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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張偉女士被秘密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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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張偉女士,去年被昌邑區法院秘密判刑七年,二零一四年七月末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而法院近日才通知張偉的家人。

張偉,五十多歲,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在家中被警察綁架,幾萬張年畫被搶走。吉林市國保大隊警察對張偉進行酷刑折磨,往鼻子裏插煙、灌芥末油、逼看黃色錄像片。張偉不配合,被迫害致腰椎盤突出,不能行走,坐都坐不住,還被逼幹活。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煙燻
中共黑獄酷刑演示:煙燻


吉林市昌邑區法院:
院長王玉堂13304400071辦0432-62404701
庭長劉廣濱0432-62404709

林市政法委、「610班」: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86號,郵編132011
主任楊中平、陳景和處長、副主任:何保璽、李志敏、白岩、高玉華、林喜和、孫雙海、

吉林市國保大隊:
地址:北京路51號,郵編132011
狄士剛、於彥軍、徐鎮誥、孫壯、崔太國、陳東風、趙東嶽、李貴、於澤弘、遲雲昌、唐然炎、李超傑、毛劍峰

吉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
刑警:趙東兵、楊威、李志春
電子數據檢查人:趙銘宇、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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