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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七年冤獄 北京王建福再被冤判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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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平谷區法輪功學員王建福、賈鳳芝、馬佔全因向當地民眾贈送掛曆,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被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被平谷法院一審判刑。

王建福被判刑七年半,他曾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被監獄關押至二零零九年才被釋放。

賈鳳芝、馬佔全分別被判兩年,他們二人以前也曾被非法勞教和判刑。

三人已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王建福被判刑後身體不適,被轉羈押到北京市公安醫院,家屬屢次詢問病情,當局拒絕告知,推說問所屬當地看守所,而平谷看守所騙家屬說身份證號才告訴,結果仍拒不相告。

十二月十六日,律師終於見到了王建福,據說症狀是兩個多月來一直脫肛,便血,身體狀況較差,並且精神狀態也非常的不好。他沒有上訴。

律師每次約見都要提前一週或更長時間預約,再到當地所屬看守所辦理手續,想再次約見,院方推諉、拖延、不予辦理。馬佔全曾在看守所寫訴江控告信,警察不予轉交。

三中院的庭長李永京說兩年判得不重。對於任何一個明理懂法的人來說,都知道法輪功學員並沒有違法犯罪,被強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每一個公民都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而且他們都是與人為善,造福社會的好人!所以應依法儘快懲治真正犯罪的惡首──江澤民,立即無條件放法輪功學員回家。


北京市三中院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 100012
刑一庭 廳長 李永京 010-84773141
楊俊男 女 書記員
北京市平谷區法院:北京市平谷區府前西街21號 101200
審判長:孫國立電話 01089966505 01069953886 18600311171
陪審員:王金財
陪審員:楊華
書記員:夏苗苗
三人中迫害王建福的參與者:濱河派出所 張小濤 王東
北京市平谷預審:施軍、徐文培、胡殿軍、劉曉旭
預審總隊一大隊:張臣、李利
參與迫害(審案)警察:
平谷區濱河派出所地址: 北京市平谷區衛平路57號 101200
張小濤、王東
平谷預審大隊地址:北京市平谷區鎮羅營鎮上鎮村東(平谷看守所內)101215
施軍、徐文培、胡殿軍、劉曉旭
北京市預審總隊一大隊( 北京市北京第一看守所內)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501號 郵編:100121
張臣、李利
北京市北京第二看守所(公安醫院)電話:010-59613113(3151、3161、3171)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505號 郵編: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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