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本溪市溪湖監獄暴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本溪市溪湖監獄位於遼寧省本溪市火連寨鎮,因賣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政策,在極短的時間內即成為中共邪黨在遼寧省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基地」之一。二零零八年五月,更投下一千萬巨資在溪湖監獄新建一所謂「轉化」樓,專門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警、惡人瘋狂施用種種酷刑手段迫害。

一、於俊在晾衣室裏被逼坐「尖板凳」

法輪功學員於俊,男,六十多歲。二零零九年一月在溪湖監獄,被直屬監區管教隊長田勇指使十二個犯人,把他關在晾衣室裏,用布把窗擋上,輪流拳打腳踢,在那寒冷的冬天往他身上澆長流涼水,強制他長時間坐在約八公分的「尖板凳」上(是一種酷刑刑具,凳高約十公分,凳面寬約八公分,稜朝上呈九十度三角形)面壁、背監規。

田勇在辦公室看監控、聽犯人彙報並出謀劃策指使毒打。有一次犯人盧雨,在法輪功學員於俊被強制長時間坐尖板凳、面壁時一腳猛踹其後背,冷不防地就把於俊的嘴、牙磕在牆上,滿嘴是血,事過幾個月牆上血跡還清晰可見。

於俊被迫害的全身浮腫,住進了醫院,幾月後調往七監區,一直浮腫有炎症,脖子上生瘡,長期流膿,還被強迫出工幹定額,於俊大約二零一二年出監。

主要迫害惡警:田登峰、田勇、陳忠維。暴力犯人打手:劉立軍、劉立國、李月、王斌、徐寶成、盧雨等。

二、邵忠業遭受的吊綁和電擊

法輪功學員邵忠業,在溪湖監獄被政委陳忠維作為重點迫害對像。五監區楊管教,指使犯人袁峰,領一幫打手把邵忠業吊綁折磨、迫害的差點死了。田登峰承諾:「轉化」邵忠業給袁峰減刑三十天,結果袁峰賣命造下罪孽,又被騙得一天沒減著刑。一次,邵忠業不報數被打,他喊「法輪大法好」,被隊長騎在身上電,邵忠業疼的在地上翻滾,叫不出聲來。

三、陳明慧被迫害的生命病危

法輪功學員陳明慧,在監獄期間,教育科趙學增曾對他進行偽善欺騙,覺得不靈時就給他調進六監區 「轉化」,零八年下旬又推給直屬監區用暴力進行 「轉化」 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田勇指使劉立軍等六犯人把陳明慧關在晾衣室,用布擋上窗,輪流拳打腳踢,用木板帶釘頭往頭骨裏刨;冬天在淋浴間開窗通風凍他,強迫他趴在地上,他們用雙排水龍頭往他身上噴涼水;長時間坐約八公分「尖板凳」面壁、背監規等。

陳明慧身體被摧殘得高燒不退,在左腿已損傷的情況下(左腿股骨頭在零七年,被大連國保都本有手下的警察踹裂紋)腳脖上爛兩個大窟窿,田勇將他送醫院應付、打吊針(從此留有明顯疤痕),迫害致病危,大夫要求留住院,田勇不答應。後來看他不行了才暫停迫害;待稍恢復,政委陳忠維又指使犯人說「腿瘸是裝的,把拐杖拿下」,田勇又叫犯人李月殘酷折磨他,讓他大劈胯(把他已經裂紋了的腿搬到高於胸的窗台上),抬不上去就抽皮管子,還逼他跑步。最後把左腿扳斷,徹底殘廢了,只能靠拄拐走路。

當陳明慧睡覺時,犯人李月用紙夾在他腳趾間點火,痛得他直蹬腳,一幫惡人取樂說「蹬風火輪」。

在暴力「轉化」迫害後,陳明慧被調四監區。一次,接見日家屬帶來一本歷史故事書,被接見室的王明大翻出,立即上報監獄,賀飛等獄警用計企圖綁架家屬,未能如願,就把陳明慧關小號一週,叫兩犯人看管。

調四監區後,陳忠維見到陳明慧說:「你怎麼還拄拐?」監獄怕擔責任,獄政科副科長賀飛在陳明慧被關小號時、綁鐵椅上恐嚇叫他簽字,說「腿是入監前就斷了,不是監獄打的」等字樣存檔。一月份的天氣很冷,在小號裏沒有被子蓋,就睡在水泥地上,造成陳明慧全身浮腫,長期高燒不退。

陳明慧出小號被轉五監區,他們就對陳明慧加重奴役迫害,幹不完定額就幹到半夜兩點多,同時罰款150元等。一次,犯人組長劉國洪看陳明慧幹活慢,在後背偷打他。由於長期挨打,精神高度恐懼、緊張,他心臟馬上就出了問題,劉國洪趕緊說「是政府叫打的」,當時犯人馬秀臣等人在場。陳明慧隨後被馬秀臣攙扶到飯堂,他找到獄政科賀飛,把寫好狀告五監區和劉國洪的信交給賀飛,他落實後卻沒作任何處理,卻對陳明慧進行報復,叫他拖著殘腿到遠的地方出工、幹定額。教導員還說他裝病,說甚麼「檢查完看怎處理收拾你」。

最後陳明慧臥床病危送市院急救,家人花了一萬多元錢,監獄方面在搶救室看到人實在是不行了,才在二零一零年末給他辦了保外就醫。

四、鄒本旭、朱本富遭受的嚴酷拷打

法輪功學員鄒本旭、朱本富從營口轉溪湖監獄三監區,他們兩人零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三天三夜被關圖書室,不讓閤眼,四組犯人換班睡覺,每組三人輪流殘酷折磨,多在夜裏十二點至二點嚴酷拷打,澆長流涼水。鄒本旭在很難承受的殘酷迫害下多次昏死、意識不清醒情況下,又被最惡毒犯人打手──杜新、王卓、付財打的一頭撞在窗台大理石角上昏死,流血不止;犯人用自來水沖洗,在醫院縫合八針後被關淋浴室裏,冬天就這樣坐在地上。

在溪湖監獄常聽這一說:打死給死亡名額。有實例可證:某迫害重監區,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大隊長在飯堂,當著十幾個犯人的面,一腳把吉林犯人踹倒在地,第三天送醫院搶救一週死去,當然也與平時挨打有關,最後捏造材料報上,家屬沒追究也就沒人過問。

獄警對鄒本旭之所以這樣明目張膽的迫害,也是想撞死了有名額,說心臟病自然死亡也就是了,以為誰都不用承擔責任。其實,這是自欺欺人,誰作惡事都得償還。

朱本富還被那些犯人,用筷子綁針扎手背筋骨;用瓶裝水打頭幾十下造成昏迷;用腳狠踹腿骨,直至痛得動不了;他們還用三指摳挖朱本富的眼睛,使他眼睛發紫、暈倒;用線綁睪丸下拽,澆涼水、打火機燒等。犯人杜新、王卓、付財等打的他一頭撞在鐵床上,他喊「法輪大法好」,當晚惡人才停手再打。後又被調教育科進行偽善欺騙、折磨,換了幾個監區後惡人未能如願,至二零一三年結束冤獄。

主要迫害惡警教導員:馬秀波、專管迫害副大隊長:趙冶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