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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新區宋惠嬋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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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宋惠嬋,女,天津濱海新區塘沽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當地警察野蠻綁架,至今已在被非法拘禁九個月之久。

警察欺詐綁架好人

期間,宋慧嬋父親多次狀告非法抓捕他女兒的警察,可多方多次奔波無果,近日得到律師通知,中共將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在塘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胡家園派出所副所長黃繼剛、塘沽國保支隊長韓勇、王治國等近二十名警察闖進宋惠嬋的父母家,在不出示搜查證、逮捕證,不報姓名,更不說出任何理由的情況下,綁架了正在照看孫子的宋惠嬋,兩歲多的孩子嚇得嚎啕大哭。警察到處錄像、 搜查。

宋惠嬋八十三歲的母親怕驚嚇著兩歲大的重孫子,不讓警察進小屋,被警察將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間撕裂一寸多長的大口子,鮮血流了一地,老太太痛得坐在地上眼淚直流。警察趁機衝進房間把電腦主機、U盤、手機和鑰匙等搶走。

當宋惠嬋的父親質問他們為甚麼抓人,警察的答覆是「她還煉法輪功。」她父親說:「煉法輪功也沒有做犯法的事,為甚麼要抓她?」韓勇說:「我們找她到派出所問話,沒有事就回來。」善良的老人當時信以為真,因為覺得自家人問心無愧,沒有想到警察會欺瞞誆騙。

隨即他們又強行押著宋慧嬋到她兒子家,在沒有通知她兒子和兒媳的情況下,把她兒子和兒媳兩台電腦搶走,至今不還。

當天下午王治國等人就把宋慧嬋非法拘禁到看守所,她穿的鞋和小棉襖被強迫脫下來,只穿內衣。那麼冷的天也不通知家屬送衣服。

當宋慧嬋兒子得知母親遭綁架後,下班去找國保支隊問詢情況,問他母親的去向和抄家為甚麼不通知本人時,警察態度蠻橫不告訴,發生了爭吵,當時三個警察把她兒子按壓在地上威脅要銬起來拘留。

宋惠嬋八十五歲的老父親幾乎每天都到國保大隊和當地派出所詢問情況,問他們為甚麼騙人,希望能見到宋惠嬋,但每次他們互都相推諉說不知道、不清楚、是上面讓幹的,更不讓見人。

到了第四天,家人以送衣服為由才打聽到宋惠嬋被關押在塘沽趙家地看守所(現名:天津濱海新區第一看守所),到看守所只被允許留下換洗的衣服。

而且,無論是實施綁架的塘沽國保支隊,還是參與的胡家園和新村派出所都不給任何書面文件和抓捕理由,到三月十六日家人被口頭告知宋惠嬋已被刑事拘留,還是沒有任何法律書面文件。

直到一個看門的警察說宋慧嬋已被批捕,家屬仍然是沒看到任何文字的東西,也沒有得到正式通知。後來得知,宋慧嬋已於六月二日被綁架到武清看守所非法關押。

老父申訴控告

宋慧嬋父親在萬般無奈下聘請了律師。五月初,宋慧嬋父親去預審科找管宋慧嬋案子的孫警官,問他宋慧嬋犯的甚麼罪?他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宋慧嬋父親說:「她有那麼大的本事?具體犯的甚麼罪?」孫警官說:「她用手機打電話一千多次。」宋慧嬋父親說:「打電話也犯罪?說的甚麼?」孫警官說:「宣揚法輪功。」宋慧嬋父親問:「宣揚法輪功犯甚麼罪?」孫警官說:「國家不許宣傳。」宋慧嬋父親問:「國家哪條法律不許宣傳?」孫警官無理的說:「我不和你講這個。」起身走了。

宋慧嬋自從修煉了法輪功,曾患三叉神經痛、經常昏迷頭疼的病症不翼而飛,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在家中孝順父母,在單位兢兢業業,贏得同事和鄰居的好口碑。

但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政策下,宋慧嬋屢遭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她被國保支隊警察綁架、抄家,關押十幾天後被劫持到板橋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宋慧嬋被單位天津航道局領導指示開除公職、解除勞動合同。

二零零六年,宋慧嬋因看石柱上的法輪功傳單,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宋慧嬋一直被警察監視,多年來受盡騷擾,精神受盡折磨。今年三月又再遭綁架並被非法批捕。

親眼看到善良、孝順的女兒在自己面前被野蠻綁架,宋惠嬋八十五歲的老父親決定用法律來維護自己親人的人身安全和應享有的公民權利。

宋慧嬋父親在六月中旬向檢察院遞交了第一份「控告狀」,控告塘沽公安分局韓勇等用欺騙手段非法野蠻綁架他女兒宋慧嬋,並且沒有任何文字手續,完全都是犯法行為!

可是塘沽區檢察院不予受理,說這個歸濱海新區檢察院管,同月,宋慧嬋父親把訴狀遞交到濱海新區檢察院,濱海新區檢察院說歸塘沽區檢察院管,老人又返回塘沽區檢察院,並告知這是濱海新區檢察院的意思。塘沽區檢察院鄭科長看了之後,不給立案,說是由律師和辦案科商討。

因一直無結果,宋慧嬋父親無奈,八月初以快遞形式寄送濱海新區公安局張亮局長,沒有回音;因仍無結果,宋慧嬋父親在八月底又往檢察院呈送了第二份「控訴狀」,鄭科長看了之後,仍不給立案,不收訴狀。

九月份宋慧嬋父親以快遞形式寄往天津市最高檢察院及人大仍無回音。

宋慧嬋父親在十一月十八日又將控訴狀遞交濱海新區法院立案庭,法院說,控告公安局的案子不能直接遞到法院,要先遞檢察院或公安局的上級機關。

宋慧嬋父親只是想依法狀告非法抓捕他女兒的知法違法的警察卻困難重重,遭相關公檢法人員相互推諉。經多方多次奔波仍是一無結果。

迄今,宋慧嬋的案卷曾兩次被遞到塘沽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被退回。在十月底第三次被遞送檢察院,十一月三日到濱海新區法院。直到十一月二十九日方從律師處得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將在塘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規範,懲惡揚善是國家法律的本質。法輪功學員修心向善做好人,正是在維護國家法律。

從法律上說,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 希望濱海新區塘沽公檢法相關人員不要再繼續執行那些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了。《國家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現今,人人都在抉擇,選擇站在正義公理一邊,還是選擇繼續助紂為虐?請深思明鑑!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天津政法委書記袁桐利
天津濱海新區政法委書記呂福春
天津市委「610辦公室」主任苗宏偉;
天津市濱海新區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區委街鎮工委書記張傳捷。
濱海新區法院院長宋春香(宋春香原是塘沽區法院院長,2013年12月調到濱海新區法院任院長。)
開庭地點: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原天津市塘沽區法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區塘漢路1-19號,郵編300450(乘坐833、834、502等路公交車在塘沽第一職業中專下車,北行800米即到;或乘坐132、134、521路在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站下車。)
塘沽審判管理委員會主任劉振清
濱海新區檢察院:地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路10號
代理檢察長侯智
濱海新區公安分局:地址:天津市塘沽區新港二號路35號
電話:022-65309722傳真022-65309738
局長張亮 副局長何寧27387890住址:廣開四馬路格調春天花園1號樓1門601號
指揮部主任李欣悅,住址:華昌大街東盈裏5號樓4門601號
紀委書記楊春明,住址:紅旗南路觀園公寓9號樓3門502號13622166655/23136687濱海公安局
塘沽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慶彪
副局長陳濱13802030729住址:濱海新區營口道10棟4門203號
副局長郭富剛13602170078、25308196住址:濱海新區貽成園37號
副局長竇守強13902091307住址:濱海新區迎賓街福苑裏35號樓2門302號
副局長劉洪勝13902130421住址:濱海新區第四大街傲景苑12號樓1門1003號
塘沽分局國保支隊:電話022-65300923、022-65300978
隊長韓勇022-65300923、022-65299079住址:濱海新區翠亨村B座7門602號
科長李振民022-65300958、13662017678住址:胡家園街中心莊村中盛裏104號
警察司東衛13920568549、022-66905946住址:車站北路眾智園6棟1門301號
隊員:楊玉強:2265770185 於新華、薄立東
塘沽分局新村派出所所長李興亮;
塘沽分局胡家園街河頭派出所:副所長楊樹明13920196456
副所長黃繼剛
警察:王旭明13820955321王治國、郭偉、邢傑、李寧
塘沽預審科:孫學祿
天津濱海新區第一看守所:地址:天津塘沽趙新路1號
電話022-65300763、022-66300517  所長劉洪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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