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陳明顯在《刑事控告書》敘述的事實:
修大法 成為道德品格高尚的人
我於一九九六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由於我和老伴得法後受益大,身體變化明顯,到我家學法煉功的人越來越多,我用近千元購買了錄放機播放師父的講法錄像,那時我經濟並不寬裕,千元對我來說就是大數字了,同時配置了錄音機,為大家播放師父的講法錄音,人多時室內裝不下,室外都是人,學法煉功中有啥不明白或遇到啥事的解不開都會和我說出來,我根據對法理的理解和認識耐心的給解釋開,大家都心情舒暢,沐浴在大法的救度之中。
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求名不求利。那時我任中心校任第一副校長,主管全鎮學校後勤工作;因我的工作業績得到縣教育局認可,一九九七年,縣教育局為嘉獎我,給中心校後勤一名先進名額。校內一名年輕的教導主任找到我,欲言又止,說話吞吞吐吐,很不好意思的跟我商量能不能把先進名額讓給他,會對他以後晉升有幫助,我就把先進名額讓給了他。
一九九八年,縣教育局調整各鄉鎮學校領導班子,中心校三名副校長只留一名,我是第一副校長,業績突出,學校上下人員都和我親近,另兩名是年輕副校長,論業績,論成績和人緣和我沒法比,所以他倆思想負擔很重,我因為修煉法輪功,按法輪功的法理要求,做事得為別人著想,站在別人的角度思考問題,所以我主動提出退出競爭,震驚了會場的領導和教職員工,鎮領導在吃驚的同時在大會上讚揚我高風亮節,為領導分憂。
學校每年都要搞綠化、美化學校環境,辦公室、教室前要栽花,我自家培育的花苗無償拿到學校栽培,到各村小學檢查工作或來中心校辦事的人我會告訴他們,我和老伴煉法輪功的受益事情,希望他們看一看《轉法輪》從中受益。
隨著學法煉功的深入,按《轉法輪》書中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從不損人利己佔便宜、撿便宜,求名求利的事根本沒有了,購物時、時常會遇到多找給我錢的事,發現了及時返還,從不佔為己有,走在大街公路上,時常也會看到別人丟失的零錢物品等,我都按書中「不失不得」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不去撿,真能做到路不拾遺!可以推想:如果人人都煉法輪功,人人都按法輪功的要求為別人著想,不自私,不佔便宜,社會會變成啥樣?國家真會出現太平盛世、長治久安的!
得法前我雖然沒有發現嚴重病症,但五十多歲的我、身體已向老年轉變,眼睛不戴花鏡看書寫字不行了,還高血壓、已經出現偏癱的前兆,睡覺時會出現右胳膊和手有麻木感,以為是身子壓的,右手不能提重物,胳膊伸不直,勉強能洗臉,脖子都洗不到,這還不算事,給我帶來更大痛苦的是痔瘡,每日要排便,排便就痛苦,總有排不完的感覺,又排不出,耽誤很多時間,當然作為人其他疾病也時有發生,只能求助醫治。
在我看第一遍《轉法輪》時,還沒看到一半,看時間長了出去轉轉,把老花鏡摘下來放在桌子上就出去了,回來之後摸起書就看上了,看了一會,忽然發現自己沒戴眼鏡,但看的還很清楚,這在以前不戴老花鏡是看不了書的,從此摘掉了戴了幾年的老花鏡,按當今的醫療水平是無法治好老花眼的,只能佩戴花鏡維持精神生活,當時就想:這本書不一般,太神奇了,就繼續看下去,看完一遍看第二遍,孩子上學走了,我把書留下讓老伴看了。
得法至今二十年來,我與老伴和醫院、醫生徹底告別了,孩子們不在身邊,也從來不擔心我們的身體狀況,打電話從來不問身體,只擔心被迫害,如今我七十多歲了,紅光滿面,健步如飛。
我以前脾氣不好,對家人嚴肅,說話總是命令式的,修煉後我改了很多,按「真善忍」的準則對待晚輩。舉個具體例子:一次我老伴過生日,兒子給母親買了生日蛋糕慶祝,為這兒媳與兒子吵了起來。其實並非經濟條件不允許,我們只說兒子,告訴他我們修煉人不講究這些。如果不煉功我絕不會這樣心平氣和的。
有多少人因修煉了法輪功,由原來的夫妻反目,婆媳、兄弟紛爭,到變得家庭和睦、幸福!可是迫害十六年來,又有多少個幸福之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悲劇連連啊!
遭迫害 被勞教、判刑、酷刑折磨
江澤民利用邪黨對法輪功發動迫害後,我這個受到領導和教職員工的肯定的教育工作者,只因堅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洗腦、截斷工資等多重迫害;十六年來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零年末的一天下午,太平鎮派出所所長李國海、警察李東石等人闖到我家,將我抓捕關押在梨樹拘留所,完全不顧我那個上小學一年級的外孫子獨自在家。在拘留所我絕食抗議,期間李國海還去了兩次所謂提審;我的內弟李永堂去拘留所看望我,被拘留所索要一百二十元行李費。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梨樹縣辦洗腦班,梨樹縣太平鎮派出所所長李國海,警察李凌宣等人闖到我家,強行將我和老伴推推搡搡拽上警車,拉到梨樹縣農業局招待所的洗腦班,關押迫害二十多天。
二零零一年八月上旬的一天,太平派出所長李國海帶警察李凌宣等闖到我家,把我劫持到縣公安局法制科,一女警察一邊記錄一邊問我煉不煉了,法輪功好不好等問題,我堂堂正正的回答,沒想到這是在整迫害我的材料。八月十四日下午,太平鎮派出所長李國海帶警察把我直接劫持到四平勞教所。
九月三十日,我被轉到遼源市勞教所,初到時幾十人擠在一個大鋪上,顛倒側身睡,翻身都困難,有犯人頭監管,逼背所規等亂七八糟的東西,我不背。幾天後分到各大隊,白天訓練跑步,不多日勞教所成立專門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要下車間勞動,我沒下車間。
鐵籠子示意圖 |
十一月份的一天,大法弟子張介山、孟祥奇在出工途中逃走未成,被抓回酷刑折磨,後關押在站不起來、躺不下的籠子裏迫害,晚上獄警要大家表態,我說他們不是犯人,不應該在這裏呆著,有機會我也會這樣做。過了兩天,我被叫到獄警室中,教導員和一個王姓的小個子獄警不由分說、上來就打,往我的頭部面部、還有胸部用拳頭猛擊,我被打得面目皆非,打完還把我關進嚴管隊,我頭、面部、口、唇腫脹、進不了食,只能喝稀食!消腫後發現四顆下門牙嚴重鬆動,進食不敢碰。
十二月二十三日,我們法輪功學員被集體轉移到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元旦前一天,我絕食反迫害遭暴力灌食後送入小號迫害。
在入所隊我堅持不穿囚服,他們在走廊用大黑板通報我:不穿囚服一天,加刑期一天,我不以為然,過了兩天把我轉到六大隊,不久勞教所對我絕食開批鬥大會。副所長念材料述及強加給我的所謂「罪過」時,我高喊:「我反對,不真實。」包夾立即把我嘴捂住,直到結束。
二零零二年,長春有線電視真相插播後,勞教所實行強行「轉化」,酷刑折磨,一個一個法輪功學員的被折磨的慘叫,白山市大法弟子徐永平、張全福,還有農安的鄭福祥、四平市的李曉東都被迫害致死。
大約九月份的晚上,獄警王濤領著犯人頭兒,把我帶到獄警室,沒說幾句話就開始對我劈頭蓋臉的打,用農村打老牛用的三角帶做的鞭子,左右開弓輪番打,我不知道甚麼時候倒在地上昏死過去。等我甦醒過來,看室內無人,就我自己趴在地上。犯人頭看我醒過來告訴獄警,王濤又開始用三角帶鞭子往頭上抽我,抽打頭蓋骨劈啪作響,打累了把我帶回監舍坐小方凳,王濤歇好了,又拿起一個塑料凳就往我頭頂猛砸,塑料凳砸個粉碎,我頭頂被砸出一個大口子,鮮血奔流染透內衣,幾個犯人立即把我拖到水房沖洗,我一下就昏倒在地,幾個犯人把我扶住架回監舍,把我的血衣扒掉,換上他們找來的內衣。第二天早晨,我看見地上有塑料凳碎片,就揀了一小塊放起來,被包夾看見,王濤得知又對我一頓拳打腳踢。我要求要見所長,大隊長總是推托不讓見,他們假裝不知道,其實都是共謀。
酷刑演示:凳子砸頭 |
我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出獄,被超期關押一百五十五天。
回家後,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太平鎮政府、派出所經常干擾我的正常生活。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下午,梨樹縣公安局副局長孫景福帶領「610」國保大隊、太平鎮政府、派出所等十多人闖到我家非法搜查,把我強行劫持到鎮派出所,鎖在四腳都固定的鐵椅子上,追問資料來源,三天三夜輪番審訊不讓我睡覺。六月十八日晚,「610」主任李長富、政保科長周彥文帶兩名便衣打手對我進行刑訊逼供,我被固定的鐵椅子上鎖著動不了,兩個打手用拳頭猛擊我的頭部、背部,一打手用一根木方子用力向我背部猛擊,我被擊昏。幾天後把我劫持到看守所。
八月下旬開始,法院對我秘密非法庭審,沒有通知家屬,都是「610」、國保、公安內部人員出庭。到九月中旬,我被戴上手銬腳鐐押劫持到吉林監獄。二零零五年三月末又被轉到長春鐵北監獄十六監區,兩個月後關押到老殘監區。二零零六年三月末,我被轉押到公主嶺監獄。
中共酷刑示意圖:死人床 |
四月中旬的一天,我被七監區關入小號,固定在「死人床」,就是把手腳鎖在一個硬木板鋪上不能動,腳脖子、手腕被鐵鏈子勒進很深見骨頭,整整十二個晝夜,吃飯是看管我的犯人喂,臀部褥瘡面積很大,放出後我行走困難,右手不能握東西了。後來還有三次給我被關入小號、綁在「死人床」上迫害十二晝夜。在寒冷的冬天,把我單獨關入地下沒有暖氣的房間,只給我一床又髒又破的薄薄的被子,監管的犯人蓋的厚厚的被子還說冷。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我結束冤獄。結果第二天,萬發鎮派出所長王長和等人就到我家騷擾。
二零零九年,四平辦洗腦班,萬發鎮副書記,派出所長王長和到我家讓我上洗腦班,我不去。二零一零年五月中旬,四平又辦洗腦班,一天中午,萬發鎮派出所長吳柏青,警察李凌宣,鎮政府戴副鎮長,司法所、村書記七、八個人,闖到我家,非法搜查,翻出了週刊及小冊子等,把我牆上掛著的外衣口袋中的兩百元拿走,把我強行押入警車劫持到洗腦班,一直關押到端午節。
我的工資從二零零四年十月開始被截斷。從二零一一年起,我和老伴被迫投親靠友,過上了有家不能回的流離失所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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