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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賓縣王雪梅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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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哈爾濱市賓縣常安鎮法輪功學員王雪梅,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去賓縣政府信訪局,被毆打、劫持數小時後回家,當天晚上卻被警察入室綁架,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勒索一千六百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後,王雪梅多次遭受中共不法人員迫害,丈夫因為身心長期壓抑和痛苦,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六歲,死不瞑目。

下面是王雪梅女士訴述她的遭遇:

我們深知按照大法「真、善、忍」誠心修煉,心態變的祥和,能夠善待和寬容他人,家庭和睦了,鄰里和順了。為了能夠讓更多被中共矇蔽的世人知道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和丈夫一起去北京證實大法。

一九九九年八月五日晚十一時多,幾百名法輪功學員正在北京東站休息時,在睡夢中被由遠及近的陣陣槍聲突然驚醒。我們都十分坦然的坐起來,只見大批警察將我們包圍。後來許多警車和大巴車將我們綁架到北京豐台體育中心,又按省份開始列長長的隊伍,前面放著課桌有領導和警察詢問記錄我們來北京的目的和願望。我們在場的法輪功學員都堂堂正正的作了回答。之後把我們送到哈爾濱駐京辦事處。八月九日我們又被賓縣政府、警察綁架回當地看守所關押八天釋放,勒索罰款一千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正月,常安鎮派出所的警察從家裏綁架我到賓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幾天。當我從監房出來,在廊道向前走時,押送我的於副所長突然掏出手槍頂在我的胸前,威脅的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堅定的做了正面回答──煉。

同年六月十四日晚九時多,常安鎮派出所知道我丈夫去省城證實法的事,警察張忠福和鮑春雷(一五年四月喪命),非法闖進屋,搶走了我家的錄音機,將我們綁好架到派出所,當時我十一歲的兒子被他們的吵鬧聲驚醒,見他們強行往警車上帶我們,孩子光著背,穿著小褲頭急忙奔跑著追到大門口,淚眼模糊的哭喊著:「我不讓你們抓他們走,你們是壞人」。警察鮑春雷見狀,大吼著:「小癟崽子,再喊也把你一起抓走。」第二天又把我們綁架到賓縣第二看守所關押了二十幾天。

剛進去第二天我們一、二號兩監室(女號)共關押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在晚上七時多我們兩監室都一起煉功,不多時被警察看見,於所長衝進監室狠狠地打了幾個法輪功學員,另一個安管教發瘋般闖進二號監室重重的猛踢了我們很多腳。善惡有報是天理,半夜時見兩個打我們的警察手裏都拿著大毛巾,使勁的擦捂著紅腫脹痛的淚眼。

二零零零年冬季,鎮派出所指導員、劉守發等四個警察非法闖進家裏強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我不寫,他們幾個連拉帶推的往外綁架我,推拉中將屋裏門的一塊玻璃撞碎。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惡徒孫繼彪花了鉅款買官,上任縣公安局長,想利用法輪功升官、發財,瘋狂綁架迫害,強行給法輪功學員灌食,非法刑拘和勞教許多法輪功學員。孫繼彪不久得怪病,遭惡報而死。四月二十四日那天下午一時多,忽然見家房後幾個警察飛快拼命的狂追法輪功學員龐有,不一會將他追上摁倒在地。幾個警察強行將他抬上警車。也就在同時,鎮派出所警察張忠福和賓縣公安局的七、八個刑警又闖進我家強行亂翻,搶劫我們多本大法書和煉功磁帶、手抄《轉法輪》等筆記本。所長張緒東等十幾個警察開著幾輛警車將我們綁架到鎮派出所,警察劉守發用手銬將我們三人銬在一起,後來我們要求上廁所讓他們把手銬打開,他們強詞拒絕,我們只能這樣手被銬著去廁所。警察鮑春雷還在一旁譏笑我們。當天我們再一次被綁架到賓縣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縣公安局又勒索罰款二千元人民幣。

由於多次騷擾和綁架,給我兒子造成的傷害很大,一名品學兼優的十三歲少年小學生剛畢業就輟學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合法的信仰,基本的人權遭到了殘酷的剝奪和踐踏,公平和正義無處伸張。由於大法書等被警察洗劫一空,給我們造成巨大傷害,我和丈夫迷茫中又都違心而又糊塗的被迫寫了保證書,因為身心長期壓抑和痛苦,丈夫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含冤離世。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又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局綁架。經過平和的向警察講清真相,幾小時後將我釋放。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農曆小年)我去賓縣政府信訪局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姓王的工作人員將我誣告,賓縣西城派出所一個中等身材,五十歲上下的一個男警察進屋十分囂張的撕打,把我的頭往沙發上猛撞,又連罵帶吼的翻搶,搶劫我褲兜裏的身份證。幾分鐘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七、八個人不由分說將我綁架抬上警車。我棉服上衣被他們搶拉過程中左邊衣縫撕開二尺來長。警察將我綁架到西城派出所,我向他們善意的講明大法的美好和中共邪黨的惡行。警察明真相後將我釋放。

我回到家晚上八時左右,縣西城派出所的警察趙海濤等四人,還有常安派出所的警察劉守發卻非法闖進我家,將我綁架到賓縣西城派出所之後又矇騙我到縣醫院做檢查。在縣醫院門口,他們又極其蠻橫的將我綁架上警車,車上一年輕警察死死按壓我的頭、脖子等,幾乎要將我窒息。就這樣連夜將我綁架到哈爾濱市第二拘留所(鴨子圈)。

在拘留所的第三天早上,我拒穿囚服,給監內服刑人員講法輪功真相,被監裏犯人誣告,警察李延平命令犯人給我穿囚服和捆綁手、腿、腰等等束身衣,我不服從,李就找來幾個女犯和兩個高大壯實的男警察,(他們未動手)暴打我,搧嘴巴、踢頭、身上等。就這樣在這黑窩裏關押了十五天,才將我釋放。

回到家之後才知道二零一五年二月晚將我抓捕之後,常安鎮派出所的警察劉守發等又非法闖進我家,家裏無人,搶劫去三張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洪吟》和手抄本等,還有放在酒櫃抽屜裏的我的身份證。這一次西城派出所勒索罰款一千六百元(西城派出所罰款一千元,體檢三百元,飯費三百元錢)

以上就是十幾年來我被迫害的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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