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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勇被秘密判刑五年 看守所拒律師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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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法院2014年12月初對法輪功學員朱志勇非法判刑五年。法院是秘密判刑,當外界得知消息後,盧龍縣看守所又以「已過上訴期」為由,不許律師探視朱志勇。

另外,朱志勇是孤兒,盧龍縣看守所一直以「不是直系親屬」的藉口,不許朱志勇的友人探視他。目前,朱志勇的情況外界一無所知。

盧龍縣印莊鄉四各莊法輪功學員朱志勇,於2014年4月8日陪同潘莊鎮西蔡莊的法輪功學員馬鳳珍去盧龍縣看守所探視馬鳳珍的丈夫劉秘,結果朱志勇被盧龍縣國保大隊長白傑等人綁架。之後,馬鳳珍多次去看守所要探視朱志勇,看守所均以「不是直系親屬」為由不許探視。

2014年12月底,馬鳳珍得知朱志勇12月初被盧龍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為證實此消息,她去法院、看守所詢問,兩處都拒絕告知。

2015年2月6日,馬鳳珍再次到看守所詢問,看守所所長白某承認朱志勇被非法判刑五年,馬鳳珍提出會見要求,再被拒絕。於是馬鳳珍到一家律師事務所請律師,律師一聽是法輪功案件,就以忙為由不接。

馬鳳珍又到盧龍縣法律援助中心,見法院指派的為朱志勇辯護的律師董俊學,董俊學承認:「朱志勇的案子是我給辯的,已定刑了。」馬鳳珍請他去會見朱志勇,董俊學說「我不能去」,「你快找別人去吧」。

馬鳳珍去第三家律師事務所,該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不接法輪功的案子。直到第四家律師事務所,她才請到了一位願意會見朱志勇的律師。可是盧龍縣看守所以「已經過了上訴期」為由,不讓律師會見朱志勇。目前,朱志勇的情況外界一無所知。

朱志勇曾多次被綁架,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一年,二零一零年被非法勞教兩年,關押期間遭受酷刑迫害。

相關電話:
河北省盧龍縣法律援助中心:
律師董俊學139336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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