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期子宮癌患者變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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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我出生在一個無神論的家庭,父親一字不識,兄弟姐妹六人,我排行老四。因為父親是中共黨員,所以我家不許信神佛。等到我們上學時,家裏沒錢,我也就沒念幾天書。沒錢吃飯,可父親每月還得要給中共交黨費。

因家裏窮,還沒到結婚年齡父母就把我嫁了出去。十七歲的那年,我生了一個女兒,可沒多久孩子就夭折了。到了第三年的春天,我又生下了一個女兒。那時我的家庭極為不和,公婆折磨我,丈夫打罵我,我的心每時每刻都在想:人活著有甚麼意思,乾脆死了算了。漸漸的我的身體越來越差,得了很多種病,最嚴重的是經我們當地多家醫院檢查,說我得了子宮癌,且已晚期,救不了了。我也就不去醫治了。慢慢的身體越來越虛弱。

一九九七年,就在我最無助的時候,有緣遇到了法輪大法。修煉法輪大法使我在矛盾中也能正確對待公婆和丈夫,從而家庭和睦了,人也精神了。

一九九八年的三月,計劃生育辦公室怕我生二胎,下達通知,叫我到計生辦去做婦檢,如果不去婦檢就要取消戶口、沒收土地、還要抄家。我去了。到那經過多種檢查,他們對我說:「你還想不想活,你才多大年紀哦!你的癌症已達到了晚期,還不趕快去治!回去想想辦法,湊好錢趕快去醫院治吧。」

第二天丈夫就帶著我到大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出來了:不是晚期子宮癌,而是一個胎兒!

我和丈夫恍然大悟,原來是師父給了我們一個孩子!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我順產生下了兒子。

謝謝師父!謝謝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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