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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多人被迫害 山東壽光劉洪君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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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山東省壽光市五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劉洪君,今年八月三日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送交了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控告書。他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我家就成了以江澤民為首的流氓集團迫害的重點。全家三代、老小七口人被非法抄家、勒索關押、綁架、抓捕、酷刑折磨。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一年,兩年內我這個農民家庭,就被勒索三萬一千一百五十元,連八十多的老父親也不放過,被勒索一萬二千五百元。共計四萬三千六百五十元。」

劉洪君,家住在壽光聖城街道辦城裏村,是老實忠厚的莊稼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家裏更是祥和,上有老、下有小,一家六、七口人,忙完一天的事後,全家人坐在一起學法,真是無比的快樂和幸福。

下面是劉洪君在控告書中陳述的被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五月份江氏流氓集團在全國大規模迫害法輪功之前,壽光鎮委就開始監視我們夫妻倆人,二十四小時不放鬆。白天我們幹活走到哪裏,監視者就跟到哪裏,前面有三輪挎鬥摩托車,後面跟著麵包車,把我們夫妻二人夾在中間。就連孩子上學放學的路上也有人跟蹤,在學校裏也要偷偷的拍照。我們全家整天生活在恐怖之中,嚴重干擾了我們的正常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在果園裏打藥,鎮書記馬錦濤帶領二十幾個鎮幹部、氣勢洶洶的闖到果園,不由分說,停了打藥機,把我綁架到洋口鎮賓館,非法關押我二十八小時之久。關押期間都是公安局民警看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又被鎮政府關押在東關村委會議室七天,期間一晝夜不讓睡覺,若瞌睡馬上招來一頓毒打。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錄像。

七月二十三日,鎮幹部抄了我的家,把我的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搶走,還把我妻子付淑媛關押在東關村委、會議室強制看污衊大法的電視節目。

七月三十日鎮政府以查找人員費、車輛費、生活費、培訓費為由敲詐我們夫妻兩人二千一百五十元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元旦,鎮委書記馬錦濤、副書記崔建軍,劉希忠帶領鎮幹部再一次大面積抓捕大法弟子二十六人,關押在鎮政府二樓會議室三十多天,被非法關押期間,強制「轉化洗腦」。對不配合,堅持修煉的人,一一被關進一間漆黑的屋子裏,手被銬著,推倒在地、面向下,背向上,遭受十幾人用橡膠輥、電棍、拳打腳踢一頓毒打。我被銬在外邊的鐵柱上挨凍,扒得只剩一件單衣服,那天晚上特別冷、滴水成冰,對我是先凍後打。打的我遍體鱗傷、血肉模糊,關押七天後,鎮政府又以收法輪功學員押金、違約金等各種名義,勒索我現金一萬二千五百元,才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中共酷刑示意圖:冷凍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與妻子付淑媛、老父親劉英傑三人去北京上訪。在信訪局門口被便衣警察綁架。父親與妻子被劫持到壽光鎮委。第二天又把妻子付淑媛送壽光看守所關押二十八天。我被劫持到壽光看守所刑事拘留一個月,到七月二十八日政保科以法輪功保證金為由,又敲詐家人四千元錢,才把我們二人從看守所放出。

時隔一晚,也就是七月二十九日,只因我們夫妻二人不放棄法輪大法的信仰,鎮委來人又把我們夫妻二人劫持到鎮委大院,分別關押兩間屋內;鎮幹部崔廣賢、吳躍邦、劉麗華、張波、龐曉輝、張國忠、郝永輝等用電棍、膠皮棍、竹竿、武裝帶毫無人性的對我們大打出手,我倆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整個身體都是紫黑一片。為了抵制迫害,堅持信仰,不得不脫離現場,從此過著流離失所的日子。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三日,我們在阻擋房內被青州公安劫持,搶劫現金三萬元多元、機動三輪車二輛、複印機一台、打印機多台。我和妻子被綁架到青州公安局,雙手用銬子反銬在鐵椅子上,由於手銬銬的太緊,兩個手浮腫的像饅頭一樣。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雙手反背銬在椅子上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八日,我騎著三輪車正在路上,被壽光建橋派出所綁架,在建橋派出所審訊室內,雙手用銬子銬住蹲在地上,一高個警察用上衣把我的頭蒙起來,直到把我捂暈。再就是手銬腳鐐銬在鐵椅子不讓睡覺,在沒有取得任何口供的情況下,又把我劫持到壽光看守所。獄頭指揮著打手對我大打出手,強制我超時間的扒大蒜,扒不完就不讓睡覺。在這期間「610」,還連續提審我,把我銬在外面審訊室的鐵椅子上直到晚上十一點之後才讓回監室,連續幾天他們追問我都跟誰聯繫、材料的來源去向,都是問似是而非的與我毫無關係的事,他們得不到他們想要的信息,就氣急敗壞叫囂著給我過小年;到了晚上來了大概有十五、六個警察把我從鐵椅子上放下來。戴上手銬腳鐐,叫我坐在地上,然後兩隻胳膊向後拽,再在兩胳膊之間插上一根椅子腿,一人坐在椅子上,使我躺躺不下、坐坐不起,兩個警察拿著高壓電棍,電棍吐著長長的芯子,「叭叭」在我身上電,直到兩根電棍用的一點電也沒了才罷休。我拖著燒焦的身體、喘著粗氣艱難的走回監室。回去後我喝了很多水,監室裏人很多很擠,側著身子躺下後,對我身邊的一個在押的人員說:兄弟有一天我若死在這裏邊,就一定是他們打死的。我請你給我帶出信去給他們曝光。他誠懇的答應了我。就這樣在壽光看守所關押五個月後,無任何證據與理由非法判我十四年。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由「610」劉祝身等人把我劫持到山東省第一監獄,監獄查體我身體不合格退回壽光,看守所不收,雙方僵持不下,後來一個辦公室主任(女的),送給濟南來人三、四箱禮品,並到壽光市人民醫院辦了個證明,第二天就把我重新劫持回監獄。這次綁架劫持我現金一千二百元左右、機動三輪車一輛,還有手機、PP機等。

在監獄由於不放棄信仰,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都遭到了嚴重迫害,不在其中的人是想像不到的。長期坐在小板凳上嚴管,連續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不讓洗漱,不讓上廁所、罰站、站軍姿、雙肩壓雙人、板凳、凳子壓腿梁、整人的花樣層出不窮。都是警察指使那些在押人員、社會人渣、地痞、無賴幹的。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強迫寫思想彙報,貼大字報,開批鬥會,強制洗腦,硬逼放棄自己的信仰。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中共酷刑示意圖:罰坐

二零一二年九月六日,在家中,我又被壽光國保便衣警察綁架,抄家,在壽光鎮派出所的鐵椅子銬了二天二夜之後,又劫持關押在看守所繼續迫害一個月,後來又劫持到洗腦班繼續迫害。警察馬曉書叫我妻子付淑媛拿一萬元就放我出去,我妻子沒錢拿不上這一萬元,十月九號左右,聖城街道派出所的民警到我家讓我妻子與他們一同去看守所接我回家,我妻子就跟著去了,可到了那裏警察就把她關押在看守所裏不讓出來了。藉口是我血壓很高,怕出人命承擔責任,騙我妻子的目的還是勒索那一萬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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