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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這是一個錯案……

——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國家公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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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本溪市平山區法院二月五日對法輪功學員劉斌進行了非法庭審。對兩位律師的無罪辯護,公訴人無言以對,只是照本宣科。

最後在辯護意見中,律師義正詞嚴的指出,「這是一個錯案,所有證據為零,就連以前對他的非法勞教和判刑都是錯的,讓一個無罪的人非法關押了這麼長時間,這是對公民的迫害,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你們──國家公權人員」。

開庭前,法官郭薇薇先是阻止家屬旁聽,聲稱只允許兩位家屬進入,因律師與其交涉和家屬的抗議,才勉強同意親屬全部進庭旁聽(劉斌的兒子未成年未進入),並強調庭審後不允許親屬與當事人交談。後來法官郭薇薇又刁難其中一位律師,稱他未在開庭前三日提交文書,律師據理力爭並且拒絕非法安檢進入法庭。

在庭審過程中,一位律師首先對當庭更換公訴人提出質疑,公訴方答非所問,支支吾吾。接著他指出案件物證只有照片而非實物,且電子物證單上無辦案單位的移交證明,亦無勘測人員簽字,因此所有物證不可以被法庭採信,公訴方強詞奪理堅持所謂「證據確鑿」。後來律師又指出當事人妻子的詢問筆錄不可作為證人證言。辦案單位在偵查階段存在騙供和誘供的行為,將劉斌岳母家搜出的法輪功刊物也算在了他的物證中。

最後律師強調中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指出法輪功是×教組織,而且思想不構成犯罪,法律只懲處行為,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信仰屬於思想範疇,公民堅信某種信仰不違法,不構成犯罪,更不應受到刑事處罰。

另一位律師緊緊圍繞所定案由:《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進行辯護,當庭闡述了法輪功沒有組織,更不是甚麼邪教組織,當事人劉斌也沒有組織和利用任何組織和個人,起訴書中通篇對物證只是定性為存放,而且這些物品並不會損害或危害到國家、社會及他人,更不會破壞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律師並且對案卷中物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提出質疑。

劉斌在自辯中講述了自己被暴力抓捕的過程:(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七日他開門上班時,警察破門而入,對他拳打腳踢,將他按倒在地,兩個警察一個按著他的上身,一個按著他的兩腿,警察怕他呼喊,還用毛巾勒住他的嘴,身上哪動就打哪,在沒有逮捕證和搜查證的情況下,非法抓人和抄家。從樓上到車裏他喊著「法輪大法好 」,警察對他連打帶推,他的臉都被打腫了,胸腹部疼痛,在看守所趴了好幾天才緩過來。

劉斌最後陳訴說,感謝兩位律師為他做無罪辯護。因為堅持信仰,按「真、善、忍」做人,卻屢次坐在被告席上,對此很是不解,今天通過律師的辯護,讓他從法律層面上懂得了自己確實沒有犯罪,他只是想平平安安、安安穩穩過日子來補償以前對家庭的虧欠,讓孩子能順利的升入大學,可是偏偏不行,希望司法人員不要助紂為虐,法庭是維護公平和正義的,應給予他一個公正的裁決。

非法庭審結束後,劉斌的岳母對法官郭薇薇說:「請你把劉斌無罪釋放」。劉斌的哥哥激動的握著律師的手說:聽了你們的辯護,我心裏敞亮多了,你們做的是一個偉大的事業,太感謝你們了!劉斌的妹妹當聽到哥哥被如此暴力毆打,她都禁不住哭了。在院外焦急等待的孩子看到家人出來,馬上拉著媽媽的手問:爸爸怎麼沒出來?

法庭內唇槍舌劍,法院外卻戒備森嚴,公安和特警的車分布在四周,關注這個非法庭審的人們也在法院四周站立,默默的為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劉斌加油,而警察和便衣卻煞有介事的穿插其中,走路的百姓說,這些警察怕甚麼,這些手無寸鐵的人能幹甚麼,還怕成這樣?在中午十一時三十分左右,不知是誰將一個法輪功真相條幅掛在了法院外的大樹上,十幾個警察抬頭望著,忙活了好一陣,才有一個警察爬上樹用棍子將條幅取下。

有道是:一時強弱在於力,千秋勝負在於理!老子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近報自身,遠報子孫」。誰種甚麼果子都要自己品嘗,一定是這樣的。正義也許會遲到,但他從不會缺席!

希望司法機關不要把法輪功案件政治化,實事求是,聽從內心的召喚、聽從良知的召喚,不要製造又一起冤假錯案,否則,案件質量的終身負責制將是你們永久的噩夢,希望能對本案做出公平正義的裁決!無罪釋放劉斌。

希望本案的參與人員能明白法輪功真相, 為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法官郭薇薇
手機:18641467348
辦公電話:4288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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