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蘇省太倉市楊蘊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近日,江蘇省太倉市法輪功學員楊蘊芳被非法判刑三年,因身體原因,楊蘊芳目前仍在家中。

楊蘊芳因為用手機講真相,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被國保非法抓捕,關押在看守所十天後,因身體原因被取保候審。

楊的女兒接她去小住幾天,但中共人員以其脫離監管為由,於八月二日將她再次抓捕並非法關押在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太倉法院在沒有通知其家屬的情況下強行非法開庭。在法庭上,楊蘊芳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的過程,並多次聲明自己修煉的心是不會改變的!也希望司法人員辨正邪、明是非,不要把自己的未來和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邪黨集團捆綁在一起。

八月二十四日,因為身體原因,看守所通知她兒子接其回家。她兒子對公安講:你們開庭為甚麼不通知我?現在人被你們搞成坐在輪椅上面了,你們就推給我們家屬,你們的心為甚麼這麼狠?!

十二月三日,太倉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派出所片警上門核實她是否在家,在確定她在家後,十二月四日,法院法官季光一行四人上門進行非法宣判其三年有期徒刑。

法官季光一腳門外,一腳門裏把非法判決書給了楊蘊芳,可能是內心愧疚,所以根本沒有宣讀,急急忙忙要走。楊蘊芳幾次讓他進來坐,想告訴他真相,他們前後呆了七、八分鐘就走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