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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冤刑八年 四川米易農婦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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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四川省米易縣攀蓮鎮水塘村四十九歲的農婦闕發秀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七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多次被綁架、毆打,被非法判刑八年,受盡折磨。

以下是闕發秀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修煉大法之前,患有雙頜關節疼痛、手腳冰涼、麻木、尿路結石、腰部疼痛、膽囊炎等病症,雖然年紀輕輕,卻經受著病痛的折磨八年,苦不堪言。一九九六年,媽媽修煉大法,說大法祛病健身效果好,教人做好人,叫我也煉。這樣,我走上了修煉大法的路,身上的病痛就不翼而飛,百病全消,真正感受到了修煉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及中共發動對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後,我和我的家人多次遭到了各級政府和「610」人員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我和法輪功學員龔志會、劉坤武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到天安門附近剛去打公用電話,就被北京便衣警察強行綁架到天安門廣場附近的派出所關押幾小時,後又將我們轉送到北京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天後接回到米易看守所非法拘留一星期才放回家。

鄉鎮政府人員的野蠻毆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我被綁架到攀蓮鎮辦的洗腦班,書記、副書記、鎮長、副鎮長和各個辦公室的人員幾乎全部出動,將本鎮的幾十名法輪功學員集中到鎮政府強行洗腦。洗腦班請有打手隊,打手隊專門負責監管迫害法輪功學員。強制法輪功學員每天早上掃大街,強制對法輪功學員洗腦,辱罵、灌輸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文章。書記和鄉政府人員親自上陣輪番給我們灌輸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文章,強制給我們洗腦,強迫寫不煉功的保證書。不寫,就叫打手們將我們叫出鄉政府會議室帶到鄉政府大樓的屋子裏關上門用警棍打,有的被打傷,有的被打得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我當時被打手隊長打昏倒在地上。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下旬一天,二姐闕發芝晚上起來煉功,樓上的打手看見,所有打手都從樓上下來,把我、還有兩個同修全部叫出來,強迫我們和二姐闕發芝一起站在鄉政府的操場壩上強制蹲馬步,又拳打腳踢,踢倒拉起來再打,像踢皮球一樣將楊姓同修踢來踢去,我和二姐闕發芝、同修龔志會被打手們輪流的踢倒在離我們附近幾米遠的小樹上,將小樹壓倒,又被提起來,也是反覆的這樣被折磨,大約半小時。打手們又到辦公室拿來警棍,用警棍打我們的腳和腰部,從凌晨一點到早上七點,後來被集體罰站到八點。鄉政府的人陸續的來上班了才將我們關押入小屋,當時每人關一間,睡的是地下只有一張紙殼和一張席子。吃過早飯,又將被打得遍體鱗傷的我們叫出去掃鄉政府周圍的大街。龔志會的腳和腰被打傷,楊順發的腰被打成紫青色,我和二姐闕發芝的腰和腿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龔志會在掃地的時候掃帚掉在地上都無法彎腰去拾,只有用腳尖慢慢將掃帚勾起來,再開始掃地。回來時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但還要被打手們指揮打掃鄉政府大院。好不容易打掃完,又被叫到樓上會議室繼續洗腦灌輸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文章。鄉政府的人見我們的臉色不好,害怕出事才叫回屋休息。直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才將我們放回家。洗腦班結束時,攀蓮鎮強迫我們交大米二十多斤、生活費每天十五元,無錢的逼寫欠條單據。

楠木寺勞教所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和媽媽與同修到北京證實大法,二月在北京出租房學法,被北京警察綁架到大興看守所關押,我和同修們絕食,被插鼻管灌食,後又被米易警察帶回到米易看守所拘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青皮村九隊和張軍等功友一起開法會煉功被抓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五月被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因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想讓更多的世人了解大法,同化大法並做個好人。警察不准煉功,指使包夾、勞教人員打我、溫躍超、允華鳳和煉法輪功的同修們,於是包夾和其他勞教人員便拳打腳踢,大打出手,用大掃帚打我們,又強行將我們拖到大樹邊用繩子把我們綁到大樹上,不准我們說話,用東西將我的嘴堵住。在臥室煉功,用繩子將我們五花大綁,不准出監舍門,然後一個一個挨著叫到樓下辦公室裏用警棒打背部,打腳,打耳光,打得我鼻子鮮血直流。

過了幾天,又是一個一個挨著叫我們到樓下辦公室隔壁屋裏。輪到我了,警察用很長的電警棍閃亮的電光電我的臉部,一邊電一邊罵,還不出氣,然後又用電警棍中間最粗的電光對著我的咽喉狠狠的電,電得我氣都快喘不過來了。

後來她們又換了一種方式,白天晚上都不准我出門,叫兩個包夾看著我,吃過早飯就開始站到晚上,不准喝水、不准洗臉、不准洗腳、不准洗澡。過了幾天見我還是堅持,她們就加大了力度,要扣包夾的改造分,這下我的日子就更難過了,包夾心情不好,對我大喝小吼,用腳踢我,我的腳也站腫了,我還是堅持。這下警察又變招了,把我墊床的棉絮、被蓋、衣服全部拿走,一樣不剩,只穿一身衣服。剩下的就是鐵架鋼絲床了。晚上大家都睡覺了,不准我睡,還要延長時間罰我站。包夾和同監舍的好心人見我這樣,就拿了一些蓋的東西給我,警察看見了,不准任何人拿任何東西給我,又給包夾施加壓力,這樣晚上就穿一身衣服睡在光鐵架床上,折磨了我一個多星期,才讓我出門。

會理看守所、米易看守所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米易在會理的資料點被破壞,警察當時把我和媽媽胡興玉從二樓帶到一樓院壩後,叫我們跟他們走,我不配合,他們便強行拖著我和我媽媽到會理公安局,把我們銬在走廊的欄杆上。後來又被送到會理看守所,叫我照相,我不配合,警察就打我頭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在回米易的路上,上車時,我喊:「法輪大法好!」,被警察用寬膠布封住嘴,不讓說話。在車上,雙手被手銬銬住,雙腳被戴上腳鐐。

到米易看守所,警察逼問口供,我不配合,幾個警察將我雙手戴上手銬掛在鐵欄杆上,腳尖沾地,逼問口供,我還是不配合,就把我吊到人事不知,昏了過去,不知多長時間才甦醒了過來,我被放在了地上。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我和王明珍在監室裏煉功,遭到看守所所長、警察辱罵、毆打,用狼牙棒猛打我背部、臀部、大腿、打完我又打王明珍的臀部、大腿,打得我和王明珍身體青一塊紫一塊的,王明珍的整個臀部全被打的血瘀烏黑,疼痛難忍。我們堅持煉功 ,被警察用手銬把手銬在監號的鐵窗上。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和王明珍堅持煉功,被看守所輪流值班的警察用手銬把我和王明珍的手(有時單手,有時雙手)銬起吊在看守所的大鐵欄杆門上,只有腳觸地,從早上八點吊到中午十二點,下午三點吊到吃晚飯,而且在吊的時間內不准吃飯、喝水、上廁所,連續五天都是如此。 我絕食抗議酷刑折磨,警察、獄醫叫刑事犯強行將我按倒在床上,刑事犯捏住我的鼻子,另外幾個刑事犯按手和腳,不能動彈,用擴口器將嘴擴開,然後將稀飯不停的倒進擴口器的管子裏,吞不下憋得喘不過氣來,弄得很憋氣,警察不管我多麼難受,一直把稀飯倒完,才放開我。那種痛苦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真的太痛苦了。這次野蠻灌食插管把喉管插破皮,痛了一個多星期,連喝水的時候都疼痛。

被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米易縣法院非法判我八年,劉龍雲九年半、朱昭傑九年、朱明春八年、郭光秀七年。

二零零四年將我和郭光秀送到四川省龍泉驛女子監獄,在入監隊,獄警就派包夾守著我,不讓煉功,我講大法好,也不准我說。用罰站來迫害我,逼我轉化,我不配合,就叫全監舍的人陪我一起罰站,利用監舍的人給我施加壓力,罵我,製造精神壓力和痛苦。

十六年來,江澤民犯罪集團給我的精神和身體造成極大傷害,也給我及家人帶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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