,就又在路上買黑心棉的被子,連同體檢的費用,我們向朋友借了一百元送給了警察,於夜裏12點前後把我們推進了看守所的大鐵門,又經過了各種手續於4點進了2筒牢房,從此和老伴分開了,一年後才見面,也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等。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恐嚇、威逼、人格侮辱、洗腦等,被逼全方位照相,指紋滾大板,十個手指都留痕跡,強迫法輪功學員每早晚下板列隊站直點名,大聲答到,小聲就被罵。24小時都可以提審任何人,幾乎每天都有進出人員,有新抓來的,也有調走的。

每晚睡覺非常痛苦,不能平躺,只能側身立肩,腿捲到90度,伸直腿就會碰到別人,5米長×2米寬的板上要睡20多人。生活環境非常惡劣,我睡覺的位置正好頭對著大便坑,有一堵30多公分高的小矮牆隔著。夜裏誰大小便,我都得受這難聞的氣味,監室的頂燈是常亮,不許關燈。螞蟻、蟑螂等小蟲到處可見。夏天吊扇不停,房頂、牆上的砂子、灰土隨時有落下。一年四季都喝自來水,因有人打架,一個多月停止放風,也就是不開通向放風室的鐵門。空氣只能和走廊互通,吃喝拉撒睡就在這18平米的監室裏,幾乎二個月都沒洗過一次澡。手腳指甲長了也不給提供指甲刀,就只好用牙咬或在水泥地等處去磨。

一個月後,突然叫我去辦公室,有4個女的來找我,都是被轉化了的猶大。開始她們講些污衊大法和師父的話,然後叫我表態,問我選擇哪條路,我說跟李老師走,並要我寫清楚,我選擇了修煉大法的路。過幾天,來人宣讀了對我勞教二年。我修真善忍沒有罪,拒絕接受他們的勞教決定書就回牢房了。

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遭受的折磨

二個月零27天時,我被轉送到蘇家坨看守所,走時和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被銬在一起。我們六、七個人出門時齊聲大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在蘇家坨呆了三天,就又被轉到團河勞教人員調遣處,走時在院內大聲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破口大罵。

到調遣處下車後排隊進醫務處體檢,之後進入大廳,坐小板凳,不讓說話,低頭,雙手放膝上,這時已11點,他們吃完中午飯,管教才給我們打來飯。飯後就挨個剪頭,統一的頭型。晚7點左右,我被叫到一間水房角落裏,燈光很暗,逼著叫你寫三書,然後才讓你進班。

在調遣處,每班6個法輪功學員6個包夾。兩邊是床,中間是一條長桌,每邊3個法輪功3個包夾。背朝房間門方向坐,進門第一個是包夾,然後是法輪功學員,依此類推,坐著姿式要求雙腿並攏,90度,雙手放膝上,不許說話,要坐得筆直,稍有變形就會遭到包夾的辱罵。

上廁所整班集體行動,室內不准留人,出門排隊靠右邊牆邊走,拐彎必須走直角,走道中間那只許警察走。打飯時也是一樣,到飯桶前大聲喊警官好,然後軍蹲,姿式不標準或喊聲小,發飯的警察就用熱菜(因他給你打湯)或飯故意燙你。有一次點名,我頭稍有點低,警察用手托我下巴,惡狠狠的說:你們這樣,黨對你們夠好的了,要以前一夜就把你們全斃了。

晚上睡覺點完名,鐵門一關上鎖,大小便就在室內臉盤裏。整天強制坐塑料小凳,臀部都出現了雞蛋大小的紫色硬繭,晚上腿、腳都浮腫得發亮。腳腫的穿不上鞋,床上的被子要求疊的像部隊戰士那樣的標準(豆腐塊),不達標的,早上提前把你叫到大廳去練習,練到達標為止。中午休息,大家都不敢碰,或放到桌上,保持完好的形狀。

在北京女子勞教所遭受的折磨

2006年的7月中,我被轉送到北京女子勞教所,分到一大隊,首先要做你的轉化工作,三、四個人加一個警察,整天讓你看聽污衊大法的錄像、或聽那些人說,逼著看污衊大法的書等,強迫洗腦。整個勞教期都是以班級隔開。洗漱、上廁所、吃飯都是整班行動,不許與其它班人員說話,傳遞東西等。看電視、電影,或指定看到書籍,聽報告後都要寫感想、寫思想彙報,每季度都要寫揭批文章或總結。

我被洗腦一個月後,分到一班,是十個班裏管理最嚴的,只有一班有攝像頭、監聽器等,監控室對你班的一切活動瞭如指掌,到班的第一天就開始了繁重的無報酬的奴工勞動,搓棉籤。有定額的,特別是每年的7、8月是最忙的,經常加班加點趕任務。裝綠豆、白糖、茶葉等,都是站著。

我這奔70歲的老太太,都退了休了,還得和年輕人一樣的幹活。特別是裝茶葉,大工棚裏茶絨滿天飛,每人臉上、胳膊上都像長了一層毛,在這樣的條件下,經常為完成任務不按時吃飯,聽小哨說,一天能掙4、5萬,每個隊裝茶葉時,最好的茶絨球都得選出來像黃豆大小的,據工廠負責人講都是嫩茶尖,形成的小球是茶中最好的,都是給領導上供用的,當然警察也可以要一部份。

沒活時就叫你搞衛生,拔草,打掃警察的辦公室,大樓的廁所,在大田裏堆肥等,反正不叫你閒著,總找活給你幹,好給他們掙錢。

2007年8月24日,我結束了勞教生活,回到了家中。

如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澤民一手發起、組織、策劃、推動的對法輪功學員打壓迫害,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法律,犯有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刑訊逼供罪、虐待監管人員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勞動罪、侮辱誹謗罪。這場對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眾的殘酷打壓迫害,是對人類尊嚴、人性、道德底線的公然踐踏和毀滅。為早日結束這罪惡的迫害,伸張正義,澄清事實真相,還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清白,重建我們民族的道德良知,請予儘快立案偵查,查明犯罪事實,將首惡元凶──被控告人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主犯抓捕歸案,繩之以法,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