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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鄲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 宋振海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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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三月底,迫於邯鄲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的壓力,河北省邯鄲中院未經開庭,維持臨漳縣法院對宋振海先生的非法原判。日前,宋振海已被當地警察劫持到冀東監獄迫害。

河北臨漳縣宋振海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開車途中向民眾免費發放神韻光盤,被杜村集鄉派出所幾個警察綁架。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下午,宋振海妻子王秋芬去要人,被國保警察張緒明等人在公安局門口強行劫持,非法關押四十天。由於夫妻二人均遭中共綁架,他們十三歲的女兒無人照顧,被迫輟學,一度在外流離失所。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五日,臨漳縣法院非法對宋振海進行非法庭審。在法庭上,臨漳法官出示了一個中共內部所謂處置×教的通知,被正義律師當庭駁斥:我們國家出台的十四個邪教中根本就沒有法輪功,並且通知就是通知,它不是鑑定也不是法律,所以這個通知完全是一個以言代法的典型,根本不能作為法律的依據。

整個辯護過程中,正義律師說的有理有據,所陳述的觀點讓公訴人、法官無話可說,不知如何辯駁。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宋振海被臨漳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宋不服,隨後向邯鄲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中旬,邯鄲中院將該案駁回,要求臨漳縣法院重新審理。

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臨漳縣法院對宋振海發放神韻光盤一案,進行第二次非法開庭。而此時,宋振海被迫害不能行走,他的鼻孔插著被灌食的管子,戴著手銬、腳鐐被兩個法警架著架到法庭的。因為宋振海支撐不住,出現生命危險,臨漳法院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臨漳法院又走過場,迫不及待開庭對宋振海進行第三次開庭,最後維持原判。宋振海還是不服,繼續上訴邯鄲中院。

迫於610的壓力,邯鄲中院未經開庭,維持臨漳縣法院對宋振海先生的非法原判。日前,宋振海已被當地警察劫持到冀東監獄迫害。

臨漳縣法院院長李金忠13313008689,8902299,
副院長李天明18031039166,13803296366,8902228
副院長楊愛民18031039158,13930063518,8902268
副院長代進瑞18031039108,13283168332,8902219,
副院長王有林18031039106,13315063555,8902209,
副院長齊雷彬13315063555,8902266,
副院長劉臨海13931014868,18031039198,8902208,副院長楊俊英18031039238,8902265,
邢二庭陳建新13703203398,8902269,
郝豔18031039131,13931046365,8902262(刑二庭,此人現在負責宋振海案子)
黃強18031039156,8902293,
李海霞18031039186,8902229
政法委書記劉祥18831052888,
臨漳縣公安局涉案人員名單及電話:
指導員:張緒明:13831009533,18031019058,
大隊長劉亮:13333109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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