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兩次被非法勞教 成都李怡女士控告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原來從事財會工作的李怡女士,今年五十一歲,四川成都人,一九九七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迫害的十六年中,她經歷了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暴力摧殘,多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等地和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等種種迫害。

歷經種種磨難的李怡女士,於今年八月九日對前中共頭目、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下面是她在控告中陳述的被非法關押、暴力迫害的情況。

一、依法上訪,遭成都駐京辦事處侮辱性搜身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利用我休假期間,來到北京為大法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紀念碑前被執勤武警非法抓捕,交給了巡邏武警。他們將我推上一輛「依維柯」警車,因我不配合上車,車上的警車拿起警棍朝我頭部就是幾棍,打得我頓時兩眼直冒金花。在天安門廣場分局因我不報地址、姓名,審問我的警察就揮著拳頭惡狠狠的劈頭蓋臉朝我打來,邊打邊罵邊翻我的背包。

來到成都駐京辦的後園,我被帶到一個房間,一個女的進來說要對我進行搜身。她先從我衣兜、褲包進行搜查,搜出我隨身帶的幾千元現金、手錶和其它東西。然後命令我把衣服全部都脫掉進行檢查。她就從我頭髮一直到腳下仔仔細細的檢查,最後叫我雙手抱頭,做三個下蹲動作……

檢查完後,把我關進一個小房間,房間裏男男女女近二十幾人,擁擠的連腳都插不下。他們就是我剛進來時見到的同修,幾乎都被挨過打。房間四週的牆是用寶麗板做的,牆面有很多地方遭受過重擊凹了下去,有的面上血跡斑斑。晚上睡覺大家就坐在地上相互背靠背的,靠著睡。

二、多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等地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旬,我被成都成華區青龍場派出所警察趙甫明等人接回成都,當天關押在青龍場派出所。第二天,被送到成都九如村拘留所行政拘留了十多天。

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被送到九眼橋蓮花村看守所(原成都市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三十多天。滿期後,接回青龍場派出所置留一天多。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被放回我父母家。

過完二零零一年元旦不久,我回到大橋分公司遂回路E合同段項目經理部報到。辦公室主任胡方平說:「單位快放假了,你回家過了年再來。」第二天我準備走時,他過來對我說:「公司紀委鄧書記來電話了,不讓你回家,要把你送到當地的看守所,等過完年再接你回來。不然他們睡不好覺過不好節。」

二零零一年一月中旬,我被項目經理部辦公室主任胡方平、遂回高速路指揮部、當地派出所及當地政府部門等,送到遂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記得進來前,當地看守所的一個小頭目對我說:「法輪功祛病健身好,你們也都是好人,我們都知道。但是,現在上面已經把他定性了,我們也只能按上面的指示做。就像這個墨水瓶(指辦公桌的)它本身是長條形的,現在上面要說它是圓形的,我也只能說它是圓形的了。」我聽後非常的震驚!

遂寧市看守所的條件極差。吃的是發霉的米飯和豬都不吃的菜,一天限量供應二次開水,用的是幾個喝過的飲料瓶來裝水,監室裏十幾號人就靠這點水,更別說洗澡洗頭了,到大年三十才得到允許洗五分鐘的冷水澡。最不習慣的是用馬桶,不會用,同時讓人感到羞辱的是門上的監視孔正對著它。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大橋分公司黨辦黃玲、保衛科人員及分公司所在地的汪家拐派出所人員從遂寧把我接回成都,在大橋分公司招待所監視住了一晚。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我被青龍場派出所、大橋分公司黨辦、保衛科等人送到靠近溫江的一個度假村。詢問先來的人,知道這裏在搞「轉化」班。這裏有個會議室,裏外都掛著攻擊大法、誹謗師父的標語,還有攝像頭。陸續來了大約二百多名大法弟子,都明白了自己是被當地的派出所、街道辦或單位欺騙來的。所以大家拒絕進會議室,要求與成華區政法委書記進行平等對話,撤銷所有攻擊大法、誹謗師父的標語和那些攝像頭。「610」人員慌了,立即通知成華區各個派出所趕來增援。沒多久,度假村所有的空地上全都停滿了警車,警察們提著警棍、手銬之類的東西來了。他們揮動警棍往我們身上打,邊打邊罵。很多同修被打傷了,大家緊緊手挽手,齊聲背誦師父的《論語》、《洪吟》、《精進要旨》,用大法的慈悲去感化他們,不要對大法弟子行惡;對向我們行惡的警察,向他高喊「窒息邪惡」,阻止他的惡行。這樣,持續到傍晚,這次的「轉化」破產。當晚,我與另外十幾名同修被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深夜,我被青龍場派出所警察趙甫明送到蓮花村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因我堅持煉功,牢頭就叫幾個雜案人員把我從鋪板上拖到「金魚缸」(廁所)邊上睡,扔了一條污跡斑斑的破被子給我。看守所的飯依舊太少,我整天都是飢腸轤轤的。還要做奴工活,穿豆腐皮串,每天要我們做完三大盆才讓休息。

我被關押四十多天,得到判我勞教一年的通知。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幾號,我從蓮花村看守所轉移到寧夏街轉運站,同時,收到前夫向法院遞交的離婚申請書。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幾號,前夫通過關係,我戶口所在地的青龍法庭在監獄裏開庭,判決我們離婚。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三、遭機投派出所抄家,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五月四日,我在潮福苑小區發真相光盤,被小區保安構陷。機投派出所幾個警察把我帶到小區物管部門,眾誠物管部主任余林認出了我。我就被帶到機投派出所,銬在樓梯處。大約過了二小時,抓我的警察和二個女警帶我回小區,說去證實房子是不是我的。

還在我家樓下的樓梯上,就看見從我家裏射出的耀眼燈光。到家門前一看,我客廳的大吊燈、壁燈、射燈、還有臥室、書房、飯廳、廚房、盥洗室及陽台上所有大大小小的燈全被打開,將房間照得如同白晝。四~五名警察還有小區保安在我屋裏翻箱倒櫃的搜查。一個警察從我書房裏提出幾袋真相資料和一些大法書籍,我想衝過去不准他們搜走,那二個女警把我死死架住,呵斥不准我動。一個女警朝那幾袋資料看了看說:「我就不懂,你有這麼漂亮的房子不好好享受享受,去搞這些(指發真相資料),真是腦袋有病!」我回答:「如果我不修煉法輪功,不知道是不是還活著,更說不上還有這房子。」

大約一個多小時,他們終於把我屋子搜查完。我提出要查看一下我房間裏其他東西是否完整。我去到臥室,推開衣櫃門,拉開抽屜,將用牛皮信封裝的大約七千元現金再清點了一下;又將塑料袋裏放的24K金的金戒指、金項鏈、金吊墜以及一對純銀手鐲、仿鉑金項鏈、吊墜也清點了一下,都是完整的。然後就準備拿上一千元錢備用(看守所裏需要錢)。一個年紀大一些的警察進來,見我在拿錢,問:「拿錢幹甚麼?」我說:「看守所裏面要用。」他說:「看守所裏不要錢。」經他一說,我就遲疑到底帶不帶錢。他又說:「你就是把錢放在身上,辦案警察也要收繳的。」他這樣一說,我就決定不拿錢在身上了。就跟他們出了我屋子,鎖好門。

剛把門鎖好,警察立刻命令我把房門鑰匙交給他們。我不給,他們就強迫我交。我無奈地被迫在我家門前將我房門鑰匙交給了警察,同時,身份證也被他們扣押。我對他們大聲聲明:「你們拿了我房屋鑰匙,就必須對我屋子裏一切財產負責!」

大約晚上十一點過,我又被帶回機投派出所,銬在二樓樓梯的轉角處,這個位子正處在風口上。深夜,狂風夾著大雨,寒風陣陣襲來,我凍得渾身打顫。因手銬銬得很低,身子無法站立,只能蜷縮,這樣很難受的熬了一夜。

第二天上午大約十一點左右,他們就來提審我。說:「根據我們對你搜集的情況,你沒有做這些資料的條件,你這些資料從哪裏來的?誰跟你聯繫?」我不回答。他們見我始終不說話,就說:「有辦法叫你開口的。」就把我帶到樓下另一個地方(像是地下室),交給在那裏的二個警察,其中一個姓謝。那個地方昏暗昏暗的,屋子中間是一個方形大柱子,整個看起來像是一個舊式的老屋子,四週掛滿了奇奇怪怪的東西(現在才知道是各種刑具)。姓謝的問我:「資料是從哪裏來的?你不好說,可以寫嘛,這裏有紙有筆。」我知道決不能出賣同修。所以,我依舊不回答。姓謝的見我還是不說,氣急了。他指著那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說:「你是不是想嘗試一下?!你說不說?!」我搖了搖頭。他就取下一副鏽跡斑斑的鐵手銬銬住我右手,又取下同樣一副銬住我左手。兩個警察就把我拖到方形大柱子那裏,兩人一左一右抓住我兩條胳膊,將兩臂反扣著綁在那個方形大柱上。再把我兩臂死勁向上提,使我整個身體緊貼在柱子上,讓我兩隻腳尖剛剛觸地。方形柱子太大,兩隻手銬不夠長,又加上兩隻,最後再用繩子在綁住我手臂的地方,圍著柱子緊緊的纏繞了好幾圈。姓謝的就說:「不管再壯的彪漢,上了我這東西,跑不出半小時,甚麼都招!」

霎時,我感到出不來氣,心臟跳動加速的聲音聽的清清楚楚,感到整個身上的骨頭在粉碎。汗水不一會就將胸前背後的衣服全打濕了。我呼吸越來越倉促,幾乎窒息。由於手銬銬得太緊和被繩子緊緊的纏繞,使我兩隻手的血液無法流通,整個手發青,腫得像饅頭似的。同時,身體稍動一下,手銬就往肉裏陷得更深,感到手都要斷了。他們用這種方式折磨我至少半個小時。在我強烈抗議下,才把我放下來。當時,我兩臂沒有知覺,兩個手腕被深深陷入到肉裏的手銬凹下很深的一個大坑。

當晚,機投派出所要把我送去成都郫縣看守所。我要求機投派出所給我開具收去我房子鑰匙和身份證的收據,該所指導員用藉口搪塞,我不從。他們就強行把我拖上警車送到郫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大門口,姓謝的警察把我往裏拖,我拼命反抗,相持了半個多小時。最後姓謝的感到這樣下去對他不利,才代表機投派出所給我寫了房門鑰匙收據(他的警號009760)。

四、遭成都郫縣看守所強行灌食和暴力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七日凌晨大約一點多鐘,我被非法送進成都郫縣看守所女監室。監獄設施也現代化了,監視裏都安有監控器。監獄規定:在押的人犯要穿統一的黃馬褂(囚衣)。我不是犯人,就拒穿。獄警(姓黃)指使召集(牢頭)強行給我穿上,我就把它脫下。又強行穿上。又給它脫下。這樣穿上又脫下,獄警氣壞了。抓起扔在地上的馬褂就往我脖子上纏了好幾圈,我憋得出不來氣。她就一邊罵一邊拽著纏著我脖子的馬褂把我從監室拖到過道上,抓住我的頭髮就往牆上「咚」「咚」「咚」地直撞,扯掉我一把頭髮,並用穿著呈尖形狀的馬靴往我身上、腿上等部位亂踢,一陣狂打,嘴裏還不住的吼道:看你穿不穿,我看你穿不穿……直到她打累了。她還不解氣,又拖著我到了她辦公室,懲罰我站在那裏。她喝夠了水,喘夠了氣,就開始對大法和大法師父進行侮辱性謾罵。聽到她這些謾罵,當時我難過得哭了──為這個生命的無知給自己造下的罪孽,更為替宇宙眾生耗盡一切的我們慈悲的師父……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監室的牢頭對大法弟子故意進行刁難:不准我們在一起說話;煉功就抓住我們的手或按住腿不准我們煉;故意將鬧鐘調快、調慢,干擾我們按時發正念等等。我們多次給牢頭講真相,她拒絕聽,也不准其他人聽,誰要聽她就報告獄警。為了維護我們應有的權利,我們進行絕食抗議。

絕食到第三天,獄警指使牢頭對我進行灌食。牢頭挑了好幾個吸毒犯,都是身強力壯的,把我從鋪板上拽胳膊拽腿的拖下來,呈「大」字放在地上。吸毒犯們兩個按住我的腿,兩個按住我的胳膊,一個坐在我身上,一個掐住我脖子,一個捏住我鼻子,一個按住我的頭部,想讓我張嘴。我緊緊咬住牙,不讓他們灌食。她們就拿來四~五把刷廁所用的刷子,同時用它們戳我的牙齒、牙齦,戳得滿口全是血(註﹕我的牙齒、牙齦受到這些劇烈撞擊後,造成現在我的牙齦嚴重萎縮,下牙幾乎全部鬆動,快全掉了)。我拼命進行掙扎抵抗,最後,她們見無法撬開我的牙,就發洩式的把沒灌進嘴的稀飯全部潑在我臉上、身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灌食一天三次,每隔一天再灌。每次灌食都重複以上的方式,讓我整個的臉上、身上都是血和著稀飯。灌食對於用生命進行絕食抗議的人是不起作用的,獄警也知道。只是打著「人道主義」的旗子,用這種方式對你進行折磨,讓你痛苦不堪。

一次灌食,她們把我整個頭部全部捂住,我無法呼吸,讓我窒息。生命的本能使我掙扎著用手死死的抓住捂住我鼻子的那隻手,指甲也深深的陷了進去,疼得那隻手鬆了一下,我才出了一口氣,否則,就要被窒息而死。

因為灌食的方式太野蠻,其他人不願看。有的被嚇哭了,有的感到恐懼。牢頭就呵斥道:「你們哪個哭、哪個同情,就處罰哪個。」大家只能敢怒不敢言。

灌了幾天都無法灌進去食,獄警又把我帶到監獄另一個地方進行灌鼻食。用的是一個食指粗的橡膠管子,大約一米多長。也是幾個人(男的)按手、按腿,一個人就拿著橡膠管子的一頭從我鼻孔插入,然後旋轉著管子往胃裏推。我能感覺到膠管子所經過的地方,那裏的每個細胞都在拼命對它進行排斥、抵抗,這兩股力量的對抗所發出的慘叫聲帶出的恐怖,使人毛骨悚然……

幾天後,女監分隊長(姓劉)把我叫到過道上問:「你還要絕食嗎?灌食很痛苦喲。」我回答:「還要。」「為甚麼?」「還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還大法的清白,還我師父的清白。」「這些不是我能做到的。你再想一想吧。」女監分隊長說。第二天,分隊長把我轉到另一個監室。

五、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送到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關押在九中隊,隊長是李奇。由四個雜案包夾(吸毒的)。一進屋就叫坐在靠牆的小凳子上,不准說話、不准閉眼、身子不能靠牆,上廁所打報告要說:「勞教人員×××。」我不想打這個侮辱性的報告,就少吃、少喝或不喝。正值炎炎夏日,屋裏似蒸籠(有一台風扇,都是包夾在用),汗水從早到晚沒幹過,衣褲上面都是一道道白色的汗漬。身上實在太臭,包夾們受不了時,才叫去洗一次澡。這期間坐爛了兩隻凳子,屁股也坐爛了。因為長期坐著不動,又吃不上蔬菜,解不出大便。為了增加腸子的蠕動,就買來胡豆連殼一起吃下;菜裏的辣椒也連同辣椒把一起吃下肚。大便還是解不來,就用手去摳,摳出來的屎一顆顆像石子一樣硬,血也跟著流……

六、上告機投派出所,遭打擊報復,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九月八日,我解教回成都。機投派出所、機投街道綜治潮音村委等部門的負責人,將我送回我住的潮福苑小區。當時,機投派出所田副所長對小區的眾誠物管主任余林說:「派出所保管人員住院了,拿不到李怡的房門鑰匙,想辦法把她的房門打開」。物管主任找來人將我房門打開後,一行近十人進了我房間。我進屋後,田副所長和其他都對我說:「你去房間看看,有沒有掉東西。」我就去臥室查看裝有現金和首飾的抽屜,拉開一看,錢和首飾都不在了。我馬上出來對他們說:「我七千元現金和首飾不在了!」田副所長說:「你先別著急,看是不是放在其它地方,再找一找。」我回到臥室又仔仔細細找了很久,還是沒有。我就對田副所長等其他人說:「錢與首飾確實不在了,怎麼處理?」田副所長說:「如果確實東西丟了,就寫個材料拿來。」其餘的人也都說:「對對,你有甚麼事、甚麼困難就找田所長。」又說了一些安慰的話,一行人就離開了我家。

九月九日(第二天),我就寫出了報案材料列明丟失的現金和物品(首飾)的詳細情況給了田副所長。九月二十七日,我再次寫具「報失書」遞交給機投派出所值班警察。之後,我不下十次向機投派出所及機投街道綜治辦等提出要求儘快查明丟失原因,都沒有結果給我。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機投派出所的田副所長、機投街道綜治辦主任、朝音村委、小區物管人員等來到我家,我又問他們:我被盜的東西你們怎樣處理?對此,田顯示出一副不屑的樣子,我非常氣憤,說:「你們這樣不負責任,我要去法院起訴!」田說:「那你就起訴嘛!」

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我寫了《民事訴狀》遞交給成都武侯區法院,要求機投派出所賠償我被勞教關押期間,該所持有我家房門鑰匙,家中財產丟失(註﹕房門、窗戶無任何被撬痕跡。現金七千元,金銀首飾等四千八百二十一元九角六分)共計人民幣一萬一千八百二十一元九角六分(11821.96元)。法院以我是煉法輪功的,拒絕受理。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寫了《上告信》交給武侯區公安局紀檢組,上告機投派出所,要求機投派出所賠償我的損失。又向機投街道辦有關政府部門、綜治辦寫了書面材料,反映機投派出所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持有我家的房門鑰匙,造成我家中財產丟失(註﹕房門、窗戶無任何被撬痕跡),要求機投派出所做出賠償。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我正在家裏做衛生。機投綜治辦主任張仕華和張光成兩人,以「要過節了(五一),進行慰問」騙我開了房門,立即被躲藏在我樓下的七~八個治保人員衝進屋裏對我綁架,我進行抵制,他們就抓的抓胳膊,抬的抬腿就往外抬。我奮力抗爭,他們就把我從四樓一層一層拖到一樓,再拖到警車上,直接送到位於草金路66號的成都武侯區金花洗腦班。當時,小區裏很多人都目睹了這一綁架過程。參與這一綁架的有機投派出所、機投街道綜治辦、潮音村委、潮福苑一期物管部眾誠物業進行配合。同時,非法抄家,搜走了我許多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

機投街道辦找了幾名臨時陪教輪流看守我。其中一位聽了我這些年遭受的種種迫害,很是同情。她認識綜治辦主任張仕華,打聽到綁架我的原因:是我向機投街道辦遞交了反映機投派出所在我二零零三年被勞教期間,派出所持有我的房門鑰匙,造成我家中財產丟失(註﹕房門、窗戶無任何被撬痕跡),並要求賠償的材料,就是機投派出所對我的打擊報復。還說,綁架的場面給他的刺激太大,準備辭去綜治辦主任的職位,再也不願幹這種事了。

他們綁架我時,除了我身上穿的,就沒有任何東西。我多次向金花洗腦班隊長劉曉康提出讓他們派人陪同我回家去拿些生活日用品,他們不給我任何回答。這樣,半年多的時間,我沒洗過澡洗過頭,頭髮幾乎掉光。

二零零六年剛過完年,就把我轉到成都雙流新津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包夾人員一個叫大楊,一個姓戚兩人。她們一天二十四小時跟在身邊,包括上廁所。一日三餐也由包夾人員打回來吃。這裏到處都是監控器,一來這裏就強制看誣蔑、誹謗大法和師父的錄像、宣傳圖片。還時不時的用「不轉化就送無人區隔離」,「不轉化就往大沙漠送,讓你自生自滅」這些話進行威脅、恐嚇……

大約在六月二十幾號的上午九~十點鐘樣子,我正跟包夾說著話,在沒有任何預兆的情況下,我突然呼吸困難,心臟跳動加速,像要跳出來一樣,大楊驚訝地說:「小李,你嘴怎麼發烏了,臉也發青了?!」我渾身不由自主的顫抖,心裏莫名的恐懼。包夾大楊趕快找來醫生,對我進行仔細檢查後說我:心律不齊,心跳過速,伴有雜音,身體嚴重營養不良。洗腦班怕承擔責任,才叫我當地的街道辦來接。於是,我於六月二十六日回到家中,結束了對我一年多的非法關押。

過了很多年,通過看明慧網上報導的那些遭受到投毒迫害同修的症狀描述,我可以肯定的說:當時,在成都新津洗腦班我受到了飯裏投毒的迫害。後遺症:在我身上體現最明顯的是記憶力衰退,甚至是失去記憶──特別是對自己所遭受迫害的情形沒有記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