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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民眾簽字蓋手印 要求釋放好人彭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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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彭樺英女士,四川省巴中市統計局優秀公務員(主任科員),三十多年來,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多次被評為省、市、縣先進工作者。二零零四年積勞成疾,癱瘓在床,成、渝兩地各大醫院醫治無效,生不如死。二零零八年在治療期間,偶遇一位好心人說:「只有法輪大法能救你的命!」求生的慾望使她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修煉法輪功,一個月時間,所有疾病不翼而飛,能騎自行車上班了。

彭樺英女士用自己親身經歷的神奇事蹟,向人介紹「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希望大家都能像她一樣受益,就因為這個而多次遭到中共邪黨的綁架和迫害,被抄家、拘留、罰款、降職、降級、開除公職、不承認幾十年為邪黨賣命的工齡、剝奪領取退休金的生權存,被非法勞教、判刑(判三緩五)。

巴中民眾得知彭樺英女士的冤情後,個人蓋手印、單位蓋公章聲援彭樺英,目前已經有四百二十六人簽字蓋手印,五家單位蓋公章要求無罪釋放優秀公務員彭樺英女士。其中有幾位在職的中共黨員幹部了解到中共不承認彭樺英女士三十幾年的工齡,不給發放退休工資,剝奪生存權,十分氣憤,真名實姓退出了中共邪惡組織。

法輪佛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教人處處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先他後我,與人為善。任何人,只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就能祛病健身。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應該受到表彰。中國現行憲法也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一個重病在身的弱女子按「真、善、忍」做好人而累遭打擊迫害,正義何在?公理何存?這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在哪裏?中共邪黨就是這樣邪,就這麼仇視真、善、忍,就是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彭樺英被巴中市公安局江北開發區分局從辦公室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六天,非法抄家時搶奪二萬元。此後,江北開發區公安分局多次非法傳喚彭華英,明裏暗裏監控、威脅、恐嚇,造謠,並壓制本單位多次「檢討」、「認錯」、「協助轉化」。巴中市人事局將彭華英由主任科員降職為「副主任科員」,強制降工資。

巴中市政法委「610」還幾次對彭樺英綁架、非法關押,搶奪她家現金兩萬元和其他私人財物,還對她非法勞教一年半(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不收,所外執行)、判刑三年(判三緩五)。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巴中市江北開發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楊永明和國保大隊長文勇帶領一夥警察同時綁架法輪功學員彭樺英、岳映聰(女,退休教師,當時六十二歲)、劉映坤(男,年約六十餘歲)、付安珍(女,年約七十餘歲),並非法抄家。

彭樺英二零一二年再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她的老母經受不住精神上的折磨和熬煎,含恨離世。彭樺英想最後奔喪見一眼老母的機會都被只講黨性毫無人性的中共邪黨人員剝奪了。在母親走後,她就與年高老父相依為命,用老父微薄的養老金,淒苦度日,淚洒蒼天。

二零一四年九月,彭華英向中央巡視組反應遭受無辜迫害的情況。巡視組轉給了地方,不但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反而遭到陳永明(巴州區司法局長)、蒲升元(巴州區法院審判員)這類周永康、李東生在巴中的代理人的加重迫害,將彭樺英女士押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關押。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六日,彭父和委託律師一道前往巴中市看守所、巴中市檢察院、巴州區法院了解情況,受到巴州區法院蒲升元等的無理阻撓與非難,並令法警暴力推拉律師。十一月九日、十一月十一日、十一 月十六日,彭父與律師對巴州區法院和相關單位的執法人員的這種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不法行為向巴中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及刑事反控狀。但時至今日已近兩月,上訴案件如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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