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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害離世 南京市蔣忠生前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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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八日】(明慧通訊員報導)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法輪功學員蔣忠,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十多年來屢遭綁架、關押,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勞教兩次、洗腦班迫害,還曾流離失所,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身心遭嚴重摧殘。二零一三年,勞教所解體才被放回家。回家後身體一直不好,不久腿腫、不能行走、拉肚子、吃不下飯。二零一五年九月,含冤離世,死時不到五十歲。

離世前,他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對他和他家人造成的極大傷害。

一、「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

蔣忠,男,一九六五年十二月生,修煉法輪功前,一直想找個修煉的法門。一九九八年,他找到了法輪功,看了《轉法輪》後就放不下了。他說:「這就是我等待已久的,終於給我找到了。」於是他天天看書、到煉功點煉功、和同修交流,原來身體不好,修煉不久,就感到身心受益,一身輕鬆,心性提高很快。一九九九年二月,在室外打坐,感到身體微微發汗,有暖融融的感覺。

二、打出橫幅:「法輪大法好」,被非法勞教一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二零零零年初,他去北京,到金水橋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天安門便衣綁架到天安門分局,登記之後轉入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再轉北京屯河轉送站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被轉送到江蘇省鹽城市大豐方強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在方強勞教所,他遭受非人折磨,不讓睡覺,幹挖河泥等重體力活,被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強制洗腦。二零零一年回家後沒幾個月,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遭派出所不斷騷擾,並企圖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為此,他從家裏後院翻牆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三、剛從勞教所回家,小孩剛出生,又被非法判刑五年

流離失所的蔣忠在同修的幫助下,在南京湯山租房複印真相資料,揭露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半個月後,被公安綁架到玄武區派出所,後轉到南京市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九月,蔣忠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送蘇州監獄監獄,此時距離他從勞教所回家才幾個月,小孩才剛出生。在蘇州監獄,蔣忠繼續遭迫害、被打、做奴工、被強制「轉化」,妻子與他離婚,母親因傷心過度去世。

四、再遭洗腦班、勞教迫害,家破人亡,含冤離世

二零零五年,蔣忠從監獄出來後,妻子與他復婚。然而,安穩的生活沒過多久,二零一二年,蔣忠因發放翻牆軟件,被居委會帶一幫警察闖入家中綁架,在派出所被非法審問,後轉到看守所,再到洗腦班迫害,兩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再次被關押進江蘇省方強勞教所迫害,直到二零一三年勞教所解體,才被放回家。

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十多年迫害中,蔣忠因屢遭迫害,身心遭受巨大摧殘,給家人也造成了極大痛苦,他母親因傷心過度離世,二零一五年初,妻子再度與他離婚。蔣忠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沒有工作,沒有經濟來源,家不成家,身體也每況愈下,從勞教所回家不久,二零一四年,就出現腿腫、不能行走症狀,身體時好時壞,之後拉肚子、吃不下飯。大約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含冤離世,死時不到五十歲。

五、生前控告江澤民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蔣忠於去世前,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提出刑事控告,控告元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觸犯了中國《憲法》、《刑法》及國際法有關條款,已構成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員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等多項嚴重罪行,希望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立案調查後依法嚴懲江澤民。

並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們珍惜得救的機緣,早日明白真相,明辨正邪,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不要為江澤民的罪惡陪葬。我們同樣希望蔣忠先生生前的願望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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