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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同遭勞教 北京會計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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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現年五十九歲的北京會計師苑雯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一家三口遭受嚴重迫害,被非法勞教、開除公職,尤其是十九歲未修煉大法的女兒,也與父母一同被非法勞教,開除學籍。

以下是苑雯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的事實:

大法的美好

我在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從事財務工作,會計師。一九九六年上半年得到寶書《轉法輪》,從此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道德水準不斷昇華,不再被物質利益所動,別人要的東西我讓,別人不願做的事我做,在矛盾面前寬容忍讓,做事為別人著想。同事們都說:與我在一起工作踏實、可靠。一處長說:咱處的人都煉法輪功多好啊!

我隨然不是為祛病健身走入修煉的,但因修煉切身感到無病一身輕。我十五歲得腎炎落下了尿血的毛病,犯病時十分痛苦。失眠、頭痛、腰椎盤突出、關節炎、頸椎病、肩周炎等多種疾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伴隨我,坐著站起來費勁,站著坐下去難忍。嚴重的時候我常跟家裏人說:如果現在地震了,你們跑你們的千萬別動我。如果動,我的腰成兩截了。孩子剛學會走路摔了跟頭我沒辦法把她扶起,因為我彎不了腰,蹲不下去。那時不知多少次痛苦的想:自己的孩子都管不了活甚麼勁啊?!甚麼時候是個頭啊?就在我煉法輪功不長的時間,突然有一天感到怎麼這麼輕鬆啊,我試著彎腰直起,坐下站起,哪也不疼了,也不用繃著肚皮拿著勁兒了。我又試了幾次真的好了。我高興得跳了起來,淚如泉湧。丈夫說你不是今天好的,前些日子看你就靈活多了。難道你自己不知道嗎?再說腎炎,有一天晚上尿出深咖啡色的血尿,直到第二天上午十點鐘突然止住,恢復正常,不治而癒。只有法輪大法能創出這奇蹟!我煉法輪功,只是想做個好人,只是想有一個好的身體同時也想讓別人知道「法輪大法好」,只因有這個想法,只因堅持了「真、善、忍」的信仰,卻遭到了迫害。

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威望的妒嫉,對法輪功學員修者日眾的恐懼,於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到抄家、綁架、抓捕、勞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活摘器官等迫害。我們一家三口深受其害。

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我在單位上班,下午兩點多鐘被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安貞派出所(警察沒招裝)及安華西裏一區居委會十幾個人,強行把我綁架到安貞街道辦事處管轄的一個社區,在那裏我沒有人身自由,被十幾個人看管。

六月十五日早上四點鐘,「六一零」人員、警察、保安及居委會人員,把我和三位法輪功學員劫持到位於北京大興區的洗腦班。我們在那裏被隔離關押,二十四小時被包夾監控著一舉一動,白天被劫持到新安女子勞教所遭受強行洗腦。十五天中我的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

全家遭開除

從洗腦班出來後,因總遭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主任張建民等強迫交出大法書籍,我被迫離家出走,被單位開除公職。

我丈夫袁世傑,是北京松下部品有限公司工程師,他也煉法輪功。在我被綁架到洗腦班期間,安貞街道「六一零」找到他單位,企圖把他也綁架到洗腦班,未能得逞。二零零一年六月下旬,我丈夫被迫離開單位,也不能回家,自此流離失所。後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也被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開除公職。

當時家裏只剩下孩子一人,當時正值孩子高考前期。安貞街道「六一零」人員為了找到我們到學校綁架我的女兒袁藝丹,當時女兒正在高考,就在考試最後一門剛剛結束,安貞派出所警察王慶利及以副所長(姓名不詳)安貞街道辦事處及安華西裏一區居委會多人當著老師、同學及眾多家長的面將女兒塞進警車,當時有家長質問他們:為甚麼抓孩子?警察說:「因為她媽她爸煉法輪功,家長說:她媽她爸煉你們抓孩子幹甚麼!?警察理虧無法回答。學生家長把警車圍住,並叫來了110警車,110也不敢管,這樣僵持了一會兒,警察說:大家讓開,把車開到路邊再說,結果,大家剛讓開,警車加速而去把孩子帶走了。

女兒被帶到安貞街道辦事處,十幾個人圍攻她,問我們的下落:孩子說不知道,被非法拘禁了近十個小時後被姥姥接出來。同年考上了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剛上了兩個多月的學,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人員就去學校騷擾孩子,說孩子煉法輪功,學校派人監視孩子,結果沒有發現他們想要的,就親自逼問孩子煉不煉法輪功,並詆毀法輪功,我的女兒雖然沒煉法輪功,但她看到我身心的變化知道法輪大法好,不願說違心的話,在學校的威逼恐嚇下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不敢再去上學,幾經周折找到了我們。從此孩子被迫停止學業,與我們一起流離失所,顛沛流離、過著擔驚受怕的日子。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女兒被學校以入學不夠三個月為由開除。

全家被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五點多鐘,警察跟蹤我們到租住的房子,非法抄家,抄走所有的法輪功書籍、法輪功資料、近萬元的現金、手機和呼機等。抄走的東西沒有經過我們清點,並強迫我丈夫在清單上簽字。一警察從我丈夫手裏搶走了八百元現金。八點多鐘我們全家同時被綁架到安貞派出所。參與綁架的有:安貞派出所的警察王慶利及多名警察、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主任張建民和藺軍、據說還有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的人等至少二十多人,五、六輛車。在派出所,警察對我們進行了非法審訊,問法輪功資料是那兒來的。並強迫簽字按手印。凌晨我們被非法押送到朝陽分局看守所,從那一時刻開始我們經歷了刻骨銘心的骨肉分離的痛苦。

在看守所我們吃的窩頭與帶泥基本上看不見菜的湯。晚上幾十個人擠在大通板上,只能側身,如果起來上廁所回來就沒有地方躺下了。這期間,預審對我們分別進行多次非法提審,逼問法輪功資料的來源及與誰聯繫。一個月後,我們夫妻與我們沒煉功的女兒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同時被押送到北京調遣處。當警察知道我們是母女時惡狠狠的對我說:「讓你們近在咫尺,照顧不了你的女兒」!在那裏我們失去做人的尊嚴,把衣服脫光進行搜身。每天遭受警察與其他勞教人員的辱罵,強迫寫放棄法輪功修煉的保證。做奴工包筷子,每天定額一萬雙,經常是早七點到晚十一點,甚至更晚。不讓洗漱。還有撿羊毛,這活對人的皮膚刺激很大,弄的手、胳膊又紅、又腫,眼睛流淚。三月二十六日我與女兒被押送到了北京市女子勞教所。

到勞教所後,有警察、包夾強迫洗腦轉化,讓我放棄法輪功修煉。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就折磨我。連續數日不讓睡覺面對牆站著,一閉眼就遭到打罵,不讓上廁所,不給飽吃,不給水喝,有衣服不讓穿凍著,致使腿腳腫脹,精神恍惚幾次摔倒在地上。

二零零三年四月底,我和女兒被放回家,我丈夫六月底回來的。我們經歷了痛苦的分離,對我們的傷害如此之深無法用語言表述。沒有生活來源只能靠做小時工勉強維持生活,女兒還要上學,就是這樣安貞「六一零」、派出所及居委會時不常的還要到家騷擾。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晚七點多鐘,安華西裏一區居委會主任劉毅以查水錶的名義騙我開門,安貞派出所白姓副所長帶著一個年輕的警察突然闖入我家,說是我給了別人法輪功的護身符,而後又叫上來一幫便衣警察進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大法的經文和真相護身符等。強行打開電腦找他們要找的證據。強迫我丈夫與女兒在抄走東西的表上簽字。當時在場的還有安貞街道辦事處「六一零」主任:王秀英,張建民及安華西裏一區居委會等十幾人。我被綁架到安貞派出所,警察對我進行非法審訊逼供。我再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半。

在兩次勞教中我的身心遭受到極大的傷害。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污衊法輪功創始人和污衊誹謗法輪大法的謊言宣傳片,說違心的話。在那裏我感到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的痛苦已到了極點。做奴工,織毛衣(出口的毛衣,圍巾,手套等),晚上燈光暗淡,而且是深色的毛線,很快我的視力由1.2下降到0.6以致更差並且嚴重散光,看東西模糊一片。從事勞教所的各種苦力勞動,如拉糞、種地、種花、拔草、裝茶葉、裝綠豆、糊月餅盒、裝月餅、糊紙袋、剝離電線等。

二零一四年正月初五,我和家人到親戚家拜年,還沒有進親戚的家門,就被東直門派出所的三個警察電話跟蹤到了親戚家,理由是說我把法輪功的真相貼在了東直門派出所門口(我確實沒有去)。企圖綁架我,他們三人當著家人的面把我按倒在地強行給我戴手銬,其中一個警察騎在我身上,致使我的右手中指,無名指骨節及皮膚嚴重損傷,我奮力抵抗,在家人的幫助下再次走脫,至今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

我們全家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了關牢房、穿囚服、戴手銬、拍囚照、按手印、剪頭髮、剃光頭、潑涼水、罰站、罰蹲、暴曬、烈日下:拔軍姿、練正步分體動作、當眾扒光衣服搜身、對未婚女孩兒下身檢查等等非人的折磨與迫害。對我們的人格造成了極大的侮辱。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江澤民必須承擔一切罪責。

在我們全家及我個人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年邁的母親每個月都會到勞教所看望我們,甚至趕上家裏沒車時就會凌晨五、六點鐘出門,要倒三次車匆匆會見我和我的女兒,(會見時間只有短短30-40分鐘)。那年我的女兒剛剛十九歲,老人家看著孩子穿著又寬又大勞動教養的囚服,強裝笑臉心在滴血,回到家裏痛哭失聲。這是為甚麼啊!由於我們沒有固定的收入母親時常還要從退休金中拿出一部份貼補我們的生活,這麼多年我所有的親人一直提心吊膽,幾乎每天都生活在恐懼擔憂之中。如果哪次電話打不通,那種恐懼擔心沒有這種經歷的人是很難體會到的。

活摘疑雲

被非法關押期間,所有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女子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大約每隔半年時間,就被強行抽血及做胸透檢查。所有法輪功學員在整個非法關押期間,被強行抽血數次,有的高達八至十次之多。這種大量的、頻繁的靜脈採血及胸透,任何一個具備常識的人都會明白是極為反常的。而抽血和胸透的結果,從來不會告知本人。有哪一個具有正常思維的人,會把這些舉動看成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關懷」呢?特別是勞教所正在用精神折磨、用酷刑、用奴役把法輪功學員的生命逼向死亡的邊緣。還有我們全家在流離失所期間被警察綁架後,警察非但不通告我父母我們的下落,還故意隱瞞。(可是在抓捕我們之前,到我的父母家就如同走平道一樣頻繁,所有與我們沾邊的親戚「六一零」、警察或蹲坑或上門騷擾)一直不明白已經抓到我們為甚麼還要隱瞞?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滔天罪惡被曝光後,這一切就有了合理的解釋:故意失蹤法輪功學員,採集法輪功學員身體、器官方面的信息,以備摘賣人體器官之需,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人體庫做準備的。

控告元凶

自從我們夫妻二零零一年被單位開除公職斷絕生活來源至今已十四年之久,直接經濟損失無法準確計算,如今我沒有醫療保險,沒有社會保險,沒有養老保險和社會保障。更重要的是十多年來對我及我所有親人的精神迫害,其代價是無法完全用金錢來衡量的。特別是我的女兒十幾年的寒窗苦讀考上了大學不但不能上反而被無辜的關進勞教所的痛楚及傷害請問:用甚麼可以彌補得了的呢?!

我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我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了為國家節省了醫藥費能夠更好的工作,服務於社會,我孝敬父母關愛親人,像所有的媽媽一樣愛我的孩子,難道這樣做有錯嗎?為甚麼我要承受這些精神和肉體的迫害?連我的親人也要承受骨肉分離,精神的迫害?難道僅僅是因為我信仰真、善、忍想做一個好人嗎?這一切都是因為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政策。江澤民操控「六一零辦公室」在各地實施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並且使用了古今中外最卑鄙、最流氓、最慘無人道的各種手段。

罪魁禍首、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其一手發動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甚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這個星球上前所未見的邪惡」,罪不可恕!為此,本人依法對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希望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立案偵查,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依法嚴懲江澤民,將其繩之以法。還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功合法的修煉環境,賠償本人精神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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