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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連日來,河北省張家口市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的案例不斷增多。
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下午,法輪功學員王好軍、葛海斌、任巧玲、湯亞賢、申曉傑起訴前中共頭子江澤民,通過郵局快遞把「刑事控告書」寄到最高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原中國工商銀行張家口分行員工王心宇把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局快遞寄到了最高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中煤張家口煤機有限責任公司職工龐曉森把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通過郵局快遞寄到最高檢察院。
赤城縣原工商局副局長控告江澤民
赤城縣工商局原副局長王好軍和妻子梁瑛於1995年2月開始煉法輪功。不到一月他們兩人一身大病消失,全家都從心裏感激大法和師父,從此走上了堅定修煉大法的路。
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等滅絕政策下,王好軍夫婦受到殘酷迫害,曾數次被非法抄家,王好軍先後五次被警察綁架,四次被非法拘留,2002年8月27日被非法勞教兩年,受到肉體與精神上的迫害。
王好軍的妻子梁瑛,赤城縣煙草公司會計。2001年5月與其他20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去證實大法,被天安門警察綁架毆打,被赤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警察還將梁瑛拉到槍決死刑犯的公判大會,後又將她拖上大卡車在縣城遊街示眾,進行侮辱。梁瑛先後被非法關押在保定滿城監獄、石家莊第二監獄、河北女子監獄。出獄後,她又在2006年、2007年先後三次被綁架、關押。在遭受了長達十多年的肉體和精神迫害下,梁瑛於2010年5月14日含冤離世,時年僅57歲。
自2001年,王好軍與妻子都被非法關押後,倆人均被單位斷絕了工資,兩個孩子讀大學只好靠親戚資助。
2002年初,王好軍年逾88歲的母親,在兒子兒媳雙雙被綁架後頓失依靠,加上警察幾次去抄家砸門,老人在驚嚇與思念兒子兒媳的憂愁中很快含冤離世了。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被江澤民集團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了。
新學員:還我信仰自由權
葛海斌、任巧玲、湯亞賢、申曉傑在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中說:我們都是剛修煉法輪大法不久的新學員,身心都發生了很大變化,感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與美好。可是法輪大法的冤屈至今得不到昭雪,我們沒有一個公開修煉的環境,沒有信仰、言論與人身自由,我們還是在一個壓抑的情況下學法煉功,這本身即是對我們的迫害。這一切都是由江澤民造成的,我們都要求將江澤民告上法庭,清算他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真正信仰自由與人權。
附:葛海斌寄信憑證 |
原銀行職員:起訴江澤民,讓正義行世間
王心宇說:這次控告中沒有提及參與迫害過我的人員,是想通過起訴江澤民,再給參與迫害者一次選擇善惡未來的機會。雖然自己遭受很嚴重的迫害,但還是想讓他們了解真相,明辨是非,能夠在大法弘傳之時受益。因為你們也是受矇蔽毒害的眾生。
王心宇說,起訴江澤民也是為了中華民族走向復興正路,他呼籲中國大陸民眾都來起訴這個把國家、民族拖入災難的人渣敗類,恢復中華民族的傳統文明,讓正義行於世間。
家破人亡 中煤職工起訴江澤民
龐曉森在「刑事控告書」中列舉了自己被迫害的六條事實,七個方面的控告申請事項。他說:「父母在晚年看到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孝順兒子被非法關押、迫害,內心受到極大傷害,對其滅絕人性的迫害異常悲憤,2003年 ,就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我的老父親思兒成疾,在病痛中含恨離世。母親說,父親臨終前叫著我的小名,連眼睛都沒有閉上……」
龐曉森的妻子因經受不起當地警察騷擾以及經濟壓力被迫與他離了婚。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
江澤民在張家口地區所犯下的罪惡
自江澤民集團1999年7月發動迫害法輪功以來,張家口地區是遭受迫害比較嚴重的地區之一。據明慧網資料顯示:截止2013年的十四年間,張家口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83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164人;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310人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4329人次;被強制洗腦的法輪功學員至少782人次。另外,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搶劫(抄家)的至少1026人次,被搶劫的物品種類183種,數量和價值無法估計;被敲詐勒索的金額至少達660.89萬元。
在張家口市被迫害致死的83名法輪功學員中,被聯合國立案的就有孫豔青、陳愛忠、陳洪平、范亞雄、張志根、宋翠玲、蔣素花、楊玉芳、閆海、張玉珍、楊春梅等11人。法輪功學員陳運川一家七口被迫害死五人,大女兒陳淑蘭被致殘(仍在監獄被迫害)的慘案就發生在張家口懷來縣。
江澤民在這個地區所犯下的罪惡,血債累累,每個法輪功學員,包括他們的家庭都有一部血淚史。清算江澤民的罪惡,還法輪大法清白,還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功學員的真正信仰自由與人權,成為了法輪功學員最基本的人權訴求。
將江澤民送上審判台繩之以法,清算其罪惡,是歷史的必然,符合天理公道人情!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3/150891.html>北京遊客:聽聽另一種聲音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近來,瑞士景點大陸旅遊團大巴一輛接一輛。退黨義工給大陸遊客講大法美好,講大法師父給眾生帶來的福澤。遊客圍著聽,然後一個接一個地退。大陸遊客愛聽義工講法輪功,說:「我們知道法輪功,在網上看見大法日在紐約的大遊行了,真壯觀!法輪功廣傳啦!現在誰不知道法輪功啊!」有遊客下車就奔退黨義工來,上前就退,退了就作揖。三言兩語,互相影響,一群群地退。
北京遊客:聽聽另一種聲音,別老聽一個聲音!
北京團裏一位男遊客見到退黨義工,便招呼同車遊客:「快過來,過來!大家過來好好聽聽,聽聽另一種聲音,別老聽一個聲音!」說話的人舉止不凡,他在遊客裏很有威信,說話有號召力,一車人聽見他的招呼後紛紛聚攏過來,圍著義工安靜地聽真相。
義工跟他們講了大法的神奇美好。遊客的眼神裏流露出敬仰和感動。當義工勸退時一點障礙都沒有,一車二十多人,排隊愉快地登記了三退。
原司局級官員:我不能不看內容就拒絕
一車大陸西南口音的遊客中,有六位老人走在一起,互相說笑打趣。有兩人從義工手裏各拿了份真相資料,這時另外倆人誇張地做出要從他們手裏「搶走」資料的動作,幾位老人都笑了。開始拿真相資料的老人說:「我就拿!拿不拿是我的事,看不看是我的事,信不信也是我的事!信和不信,我得看看裏面的內容說的是甚麼。我不能不看內容就拒絕。」那群老人裏,有人給他示好,有人叫他「倔老頭兒」。
義工看到這一幕,走過去說:你們幾位老人談笑風生的,挺幽默,把我都吸引過來了,我也分享一下你們的快樂。幾位老人對義工露出笑容。義工:看來你們互相熟悉,退休了結伴出來的?你們都像當官的,起碼是司局級?有人說:「這讓你猜對了,我們都是從政的。」義工說:從政的,那就更應該愛看我們的真相資料,裏面講了當前中國政局的真相和背後的原因。那「倔老頭兒」說:「對啊,我拿了!我跟他們講了我的心裏話,我不能連看都沒看,就帶著觀念去說,去評論。」然後,另一老人說:「是啊,既然都說得有道理,那也給我一份吧。」於是,又有兩位老人要了真相資料。
義工誇幾位老人詼諧幽默,難得的是不糊塗。一人說:「是啊,你看你在這兒,你是在岸上,我們是在水裏!」義工:您太幽默了,話這麼含蓄,我聽不懂了,您的話是甚麼意思啊?他們又都笑了,一老人:「我給你解釋他的話吧。意思是,他在水深火熱之中,你呢,是在幸福的彼岸。」義工答:看來您破解對了。他們沒人反對。
義工又說:是啊,您出來一比較,就更體會國內是水深火熱。在這邊吃的、喝的、吸的起碼乾淨安全,從這一點上看,在國外生活的普通老百姓,比您這國內的司局級官員,生活質量是不是好啊?六個人沉默不語,好像不敢往下深說了。但有人點頭,有人若有所思,有人說:是嘛,水深火熱之中嘛!
義工接續:為甚麼中華民族世代的大好河山,幾十年被共產黨禍害成窮山惡水?這背後的原因是甚麼?你們從政一生,可能了解一些共產黨的底細,但不一定都了解和認識得透徹。要了解真相,才能區分好壞善惡,選擇退黨。三人同意退了,另三人說看看再說。義工說,暫時沒退不要緊,但是不能帶著糊塗觀念封閉自己,拒絕真相。你們學學那位帶頭拿資料的老先生,看了再說。走到下站,遇到我這樣的人,抓緊退,把平安幸福帶回去,希望你們晚年平安、健康、長壽。沒退的三人都對義工說:「好!感謝。」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4/150901.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德國和法國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在著名景點德國黑森林緹緹湖(Titisee)舉辦了法輪功信息日,向各國遊客派發了大量的不同語種的真相資料,弘傳法輪大法的美好,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緹緹湖(Titisee)是德國著名景點,常年吸引世界遊客,也是大陸旅遊團經常光顧的景點。圍繞信息台,擺滿了真相展板,引來很多遊客。有幾位台灣、南韓華人,主動到信息台做反迫害徵簽。
遊客簽名支持法輪功反迫害 |
各國遊客向學員了解真相和索要真相資料 |
華人簽名支持法輪功反迫害 |
一位俄羅斯外科醫生來到信息台前說法輪功很好。他要了俄文、英文、中文的真相資料,帶給他的親朋好友看。他說,他已經感受到了在一旁煉功的學員(在做第五套功法)發放的正能量,「這能量是從宇宙中來的」。他很高興能親身體驗到這種超常的能量。他說,生活在旅遊區,吃、穿、住固然很重要,但「你們的能量是那麼好,相比之下顯得更重要」。
一位德國護士在反活摘徵簽簿上簽名後說,為制止這樣的罪行,每個人都願意來簽名的。
四名德國小伙在學功法 |
四個德國小伙在信息台前看展板,認真聽了學員講的法輪功真相後,表示想煉法輪功。於是,學員當場教他們功法。他們做得非常認真,胳膊舉痠了,也在堅持。有人說有強大的能量正包裹著自己,都驚嘆法輪功太神奇了!
一中國女士對學員說:前邊那德國人是我先生,他接了一份你們的德文材料放在我挎包裏,我們回去閱讀。學員對她說:你來自大陸,有三退問題。入過黨團隊的中國人,必須聲明退出,否則有危險。她說:小時候戴的紅領巾也算嗎?學員回答:三退,就包括退出少先隊。三退了,才平安。她說:那好,請幫我退了,謝謝啊!
一對中年大陸遊客坐在咖啡店前吃冰激凌,不接真相資料,還說沒上過學,甚麼也沒入過。學員說:不接資料沒關係,但是你們得了解真相,機緣失去就沒了。男子問:甚麼機緣?學員回答:得救的機緣。夫婦倆一愣:我們怎麼啦?這不是活得好好的!學員講了中共邪惡的本質和發毒誓的危險,夫婦倆默不作聲地聽著。男子面孔和緩下來,問:你們的退黨數字可靠嗎?學員答:退出二億,指三退人數。實際上退出的人數隻多不少。國內民眾要翻牆上網到海外退黨網站登記退,想退而不方便登記的人很多。男子點頭問:有退黨網站的網址嗎?我上去看看。學員回答:在谷歌裏直接輸入漢字「大紀元退黨網站」就行。男子表示:最好給我一個網址。學員給了他一份大紀元報。告訴他大紀元網首頁右上角,粉色退黨數字上面二行黑體字,點擊就進入退黨網站。
學員又說:你上網不方便的話,我幫你上網退?男子說: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不退的都有生命危險,那就不止是我一人的事了。家裏上上下下幾十口,哪個沒入過一樣兩樣的?我一人好辦,這一大家人也得退啊!真給收走了,不是沒地方買後悔藥吃嗎?學員答:你這麼想就對頭了。你現在退了,沒風險,沒損失。可你偏不退,等著將來招禍殃,這不是拿自己的命在賭?他說:是,不能信共產黨的,跟著它一條道走到黑。
學員囑咐他,取化名時,最好用真「姓」,這樣可以大大降低重名的概率。他點頭應諾,收起報紙,道了謝才離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2/151034.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接上文)
3. 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
法律標準
共同犯罪集團責任已在國際習慣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中確立。在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上訴法庭的Tadic判決中,該庭分析了二戰後國際法庭[37]、各個國際公約、條約及各國法律後認為,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已經在國際習慣法中確立,並已被納入該庭公約的第七條第一款中。Tadic法庭對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責任的觀點隨即也已被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38]、盧旺達問題國際法庭[39]以及塞拉利昂特別法庭(SCSL)[40]採納。另外,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也被多個審理國際犯罪的國家法庭採納,如波黑法庭戰爭罪庭(War Crimes Chamber of the Court of Bosnia and Herzegovina)、東帝汶重罪特別法庭(the East Timorese Special Panel for Serious Crimes)、黎巴嫩特別法庭(the Special Tribunal for Lebanon), 以及柬埔寨特別法庭 (the 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這些足以證明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在國際習慣法中確立的地位。以下是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的要素。
A.犯罪行為(Actus Reus)
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的犯罪行為(actus reus)要素共有三個(1)複數行為人,(2)存在共同的目標,而此目標可歸結為犯罪或包含了犯罪的實施, (3)參與此共同計劃的執行。Tadic,上訴法庭判決p227.
第一個要求,即複數行為人,並不需要該複數行為人之間有正式的軍事、政治或行政組織關係。同上; 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p100。符合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的群體很多時候人數較多,涵蓋的範圍較廣,只有一群「核心成員」被認定。比如,在 Krajisnik 的審判中,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判定,除了被認定的成員之外,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的參與者還包括「各地的集團成員,如各個地區的政客、軍隊和警察的指揮官、準軍事組織首領等等」Krajisnik, 審判分庭判決p1079-88.
根據Tadic上訴法庭,要證明共同目標的存在,「該共同計劃、策劃或目的不需事先已商量好或已安排好。共同的犯罪計劃或目標可以在事情發生的過程中即時呈現,並且可從多人共同推動一犯罪集團的行為中推斷出來。」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227; 參見also Krajisnik, 審判分庭判決pp883-84。共同目標既可以本身即彰顯犯罪性質,也可以是實際上包含了其他犯罪的實施 。比如,佔領某一片土地的目標本身可能不構成犯罪,而如果達成這個目標的手段構成犯罪(比如種族清洗)則是。參見Brima and Others, 上訴法庭判決pp 76-80.
除了提及這兩個要素(複數行為人與共同目標),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還要求有「共同行為」:「是這個共同的目標將一群人變成為一個集團,因為這群人共有一個具體的目標。顯而易見,單靠共同目標本身還不足以確定一個集團,因為不同的、獨立的群體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抱有同樣的目標。更重要的是這個群體成員之間的互動或合作──他們的共同行為──加上他們的共同目標,才足以把這一群人變成一個集團。」 Krajisnik, 審判分庭判決p884 (emphasis added).
需要說明的是,「參與的行為本身並不需要構成一個具體的犯罪…… 而可能以對共同計劃與目的的幫助、貢獻或執行的形式出現」。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227。比如,Krajisnik的許多受言論自由保護的講話被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視為構成對在波斯尼亞-塞爾維亞境內的種族清洗的犯罪幫助。Krajisnik, 上訴法庭判決pp 218, 695─96。但是個人不會僅僅因自己屬於一個犯罪組織或團體的成員而負有法律責任。Stakic, 審判分庭判決p433。被告必須採取了行動幫助執行犯罪計劃才會有法律責任。同上。另一方面,被告不必親手犯罪,也不必身在犯罪現場。Kvocka, 上訴法庭判決pp97-99, 112; Krajisnik, 審判分庭判決p883; Krnojelac, 審判分庭判決p81。最近的多個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法庭判決還表明,責任人對犯罪的貢獻「並不需要是必須的或重大的,但是至少必須得對犯罪有顯著的貢獻(significant contribution)。」Brdanin, 上訴法庭判決p430.
如下所述,江澤民成立並且參與了一個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其目的則是確保強制、永久地通過包括酷刑在內的各種犯罪,在中國鎮壓法輪功。
江的共同犯罪集團最遲在1999年10月已經存在,並延續至今。參與這個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的個人除了其基本原則的設計者和構建者江澤民以外,作為他的親信,羅幹、李嵐清在幫助江澤民建立、計劃、落實鎮壓法輪功的運動中扮演了主要角色。此外,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同犯還包括:目前已經由於貪腐被調查的周永康(迫害期間2002年至2007年擔任公安部部長)、在迫害開始時擔任中組部部長的曾慶紅、在迫害開始時擔任教育部部長的陳至立、以及早在1998年便開始作為江澤民的反法輪功鬥爭運動主要宣傳執行者的趙致真。
作為鬥爭運動的第一步,酷刑折磨是這個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中的一個核心犯罪行為。如上所述,當法輪功這樣的群體被定為鬥爭對像時,其含義是顯而易見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共勢必會在法律之外迫害和強制轉化(也就是酷刑折磨)法輪功信仰者個人及其整個群體。
這個共同犯罪集團的目標,更可以通過該集團所使用的各種特有的、文革謾罵式的言論得到證實,如「鬥爭」,「轉化」,「揭批」等。江澤民、羅幹、李嵐清、周永康、趙致真和其他共同犯罪集團的共犯使用這些詞彙作為開始對法輪功的迫害、酷刑,以及加劇鬥爭的信號。此外,多個中共網站也將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強制轉化(即酷刑)列為確保法輪功信仰群體得以強制、永久性被壓制的基本要素。中共網站利用了同樣的文革式言論以確保所有忠實黨徒的參與,包括那些被指使直接對法輪功信仰者施以酷刑的人,也就是遍駐全國羈押場所的中國公安警察等,會積極參與。作為一個例子,以對法輪功進行鬥爭為主要宗旨的中國反邪教協會的網站,充斥著諸多文章,傳遞著江澤民的迫害命令,並暗示強制轉化國內所有法輪功信仰者。[41]
此外,如上所述,該犯罪集團還編造了大量的、持續增加的一系列誤導性的詆毀法輪功資料,旨在讓中國廣大民眾信服,對社會而言法輪功是一個危險的、低等人類的威脅,必須被暴力鎮壓與鏟除。這些謊言被該共同犯罪集團分子利用中共的宣傳機器,包括中央電視台的節目,散播至各地。
為確保共同犯罪集團能夠成功達到目標,江澤民聯手或假借其他集團分子共同犯罪。該集團內的每一個參與者或共犯都有通過酷刑與其它罪行暴力鎮壓法輪功的意圖,都扮演著自己的角色,並且為達到該集團目標(即強制、永久性地通過實施包括酷刑在內的各種犯罪,在中國鎮壓法輪功)作出了顯著的貢獻。該集團參與者或共犯包括但不限於:
1. 李嵐清,1997年至2002年11月任中共第15屆政治局常委。1999年6月10日,李嵐清被江澤民委任擔任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610辦公室乃該小組的執行機關。自1999年6月10日成立後,李嵐清負責該組織的策劃與執行工作。從那以後直到2002年,李嵐清擔任該領導小組的組長,為該組織鎮壓法輪功的暴力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對於其直接控制的公安人員每天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的酷刑折磨、屠殺、強制失蹤、強姦、威脅等,李嵐清可被視為直接犯罪者。起訴李嵐清的案件已在法國、西班牙、德國、希臘等地提交。其中,在法國提交的案件由於中國當局拒絕將質證問題(調查委託書)遞交給李嵐清而無法進行。
2. 羅幹,1999年對法輪功的鬥爭運動開始時任中共最具權勢的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作為江澤民親信受委任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為法輪功在中國遭到的迫害負有主要責任。以群體滅絕罪和反人類罪行,包括酷刑,起訴羅幹和/或610辦公室的案件已在美國(2002年)、西班牙(2003年)、芬蘭(2003年)、德國(2003年)以及阿根廷(2005年)提交。2009年11月,在歷經兩年的調查後,西班牙國家法庭法官Ismael Moreno批准了以酷刑與群體滅絕罪刑事起訴羅幹的動議。2009年12月,經過審理大量的專家與證人證詞和其他證據後,阿根廷聯邦刑事法庭法官Octacio Lamidrad對江澤民與羅幹發出了逮捕令。然而,由於中共當局的干擾,刑事起訴和逮捕令都被撤銷。
3. 周永康,2002至2007年擔任公安部部長,對全國公安等享有執行管轄權,包括制定政策、安全事務控制與管理、公安與看守所人員的任免和紀律檢查等。這也包括各級政府與黨組織的運作,尤其是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直接酷刑折磨法輪功信仰者的公安等隊伍。2007年至2012年,周任中共最具權勢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在江澤民的反法輪功迫害運動中起同樣重要的作用,因此,對於其直接控制的公安人員每天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的酷刑折磨、屠殺、強制失蹤、強姦、威脅等,周永康可被視為主要共犯。周永康此前曾在美國以美國法典第18篇第2340條被起訴,但由於周後來取消訪美,案件無法進行。
4. 陳至立,1997年至2003年擔任教育部部長。任教育部長期間,陳至立對課程設置,教育部內部政策,以及教育機構如何遵循中共設定的政治規範或政策實施等享有指揮控制權。在1999 年迫害開始時身為教育部長,她保證了各地教育機構揭發、舉報法輪功信仰者給610辦公室和其他相關機構的政策,同時也制定、執行了詆毀法輪功、推動迫害的課程和其他教育內容。在陳的領導下,同時在陳的許多正式與非正式呼籲鏟除法輪功的講話下,許多教育機構及其人員針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國際法的規範。陳至立發布了多個聲明要求揭批法輪功敵對勢力,並且呼籲對法輪功信仰者進行暴力鎮壓。在她擔任教育部長期間,中國各地教育系統內的許多學生、教師由於信仰法輪功被「揭批」,或在教育系統內遭到各種歧視、同時被要求停止修煉法輪功,否則他們將被舉報給安全部門。被舉報給610辦公室或其他安全部門的人士則遭酷刑折磨、非法關押、性侵犯甚至被法外處決。
5. 趙致真,2000年11月起任中國反邪教協會常務理事、前武漢廣播電視局局長兼武漢電視台台長、(1986年到至少2003年)。擔任這些職位期間,趙致真利用其在中國社會所享有的具影響力地位和作為中共的意識形態宣傳工具,積極呼籲對法輪功的鬥爭運動與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的酷刑折磨,以及將法輪功鏟除、將所有法輪功信仰者全部轉化。在趙致真參與領導的中國反邪教協會以及他所發表和播放作品的煽動下,公安、獄警等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國際法規範。趙致真本人發布了多個講話呼籲對法輪功進行鬥爭、轉化與揭批。鑑於作為江澤民的主要宣傳執行者,並可使用龐大的知識和意識形態資源,趙致真必須被視為公安人員每天對法輪功信仰者實施的酷刑折磨、屠殺、強制失蹤、強姦、威脅等罪行的主要共犯。
江澤民自己,以及與其他共同犯罪集團分子合作,通過以下方式參與了該犯罪集團:
•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的身份指揮、控制、影響了以上參與該犯罪集團的中共領導人。江澤民自己,以及在與這些領導人(還有其他人)共同合作的過程中,有效指揮、控制、影響了各級中共領導的行為和行使的權力,其中包括他們所控制的中國公安警察等。
•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他也能確保中央及各地區(間接地)的軍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大等的全面配合。由於江澤民也在幾乎同一時期擔任中國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他也確保了這些命令、計劃和指示能夠暢通無阻地傳達並且在全國各地順利執行。
•作為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為中共各級黨委書記提供了戰略、後勤和政治方面的支持。這些中共領導人隨即通過發布命令給其直接下級人員以確保對法輪功的長期暴力鎮壓而參與了江的共同犯罪集團。
•如在《看清江澤民和中共針對法輪功的鬥爭運動》一文所述[42] :
o江澤民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指揮鏈為所有參與迫害運動的中共黨委提供了戰略、後勤和政治支持,其中包括政法委、中組部、中央軍委、中宣部及相關的喉舌媒體,以及各級對應的機構。
o江澤民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指揮鏈為所有其他參與迫害運動的國家機構提供了戰略、後勤和政治支持,包括人民法院、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宗教事務局以及各級對應的機構。
o江澤民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指揮鏈為中國各地所有參加迫害運動的洗腦班、勞教所、看守所、監獄等處的公安、獄警等提供了戰略、後勤和政治支持。該指揮鏈詳情請見《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43]
B.犯罪意識(Mens Rea)
國際習慣法把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責任分為三類,每一類的犯罪意識(mens rea)要求都不一樣。由於第二類在此不適用,以下只討論第一、第三類。
基本的共同犯罪集團(basic)根據最基本的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理論,團體成員必須為共同同意制定的計劃和設計所包括的行為負法律責任。所有成員都具有同樣的犯罪意圖實施某種共同犯罪,因此不論他們的角色是甚麼,所有成員都負有法律責任。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p196, 228; 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p9; Krajisnik, 審判分庭判決p79。另外,被告不需要積極參與、不需要從中獲取個人滿足、也不需要主動性來圖謀達到共同犯罪目的。Kvocka, 上訴法庭判決p242。經典的例子就是一個殺人的共同犯罪集團。集團裏的每一個人都有殺人的意圖,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每一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196。
延伸的共同犯罪集團(extended)第三種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理論意指某些集團成員同意了主要的共同計劃(比如強制將居民驅逐出某一地區),但卻並不擁有某些其他成員和主要共同計劃相關的犯罪行為的意圖(比如在強制驅逐過程中虐待或殺害平民)。See, e.g., 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 204; 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p 99; Krajisnick, 審判分庭判決p 881。延伸的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理論要求(1)完成主要共同犯罪計劃的意圖(同基本的共同犯罪集團);(2)預見到集團其他成員可能會犯下其他罪行;以及(3)被告自願承擔起這個風險。Tadic, 上訴法庭判決pp 220, 228; Kvocka, 上訴法庭判決p 86; Krajisnick, 審判分庭判決p 882。[44] 目前有關被告對其他犯罪集團成員所犯下的逾越原本共同計劃的罪行的預見應需主觀預見到,還是只需客觀預見到(一個有理性的人應該預見到此可能性)仍然存在爭議。目前看來,Tadic,Krstic以及Stakic均採用了較低的客觀標準。
如上所述,江澤民在完全知道、自願的情況下加入了共同犯罪集團(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同時也對該集團迫害法輪功信仰者的所有可預見的後果完全知曉。因此,江澤民符合基本與延伸的共同犯罪集團所要求的犯罪意識(mens rea)。
(待續)
註﹕
[37] 其中,有評論專家將紐倫堡審判定為一個「格老秀斯時刻」(Grotian Moment),也就是在國際習慣法中新的規定與學說以非比尋常的速度湧現以及被人們所接受的發展轉折點。參見Michael P. Scharf, Seizing the Grotian Moment: Accelerated Formation of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in Times of Fundamental Change, 康奈爾國際法律期刊第43期第19頁(Cornell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2010). 現代的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理論是由這些法庭的「共同計劃」與「共同設計」責任方式中結晶化而形成的,迄今已經得到廣泛的認可。參見Tadic, 上訴法庭判決 pp193-220。
[38] 參見Vasiljevic, 上訴法庭判決; Kvocka, 上訴法庭判決; Krnojelac, 審判分庭判決。
[39] 參見 Rwamakuba Decision pp14-25 (Oct 22, 2004); Kayishema, 審判分庭判決。
[40] 參見 Taylor, 上訴法庭判決。
[41] 人權法律協會擁有整個網站的備份,可按要求提供。
[42] 參見《看清江澤民和中共針對法輪功的鬥爭運動》,
英文網址: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6/150033.html。
中文網址: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49.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5/89-308550.html 。
另外,參見人權法律協會的2005年指揮鏈條報告,這份報告描述了各級黨委和政府機關的參與。該報告可按要求提供。
[43] 參見《被告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中的作用和角色》。
英文網址: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1/149952.html。
中文網址: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30826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308314.html。
[44] 根據一些專家評論員,就連「未必故意」(dolus eventualis)或「魯莽」的標準都可能足以使所有參與者負有刑事法律責任。比如,如果一群軍人為了強迫平民透露攻擊軍隊的其他平民姓名而決定剝奪他們的糧食與水,而一些平民死亡,該群軍人所需負的法律責任不僅僅包括進行有意餓死平民的戰爭罪的共同犯罪集團責任(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也包括殺人罪,因為平民的死亡是他們共同刑事犯罪計劃的自然和可預見後果。參見安東尼奧﹒卡塞斯(Antonio Cassese), The Proper Limits of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y under the Doctrine of Joint Criminal Enterprise, 國際刑事法期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第5期第1頁 (2007)。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原重慶某部隊正營職軍官杜漢文,正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投書,狀告啟動和主使殘酷迫害包括他在內的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的惡首凶犯江澤民。
杜漢文,男,五十二歲,原重慶某部隊正營級軍官,家住重慶市九龍坡區。杜漢文自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對自己身心和家庭帶來了好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全面迫害法輪功,作為軍人的他同樣也難於倖免,先後多次被非法勞教、關押、體罰、抄家等。
就因為修煉法輪大法,當時只有三十幾歲的杜漢文被安排在妻子所在單位,他一個正營級幹部,被安排當庫房保管員。但杜漢文毫無怨言,兢兢業業埋頭工作,在哪裏都體現出大法弟子的善良、真誠、忍讓,深受主管領導及同事們的稱讚。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杜漢文被重慶市九龍坡區公安分局石橋鋪派出所非法拘留於九龍坡區看守所(李家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四日,杜漢文被重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石橋鋪派出所非法拘留於九龍坡區看守所(李家沱)。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杜漢文被重慶市高新區公安分局歇台子派出所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二零零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杜漢文被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上清寺派出所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杜漢被重慶市渝中區公安分局七星崗派出所非法勞教一年,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
二零零一年過年期間,杜漢文的前妻王志葵和兒子杜榮根被重慶市九龍坡區公安分局石橋鋪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重慶市歌樂山洗腦班和四川石油管理局重慶和平酒店裏。
杜漢文認為,在中國,即使中共掌權,但是憲法仍然規定人人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
杜漢文在《刑事控告狀》中說,江澤民假法律之名,行邪惡之實。為了使自己見不得人的命令(「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暢通無阻的執行,他也像希特勒一樣,在國家行政單位之上、在國家法律之上建立了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邪惡組織──「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拘留、關押、勞教、判刑、洗腦、酷刑等等迫害,公檢法司成了它的傀儡和打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十五次、刑事拘留二次、勞教三次、非法洗腦一次。給控告人精神和肉體上造成嚴重的傷害。
杜漢文說,江澤民不僅違犯了國際法,也同樣違犯了中國政府的法律:《中國憲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多部法律。這場殘酷迫害已構成江澤民違法違憲的多項犯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0.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居住在廣東省台山市台城鎮的阮羨儔,今年四十五歲,國家公務員,因為修煉法輪大法,遭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不法人員施加的牢獄迫害,極盡身心摧殘和凌辱,並遭經濟損失達百萬元,因此,阮羨儔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控告惡首江澤民,以期得到司法公正。
阮羨儔,男,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遠離各種不良嗜好,從那時候起,困擾他多年的大小頑疾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身體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
阮羨儔在控告書中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前任中共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共軍委主席江澤民利用其控制的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了鋪天蓋地的抹黑宣傳,如對法輪大法師父進行人身攻擊,對大法師父的講話和書籍進行篡改和斷章取義地造假誣陷,炮製自殺、殺人、「一千四百例」等謊言,甚至不惜以火燒活人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再將這些謊言輸出國門,欺騙全世界。
同時,江澤民操縱「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全國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期間,阮羨儔被非法抄家五次(二零零零年六月,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零零四年四月,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非法拘留五次(一九九九年十月,二零零零年六月,二零零四年四月,二零一零年十一月)、非法勞教(兩次共五年)、非法判刑一次四年、二零一一年十月被工作單位無理開除公職。
在阮羨儔被非法迫害期間,也給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與衝擊,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上百萬元。在身陷牢獄期間,警察和惡人極盡所能的對阮羨儔身心凌虐和摧殘,甚至使用限制大小便、長時間不讓睡覺等下三濫手段。
在全國範圍內,江澤民一手挑起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導致十六年來眾多法輪功學員廣泛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這是繼文革之後中國人遭遇的又一場人禍。
阮羨儔認為,國家法律的宗旨是懲惡揚善,在江澤民的指令下法律變成了打擊好人的工具。江澤民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認證,單方面表態對法輪功進行認定和鎮壓,這些都是「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罪證。其以一己之私發起這場迫害,從省、市到基層,那些參與迫害的人員在江澤民的淫威和利誘下,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好人,昧著良心犯罪,種下了迫害佛法的惡緣,他們當中的很大部份已經遭到了惡報,成了江澤民的犧牲品。可見,這些參與迫害的人員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從這個意義上講,江澤民已對全中國民眾犯下滔天大罪,罄竹難書,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給世人從新認識法輪功的機會。
阮羨儔還說,江澤民濫用職權和國家資源,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浩劫長達十六年之久,對法制和民心的踐踏也持續了十六年之久,耗盡了國力、財力,摧毀了道義良知,使中華民族陷入空前的災難。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可追究其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罪。根據國際刑法規定,可追究其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罪。
作為中國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根據被控告人江澤民的犯罪行為和事實,根據中國刑法、刑訴法以及國際刑法規定,申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6/150932.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大陸通訊員報導)甘肅省金昌市居民曹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通過全球郵政特快專遞(EMS)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元凶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運動,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危害人類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剝奪公民財產罪等,給包括她在內的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傷害。
現年六十一歲的曹芳,在江澤民的 「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等指令下,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她共被非法抄家四次、非法行政拘留一次,非法刑事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四年,直接經濟損失三萬元。
曹芳控告江澤民的訴狀 |
曹芳郵寄刑事控告書的回執 |
以下是曹芳自述修煉法輪功受益情況和遭江澤民集團迫害事實:
一九九八年八月我喜得法輪大法。得法前我患有多種疾病:骨質增生、風濕性關節炎、肩周炎、闌尾炎、鼻炎、喉炎、神經衰弱,到三十七、八歲時,我各種病已經嚴重,經常渾身睏乏、四肢無力、頭暈耳鳴,中藥、西藥吃了不少,連走親戚家都背著藥,治療效果甚微。我那時特別膽小、怕天黑,天一黑根本不敢出門。修煉法輪功一年後,我所有的疾病一掃而光,膽也壯了,我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舒服,心中充滿了對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感恩。
但這一切都被江澤民給破壞了。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我多次被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警察綁架,被勞教、判刑,遭酷刑折磨,歷盡九死一生,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壓力。
二零零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多,甘肅省金昌市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李敘和、李新華,武威路派出所一女民警開一輛白色吉普車,抓捕了我。開始因為我不在家,他們三人先在附近蹲坑,看到我剛進大門,他們緊隨其後竄到屋內,李敘和、李新華命令我和家人不許動,三人抄家,到處亂翻亂搜,沒有抄到有關法輪功的任何東西,就將我押上警車,抓捕到金昌市公安分局。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將我推進刑訊室,身體懸空吊銬,我痛得慘叫,李敘和搧我耳光。李新華、劉成業等押著我進另一屋,我不配合,劉成業一腳將我踹進屋,將我雙手銬在桌子上。過後我雙手被緊緊銬在椅子上,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等連椅子帶人將我架起來,晚上被銬在暖氣上,兩天一夜連續刑訊逼供,不讓我睡覺,不讓閤眼,劉成業不斷的緊手銬,手銬陷在肉裏,我痛的慘叫,李敘和上去狠狠搧了我兩耳光。我被折磨的整個人脫相,瘦了一圈,眼窩深陷、充血,像兩個血窟窿,憔悴不堪。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代寶吉等七八個警察一唱一和威脅、恐嚇我家人說:「曹芳的事很嚴重,拿一千元錢可以先領人回家。」我家人借了一千元錢,警察又說,領導說要拿兩千元錢。我家人非常氣憤,指問他們是勒索還是耍人?
酷刑演示:吊銬 |
李新華等將我押進甘肅省金昌市拘留所(拘留所所長劉立國向我家人索要180元生活費),一星期後我被李新華等押入甘肅省金昌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五十五天,前二十多天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等天天提審我,高壓威逼、脅迫、誘騙,我被折磨的幾乎精神崩潰。更卑鄙的是警察李敘和、李新華、代寶吉把我拉到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汪玉康家樓下,李敘和、李新華逼迫我去叫門,預謀綁架法輪功學員汪玉康、韋鳳玲,我拒絕。李敘和、李新華又脅迫鄰居叫開門,非法抓捕了汪玉康、韋鳳玲夫婦。
我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受盡了凌虐,牢頭逼迫我用刺骨的冰水一直擦院子,我身體和精神的承受達到了極限,身體非常虛弱,骨瘦如柴,眼窩深陷,一口一口地吐血。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警察為了自己過好年,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脅迫我家人交了兩千元押金,對我「取保候審」。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上午十一點,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警察李敘和、李新華、劉成業、代寶吉(甘肅金昌龍首分局國保科警察)等闖入我家,誘騙我到金昌市公安分局取二千元錢,我說不去,要取讓家人去。李新華、李敘和等哄騙說:「這是手續,必須要我本人簽字。」我堅持不去,李新華等人從濱河路派出所又叫了李雲生等兩名警察,強拉硬拽把我拖上車,押進金昌市拘留所。三天後劉成業等將我押送甘肅省勞教所,一路上警察不給我吃喝,晚上把我鏈銬在地上,將我押進甘肅省女子勞教所。我在勞教所遭受凌虐迫害七十多天,被罰站、毆打、不讓睡覺、逼迫寫「三書」。
二零零四年五月,我被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檢察院警察押回金昌市,被起訴,由於我身體虛弱,幾乎無法站立,金川區檢察院強迫我的兒子作「人質」,讓我在家等著開庭。開庭那天,我昏昏沉沉,無法站立,由家人攙扶,開庭不久我昏倒,庭審草草收場。
之後我身體一直非常虛弱,甘肅省金昌市「六一零」、金川公安分局、金川區檢察院、金川區法院、濱河路派出所李雲生、街道辦事處、龍泉裏社區人員劉虎、魏冬梅等仍然不斷的上門騷擾、恐嚇,節假日更甚,不斷的給我和家人施加壓力,一家人籠罩在紅色恐怖中,寢食難安,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我被迫顛沛流離四十多天,吃盡了苦頭。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我被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警察李新華和新華路派出所多名警察再次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國保處尚克武(處長)、李新華、周駿國,永昌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閆正武、李國玉等對我輪番訊問逼供、恐嚇、誘騙,兩天一夜後我被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個月,兩次被非法開庭,第二次開庭秘密進行,被枉判四年冤獄,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押送到甘肅省女子監獄。
我被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期間,牢頭高雲霞(五十七歲,詐騙犯,十五年徒刑)教唆監室犯人對我百般的凌虐折磨,我被迫害的體重只有八十多斤,經常一口一口的吐血,肚子陷進去一個深坑。
我在監室中是最年長,其他人都是二、三十歲,高雲霞縱容犯人把監室弄髒弄亂,強迫我像佣人一樣伺候她們。十月,陰雨連綿,監室又冷又陰,高雲霞和其他犯人洗頭洗澡,弄得滿地是水,高雲霞脅迫我趴在地上用抹布把水一點一點擦乾,而她們在床鋪上又說又笑。高雲霞還指使李娜(那時二十五六歲,賣淫罪)在陰冷天偷偷往我被子上潑水,高雲霞得意的在一旁竊笑,還故意問是誰幹的缺德事,企圖栽贓給別人,掩蓋自己的邪惡和變態。
高雲霞挑唆趙營(十九歲,盜竊)從早到晚找茬辱罵我,論年紀趙營應該叫我奶奶(趙營剛進看守所前幾天叫我奶奶),可趙營對我從來都是惡狠狠的直呼我名,有時直接就罵「老不死的」。晚上睡覺,高雲霞指使趙營用紙團,用瓶子砸我,我幾次被砸醒,她倆得意的竊笑。高雲霞、趙營不給我喝熱水,三九寒天,逼我一個五十七歲的老人喝冰水,高雲霞指使趙營把我接冰水的瓶子甩的老遠。
金昌市看守所二十四小時全程監控,監室人員的一舉一動獄警看的清清楚楚,但獄警對高雲霞、趙營的惡劣行徑裝聾作啞,不管不問,縱容她們為所欲為的迫害我。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我被押進甘肅省女子監獄,被強制洗腦迫害。每天上午強迫看誹謗、誣陷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的光碟四小時,下午逼迫寫思想認識。監獄派心狠手辣的包夾對每一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牢中牢」迫害。包夾我的犯人叫李燕,嘉峪關人,三十出頭,是故意殺人犯,極其歹毒邪惡。「610」科科長朱洪(音)、警察董尚恆教唆包夾李燕、孟海虹(音)逼迫我叫李洪志先生的名字,我始終不開口。李燕、孟海虹就在紙條上寫上李洪志先生的名字,貼到桌面上、凳子上、地面上,威逼我坐到紙條上,用腳踐踏紙條,我不坐不踩,李燕、孟海虹把我按倒坐、踩紙條。
我除了每天被強制灌輸誹謗誣陷法輪功的謊言,逼迫寫所謂「思想認識」外,還要被強迫背監規。甘肅省女子監獄監規三十八條、八榮八恥、互監組須知共十幾頁,我沒有文化,思想壓力大,背不下來。第一次李燕對我又打又罵,同時叫來了兩名警察,當時我昏昏沉沉,警察朱洪、董尚恆進門後我沒有起身,警察命令我站起來,我沒有站起來。警察用電棍在我手上、胳膊上狂電,我被強電流擊倒在地,在地上昏睡了三、四個小時,包夾鹹得英、黃雅琴用「掏腸子」酷刑迫害我,我手上被電糊,潰爛,留下兩處黑疤。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第二次監規沒有背下來,李燕不許我睡覺,逼迫我站了一整夜。當時正值春寒料峭的早春,天氣寒冷,凌晨三、四點李燕故意將大廳窗戶打開,逼迫我穿著單衣站在窗戶下受凍。
甘肅省女子監獄警察朱紅教唆、縱容包夾隨便打罵、凌虐罰我。一次李燕無緣無故用腳向我肚子狠踢過去,我用塑料盆去擋,李燕一腳把盆底踢穿。又一次,李燕把我堵在水房,一拳把我打倒在地,我的頭差點撞在瓷磚牆上,當時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李燕自己也嚇壞了,趕緊跑過去把我拉起來,問怎麼樣,有事沒事。但是過了幾天,同樣的暴力再次上演。
一次我上廁所,剛蹲下去,李燕就命令我站起來,當時我站不起來,李燕猛撲上去在我頭上、臉上狠砸,砸的我暈頭轉向,眼冒金星。一次我洗澡,身體剛淋濕,李燕就惡狠狠的命令我穿衣服,我穿慢了一點,李燕上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李燕不但經常隨意毫無人性的打罵我,還背地裏向我索要錢和生活用品,並且威脅我不許告訴別人。
我被打罵凌辱是家常便飯,我時時刻刻都生活在高壓恐怖中,每一根神經都繃得緊緊的,沒有一絲喘息的機會,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八年三月,我被押到一監區強迫做奴工。做出口的穆斯林繡花帽,流水作業,任務繁重,每人每天一千頂左右,連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拼命去幹也幹不完,還經常被責罵。開始每人每天四百個,後增至六百個。我出獄前的一個月,檢驗員咸桂芳(五十多歲,蘭州人,販毒)惡意刁難我,加大工作量,強迫我每天把四五個縫紉機出來的四五千頂帽子摞好。監室十二人,按慣例輪流打掃,咸桂芳強迫我一人打掃。我出獄時體重只有八十多斤。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9/150977.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 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楊鴻雁女士與母親趙玉英,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運動,侵害及剝奪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和信仰自由權等多項基本權利,造成控告人十六年來遭受種種迫害:綁架抄家、非法通緝、流離失所、非法關押、毒打、毆打、撞牆、火燒炮烙、老虎凳、關小號、威脅、恐嚇等。
投寄訴狀的郵政快遞回執 |
楊鴻雁,女,四十五歲。漢族。家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九站街道七家子村一組,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母親趙玉英,七十歲,住永吉縣西陽鎮大崗子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
楊鴻雁與她母親趙玉英要求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賠償十六年來她們飽嘗牢獄之苦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下面是楊鴻雁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她與家人所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公然違背憲法,發動了對法輪功史無前例的迫害。十六年來,我及我的家人遭受了非法抄家、非法通緝、流離失所、綁架、劫持、非法關押、毒打、毆打、撞牆、火燒炮烙、老虎凳、關小號、迫害親屬、威脅、恐嚇等迫害。在這期間還經常被不法人員騷擾,人身安全及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一、我及我的母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卻被非法抄家、通緝、綁架、施用酷刑。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早上,我外出辦事,在回來的路上,我丈夫打電話告訴我不要回家了,吉林九站派出所正在抄家。就這樣我及我的全家流離失所、家破人散至今。事後我才知道事情的經過: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早上八點多,我的母親趙玉英去我家串門,當時只有我八歲的兒子一人在家,她剛進屋就發現外邊有個警察,是九站派出所警察凌雲峰。凌雲峰破窗而入,問我母親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接著就開始翻東西,從屋裏到廚房翻個遍,就連做飯鍋都給拔出來了。當他非法搜出大法資料後,就迫不及待的給他的上司九站派出所打電話(此惡警因迫害法輪功賣力,現已升任為九新派出所所長)。
過一會九站派出所就來了幾輛車,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又開始進一步的非法搜查,又叫來吉林市公安局、610的人員等著我回家。在這期間,我母親被惡警凌雲峰看管起來不許動,就連窗上掛的窗簾都不讓碰說是法輪功接頭的暗號。他們把我兒子也看管起來,並逼問他爸爸媽媽的下落,被孩子拒絕。他們想在孩子身上打主意,拿孩子做人質,孩子拼命抵制最後走脫了。他們在我家折騰到下午四點多鐘後,強行把我母親綁架到九站派出所。之後留下幾名警察在我家蹲坑三天三夜。等我們回家。
在九站派出所,他們將我母親捆綁在老虎凳上,其中一個自稱姓霍的警察問我母親:你姑娘上哪去了?我母親說不知道,姓霍的警察上去就是一個嘴巴子,緊接著掄起拳頭就朝我母親趙玉英的胸部打去。過了些時候,姓霍的警察又進來打,揪住我母親的頭髮使她呈半蹲半站的姿勢,然後把頭往牆上撞,邊撞邊摸著我母親頭上的包說:這怎麼撞出包了,接著繼續撞,直到整個頭都是大包為止。他又歇了一陣後,用打火機燒我母親的臉以及下巴等處,邊燒邊說:你有意見就到江澤民那告去,是他叫我們這麼幹的。還說你沒有牙,歲數大就牛×,我就不敢打你啦?語言極其下流,不堪入耳。姓霍的警察又說,前幾天有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我們把她打的抬著出去的。這些惡警打累了,就把我母親趙玉英關進小號。我母親被九站派出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
在回來的路上,我母親趙玉英感覺前胸憋悶,透不過氣來。在路上得知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她的家也被永吉縣大崗子鄉派出所非法抄家,並綁架了她的丈夫,理由是她家貼了一副對聯,內容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為躲避繼續迫害,我母親只得流離在外。我也被非法通緝。從此我們家破人散,生活極其艱難。孩子寄養在別人家。在學校,由於媽媽修煉法輪功,孩子被不明真相的人歧視,使孩子幼小的心靈受到極大的傷害。
《憲法》第36條規定: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憲法》第39條規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憲法》第37條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憲法》第38條規定: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我及我母親是合法公民,我們的信仰是在履行我們的合法權利。
二、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討回公道,還我師父和大法清白。
修煉法輪功之前,由於家庭矛盾不斷,我才二十幾歲就患有多種疾病:心臟病、頸椎病、神經衰弱、低血壓。經濟條件又不好無法醫治。每天無精打采地活著。一九九七年我有幸得到了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大法,從此改變了我的命運:所有的疾病不治而癒,家庭從此變得和睦了。更重要的是修煉法輪功使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人應該善良的活著,做事應多為別人著想,而不是自私自利。在當今社會,道德亂象,貪污腐敗,黃、賭、毒到處都是;是法輪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使我從這裏超脫出來。
我的母親趙玉英得法前患有多種疾病,藥不離身。最嚴重的是心臟病,吃救心丸無數,人家吃一粒她得吃兩粒,用了無數的偏方也無濟於事。無望中得到了李洪志師父的法輪大法,奇蹟般的康復了。
也正因為於此,我及我的全家無法用人類的語言去表達對大法師父的感恩之心。這也正是千千萬萬受益於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心聲。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中,這也是我們為甚麼向政府職能部門與民眾講清真相的原因,免於廣大的民眾被江氏集團的謊言所欺騙走入罪惡的深淵。
我們通過修煉法輪功,道德提升了,身體健康了,更好的服務於社會。這樣一種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在哪個國家裏都會廣受歡迎的。這是一件多麼得民心的事情!然而前國家元首江澤民卻出於妒嫉心,利用國家機器發動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迫害。他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蔑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使無數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陷入極其艱難的困境。
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小人妒忌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法輪功──一個廣受歡迎的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的瘋狂攻擊與誣蔑,與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為敵,誹謗天法,摧殘善良;與上億人民為敵,一夜之間將中國推入罪惡的深淵,把人民投入邪惡的迫害之中。在毀滅著人類最珍貴的東西──道德。
十六年來,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其罪行符合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五條中的前四條,符合「危害人類罪」定義中的除第十條以外的所有條款。
綜上所述,我及我的全家以及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人權、精神、身體等迫害的事實,江澤民及其一手操控「六一零」非法組織及各政府的職能部門違反了《憲法》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六條(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違反了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公民享有並且應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權、人格權、信仰自由權、財產權、集會、結社自由權、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權利。違反了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五條中的前四條,符合「危害人類罪」定義中的除第十條以外的所有條款。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48.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吉林市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守生,控告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運動,侵害及剝奪了控告人的人身自由權和信仰自由權等多項基本權利,造成控告人十六年來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
張守生,男,家住吉林市龍潭區,吉化公司工人,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下面是他訴述的控告事實及理由: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公然違背憲法,發動了對法輪功史無前例的迫害。十六年來,我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還不斷的被不法人員騷擾,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摧殘。
一、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利,卻被非法關押戴上了手銬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後,不斷的聽到媒體誣陷法輪功的報導,我經過認真思考後,決定用《憲法》賦予我的權利,向中國政府反映法輪功使億萬人身心健康、淨化人類道德的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而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發動的對真善忍的迫害,是在摧毀人類的道德、善良和文明,「取締」是錯誤的。一九九九年十月末,我到了北京,當我還沒等弄清到哪去上訪時就被警察綁架,送到天安門派出所,他們搜去我身上所有的錢;警察還大打出手,對我進行人格侮辱,給我上酷刑折磨:坐噴氣式飛機。所謂噴氣式飛機就是頭在地上,後背靠牆上,腿直立,兩胳膊上舉靠牆。一個多小時頭暈眼花,汗水直流,身體的痛苦簡直到了極限。這時我明白了,北京天安門早已不是人民說理的地方,而是國家公安公然違背《憲法》,光天化日之下,無故抓人、行惡的地方。
在駐京辦事處被非法搜身,並強行給我戴上手銬非法拘禁一夜。直到上車到吉林市,我一直被強行戴著手銬三十八小時。我所在單位、公安處長在吉林火車站將我劫持,說是吉林市駐京辦事處意思。又強行勒索我八百元錢。沒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續。我就像被強盜打劫了一樣,隨後他們又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我不明白,向國家表達民意,為甚麼遭到如此不公的對待?一個利國利民的好功法卻遭到詆毀,有點良知的人,怎能昧著良心聽之任之呢?公民上訪既沒有影響社會治安,也沒有傷害任何人,相反是在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幫助建立司法公正,維護法律尊嚴。但為此我遭到綁架、拘留和毒打。我是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沒煉功之前,我患有胃潰瘍、腎結石等多種疾病。胃潰瘍發作時腰都直不起來。用木棍用力頂著胃部才有所緩解。我因工將腰部扭傷,下肢肌肉萎縮、失去知覺。在醫院治療一年多,三個人護理,每天治療要扎十幾針,每月醫療費幾千元,未見好轉。每天在病痛的折磨中掙扎,簡直生不如死,那種身心的傷痛,是人類的語言都無法說清的。也給家人帶來極大的痛苦。修煉法輪大法後,在短短的幾個月裏,我的病痛全部消失,使我重獲新生,我倍感李洪志師父對我恩重如山,內心的感恩無以言表,倍感大法的神奇和超常。從此後我嚴格的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把工傷證交到了單位。單位領導都說我傻。大法淨化了我的心靈,健康了我的身體,這是任何人、任何權力都無法抹掉的事實。
有一次,我找同事上我家修冰箱,又遭漢陽派出所綁架,他們無理的非法拘留我十五天。 十五天後沒有讓我回家,廠公安直接給我送到洗腦班,強制改變我的思想,對我進行三十天的強制精神洗腦。前後非法拘禁我四十五天後放回,給我及家人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二、在朋友家遭警察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多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我上朋友家串門,又讓榆樹溝派出所綁架,一名警察來給我寫材料。我去串門有甚麼罪呢 ?我不寫,他們就毒打我。半夜十一點鐘,所長給我扒光衣服,打倒在地,打開門窗,氣溫零下二十多度,外面正下著大雪,他們殘忍的往我身上澆自來水,警察還在後面不斷的搧風。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
寒冷襲擊了我的全身,我就像被冰凍了一樣,心直哆嗦,全身凍得發紫,不能說話。所長說:「我知道你們是好人,可我們是國家機器,執行上面任務(這裏指的執行上面的任務是指江澤民的命令),這叫做黑社會一對一,你上哪告也告不贏。我說:「等我出去一定起訴你們。」所長說:「你上哪起訴去?公檢法都歸共產黨管,共產黨歸江澤民管,等江澤民死了,共產黨倒了我們就是罪人了。」他還揚言說,如果不配合就把你戴上手銬扔到外面的雪地裏凍你一宿,死了就給你處理掉。教導員過來問我:「你恨我嗎?」我說:「修煉法輪大法無怨無恨,不恨任何人。但是你們是犯法的。」他說「法律是誰定的,不是共產黨定的嗎?共產黨說你好、你就好,說你壞、你就壞。」我告訴他們說:「你們已經關我二十四小時了這是違法的。」所長說:「二十四小時不行,再加二十四小時。」第二天這些不法警察將我戴上手銬推上車到我家非法抄家、搜書,結果甚麼也沒搜到。我愛人和孩子面對眼前的一切都嚇哭了。
警察毫無人性,他們不給我任何申訴和辯解的權利,我只是串門就被非法勞教二年(延期一個月)。上朋友家串門,不影響任何人,也沒有觸犯國家任何法律法規。怎麼能成為勞教我的理由呢,捏造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
三、在吉林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被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四十天。之後於二零零一年我被劫持到吉林市勞教所,在那裏警察不讓我們睡覺,只能坐著,還要一個擠一個伸直腿,一坐就是一天,腿痛的不會動。冬天不許我們穿棉衣服。在外面跑,正步走,耳朵凍出大泡,夜間痛得睡不著覺。有一天隊長說你們成天在這裏煉功?你們究竟要幹甚麼?我們說:「我們要求無罪釋放!我們沒有犯法!」徐繼楠(隊長)說:「我就是學法律畢業的,對你們法輪功怎麼做都行。是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放你們,我沒有權力。所裏也沒有權,上面通知放,我們才能放。我們調查過,在你們這三百多人中,在單位都是骨幹,沒有一個人有污點。」
二零零一年三月我們正在煉功,進來六、七個警察拿著狼牙棒、電棍、鋪板子,進來就打,從七點打到十一點多鐘。所裏來個領導,我嚴肅地和他說:「你們也太不像話了,這樣做你們是違法的。」他說:「都給你們定×教了,有甚麼違法的。」就這樣打了我們一宿,有幾個人骨頭都被打斷了。
我不知道人民警察為甚麼跟隨江氏集團,不分正邪毫無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忘記了他們的職責是打擊罪犯、保護人民的。如今警察迫害好人他自己成了罪犯,最終後果還得自己承擔,這是天理!
四、在遼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吉林勞教所把我們十五個法輪功學員轉到遼源勞教所。同年八月,遼源勞教所的一名警察夥同幾個刑事犯等毒打一名十六歲走脫未成的大法小弟子。我當時在監室裏高喊:住手,禁止打人,打人是犯法的。那名警察和刑事犯打了我一頓後,把我叫到管教室。管理科長氣急敗壞的對我說,你不是講人權嗎?接著用拳頭用力打在我的臉上。當時打得我鼻口出血,把我的頭撞在牆上,管理科長狂叫著,這就是人權。教育科長隨後把我叫到外邊說:「在這裏整死你,你上哪去告。快把臉上的血擦掉吧。」
在遼源勞教所被強制每天十多小時的挖溝勞動。一天挖溝左腿受傷感染了,爛出了好幾個洞,腫得有兩條腿粗,紫黑色,走路非常吃力。就這樣侯××(科長)還強迫我在外邊跑,正步走,一走就是一兩小時,跑一個多小時,立定,不讓動,在太陽下曬。他們這樣毫無人性的折磨大法弟子,在中國的勞教所、監獄隨處可見。
五、朝陽溝勞教所的非人暴力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被轉到吉林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繼續迫害。
朝陽溝勞教所是吉林省所謂「轉化法輪功基地」,實際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是壞人行惡的場所。這裏的警察專門對付大法弟子,他們臨時組成了小分隊。警察頭戴鋼盔,腰紮武裝帶,手持電棍瘋狂般衝進屋內無理搜查,對搜出經文的大法弟子用電棍電,還說這是第一關;第二關警察指使刑事犯趙國非法搜我身,我衣服中的經文被搶走。四個警察上來毆打我,其中趙國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將頭往身後的牆上撞,用膝蓋反覆往我的小腹部位猛力的撞擊,其他人用拳頭擊打我的臉部、眼睛。
酷刑演示:毒打 |
我的臉被打得青腫。左眼、嘴、牙均被打出血,我立刻感到頭暈目眩,兩眼直冒金星,頭嗡嗡作響。刑事犯打過後把經文交給劉愛國(副隊長),劉愛國和其它四個惡警又對我進行拳打腳踢,劉愛國說你還敢往這帶經文,我說看經文有甚麼錯,他說:你不想活就在這看,又指使刑事犯再次無理搜查,他們無理而野蠻的撕壞我的衣物和被子等。
二零零二年三月後勞教所對不「轉化」的大法弟子進行了殘酷的「攻堅戰」摧殘。那是十月初的一天中午,警察趙××和楊立波,把我劫持到管教室。當時屋內有六個警察,先是范××(隊長)強迫我寫轉化書(放棄信仰)。被我拒絕,他就對我拳腳相加,我平靜的對他講真相,我說,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在社會上,我見義勇為救過十來個人,不圖名,不圖利。這樣的好人還要往哪轉化?
范惡狠狠的說:「做好人也得政府允許,像你這樣不圖名,不圖利的人是傻子。」當時我被打得頭發暈,耳朵聽不清對方說話。在這種情況下,警察趙××拿繩子,狠狠的把我的雙手背過去用力捆緊,再用腿頂住我的後背,手抓住我反捆的胳膊,用力往上提,把我的頭插進上鋪的梯子空裏,使我全身不能動。
這時警察范××用劈柴用的一米長的板斧子把,猛力的打我的臀部,直到把他累得滿頭大汗,氣喘吁吁。趙××說你休息一會。警察趙××又拿拖拉機的三角帶,四股合在一起用鐵絲捆起,猛抽我的後背,脖子等處。
當時我的衣服被打破,鮮血浸透了我的衣服。警察馬××用電棍電擊我的膝蓋,腿裏側和小腹部位,當時我就被電得大小便失禁。警察姓付的大隊長又掄起胳膊左右開弓打我幾十個嘴巴子,當時我感到天旋地轉、頭在擴大、耳朵嗡嗡直響,牙齒鬆動、面部疼痛難受,我身體承受到了極限。
警察副隊長仍不罷手還在叫喊著:「今天不寫就打死你,直接給你火化,就說你自殺,這是敵我矛盾。」他們打了我一中午,那些土匪式的警察簡直無法無天。打完後我不能站立由兩個人架著,還得一個人在後面拽著我的脖領子,才把我拖回去。幾天後洗澡時渾身的傷還在疼痛,在場的人看到我身上的傷口,我的全身都是紫黑色,連男子漢都流下了眼淚,有的實在看不下去就走了。
不法警察們對我無理搜身並問我經文在哪呢?我說在我心裏呢。警察說一會就把你心掏出來,我依然平靜的對他們講真相。警察李××說當著這麼多人你還敢說好,一邊罵我一邊將我劫持到「獄警」室,先是一頓嘴巴子。接著又給我戴上背銬,把兩臂反到背後銬上,用電棍電我,他們把我打倒在地。用力踢我的腰部,踢我的頭部,只感到耳朵、頭嗡一下子,眼前立刻發花、發黑。
電棍轉圈電擊我的嘴、頭部、脖子,電棍放射的電像放鞭炮一樣。火辣辣的,鑽心的痛。我全身顫抖,兩腮都不聽使喚了,牙齒上下嗒嗒地響。隨著電棍發出藍色的吱吱、叭叭的響聲,我的身心在極度痛苦中掙扎著,隊長還在後面一直踢我的腰,腰部像斷了一樣疼痛無比。上身和腰的下身像沒連在一起,大小便失禁全便在褲子裏。反銬的手臂鬆銬後不能動,手好幾天都不好使。
這些警察在重賞之下早已喪失了人性,第二天兩個人架著我上食堂,我根本不能吃東西,而且到期還不放我。他們超期羈押我二十來天。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我終於逃離了這所人間地獄。目前我的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障。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人稱納粹蓋世太保似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致使我及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 江澤民出於一己之私、小人妒嫉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法輪功─ 一個廣受歡迎的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的瘋狂攻擊與誣蔑,與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為敵,誹謗天法,摧殘善良;與上億民眾為敵,一夜之間將中國推入罪惡的深淵,摧毀了人類最本質的東西─道德,把民眾投入邪惡的迫害之中。
十六年來,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採取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其罪行符合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以上五條中的前四條,符合「危害人類罪」定義中的除第十條以外的所有條款。
綜上所述,我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人權、精神、身體等迫害的事實,江澤民及其一手操控「六一零」非法組織及各政府的職能部門違反了《憲法》三十三條(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第三十六條(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違反了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公民享有並且應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權、人格權、信仰自由權、財產權、集會、結社自由權、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權利。違反了中國政府簽署的「世界人權宣言」中規定:公民享有並且應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權、人格權、信仰自由權、財產權、集會、結社自由權、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權利。違反了聯合國一九九八年頒布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的「滅絕種族罪」以上五條中的前四條,符合「危害人類罪」定義中的除第十條以外的所有條款。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51.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江津區德感鎮法輪功學員董紹太,在結束七年冤獄的一個月後,便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離世。
董紹太生前曾多次被中共「610」人員、警察關押在洗腦班、看守所、重慶西山坪勞教所、四川德陽監獄、阿壩監獄等邪惡黑窩裏。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日,董紹太被四川雙流縣萬安鎮警察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雙流縣看守所十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七年,非法關押在四川德陽監獄(後轉入阿壩監獄),期間多次因病危被送入四川金堂監獄醫院搶救。
當這位原本身心健康的老人,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走出阿壩監獄時,已經是心、肺等很多個器官衰竭,行動、說話吃力,要人攙扶。回家才一個月,董紹太就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四歲。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5/30/150831.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成都市都江堰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付秀雲。當地許多民眾想要進法庭旁聽,被「610」人員刁難、阻攔。當日法院對付秀雲非法判刑四年。
付秀雲是個體經營者,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青城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都江堰市檢察院非法指控付秀雲使用真相幣宣傳法輪功,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將她非法逮捕。經過一年多的構陷資料,都江堰市法院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對付秀雲非法開庭。
在法院開庭前,都江堰市大法弟子向全市人民發出倡議書,號召廣大市民前去旁聽,而都江堰市公檢法則如臨大敵,惶惶不安。
開庭之日,不少都江堰市民來到法院門口,要求入內旁聽。都江堰市「610辦公室」為阻止絞盡腦汁,先是要求旁聽的市民出示身份證,逐個登記,意欲嚇退大家。卻不料很多市民聽說這話後,立刻打車回家取來了身份證,憑身份證進入了法院二樓(法庭設在二樓)。「610」人員再次刁難說:「要想進法庭必須人人出示『旁聽證』,憑證旁聽,否則不准進入。」但當市民要求領旁聽證時,卻被告知旁聽證已全部發完。上了二樓的市民十分不滿,「610」人員又哄騙說:「不要急,其他法庭會有退出來的旁聽證,到時候發給你們。」無奈,民眾只能在法院二樓打轉,卻沒能領到一張旁聽證。
當天在二樓又有多起案件開庭,每個法庭門口都有法警把守,市民也不知道哪個法庭是受理法輪功案件的。而都江堰市「610辦公室」主任徐文海及其手下、便衣、各鄉鎮綜治辦人員早已將庭審旁聽席全部佔據,法院內外還有多名便衣警察跟蹤、偷拍。後來,只有付秀雲的母親、妹妹等三人進入了庭審現場。
庭審時,正義律師義正辭嚴地給付秀雲做了無罪辯護,付秀雲也陳述了自己重病纏身後修煉法輪功恢復健康的事實。過程中,主審法官趙金蓉數次打斷律師的合法辯護,無理休庭多次,態度惡劣,最後非法判處付秀雲四年有期徒刑。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7/150950.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吳進虎,在法庭上,律師為吳進虎做了無罪辯護,稱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根據本案情況應該撤訴。
吳進虎,年近七十歲,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石家莊裕華公安分局裕華路刑警中隊十幾個警察綁架。在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月期間,血壓一直很高,最高時高壓達到230,警方一直不肯放人。家人很擔心他的身體狀況,四處呼籲,沒有任何結果。
二零一五年五月六日上午,石家莊市裕華區法院非法審判了吳進虎,律師說,用刑法第300條起訴法輪功學員是使用法律錯誤。律師在就事實部份辯護時認為,只有當事人的「口供」是不能認定的,根據本案情況,應該撤訴。律師稱修煉法輪功完全是合法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與吳進虎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李明芳、宋秋霞、張文英(七十六歲)等六人。警察拿著攝像機對她們強行攝像、搜身。之後,將她們幾人戴上手銬,強拉硬拽上了警車,直接劫持到石家莊裕華分局,並帶到地下室審問。第二天,陸續對她們進行非法抄家,並強行採血、照像、按手印。緊接著將李明芳、宋秋霞也送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當時送看守所時,因為吳進虎血壓高壓190毫米汞柱,隨時有生命危險,看守所曾兩次拒收,最終迫於中共「上面」的壓力,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吳進虎被送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101監室,如今,已五個多月。
石家莊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曉峰和吳進虎)
地址:石家莊市學府路基地街,郵編:050071
電話 0311-86816870、87834799、83055346、83663840
所長張紹鋒
主管副所長焦金彩15081823313
辦公室主任杜慶珠
接待科長賀生卯
技術裝備科科長王祥奎
一看幹警郝林玉
幹事李世平
石家莊市檢察院住第一看守所檢察官
主任王保軍
副主任李新朝13930466315
檢察官齊世鵬
律師盧定國
人大邢鐵鋼 牛東明
張國平 主任 13933096915
石家莊市政法委及「610辦」,
地址:石家莊市普圓街2號,郵編050021
市政法委書記:劉志鵬(原唐山公安局長-11年):
市委防範辦(610)
市維穩辦(610)主任
金瑩 副主任 13933118177
曹永軍 副主任 13932122709
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東院,
地址:石家莊市裕華區東崗路
辦公室: 0311-86578181
刑事庭庭長何亞輝
法官宋亮 王興峰(吳進虎被迫害責任人)
石家莊市裕華區人民法院,
地址:石家莊市塔南路169號
辦公室: 0311-86578181
刑事審判庭庭長何亞輝
法官宋亮 王興峰
院長袁偉
常務副院長王惠
副院長楊建科
政治處主任韓志國
審判長左書旺、審判員馮麗娟
民法庭庭長李薇
張巧蓮 裕華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
研究室幹警周狀
楊平 執行局 局長 13832131118
民二庭庭長劉秀娟
裕華法院法官:
安建軍、黃林、孫建華、楊雪莉、張秀茹、蘇文濤 高雲
書記員劉素蕊,書記員冀立新
人民陪審員張蘊哲
張福建0311-86579047,13103127599
石家莊市裕華區檢察院,地址:石家莊市塔南路169號,郵編050000
公訴科宋豔輝 段文斐(吳進虎被迫害責任人)
公訴科科長曹向榮86578464,宅87718263手機13325993110 、副科長 王世傑86578464
聯繫電話:0311-86578151
舉報中心:85822000,值班室:0311-86578172
控申科:85822000,辦公室:0311-81518657
檢察長:宋慶綿86578168
檢副察長:傅文魁、張愛國
辦公室:主任 楊志波86578150
副主任 陳春燕86578296
偵監科
科長86578165
副科長賈曉蕾86578165(迫害吳進虎的責任人)
科員:朱元曉、王蕊86578165
監所科長:杜衛紅86578155 科員:祖國潔86578155
政治處:主任 王偉86578725
副主任 武曉玲86578152
案管辦科長宋豔輝86578297 科員張敏86578297;
控申科長何浩85822000 副科長高寅平86578171;
黨組成員、反貪局局長張拴力
反貪局偵查一科副科長李軍強
民事行政檢察科副科長劉愛玲
石家莊裕華公安分局裕華路刑警中隊(迫害吳進虎、李明芳、宋秋霞的辦案單位)
地址:石家莊市裕華區青園街青園小區,郵編050000
裕華路刑警中隊辦公電話 0311-85257782
副中隊長朱朝宗13931976132,辦0311-89626060(吳進虎等三人的辦案責任人)
裕華路刑警中隊中隊長耿立靜
民警:幸東13833461339,張永哲 姚春橋 王彬 張立強 王濤、李志剛、王羽華、張煒、喬聖罡 張瑞喜 牟守德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4/151063.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江北區法輪功學員楊松麗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被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隨後又被江北區政法委劫持洗腦班繼續關押迫害。
五月七日(週四)早上,楊松麗在沙坪壩區土灣附近講真相時,被受污衊宣傳毒害的人惡告,之後被警察綁架到土灣派出所,當天被劫持到沙坪壩區白鶴嶺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因當天沒有回家,楊松麗的家人整晚失眠,第二天一早就四處去尋找她的下落,終於在土灣附近打聽到了消息,之後找到了土灣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叫去找110大隊。楊松麗的家人又從土灣找到烈士墓裏面的110大隊,110大隊承認當天在土灣附近把楊松麗帶走,但是已經移交給「相關」部門。
家人又隨後找到了沙坪壩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國保支隊的人不見楊松麗的家人,讓去找土灣派出所。經過幾多周折,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才在土灣派出所打聽到楊松麗的消息,具體是姓龐的男警察非法把楊松麗送往白鶴嶺看守所。家屬找到龐,龐說:「楊松麗是110送到我們這裏來的,我們已經把楊松麗送到看守所去了,關十五天就出來,以後楊松麗出來了,叫她不要到我們土灣片區來了,她去哪裏都可以,反正不要到我們這個片區來。十五天之後,你們家屬二十二日早上直接去看守所接人就是了。」
五月二十一日,楊松麗被非法關押的最後一天,楊松麗的家人去看望了她,還說好第二天一早就來接她回家。在離開看守所之前,有個警察還提醒說:「明天要早點來接人,一定要早點來。」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多鐘,楊松麗的丈夫就到了白鶴嶺看守所大門口,準備接楊松麗回家。九點多鐘,江北區華新街派出所戶籍警察范國胥,社區居委會主任李曉梅(女),華新街街道辦事處司法所主任趙某(女)一行三人,來到白鶴嶺看守所,圖謀把楊松麗綁架走。楊松麗在看守所裏面不配合。
楊松麗丈夫老高也擋在看守所大門口堅決不准他們把人帶走。范國胥說:「我們準備把楊松麗送去『學習』一個月。」老高問:「你們憑啥子(甚麼)要把人帶走,楊松麗白白的在這裏關了十五天,我都還沒有來得及問你們,十五天到期了,你們還要把人帶走。憑啥子(甚麼)?你們要把人帶到哪裏去?」李曉梅和趙某在旁邊說道:「我們往江北送,往江北區政法委送,你自己去問江北區政法委,是江北區政法委喊我們來的。」
楊松麗丈夫和范國胥在看守所大門口爭執,老高說:「楊松麗犯了哪一條?你拿出個說法來啥。楊松麗都被你們關了整整十五天了,也夠意思了啥,你們還要把人帶走。你說不出個道理來,絕對不讓你帶走。」之後范國胥又說:「我只是一個執行者,我不是決策者,我做不了主,你以為我想來嗎?我才不想來,我是沒得辦法,我是這個片區的戶籍。是沙坪壩區政法委給江北區政法委打的電話,沙坪壩區政法委已經把楊松麗移交給江北區政法委了,是江北區政法委命令我們來的,是江北區政法委要帶楊松麗走。」老高說:「既然你都作不到主,你憑甚麼來帶人走,哪個(誰)喊你來的?哪個(誰)作得到主,你喊哪個(誰)來?」范國胥看老高一直堅持,就給江北區政法委和華新街派出所打電話。
因天空中下瓢潑大雨,范國胥等人就進看守所裏面躲雨去了,剩下老高一個人,在看守所大門口一直堅持,在大風大雨中整整站了幾個小時。
一直等到上午十一點多鐘,江北區政法委科長吳雷波來到看守所,隨後華新街派出所一名女性所長(自稱是散打冠軍)也來到看守所。楊松麗丈夫還是堅持在大門口,幾個惡人進去商量了許久。中午十二點多鐘,吳雷波才把老高喊進了看守所辦公室,吳雷波謊說:「我們帶楊松麗去『學習』,這個是全國的政策,不光是重慶這樣做,全國都是這樣的,我們現在抓到的法輪功,先關禁閉,十五天到期了,我們就送去『學習班』,先『學習』一個月,如果『學習』不好的,就繼續兩個月、三個月。到最後嚴重的,我們就準備送監獄。」老高還是一直在堅持。
吳雷波對老高威脅說:「你今天來也好,不來也好,你今天來不來這裏,我們都要強行把楊松麗送走。」隨後吳雷波對老高偽善的說道:「老高,你放心,我絕對不會傷害楊松麗一根毫毛,在度假村裏面包吃包住,還有專人照看,你可以跟我們一起去度假村看看」。之後吳雷波喊老高上他的車,準備綁架楊松麗去洗腦班。
洗腦班具體地址:上機場高速路,到綠夢廣場立交轉盤,錦鵬大飯店正對面路下去,附近有個長河村(高速路邊下道),看見長河社區度假村廣告牌,往左邊路下行六百米就到,洗腦班的名字是重慶雙裕原度假村,洗腦班二樓被包下來,迫害法輪功學員。洗腦班裏面非法關押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請聯繫失蹤了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去要人。
重慶雙裕原度假村 023-67847299
江北區政法委科長:吳雷波 13752969166
華新街街道辦司法所:趙主任13983790611
華新街派出所戶籍 范國胥13883597359 13368192959
023- 67758262 023-67855178
重慶雙裕原洗腦班:鄭 13983948105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8/151137.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在國際奧組委來張家口市崇禮縣考察期間,張家口市「610」非法組織對法輪功學員再次行迫害之實,非法跟蹤、上門騷擾、甚至綁架。
三月二十二日晚八點三十左右,崇禮縣縣城西灣子鎮派出所警察一副所長郭榮帶領一隊人馬闖到法輪功學員溫寬家敲門騷擾。因本人不在家,他妻子再次受到驚嚇(溫寬妻子心臟有毛病,曾因溫寬被綁架受到驚嚇導致昏迷,甚至一次失血差點失去生命),開門看到是派出所警察,趕緊將門關上。無論外邊警察怎麼敲門和喊話,她都不應答,過了十幾分鐘警察才悻悻地走了。
第二天,縣(鎮)社區辦(街道辦)一主任戴著大口罩,帶一輛紅色轎車尾隨溫寬後邊跟蹤和盯梢;第三天,由居委會派出五人軟磨硬泡,公開糾纏。溫寬告誡她們:迫害好人要遭天譴和報應的,並講述了薄熙來、王立軍、「610」頭子李東生、迫害法輪功學員元凶之一周永康、徐才厚及縣裏積極參與迫害的人遭惡報的事例,希望她們放棄迫害,改惡行為善行。她們都說,自己也不願意幹,只是為了吃飯糊口。這些人後改為坐一輛灰色轎車跟蹤,一直持續到三月二十五日。
溫寬原本是崇禮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會計科長,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先後被當局和「610」、公安局國保大隊、派出所綁架十多次;在縣公安局被非法關押一天兩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上訪被非法關押十八天;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三日被張家口市明德北派出所綁架,後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三十日,溫寬被崇禮縣「610」、國保大隊、西灣子鎮及縣派出所綁架至張家口市戒毒所設立的「張家口市法制學校」(破壞法制「黑監獄」),飯菜中被投入不明藥物進行迫害。
迫害中,中共不法人員使用毒打、酷刑、威逼、脅迫等手段,張家口市明德北派出所將溫寬的右耳打聾,左耳聽力也下降了,身下疝氣,小腸下墜成一大包;冀東監獄的迫害使溫寬的身下疝氣增大,只能躺在床上;張家口市「黑監獄」的迫害,使溫寬的身下疝氣更加嚴重,不能行走。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溫寬曾向河北省高級法院提出申訴,向河北省檢察院提出檢控舉報,無回音,又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至今無回音。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國際奧委會考察團抵達北京,實地考察北京──張家口市聯合辦二零二二年冬奧會的情況。張家口當局又故伎重演,借奧運官員安保之名,在主辦城市北京和張家口及主要滑雪項目所在地崇禮縣即梵蒂岡註冊的中國四大天主教教區中心西灣子(鎮),監視、監聽、跟蹤、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天主教徒、維權人士、申冤上訪民眾等等;不准離開居住地(城市),限制人身自由。
現在當局又提出依法治國,可是中國的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們卻在借法律的名義踐踏法律,破壞法律的實施,而且在中國,現在還在上演著、繼續著……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5/151090.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瀋陽報導)瀋陽市沈北新區法院傳出消息,預謀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九點非法庭審善良婦女任秀琴,這個日子距綁架任秀琴的時間還不足三個月。
任秀琴「孝順」、「心眼好」,是所有認識她的人公認的。任秀琴原來家住沈北新區虎石台鎮雙樓子村,人純樸又勤勞,但她脾氣不太好、身體也不怎麼好。一九九六年任秀琴開始修煉法輪功,從此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溫和、善良,每天笑呵呵的。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午後,任秀琴女士打算去醫院照顧有病的老爸,在準備到超市給老爸買東西的路上,將一張風靡世界、弘揚中國傳統文化的「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的光碟送給沈北新區虎石台鎮原文化社區書記申英(女,五十歲左右),誰知這一平常的舉動,卻被申英惡意誣告。她先找來單位同事彭鎮(男,五十多歲)跟蹤任秀琴,之後打電話給派出所,致使任秀琴在超市給老爸買東西時,被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吳連勇 、吳志誠綁架。
當時超市裏很多人都目睹了這一切,任秀琴善良,很多人都認識她,當時有人上前制止警察的惡行,任秀琴也極力抗議非法抓捕。但兩名警察還是強行把任秀芹綁架上警車。很多圍觀民眾都說:那兩個誣告的人真缺德,人家法輪功說真話,你不聽就拉倒唄!誣陷人家,可真夠損的!
下午二、三點鐘,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王大力(多次參與綁架迫害本地法輪功學員)、張雪,到任秀琴家非法抄家,搶走任秀琴家「神韻光盤」,「破網軟件」和若干大法書籍等私人物品,隨後將任秀琴劫持到虎石台鎮派出所非法審問。
三月十三日凌晨二點鐘左右,任秀琴被偷偷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對於申英、彭鎮誣告任秀琴的卑劣行為,政法委副書記佟常清專門開會「表揚」。
沈北新區政法委「610」(非法組織) 為了達到對任秀琴的加重迫害,操控沈北新區檢察院,僅僅十二天即三月二十四日對她非法批捕。之後沈北新區公安分局、虎石台派出所羅織罪名,把在任秀琴家搶劫的有關法輪功的書籍等私人物品惡意捏造加大數量作為迫害證據。沈北新區檢察院,冠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對任秀琴進行罪惡起訴。
沈北新區法院預謀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九點非法庭審迫害任秀琴。這個日子距任秀琴被綁架的時間還不足三個月。
任秀琴的女兒含著眼淚說:從我媽出事後,怕我姥姥和姥爺上火,我都不敢去我姥爺家,怕他問我「你媽怎麼不來了啊?」我每天為我媽提心吊膽的,還有我爸是有話說不出來的人,他心裏上火,每天孤零零的。我也沒心思上班了,我媽煉法輪功做善良的人,她犯甚麼法了?誰能告訴我上哪去為我媽說理去啊!
沈北新區公檢法在二零零八年曾製造了「沈北冤案」,在北京奧運前後,綁架、構陷多名法輪功學員,並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重刑六至十一年。目前沈北新區仍有八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沈北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素梅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沈北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孫玉書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一二年十月,沈北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女學員吳麗梅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二年十月,沈北新區法院對七旬法輪功女學員董慧娣老人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三年一月,沈北新區法院對七旬法輪功女學員周鳳蘭老人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三年二月,沈北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女學員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
◇邱鐵豔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被綁架沈北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任秀琴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被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於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沈北新區公檢法多年來的惡行導致惡報頻頻:
二零零九年初,參與「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五十七歲的副院長張文突發怪病死亡;
二零一一年初,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法官亢榮東出車禍重傷;
二零一一年,四十五歲的法官鄂安福突發腦出血死亡,死前懺悔自己參與迫害法輪功;
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沈北新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段慶祝,因心臟偷停,被送進區醫院搶救;而主管刑事的副院長柳曄,生前曾多次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判刑,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日突發腦出血死亡,年五十六歲。
善勸沈北新區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緊緊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軍中要員徐才厚的紛紛落馬,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王立軍、薄熙來的被審判,已經證明江氏邪惡集團即將覆滅,江澤民被押上審判台的日子不遠了。奉勸沈北新區參與迫害的政法委、「610」、公檢法司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不明真相的人們,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善待法輪功學員,退出黨團隊,才能給自己留下一條生路。
瀋陽市迫害法輪功學員任秀琴的責任人信息:
誣告人:申英,女,50歲左右 ,虎石台鎮文化社區書記,(住址:遼寧省瀋陽市 沈北新區虎石台鎮,聯繫電話:13079286963)
誣告人:彭鎮, 男,50歲左右,(住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銀河街105號122 聯繫電話:024──89879603)
參與綁架人員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吳連勇 吳志誠
參與抄家人員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王大力13889151718 張雪(錄像)
參與提審人員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孫瑜(15802483633) 張莉 李成旭 戴 富 劉鐵春
辦案人員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張萌 王鐵柱
參與任秀琴冤案沈北新區檢察院檢察官:吳迪 024-89867120
地址: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文化社區:郵編110122
電話:024─89879603
瀋陽市沈北新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郵編110121
檢察長孟秋野024-89600357、13940089255
副檢察長任革024-89869988、18002495308
副檢察長李紅衛024-89869880、13940242425
副檢察長楊巍024-89862199、13940496207
副檢察長王強利024-89864176、13940406050
政治處主任崔秀軍024-89863729、13591435017
反貪污賄賂局長楊凡輝024-89864150、13940232383
反瀆職侵權局長褚慶山024-89869883、13066718960
紀檢組長高岩024-89869610、13998256116
專職委員王連偉024-89862715、13940439850
專職委員周斌024-89869885、15140013456
專職委員關波024-89866230、13940114066
起訴科科長李景霞
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街派出所:
電話024-89872288、024-89872397
所長蔡俊春13840524666
副所長孫瑜15802483633
教導員黃澤坤
副所長任建偉
瀋陽市沈北新區政法委:
地址:瀋陽輝山農業高新技術開發區明珠路1號,郵編110164
書記慈維德 辦024-88044388、13604189988
副書記佟常清 辦024-88043049、13840383926
「610」董紹強 辦024-88087996、024-88041870
成員孟凡東 辦024-88087996、024-88041870
書記孫永剛13940577799、024-88086343、024-89608369
副書記劉欣13889108810
「610」副主任高潔13940082288
瀋陽市沈北新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70號,郵編110121
局長關強024-89609595、15502426688
政委陳亞明024-89610555、13840096658
副局長張永偉024-89609866、13604075666
副局長劉職敬024-89776789、15502615188
副局長劉壯志024-89867111、15904066333
副局長張柏青024-89600031、13940329898
副局長高建軍024-89867989、13998891122
政治處主任王寧024-89603001、15904065425
紀檢室主任郭會影024-89603799、13898831111
國保大隊長趙啟宏024-89869967、13904009060
司法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飛馬街,郵編110121
局長於東冥024-89602268、13700038271
沈北新區公安分局人員(部份)名單
正副局長:郭濤 孫維平 陳國東
科長:段慶祝(13998125898) 韓峰 劉壯志 趙啟宏 田陽 谷旗 田紅軍 葉劍鋒 聶永剛
警員:商大為 吳林平 於清濤 張平 陳東 張志平 吳林尉 王勉 張旭東
地址: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鎮 郵編 110122
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鎮各社區電話
文化社區:024─89879603(書記:申英)
北一路社區:024─89879609(024─89879609)(書記:陳亞君 手機:15940154738)
建設社區:024_89879610
運電社區:024─89879611
團結小社區:024─89879605
南一社區:024─89879606(書記姓魏)
站前社區:024─89878866(書記:馬洪剛)
抗生素社區:024─89879612 (書記:王鳳)
不知名的可直接寫××社區書記收
地址: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鎮 郵編 110122
▼非法批捕瀋陽法輪功學員任秀琴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
瀋陽市沈北新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71號,郵編110121
檢察長孟秋野89600357、13940089255
副檢察長任革89869988、18002495308
副檢察長李紅衛89869880、13940242425
副檢察長楊巍89862199、13940496207
副檢察長王強利89864176、13940406050
政治處主任崔秀軍89863729、13591435017
反貪污賄賂局長楊凡輝89864150、13940232383
反瀆職侵權局長褚慶山89869883、13066718960
紀檢組長高岩89869610、13998256116
專職委員王連偉89862715、13940439850
專職委員周斌89869885、15140013456
專職委員關波89866230、13940114066
起訴科科長李景霞
瀋陽市沈北新區公安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中央路70號,郵編110121
局長關強89609595、15502426688
政委陳亞明89610555、13840096658
副局長張永偉89609866、13604075666
副局長劉職敬89776789、15502615188
副局長劉壯志89867111、15904066333
副局長張柏青89600031、13940329898
副局長高建軍89867989、13998891122
政治處主任王寧89603001、15904065425
紀檢室主任郭會影89603799、13898831111
國保大隊長趙啟宏89869967、13904009060
司法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沈北新區飛馬街,郵編110121
局長於東冥89602268、13700038271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法輪功學員張潤梅,原天津大學教師,曾多次被非法勞教、判刑。二零零九年再次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判刑五年,送入天津市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監獄裏,她遭受了很多身心上的摧殘,至今還沒有完全恢復。
張潤梅被送入監獄的時候,身體很好,連新生醫院檢查的大夫都感歎:「身體這麼好啊!」
張潤梅被送入監獄時是三月份很冷的時候,許多留在監區的包夾和法輪功學員白天在陰面的屋子裏幹活,冷的穿著棉鞋,還在屋子裏跑圈。可她被迫只穿著絨衣絨褲,平底鞋,坐在塑料小凳子上一動不許動,一坐就是一整天。身體膝蓋以下全都木了,晚上回到屋子了,半夜裏腳都暖不過來,兩條腿就像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物品,從裏往外浸著寒氣。就是這樣,張潤梅一聲不吭,每天還樂呵呵的。可那些人依然不放過她。為了脅迫她寫所謂「保證」,近一個月不讓她住的屋子關大燈,同屋的那些刑事犯白天幹很累的活,晚上休息不好,不敢找邪惡理論,便把目標轉移到她身上,這正是惡警的目的,藉此挑起屋裏人對她的仇恨,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按照邪惡監區的規定,不轉化,是沒有資格出去解手的,哪怕對面就是衛生間,你也得在屋子裏解決屎尿。而這些事都需要包夾來處理。做新收法輪功學員工作的,大部份是用一些本性不太好的人做包夾,很多都是暴力案。這些人因為心狠手辣,往往成為隊長眼裏的寵兒,邪惡的利用工具。邪惡的迫害表現是多種形式的。表面上不打、不罵你,卻利用人吃喝拉撒睡這種最簡單的生理需求折磨人。
(一)不許大小便
由於拒絕寫所謂「保證」,張潤梅被剝奪了正常大小便的權利,每天早上五點以後,就不許再解小手,大手按規定是每天早上一次,可那些邪惡的包夾愣是不讓她解,經常是五、六天,七、八天解一次大手,最長的時候十三天,有的有正義感的包夾心疼她,反映到隊長那兒,根本就不理睬,那些隊長甚至親自和她說過「她們怎麼對待你我都知道。」,她也明白,其實這些事明著是包夾在做,其實都是隊長授意或許可的。否則在那種強制機關,那些包夾再邪惡,也不敢明目張膽的這麼做。
(二)罰站
從早上站到晚上,不許活動,不許喝水,不許解手,甚至於不許動一動腳,就這樣從早上一直站到晚上洗漱以後,半夜裏還要以值班的名義,接著罰站。有一次張潤梅被要求半夜裏直挺挺的站著,一位學員醒來,看到她的樣子,嚇的大叫起來,背過氣去,一屋子的人都被吵了起來。邪惡的包夾還時不時的踢她一腳,動不動便進行人格上的侮辱。在隊長的縱容下,邪惡的包夾背地裏甚麼都幹,但只要對轉化法輪功學員有作用,隊長便睜一眼閉一眼,並時不時從語言上,物質上給予獎勵。
(三)毒打
監獄裏文明執法,恐怕只有不明世事的孩子才會相信。張潤梅因為不轉化,大白天的,在所謂的監控之下,包夾多次連續打擊她的頭部好幾個小時,造成了直到現在她的右邊頭部還時不時的抽搐,右眼經常有摩擦的感覺,睜不起來,並且不時地眨眼,明顯的感覺不舒服。
此外,惡包夾還經常戳她的胸部。那以後,她的右胸就經常的疼。尤其是包夾經常拿指頭戳的那塊地方,更是陣陣的難受。她怕家裏擔心,至今不敢告訴親人。
(四)吃反省
監獄中有吃反省的說法,但法輪功學員的反省與一般的反省又不相同。張潤梅吃反省是這樣的:早上給兩個饅頭,幾根鹹菜,這就是她早上和中午的伙食。好心的學員分飯是想多給她幾根鹹菜,都被包夾丟到了垃圾桶裏。而且期間不許喝水,不許洗碗。這樣半個月下來,她用的碗都起了綠毛。晚上是一個乾饅頭,連鹹菜都沒有,如果要喝水,就省下洗漱水,喝兩口。吃飯時間也有規定,不許超過五分鐘。
(五)不許洗漱
不許洗漱也是體罰的內容之一。最厲害的時候,張潤梅只有五分鐘的洗漱時間,而且時間的計算方法讓人嘆為觀止。從進門的那一刻算起,收拾東西,解手,倒水都計算在內。進門五分鐘後,必須穿戴整齊,直挺挺的坐在小凳上。一天不許解手,饒是不讓喝水的她,光解手就需要二分鐘。而且她的盆裏很少有水,她本人還不許出去接水,包夾的水也不讓她用。大夏天的時候,一身的汗,好多時候她只能簡單的洗一下臉。內衣內褲洗了一半,包夾就把水倒了,洗了一半的衣服髒兮兮的放在盆裏,也沒人給晾。
(五)不許購物
限制購物是天津女監又一項整人的措施。民間有言「家財萬貫,養不起一個勞改犯」, 還真是這樣。除了外邊的衣服和棉衣棉褲、絨衣絨褲免費發放外,內衣、鞋襪、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包括飯碗、飯勺、臉盆、牙具、手紙等)都是要自己花錢買的,而且物價都是天價。兩年多的時間裏,張潤梅每月最多只能花三十元錢,甚至有的時候在三十元錢以內,花錢都需要經過包夾同意。因為她花錢除了受監獄條款的限制,還必須得經過包夾同意。
(六)逼迫絕食
為了挑起事端,製造迫害理由,包夾經常脅迫張潤梅絕食。每到吃飯的時候,就逼著她說不吃了,甚至把勺子扔在地上,想以此來達到不讓她吃飯的目的。
(七)逼迫吃藥
由於長時間的被迫害,張潤梅的身體出現了一些不正常的現象。經常無緣無故的嘔吐,尤其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更是不停的吐。她知道身體本身沒有事,只是邪惡的迫害造成的心理上的一種反應。可是惡人根本不管這些,每天強迫她吃藥,如果她不願意吃,就人為的加大劑量。惡警只聽包夾的,不管大夫的處方,包夾說吃多少就是多少。其他法輪功學員也是這樣。刑事犯有些感冒之類的小病,可以自己選擇吃藥或不吃藥。法輪功學員不行,自己沒有任何決定的權利。不管身體到底是怎麼回事,自己感覺舒服還是不舒服,都必須聽惡警和包夾的決定。還美其名曰「關懷」。
(八)熬鷹
熬鷹是邪惡強制轉化時常用的一種手段。就是每天只有很少的睡眠時間。包夾分成幾班,晚上值班,白天補覺,法輪功學員卻是全日值的。有的時候被罰站,也讓包夾陪著,用這種方式激起包夾惡性的一面,讓他們虐待法輪功學員。
(九)扒衣服
除了逼迫學員絕食外,惡人有時也逼著學員脫衣服。說不服從監獄的規定,就別穿監獄的衣服,甚至親自上手扒學員的衣服。
(十)離間法輪功學員和普通犯人的關係
對已被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裝出關心的樣子,到處鼓吹他們的轉化成果。實際上,她們很清楚,法輪功學員並不是真正的同意他們的那一套。所以,在偽善面孔的背後,就是心虛的即使對他們眼裏的轉化典型,也派包夾二十四小時跟著。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除了包夾,沒有和任何人接觸的自由。轉化後的法輪功學員即使幹活時,也不許隨便說話,連上廁所都得一個出來一個才能進去,就怕學員之間有甚麼消息傳遞,他們做過的那些見不得人的事讓其他學員知道。而且如果普通犯人和法輪功學員關係走的近了一些,也會遭到威脅和告誡。
天津市女監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方式很多,具體的,和惡警與包夾的本性有很大的關係。邪惡猖獗時,選用的包夾都是一些牢頭獄霸,折磨人的方式五花八門,不一而足。
張潤梅遭到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消息由於邪惡的封鎖,根本就傳不出來。希望大家對天津市女子監獄給予關注。揭穿他們百分之一百轉化率背後的邪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前言
雲南省安寧市屬於昆明市轄區,距昆明32公里,全國特大型工業企業和中國企業500強之一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昆鋼)總部就位於安寧市內。
安寧,是每個人追求和嚮往之境,生活的幸福和快樂離不開安寧,然而,給這個城市真正帶來和諧美好,安寧祥和的法輪功學員為了說句真話,為了實踐「真善忍」,卻遭受了各種非法迫害,失去了家的安寧,工作的安寧,身心的安寧……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安寧地區的法輪功學員是雲南省遭受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其中大部份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都是昆鋼的職工。迫害法輪功初期雲南省政府一次就撥出四百萬元作為「轉化」啟動專項經費。安寧市政法委書記、「610」主任田雲翔積極推行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操控安寧市公安局、昆鋼「610」、昆明鋼鐵控股公司羅白公安分局自1999年至2015年,使轄區內的67名法輪功學員(僅是根據明慧已報導的數據統計)遭到了各種迫害,使許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在中共的紅色恐怖和信息封鎖下,安寧市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情況到現在還不能全部揭露出來。這裏統計出來的數據只是在明慧網曝光出來的迫害事實。
六十七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男性法輪功學員,30人(44.78%);女性法輪功學員,36人(53.73%);一人性別未知;昆鋼的法輪功學員,50人(74.63%);安寧和外地法輪功學員,17人(25.37%)
遭判刑和勞教雙重迫害的學員6人(8.95%);遭非法勞教29人(43.28%,其中被二次勞教五人);遭非法判刑18人(26.87%,其中被兩次判刑的二人);非法抄家、關押14人(20.90%);多次被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的學員總計,26人(38.81%)。遭迫害後含冤離世的有三人(4.47%)。
六十七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姓名:
趙飛瓊(遭十年冤獄),高惠仙(遭九年冤獄)、毛丹心、馮寶定,王雲、向華強、郭宏雲、張旭、高雲仙、高明仙、何其瓊、寇巧雲、王志梅、楊瑞萍、楊木花、袁世英、高寶德、祝豔存、王洪芬、狄建超、蔡春、周志明、艾中華、張亮、李有桃、施雲、王天學、付秀英、馬長生、歐志明、任庭芬、毛繼水、段桂蘭、呂俊霞、胡浦東、關紅芬、楊志堅、幹雅芬、易馬力、趙永華、紀開春、舒振鴻、何新泰、楊貴祿、朱小玉、仝德華、吳承志、張霖仙、李崇亮、張玉、王培信、王世清、溫永樹、高保德、徐燕林、邢麗瓊、周錫鋼、李秀英、李雙菊、徐愛玲、鄭友益、張燕妮、史文英、趙文明、李健英(離世)、鄭智陽(離世)、李雪芬(離世)。
六十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詳情如下。
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 | 被非法勞教的詳情 | 被非法判刑的詳情 | 備注 | ||||||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時間 | 刑期 | 時間 | 刑期 | |||
被非法勞教和判刑雙重迫害6人 | 趙飛瓊 | 女 | 30 | 2001年 | 2年 | 2004年 | 4年 | 共計遭十年冤獄,遭迫害被法院判強制離婚 | |
2009年 | 4年 | ||||||||
毛丹心 | 男 | 40多 | 2000年 | 3年 | 2006年 | 1年6個月 | 雙親因承受不了打擊而先後離世 | ||
2012年 | 4年 | ||||||||
馮寶定 | 男 | 47 | 2000年 | 2年 | 2004年 | 4年 | 被開除公職 | ||
王雲 | 男 | 40 | 2000年 | 1年 | 2006年 | 5年 | 北京穿警服打橫幅勞教一年,開除工職 | ||
向華強 | 女 | 70多 | 1999年 | 1年 | 2005年 | 緩刑3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郭宏雲 | 男 | 44 | 2004年 | 不詳 | 2008年 | 4年 | |||
被非法判刑的18人 | 張旭 | 男 | 60多 | 2003年 | 3年 | 1999年12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 | |||
2010年 | 3年 | ||||||||
高雲仙 | 女 | 60多 | 2004年 | 3年 | |||||
高惠仙 | 女 | 50多 | 2004年 | 3年 | 冤獄九年;被開除公職 | ||||
2007年 | 6年 | ||||||||
高明仙 | 女 | 64 | 2004年 | 4年 | 出獄後昆鋼610惡警經常來家裏騷擾 | ||||
何其瓊 | 女 | 58 | 2004年 | 4年 | 多次被非法關押;被判三年提起上訴。 | ||||
2015年 | 3年 | ||||||||
李健英 | 女 | 60多 | 2000年 | 3年 | 2005年出獄後一直身體衰弱疾病纏身,2008年不幸去世 | ||||
寇巧雲 | 女 | 56 | 2009年 | 3年 | |||||
王志梅 | 女 | 42 | 2006年 | 4年 | |||||
楊瑞萍 | 女 | 54 | 2009年 | 3年 | 2011年被昆鋼退養科強制解除勞動合同 | ||||
楊木花 | 女 | 44 | 2006年 | 3年 | 2009年被單位開除工職;至今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 | ||||
2013年被綁架 | 2013年被非法庭審 | ||||||||
袁世英 | 女 | 50多 | 2004年 | 兩年零六個月 | |||||
高寶德 | 男 | 50 | 2009年 | 判3年緩4年 | |||||
祝豔存 | 女 | 50多 | 2009年 | 判2年緩4年 | |||||
王洪芬 | 女 | 65 | 2004年 | 4年 | 常被安寧國保大隊610威逼迫害 | ||||
狄建超 | 男 | 50 | 2004年 | 4年 | 2014年2月在家中被盤龍區警察綁架至盤龍看守所 | ||||
蔡春 | 男 | 2012年 | 不詳 | ||||||
周志明 | 男 | 30多 | 2008年 | 3年 | |||||
鄭智陽 | 男 | 38 | 2005年 | 3年 | 2010年12月含冤離世 | ||||
被非法勞教的29人 | 李有桃 | 女 | 70 | 2000年 | 1年 | 多次非法拘留並勒索錢財 | |||
2004年 | 3年 | 所外執行,常被騷擾 | |||||||
付秀英 | 女 | 60多 | 2005年 | 2年 | |||||
馬長生 | 男 | 4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被勞教 | ||||
歐志明 | 男 | 67 | 2000年 | 3年 | 去北京天安門被勞教 | ||||
任庭芬 | 女 | 未知 | 2004年 | 2年 | |||||
施雲 | 男 | 4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2006年 | 2年 | ||||||||
毛繼水 | 女 | 60多 | 2004年 | 兩年半 | |||||
段桂蘭 | 女 | 60多 | 2004年 | 2年 | |||||
呂俊霞 | 女 | 40 | 2004年 | 2年 | 兩次被非法拘留 | ||||
胡浦東 | 男 | 3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關紅芬 | 女 | 52 | 2009年 | 2年 | 2004年6月被非法關押 | ||||
楊志堅 | 女 | 60多 | 2004年 | 2年 | |||||
幹雅芬 | 女 | 60多 | 2004年 | 2年 | |||||
易馬力 | 女 | 50多 | 2004年 | 2年 | 2000年被非法關押一個月 | ||||
趙永華 | 男 | 30多 | 2004年 | 2年 | |||||
李雪芬 | 女 | 60多 | 2004年 | 2年 | 於2007年3月含冤離世 | ||||
紀開春 | 男 | 40多 | 2003年 | 2年 | |||||
舒振鴻 | 男 | 60 | 2005年 | 2年 | 後加期3個月 | ||||
王天學 | 女 | 5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2002年 | 2年 | ||||||||
何新泰 | 男 | 58 | 2006年 | 2年 | |||||
楊貴祿 | 男 | 58 | 2006年 | 2年 | |||||
艾中華 | 男 | 4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2004年 | 2年 | ||||||||
朱小玉 | 女 | 4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仝德華 | 男 | 40多 | 2000年 | 1年 | 北京上訪勞教一年 | ||||
張亮 | 男 | 60 | 2005年 | 2年零1個月 | 二次勞教共四年零一個月 | ||||
2009年 | 2年 | ||||||||
吳成志 | 男 | 40 | 2000年 | 1年 | 北京穿警服打橫幅勞教一年 | ||||
張霖仙 | 女 | 60多 | 2011年 | 不詳 | 所外執行,刑期不詳 | ||||
李崇亮 | 女 | 67 | 2005年 | 不詳 | 所外執行,刑期不詳;多次非法關押 | ||||
張玉 | 女 | 68 | 2004年 | 2年半 | 所外執行 |
(待續)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我媽媽身患膽結石等多種病,自修煉法輪功後面色紅潤,身強體健,操持家務,任勞任怨。只上了兩年學的媽媽竟然會用普通話讀書,還會抄法。這讓我們全家人很認同大法,支持媽媽修煉。媽媽常說,要不是修煉法輪功,你媽墳上的草都不知多高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中共媒體對法輪功進行各種造謠誣陷,從此家無寧日,媽媽被抓進看守所,劫持到「學習班」(洗腦迫害),家人由支持媽媽修大法轉為反對,生怕警察上門再把媽媽帶走。
從小接受現代實證科學教育長大的我更是處處阻止媽媽修煉。但後來發生的一件事顛覆了我無神論的觀點,徹底改變了我對大法的態度。
二零零四年快要過年了,剛懷孕兩個多月的我外出走親戚。路過一個小橋時,那裏正在修路,橋上堆了很多土,我只能推著車子爬土坡了。橋很短,坡度卻很大。當我剛走到橋頭,一位男士騎著摩托車帶著兩個女子從土坡上直向我衝下來。
我清楚地看到這三個人面部表情都非常緊張,我卻一點兒也沒害怕,就在車衝到我身邊的瞬間,我本能地低頭去看我的小腹,竟然看到一個像碗口大小、兩個手指粗細的銀色圓環將車擋住了,那個車緊貼我的小腹,立即一個急轉彎朝右開去。我抬頭仰望,看見天空的右上方一個很大的佛像盤腿而坐,手放在腿上。我使勁眨了幾下眼想看個明白,卻甚麼也沒有了。前後也就有三秒鐘吧。當我回過神來回頭看摩托車,那三人也停在那裏有些莫名的樣子,然後驚慌地開走了。
這時只聽橋對門林業局的保安在大叫「天哪!太神奇了!眼看一場血案卻沒發生,太不可思議了!」剛才並沒啥反應的我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就衝著那摩托車上的人的背影罵了幾句。
回家告訴媽媽,媽媽說,是法輪把摩托車擋住了,師父的法身把這場災難化解了,是大法師父保護了你。媽媽還說,一人煉功,全家都會受益的。
親身經歷的這件事讓我真正理解了媽媽為甚麼堅持修煉,並警告我們絕對不許我們謗師謗法;明白了面對殘酷打壓,法輪功學員為甚麼冒著生命危險也要維護大法。真是三尺頭上有神靈啊!
十年過去了,活潑可愛的女兒已經九歲多了,但那驚心的一幕仍常常浮現在眼前。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0/150995.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剛吃過午飯,電話鈴響起,丈夫一看是在外地上學的小女兒打來的,臉上頓時掛滿了笑容。丈夫拿起電話還未出聲,那邊卻嗚嗚地哭了起來,他被女兒的哭聲嚇懵了,急忙問:「孩子,你怎麼了,快說話啊!」
女兒還是一個勁兒的哭。丈夫非常擔心地問:「到底出甚麼事了,有人欺負你了?」女兒哽咽著說:「我渾身酸痛無力,嗓子發乾,還咳嗽!」丈夫急切的說:「快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誠心誠意念保證管用。」女兒那邊 「嗯」了一聲,掛了電話。
丈夫沒有修煉法輪大法,為甚麼那麼篤定的讓女兒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呢?因為他就是念這九字吉言的受益者。
那是去年五月份,丈夫因病住院,經檢查確診為: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主動脈瓣關閉不全、心衰二度、腦栓塞。醫治幾天後,丈夫出現了神志不清,胡言亂語的狀態,醫院下了病危通知書。危難之中,我求師父救救他。因為我修煉法輪大法,丈夫也知道法輪功是好的,大法師父是最正的,大法學員都是好人,江澤民發起的迫害法輪功運動不得民心。於是我鄭重地對丈夫說:「誠心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一定會逢凶化吉,轉危為安的,我和你一起念。」我趴在他耳邊小聲念起來。過了一會兒,我發現丈夫的嘴在動,知道他開始念了。就這樣他好轉起來,順利做完手術後,身體迅速恢復。這讓醫生都感到不可思議。丈夫深知是大法師父救了他,是誠念救命的九字吉言得來的福報。
再說我女兒,兩小時後我打電話問她好些了嗎?她說自從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身體好受多了。到下午放學時,女兒打電話給我高興地說:「媽,不用牽掛了,我全好了,那九個字真管用啊!」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上午十時左右,我三兒子在新華醫學院幹活。當時三個人在封游泳池的頂。兒子在最高處,下面有人往上遞方鋁管,他從上面往上拽。
游泳池頂端的高度和高壓線相等,離高壓線距離只有兩米左右。當他把管子往下放時,鋁管一傾斜就被高壓線吸住了,瞬間他被高壓電擊躺倒在房頂,不省人事。待他醒來時,他的第一念就是:「師父救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人們看到他左手握的鋁管已被燒化,手被燒傷起了大泡,腿腳麻木動彈不得……
送到醫院,醫生發現高壓電是從他兩手進入身體,通過全身往下,將兩腳的腳底打穿了兩個洞!懂電的人都說,被這種高壓電電到的人,幾乎沒有活下來的。就在他住院期間又有一個被高壓電擊倒的,送來時渾身已燒焦變成了黑色。
而三兒在醫院不斷地看法輪大法的書,不斷聽師父講法錄音,身體逐漸恢復。醫生們感慨地說:一千個人中也難碰到一個活下來的。
如果不是師父救他,後果會是怎樣的呢?想想都後怕。
謝謝師父的救命之恩!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那是二零零五年的一個夏日,剛吃過晚飯,我突然感到身體酸痛還有點發燒,像重感冒的症狀。我想我是煉功人沒事,就開始煉動功。當煉到第二套功法時,我看到無數黑色的粉末,從我身體的右側飄落下來,我知道那是我的業力,是師尊在幫我清理身體。
第二天,我開始發高燒了,全身的骨頭都痛,並且還從腰上生出許多像帶刺似的小紅疙瘩,這些小包越長越亮,就越癢越痛。我知道,這就是人們談虎色變的「蛇盤瘡」。
據說「蛇盤瘡」挺煩人,就是拖著不愛好,治療不及時,有的會出危險。我家附近有位學校老師就這病折騰了半年多,上海的大醫院都沒給他治利索。我還看到有位賣菜的妹子,也長了這個,緊著打針、吃藥的,都四、五個月了還疼的不行。沒想到這東西又來害我。
我丈夫見我這個症狀,慌了神,把他都嚇哭了。我心裏想著師尊的法:「病根已經摘掉了,就剩這點黑氣讓它自己往出冒」[1]。一面勸慰丈夫「我有大法師父管,保證沒事」,一面該幹啥幹啥,就是不躺下。
又過了一天,我發現身上所有的小紅疙瘩都是長在腰的左半邊兒的,密密麻麻擠的不行,就是不往腰的右邊過。我想起了那天煉功的情景,原來我右邊的這個病業是慈悲的師父替我承受了啊!
在師尊的呵護下,三天後我就不發燒了,身上也不咋疼了,再瞅瞅那半圈刺乎乎的小疙瘩,像脫了水的土豆皮都癟了,「啊,我好了,謝謝師尊!」
就這樣,只有半個月,那個來勢兇猛的「蛇盤瘡」症狀就消失了。後來,我把這事跟姐妹講起,人人稱奇,都讚:「法輪大法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6/151255.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一九九四年,我走進大法修煉。修煉時間不長,一次,師父給我調理身體,一連三天不能吃東西,真是水米不進。
到第四天,老伴(同修)給我燉了雞蛋羹,也沒吃幾口。一直到晚上,都沒有吃東西。可是,那天晚上,還要到幾公里以外的一個小禮堂,去看師父講法錄像。
那天,正好刮大風,有七、八級。我到那裏去,正好頂風。很多的人都騎不了車,推著走。我心想,我已經四天沒有吃飯了,能騎的了車嗎?心裏沒有底。
可是,我騎上車之後,覺得很輕鬆,一點也不覺得費勁,而且騎得還非常快。我自己都很驚奇,這只有發生在法輪功修煉者身上,這法輪功太厲害了!
經過這麼多年的修煉,自己早已經明白了這是師父在給我淨化身體,是師父在給我們這些弟子承擔業力,我自己只是承受那麼一點。
當然,我不會只停留在祛病健身這個層次上,已經知道了一些更深的修煉的內涵,只是這件事對我的印象太深了!我越來越覺得法輪大法是真理!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我是農村大法弟子,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也算老弟子了,十幾年的修煉歷程是生命的改變和昇華的過程,裏面有辛酸、有幸福,更有對師父的感恩,都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我想說下我過魔難關的一點修煉體會。
信與不信的天壤之別
二零一二年秋後,有鄰居找我去廠子幹活,有車接車送,活也不累。我本想秋收完了在家多抽點時間學法煉功,做好三件事。沒想到鄰居一說,利益心的驅使下,想也沒想,就答應了。
剛幹活第二天,意外就發生了,在我著急忙活的時候,腳下踩在一塊泡沫上,泡沫下有個圓筒,隨著圓筒滾動,撲通一下子把我狠狠的摔在水泥地上。隨後就聽到「喀嚓」一聲很脆的聲響,我本能的用手扶地,想站起來,這才發現我的手腕耷拉著,怎麼也抬不起來。我頓時慌了神,嘴裏一個勁的喊:「我的手腕斷了,這可怎麼辦啊!」這時已忘記了師父,沒了正念。
隨後廠裏負責人通知家裏人,一起把我送到醫院。大夫給我動手術的時候,我才想起我是大法弟子。我就大聲喊:「師父救我!」那個大夫說:「你喊也沒有用。」我大聲說:「管用,我是煉功人。」就這樣,我沒感到疼痛就做完了手術。
躺在病床上,眼淚止不住的往下流。我怎麼這麼不爭氣,關鍵時候想不起師父。回家後,家人把我當病人養起來,給我增加營養。我也心安理得接受,以致手腕很長時間才恢復。
這事讓我看到了自己的境界,沒有真正的信師信法。
二零一三年一天,我和同修大姐一起騎電動車去學法小組學法,在一拐彎處,被後面來的一輛轎車撞倒,正好撞到我的後腰上。急剎車中,我已經在車底下了,大姐和司機把我從車底下拖出來,我站都不會站了,身上好像失去知覺一樣。司機說,大姨是不是傷著了,咱們去醫院看看吧。我說:「沒事,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會要你一分錢。」
同修大姐和司機扶著我在地上來回慢慢的挪動,大約走了三十分鐘。我和大姐一起給司機講真相,並給司機作了三退。我跟司機道歉說,真對不起,把你車撞了個大坑。那司機感動的說:我今天可是碰上好人了,並連聲說:「法輪大法好!」
之後,我堅持到學法小組學完法,又騎三輪車跑幾十里路回了家。我跟家裏人說了發生的事,家人無不感恩師尊,都齊聲說:謝謝師父!
念不正 招來的危險
就在今年前些日子,因為家庭瑣事,丈夫當著新入門兒媳和家裏人面,對我大聲吼叫:你去死吧。我的臉面一下子受不了了,我哪受過這樣的委屈,這個家大大小小事哪件不是我操心,在家裏可以說是說一不二的,現在竟然讓我去死!心裏真是萬般的委屈、惱怒,幹家務活的時候,心裏翻江倒海,越想越難受,嘴裏不由自主的說了一句:我活的真累,真是活夠了,死了算了,也好一了百了。
雖然事後回過神來,覺得這句話不對,也沒有及時發正念清除,收拾完家務,我就騎上三輪車去親戚家辦事。走著走著,就發現車老往路邊偏,我就使勁往路中間正,可老是不好使,就這樣不知覺中,車呼的一下就翻進溝裏了。等我緩過神來的時候,車已掉到溝底,我胸部撞到溝底一棵法桐樹上,又彈倒在地。當時我甚麼也不知道了,但在意識中,我禁不住喊:「師父快救我!」
這時我模模糊糊看到一個人影跑過來,邊跑邊喊,「嫂子,你沒事吧!」原來是我們的一個鄰居,他老遠看到我摔進溝裏就跑過來。他快速下到溝底,把車從我身上挪開說:「嫂子,你沒事吧?」我說:「我真沒事,我是修煉人,有師父保護我。」他說:「真神了,不是親眼所見真是不會相信。」他幫我把車推出溝底,試試車沒壞,只是一隻車燈摔沒了。我就騎車到了我嫂子家。
嫂子看到我的臉色像張白紙,就問我怎麼了。我就跟她講了事情過程。嫂子讓我快念:「法輪大法好,請師父保護!」
在嫂子家吃過午飯,彎腰穿鞋的時候,我吐了兩塊大血餅子,但我一點沒害怕,知道師父把不好的東西給我清理出來了。我就到了同修大姨家,大姨煉功動作不標準,想給她糾正一下。我們一起煉功的時候,我肋骨和胸部劇痛,跟不上師父的口令,有時痛的喊出聲來。大姨害怕的說:「歇歇吧。」我說:「不能歇,師父說煉功場是能量場,能糾正一切不正確狀態,在這個範圍場之內的人都會受益,更何況我們是修煉人呢!」我堅持煉了四遍動功,前二遍很吃力,後二遍就好了。
在之後的五天中,我躺不下,基本是坐著睡覺,但我堅持學法,煉功,我知道有師在有法在,我不會有任何問題。同時向內找,在我身上出了這麼大的事,肯定是我有漏了。我想到前段時間由於忙於孩子結婚,放鬆了學法修煉,在家人給我魔難時,沒有把它當成提高心性的好事,反而冒出那麼荒唐的念頭,以致被舊勢力抓住把柄,差點要了命。如果不是我堅定的信師信法,和師父的慈悲呵護,不知道會出現甚麼樣的結果。
師父說:「修去名利情 圓滿上蒼穹 慈悲看世界 方從迷中醒」[1]我真是在情中迷的太深,幸虧這件事情讓我及時醒悟。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圓滿功成〉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我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今年五十多歲。我的生活曾經非常艱辛,不但一身都是病,公婆動不動找我的茬,伸手就打,張口就罵。
一九九七年末,我得到了法輪大法。大法解開了我一生的迷茫和痛苦,又從新燃起了我生命的希望。在法中,我明白了,我所遭遇到的一切痛苦、麻煩,都是在還自己生生世世欠下的業債。從此我不再怨恨公婆了,而且還加倍孝敬他們。
我聽師尊講法錄音,才聽到第二講,師尊就為我淨化身體。學法輪功不到一個月,我以前嚴重的胃病、氣喘、眼花、看不清東西等多種疾病不翼而飛,讓我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喜悅,而且我幹多少活都不覺得累。村裏的人都說我煉功之後,幹起活來像個棒小伙。
魔難中完全為別人想,反而獲得意外豐收
隨著社會道德的敗壞,我丈夫漸漸走向墮落。整天跟著領導泡在舞廳裏,有了第三者。我多次苦口相勸,讓他歸正,可他根本就聽不進去,家都不回,我們只好離婚。
我帶著一兒一女單過。原來和公婆在一起種的地要分開。當時正趕上夏初,青苗已有一尺來高,但長勢不均,有高有矮。公婆以為我一定會跟他們爭好苗子,但我想,他們年歲大了,種地不容易,就讓他們先挑。結果長勢好的地方被他們挑去了,長勢差的地方歸我。看著高矮不齊的青苗,我沒有怨言,因為我是法輪功學員,我就要按師尊的要求去做,不能跟別人去爭利益。
誰知幾天後,地裏的青苗出現了奇蹟,高矮不齊的青苗長得茁壯整齊,反而比公婆家的高出一截,青枝綠葉的,老遠就能看出兩家青苗的區別。不用說,秋後的糧食產量自然也有很大的差異。
甜菜地也發生了同樣的奇蹟。公婆的那塊是平地,我的那塊是山坡地,山坡地留不住雨水,秧子比不上公婆家的粗壯。可最後卻是大豐收,細秧子長出了大棵綠油油的甜菜,我雇了人開車幫我拉甜菜,連這人都說:拉了這麼多家菜,誰家也沒你家長的好。
法輪大法賦予了我先人後己的胸懷,在物質利益上,卻甚麼都沒讓我損失,這是師尊對我慈悲的恩賜和鼓勵。
派出所所長看了真相信,保護法輪功學員
我鄉新調來一位派出所所長。聽同修說:他以前經常帶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抄法輪功學員的家。那時,我正準備出門打工。我想:他在邪黨的矇蔽和指派下,做了這麼多壞事,不能讓他繼續對大法犯罪,毀了他生命的永遠,在臨走之前,我一定要救他。想到這兒,對他的慈悲善念一起湧向心頭,提筆給他寫了一封勸善信。在信中向他介紹了法輪大法的美好和迫害大法的後果。我把信交給了所長。
後來我得知:這個所長看完信後,變化很大,他不但不再迫害,而且還幫助和保護法輪功學員。一次縣裏抓了幾名法輪功學員,是他想辦法給要了回來,使那些同修免遭迫害。還有一次,縣裏「610」、公安局要到我鄉來抓人,他得知消息後,趕緊通知了我鄉法輪功學員,使迫害陰謀沒有得逞。師尊的洪大慈悲,法輪功學員的正念和善念,終於使這個生命得救了。
酒店女老總和她的局長丈夫「三退」了
我輾轉來到了一個很有背景的酒店打工。法輪功學員到哪裏都應該按「真、善、忍」的標準去做人,以一顆純善的心,以高尚的言行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我不怕髒不怕累,別人不愛幹的活我去幹。我用鋼絲球把廁所的陶瓷便器擦得乾乾淨淨,地面、牆面也都洗刷得煥然一新。因為廁所門廳裏有攝像頭,時間一長,女老總注意到了我,找到我說:「是不是別人欺負你,活兒怎麼都你一個人幹?」我說:「沒人欺負我,是我自願幹的。」因為我打下了這個基礎,所以幾年來,酒店的廁所都是乾乾淨淨的。
婚禮吃剩的宴席往往都是幾十桌,工作量大,別的服務員都不愛收拾,我就主動去收拾。後來酒店按桌付錢,收拾一張桌給兩塊錢,別人為了掙錢也搶著去幹,我就把機會留給別人了。酒店的拖布壞了,也沒人管,我自己花了三十多元錢買了一把能轉動的拖布,老闆看到非常感動。類似這樣的事情我做了很多。
幾個月過去了,我得到了公司老總和所有員工的認可。於是我就利用一切機會給大家講大法的美好和超常,揭露中共的謊言,告訴他們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共嫁禍法輪功的偽案,講「三退」的意義。女老總明白了真相後,愉快地退出了中共邪黨的一切組織,她說:「我們這裏需要你這樣的員工,你快給其他員工也講講。」她很敬重我,提升了我的職位,平時遇到難處也願意向我傾訴。明白真相後的女老總真的得福報了,已是癌症晚期的她,生命一直延續到今天,而且身體狀態非常好。
女老總得救了,我又想救她那個當公安局長的丈夫。法輪功學員的使命就是救人,公安局長受中共的毒害很可能比較深。可是我接觸不上他,根本說不上話。怎麼辦呢?一天,忽然有人通知我,讓我每月三次去老總家搞衛生。一開始我去幹活的時候,老總的母親總是在一旁看著我,怕我幹活不盡心,女老總告訴她母親:你不用看著她,她幹活沒挑兒!漸漸的,我得到了她家人的信任,也有了和公安局長接觸、談話的機會。我就給他看大法真相資料,又解答了他對真相事件的一些疑惑。他明白後也做了「三退」。這個公安局長也得救了。
我在這個酒店已經工作兩年多了,現在上上下下百餘名領導、員工,幾乎都明白了真相,做了「三退」。近年來經濟蕭條,酒店生意不好做,唯有我公司效益有增無減。我深知,這都是法輪大法對明真相眾生的慈悲恩賜。
在工作中,我不斷接觸到新的面孔,我珍惜每一個生命,珍惜每一次講真相救人的機會。法輪大法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周圍的人,給無數生命帶來了無盡的美好和幸運。我要好好修煉自己,修出一顆純善的、完全為他人著想的心,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傳遞給更多更多的人。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4/151224.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二零一五年一月底,本地一位同修講真相救人時被綁架到鄰縣拘留所。同修們得知消息後,積極參與營救,三天後,同修就走出拘留所。整個營救過程體現了師父的慈悲呵護和同修們整體的力量。現在把我參與的整個營救過程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因我心性有限,表達能力也有限,如有不足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同修被非法關押的第二天,我正在上班,我利用空餘時間幫同修發正念,同時心想,以往聽到有同修被非法關押時,當時的一念是同修可能有這樣或那樣的執著,才被迫害的,後來悟到不能承認邪惡的迫害,應當發正念加持同修立即回來。往下悟,覺得我們發正念的目地並不僅僅於此,更要考慮到被邪惡操縱的警察的未來,他們才是最可憐的生命,在無知中犯下迫害大法弟子的重罪,怎麼償還呢?如果被銷毀了,他背後連繫著的龐大的生命群體隨之也要解體了。想到這裏,我為不明真相的警察的未來感到深深的擔憂。
第三天我就和同修們一起首先去了非法關押同修的拘留所,我們一行人把接見室擠滿了,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也是正法的進程到了這一步,和同修們前兩天去發正念清場和講真相促成的。我們順利的見到了同修,和他在法上進行了交流,鼓勵他,一定能回去。同修當時的正念也很足。我們見過同修後就決定去綁架同修的派出所講真相、要人,臨走時同修拿出有「三個派出所不接迫害法輪功的案子」內容的《明慧週報》給拘留所的警察,他開始有點遲疑,我就對他說:「這就當我們送給你的新年祝福吧,看明白了會有福報的。」他於是接過週報放進了口袋。
我們包了一輛客車來到了派出所,一部份同修跟警察講真相,一部份同修默默的發正念。我感覺這個派出所的警察挺接受真相的,所長還時不時的給公安局和具體管事的指導員打電話,隨後他說聯繫好了,要我們去公安局辦個手續就可以把同修接回去,我們聽後都有點高興了,因為他們說要拘留十五天的,通過我們不斷的發正念和講真相,拘留時間從十五天變成了五天,後來又變成了三天。我們叫來車決定馬上去公安局。臨走時同修又拿出有「三個派出所不接迫害法輪功的案子」內容的《明慧週報》給所長和一個警察,他們都收下了。
當我們快走出派出所時,走在最後面的一個同修聽到所長說這事辦不成了,公安局的人來電話說不同意放人。同修趕緊把消息告訴了其他同修,我們都警覺了,為甚麼這事變化了,是不是我們整體起了歡喜心,還是其它原因讓邪惡鑽了空子呢?但不管是甚麼原因,我們還是繼續做好我們該做的事,我們把叫來的客車讓其回去了,準備調整一下繼續發正念、講真相。我們走到派出所的台階時,看到一個警察在用鐵鍬清理台階上的積雪,我隨口問了一聲:「要不要幫忙掃雪?還有沒有鐵鍬?」警察回道:「不用、不用。」我聽後就走下了台階,出了派出所,在派出所旁邊和同修們一起發正念,不一會兒,傳來了更大的清理積雪的聲音,我一看,原來是我們的一位男同修在用撮箕清理積雪呢,我感慨這是同修在用實際行動在證實大法的美好,後來又有一位女同修加入了掃雪的行列,形成了同修和警察共同掃雪的場面,還有一位同修在旁邊給警察講著真相,他們都在聽。我後來悟到我和同修之間的差距,那就是只說不做,衡量一個人的好壞,不能光聽他所說的呀,還要看他所做的呀。
等同修幫忙掃完雪,中午十二點發正念時間也快到了,我們發完正念後,一部份同修出去買吃的,我和另三位同修走進派出所一樓的巡邏大隊辦公室,裏面沒有人,只有兩張桌子和凳子及沙發,我們四個同修就在裏面學法,有書的捧著書念,沒帶書的就聽同修讀法。等外面吃東西的同修回來了,我們就整體發出強大的正念:被關押的同修今天一定要回去。我看到一位同修立著掌,坐的端端正正,像泰山一樣紋絲不動,我慚愧自己的狀態。
因為我的正念不夠堅定,就有事情來干擾了,期間有同修打來電話告訴我們,與具體負責這事的警察有親屬關係的一位同修向其講真相,要其放人,警察的態度是只能等到星期五才能放人,當時是星期一。我聽到後還不太動心,繼續發正念,過了一會兒讓我動心的事發生了:一位開車的同修辦事經過這裏,想順便帶一些同修回去,打電話來問同修的意見。我一聽,心想:順便帶一些同修回去也可以,這個派出所離我們住地有點遠,又沒有公交車可以坐,這麼多人叫出租車也坐不下。接電話的同修也考慮讓帶另一地區的同修,主要是老年同修回去,可能同修怕她們多花錢,乘車不方便吧,而沒有意識到這是邪惡想分散我們的精力。就在我倆都在動心要回去一部份人時,那位一直立掌發正念的同修說了句:「好了,好了。」那意思是不要考慮帶人回去了,還是繼續發正念。這句話聲音不大,卻把我敲醒了,意識到不應該受外界的干擾,同修們馬上又恢復了靜靜發正念的狀態。
我們在派出所一樓辦公室發正念時,也有同修一直在二樓辦公室對警察講真相,有一位警察就一對一的講,有幾位就同時對幾位警察講,有時還對來派出所辦事的常人講。有個同修還在大廳裏煉了一套動功呢!可以說這一切都是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進行的,可他們沒有一個人出來干涉,好像默認了。
在這期間也有同修約我向警察講真相,我一直沒有太主動的去講,只是時不時的插上幾句話,因為我覺的其他同修講的也是挺好的,同修們多一些人去講,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讓警察們明白真相,同時去一去我的歡喜心,自我感覺講真相時的狀態良好,也在有意無意的表現著自己,造成了同修們認為我講的好,其實講真相的智慧是師父和大法給予的,小小的我又能做的了甚麼呢?我覺的向警察講真相是一個心態的問題,我不把他們看成是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而是當作一般的需要救度的眾生,就像師父《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說的「眾生嘛,都作為普通眾生來救度,能救就救,不把他看成是個特殊的,你越把他當作特殊的也就越救不了他。就像一般民眾一樣去救度,能救就救,不能救那就是不能救。」[1]
我經常想著師父說的一句話:「全世界所有的世人都曾經是我的親人」[2],那警察是不是也在其中呢?我有幾次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的經歷,我現在回憶一下,我有時是笑著給他們講真相的,我對他們抱有善念,他們對我也惡不起來,所以那幾次都是有驚無險的走出了派出所,當然這是師父慈悲呵護的結果。正如《轉法輪》中舉的那個例子,一個人對著植物澆水,植物很高興;如果想用火燒它的葉子,它就很害怕。那我們向警察講真相時,不也是同樣的道理嗎?所以我面對警察講真相時,一般沒有顧慮心,比較自然。當同修再一次提出要我上二樓向警察講真相時,我就上去了,放下其它的想法就一心為他們著想,我覺的只有把真相講清,把警察背後的邪惡因素除盡,人的表面才會發生好的變化,無求而自得,效果會更好,所以我只是講真相,根本沒有提要他們放人的要求,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悟到。
這次講真相我講的比較全面,警察也在聽,剛開始還提了幾個問題,後來都默默的聽,沒有問題提了。有時進來一個警察,裏面的警察就叫他坐下來聽「法輪功」講課。過了一會兒,從門外進來了幾個警察,有幾個是剛剛出警出去回來的,我見過,有一個我沒見過,他正是負責此事的指導員,他問我們為甚麼都跑到派出所來了,不去拘留所接人呢?你們的人我已經從拘留所把他帶出來了,你們趕快去接他,說完把同修的物品用檔案袋裝好全部還給了我們,還一一的向我們說:「這是他的手機,這是地圖,這是錢。」還把錢分開讓我們看,說他一點都沒動,連同修噴標語用的自動噴漆罐也還給了我們,這在過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當我走出派出所時已沒有那種興奮的心情,有的只是對師父的感恩,我在心裏連聲說著:謝謝師父!謝謝師父!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就是給師父敬香、磕頭。在我們離開派出所之前,同修們又把巡邏大隊的辦公室打掃的乾乾淨淨,連走廊、廁所的衛生也做了,有的同修還把警察丟在地上的煙頭撿起來了。我沒有參與四二五和平上訪,但同修們展現的高境界的行為一直留在我心裏,展現在世人面前。在師父的巧妙安排下,我們很順利的坐上了返程的車子。
寫出這段經歷,只為證實師父的慈悲偉大,並且見證同修們形成整體的巨大力量。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紐約法會剛結束,同修發言稿《醒悟如何實修》中的一段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認識到我在利用大法,直接的說,我把大法當成醫治自己的藥。學法時,我追求學法後的頭腦清晰和心情平靜。」
我最近一直向內找及思考修煉的根本目地,我有沒有像他一樣的問題,利用大法追求內心的平靜呢?我為甚麼要修煉?為甚麼不能修煉如初?無意間看到同修作的曲子中的一句話「功名利祿不長久」,這句話讓我徹底意識到了我的根本執著,而且這個執著在我以前來看都不覺的有什不妥,因為它隱藏的很深。
我回想當初修煉就是因為覺得常人的東西太無常,太不長久了,我不想陷在常人悲歡離合的情中與煩惱中,那樣會使我非常痛苦,所以我要去掉名利情和許多執著心,從而達到清靜、自在及灑脫。我發現長久以來我的修煉,我的去執著大都是建立在因為常人的東西都是帶不走的,所以我要放下,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那反過來說,清靜自在及永恆是我一直在追求與執著的,我並不是站在更高的基點,救度眾生、無私無我的基點來修我自己,從而去掉執著,而是站在為了不受常人的名利情所苦而修自己,這是舊宇宙為私為我的一種體現,求個人解脫,也等於是在利用大法達到自己為私的目地。
回顧我當初得法時的根本目地是不純的,讓我在這幾年的修煉中變得很消極及被動,時間長了,還會慢慢侵蝕我對修煉的意志,沒有修煉如初的熱情,做三件事也變得像在走形式,更看不到大法深奧的內涵,只是從感性上去認識法,沒能從理性上不斷昇華,一直停留在淺層次對修煉的理解,執著於去執著心後的清靜自在。由於修煉後的高道德狀態讓常人經常誇我是好人,或項目中做得好時同修的肯定,讓我不自覺的產生歡喜心、虛榮心、顯示心,進而執著起名來了。根本執著沒去就會不斷產生其它新的執著,這些都是在修煉上阻擋著我不斷前進的物質。
當我在現有的層次上意識到自己修煉基點不純時,我的思想更明確了自己的使命,我感到自己神的一面強大了起來,發正念時的能量非常純淨。我個人理解,如果我們每分每秒的修煉,去執著心是站在為了救度眾生,無私的基點上,沒有一絲想要在大法中求得回報的心,我們所做的一切才有意義,才有力量,我們才救得了人,才配得起大法弟子的稱號。
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7/10/151469.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師父在經文中指出:「所以講真相的事每個大法弟子都得重視起來,這是你們最應該全力做的最偉大的事。」[1]我就遵照師父的要求認真對待講真相救人這項工作,但那時的著眼點是為了勸公檢法人員遠離違法的迫害,只是為了同修的安全,並未把救公檢法人員作為主要目地。
學了師父的經文:「那麼多的高層生命敢於冒著這麼大的險惡到三界中來,為了甚麼?他們是神哪,我們能不救他們嗎?」[2]這使我認識到了救度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也是我們的責任,從而我積極印發真相資料和面對面講真相。後來發現面對面講真相很少能接觸到上班的公檢法人員,如果改為寫真相信,直接寄到他們手裏,讓他們慢慢看效果會更好。從此我就開始寄真相信,一方面收集政府和公檢法人員的名單和通訊地址,另一方面從《明慧週刊》上挑選文章,打印,複印後寄出去,有個別的則根據需要和情況用手寫,這樣的真相信效果很好。
如有同修告訴我××法院哪天要開庭審判××同修時,我趕在開庭前二天寫信給主審法官,講明信仰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違法的道理,結果主審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布休庭,沒判,這位法官沒做違法事而有救了。
另一次我得知××市法院將誣判××學員的案子要報我們地區中院,我打聽到中院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名字後,立即寫信給這位法官,結果也以「證據不足」為由把案子退了回來,使這法官免於犯罪。
某小學有位同修老師把全班的少先隊員都退了,有的家長不理解,把這位老師舉報到學校,學校又報到市六一零辦,當我們得知此事,我和兩位同修立即去該校給校長講真相。雖見到了校長,但她不給我們講真相的說話機會,周旋了一個多小時也沒講上真相。我回家後連夜寫真相信講明道理,第二天一早就親自送到該校收發室。結果出現了奇蹟,這天市六一零帶警察去學校要綁架那位老師時,校長不讓綁架,與六一零人員周旋了半天,把六一零人員和警察支走了,保護了這位老師。
去年底我市有位同修被綁架關押在當地看守所,有同修告訴我:聽說要放同修,要防它們耍陰謀。我二零零零年關押在這個看守所時和這所長打過交道,我就拿二斤蘋果去,說是給所長的,要他一定給同修兩個蘋果,目地是讓同修知道我們在設法營救她,相互配合。第二天接通知讓接同修出來,我們安排部份同修近距離發正念,另有兩名同修和我與在押同修的兩個弟弟一起去看守所接人。所裏說必須有國保大隊的通知才能放人,大家想方設法也無效,直到十一點時,我前一天講真相的所長親自把同修送出來了,讓我們接回家,不必等國保大隊的通知了,所長幫助善良得救了。
我常去郵局寄真相信,把局長和分發員都勸三退了,局長還說:你們寄真相信是為了救人,我支持你們,為此我每次去寄真相信,都是八~十封信直接交分發員。當我寄出幾千封信時,可能因我產生了歡喜心,這事被我地的六一零知道了,去年秋末,六名不速之客突然來我家,有六一零人員、警察和社區主任等,進門見面就要我立即簽「不煉了」的字,態度很惡劣,社區主任還說,不簽就要送我去青龍山洗腦班,看架勢想綁架抄家。我想到師父就在我身邊,我沒害怕,就說:跟你們說沒用,我跟政法委書記說,我就立即給書記打電話,一打就通,我說有事找書記,書記說:他正在外地,明天回來,我說後天找你。這幫人看我已和書記說上話了,無奈地說:等和書記談完後再說吧,都灰溜溜地走了。
第三天我去找書記,書記在開會,他讓六一零的頭、城管局主任、社區主任和書記四人接待我,剛坐下六一零頭就要我簽保證書,重複前天的話。我說:我這麼大年紀了,寫甚麼保證,我也沒做壞事。社區主任馬上接著說:他都八十多歲了,人又老實,家裏還有個臥床的病老伴。剛說完,六一零頭就說:不簽就不簽,但真相信不能再寫,你是管局的重點人物,你的字我們認識,再寫就找你算賬。我說:那我得找你們談,六一零頭說:可以,我給面對面講真相打了個基礎。
我現在每次去管局就找他們講真相,但一講真相他們就不讓我說,救人還得繼續做。現在只是管局系統真相信少寄一些,其它地區照寄不誤,爭取儘量多救人。師父說:「首惡除外,其實就包括迫害者本身,不也是被迫害的對像嗎?」[3]公檢法司人員是我寄真相信的重點,現在有幾位同修和我一起寄真相信,效果越來越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五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25/151246.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善惡有報在儒釋道三家都是提倡的,在東西方的正教中也都是提倡的,而且東西方的文獻中都有大量的記載,有大量的事實可作為佐證。我們選擇數則善有善報的例子,以饗讀者。有了行善得福報的事實,自然可推知作惡有惡報的道理,故而善有善報既可勸勖亦可警誡。
一.相士孫永
孫永是江西人,善於看風水,通曉易數。當時御史田公在本籍閒居。住宅旁邊另有一座宅院,有狐狸作祟,長時間無人居住。御史親自禳祝而沒有效果。一天延請孫永占卜。天已經晚了,御史讓孫永就住在旁邊的宅院,並且讓家人深夜暗中觀察,聽到樓上悄悄說話:「口德相士,神明護佑。現在住在這,不可以侵犯。」御史第二天不說明原因,令孫永移家眷住在裏面。又聽到悄悄的說話:「口德相士長期住在這裏。我輩應當遠避。」於是都散去了。御史徐徐叩問原因,孫永尋思良久,說:「我掌握此種技能,看見相貌應當窮困夭折的人,就勸他積善以通達天意。運氣正趕上敗惡的人,勸他散財來造福。很多人都聽了我的勸說,轉了災禍為福分。三十年如一日,難道是因為這個?」御史憬然醒悟說:「先生以小術留心勸人,能感通異類。它們原來是敬重德行而不敬重爵位啊。我很慚愧。」於是替孫永的兩個兒子納諫。後來孫永的兩個兒子都得到鄉薦,出任官職。孫永享年八十歲。
二.君平高逸
漢代的嚴君平占卜於成都市,每天給多人占卜。總是依卦辭教人以信義忠孝。每天得百錢,足夠自養,就關閉卦館拉下簾子而讀《老子》。楊雄年輕的時候跟隨他學習,說:「君平先生的德風足以遏制貪慾勸勉世俗民風,也近乎於上古的逸民。」蜀人羅衝為嚴君平準備了車馬衣糧,勸他做官。君平說:「我有餘,而先生不足。為何以不足來供奉有餘?」羅衝說:「我家裏有萬金,而先生沒有一石糧的儲備,怎麼能說是有餘呢?」君平說:「我曾經住在您家,見您晝夜汲汲而取,未嘗有滿足的時候。現在我賣卜,不下床而錢就到了,尚且剩餘數百,塵埃厚有一寸,不知道幹甚麼用。明明是我有餘而先生不足。」君平曾經感歎說:「增益我的財物會損傷我的心神,彰顯我的名聲就像殺我一樣。」益州牧李強召嚴君平為從事,君平沒有去。君平活了九十多歲才去世。
(待續)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吳春花,籍貫豐城市,現居住在江西省新余市。2015年3月10日在豐城市講真相時被綁架。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法院已於2015年4月份對吳春花非法開庭迫害。
2015年3月10日下午,吳春花在豐城市講真相時被鎮政府人員左小輝惡告,鎮政法委書記楊南山、鎮政府人員羅聰趕到現場,三人將吳春花綁架到鎮派出所。吳春花現仍被非法關押在豐城市看守所。
江西省豐城市法院,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追隨江氏迫害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法輪功學員強加莫須有的罪名,無端進行迫害,對近二十名法輪功學員誣判十一年、八年、六年、五年、四年不等,致使有的夫妻雙雙被誣判,小孩無家可歸,無人照看,手段毒辣,人神共憤,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份,六名庭長、副庭長外出旅遊,在山東境內發生追尾事故,其中民事二庭一副庭長被拋出車外,輕傷;一副庭長當場死亡,民事三庭庭長死亡,一副庭長死亡、一副庭長百分之九十重度燒傷;政工科長死亡。
附:江西省豐城市法院部份電話0795-6800052~6800069
豐城市政法委書記熊生根0795-6423616
豐城市「610」主任王義和0795-6422253
豐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周玉峰0795-6412011
副大隊長吳華國0795-013707005483
豐城市看守所: 0795-6422815
豐城市法院
電話0795-6423904、0795-6800033、0795-6422883
立案庭:0795-6800189、6800193
傳真07956800052
在濟南監獄被非法關押著:張淑新、張淑聞(姐妹)、張茂源、封金華(夫婦 )張永波、張欣、張媛媛(三口家)、耿德孝、殷啟業、張秀華、邵淑霞、張西美、逄玉芬。
孫吉花,具體被非法關在濟南還是在即墨浦東詳情待查;
劉風娥,2015年5月6日被非法庭審;竇紅霞面臨被非法庭審。
負責竇紅霞案子的法官是:車邦國 電話:13687642340
青島(西海岸)黃島新區工委區委:
王崇江(常委、政法委書記、統戰部部長)。辦公電話:86989559
青島黃島區政法委員會(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辦電:86988751、傳真86988751、
陳桓輝(常務副書記) 。辦電:86988026、電話:13969836887。
楊澤信(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辦電:85161920、13863987877。
王新華(辦公室負責人)辦電:86989808、13791927877。
黃島區社會治理辦公室:辦電:86989922、傳真:86989922。
張松濤(政法委副書記、主任)。辦電:86989786、13589337222。
趙輝(綜合科負責人)辦電:86989922、13706308099。
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辦電:55586019、傳真:55586019。
劉同章(局長)55586001、13905422398。
趙光啟(副書記、政委)55586002、13853292288。
劉潤詩(副局長、指揮中心主任)55586016、18106393697.黃島區法院:辦電:86988355.王光金(院長、黨組書記)86989817、13808978908。
丁培增(副院長)86988368、13953269267。
李德海(副院長)86989608、13605329385。
徐敬峰(副院長)86989391、13963992100。
唐曉魯(副院長)86989232、13465878757。
畢明太(副院長)86989658、13606488911。
劉書誠(辦公室主任)86989869、15192786566.黃島區檢察院:辦電:830112331.門洪訓(檢察長、黨組書記)83012301、18866393777.董宏耀(副檢察長)83012377、13969785358。
莊桂端(副檢察長)83012877、13608971677。
楊翠華(副檢察長)83012366 、13808961692。
辛建剛(副檢察長)83012811、13646396769。
厲紅根(副檢察長)83012398、15806501081。
欒兆津(副檢察長)83012302、15165202279。
於永偉(副檢察長)83012862、13780655699。
齊玉華(辦公室主任)83012300、15064222777。
黃島區司法局:辦電:86117783、傳真:86117783、
車貴正(政法委副書記、局長)辦電:86989987、13808987776。
葛春臻(黨委書記)辦電:86112188、13905428275。
趙存榮(辦公室主任)辦電:86117783、13963977559。
2015年5月27日下午兩點左右,華陽20餘惡警無故抄了華陽法輪功學員魏再秀和陳光忠的家,並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陳光忠,在陳光忠家搶走現金三萬多元。
同時搶走魏再秀家打印機兩台和筆記本電腦。魏再秀現下落不明。希望知情人士補充詳細情況。
5月28日早上八點多,肇源縣法輪功學員沙顯芝被送到大慶市洗腦班。詳情待查。
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肇源縣公安局:
局長海山 18603676001、13394653008
肇源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副隊長葛祥宇 18603676237(直接參與綁架並劫持到大慶市洗腦班)
社區警務隊一隊副隊長王克文 13394653076、18603676208(直接參與綁架)
肇源縣政法委書記焦希波 13804663339
肇源縣「610」主任王雪峰 13359804678
段留洋 18704596321(參與劫持沙顯芝到大慶市洗腦班)
2015年5月25日,鄭州市三名法輪功學員講真相被舉報後,遭到鄭州市須水派出所警察綁架。現在兩名法輪功學員已安全回到家中,只有一名女法輪功學員,唐素菊,被須水警方送到鄭州市中原區拘留所非法關押。須水警方揚言,拘留15日後,要將該法輪功學員判刑。
鄭州公安局須水派出所
鄭上路與四環路交叉口路南 郵政編碼是450042
電 話:0371-67811696 0371-86251400 0371-86251410
0371-67811595 0371-67813110
須水派出所副所長 張增峰
須水派出所副所長 姜建設
須水派出所副所長 高雷
須水派出所警務綜合大隊大隊長劉繼紅
須水派出所交管巡防中隊的民警淡紅耀
須水派出所警察鮑許峰
中原區拘留所地址:秦嶺路西站路口北路東 郵編 450006
鄭州市中原區拘留所所長秦根禾
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公安一分局國保夥同松原市新城派出所,於2015年5月22日上午在法輪功學員黃英居住的樓下蹲坑監視,他們將剛走出家門的黃英綁架,同日中午,他們又採取同樣卑鄙手段,將法輪功學員辛國權、周業林夫婦綁架。目前,辛國權已被釋放,黃英和周業林被非法關押在松原善友看守所。參與綁架人員電話:13630780060
南昌市青山湖區檢察院已於4月底以邪黨「刑法」第299條對吳井軍進行非法起訴,青山湖區法院近期欲非法開庭。吳井軍從看守所保外就醫回家後,身體一直沒有得到康復,腹部膨脹、兩腿腫脹,行走困難。
涉及責任單位有關人員:
青山湖區法院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賢士一路2號 郵政編碼:330006
陳健 院長 13870917988
鄒姚根 副院長 13065166788
陳學作 副院長 13979160550
馬 進 副院長 15607913566
顧麗霞 副院長 13979110556
劉 娟 副院長 13607060360
潘 強 紀檢組長 13870899331
鐘國萍 黨組成員 13870867693
劉小華 政治處主任 13707910263
熊 軍 執行局局長 13807091169
王 芹 行政庭庭長 13807057373
金 鋒 刑事庭副庭長13970975156
萬小江 辦公室主任 13607045608
武漢市江夏區法輪功學員錢有芸於2015年5月27日上午在江夏區法院被非法開庭。錢有芸被非法開庭的同時,江夏區610頭目易楚軍安排大量穿制服的警察,以及國安人員,遍布法院周圍,並有大量便衣隱藏在法院周圍的馬路、公園、和路邊汽車裏面,準備綁架前去發正念的法輪功學員。
江夏區的另一個女法輪功學員李春蓮在法院對面的公園,被610頭子易楚軍發現後,打電話叫來了一幫幫兇,搶走了她手裏的包,後強行綁架到車上拖走。目前據悉,李春蓮已於5月27日下午三點鐘被綁架到武漢去了,具體情況目前還不清楚。
河北省臨西縣法輪功學員張志芹於2015年5月7日晚發資料時,被河北省臨西縣姚樓派出所綁架,先被非法關押在邢台拘留所,後被臨西縣610辦公室孫姓主任,夥同河西鎮司法部郭春光,劫持到河北邢台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中心」,地址在邢台市原第二看守所西側。現任校長邱有林,清河縣大閆莊人,此人邪惡、偽善,已被「法網恢恢」列入惡人榜。
河北省邢台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電話:0319-3190616、8625807;邱有林電話13930906105
邱有林妻子寧小煒,電話15233906901,在邢台第一中學教書;
臨西縣政法委書記馬建民電話13933735943 610辦公室孫主任電話 18931927989 河西鎮司法部郭春光電話13803198781
5月25日上午9點多鐘,湖北赤壁市法輪功學員李四保、陳望秋,在街上向世人發送神韻光盤和大法真相資料時,遭惡人綁架,強行拖上兩輛巡邏警車,車號是:5036、5037,劫持到赤壁市公安局。陳望秋下午回家。李四保被劫持到武漢板橋洗腦班迫害。
北京大興法輪功學員杜文革將於6月9日面臨開庭,馮玉梅將於6月10日面臨開庭,李洪山將於6月11日面臨二次開庭,江顯東將於6月16日面臨開庭,開庭具體時間均為上午9:00左右。目前,他們四人仍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大興看守所。
主審法官依次為:楊兆山(010-57362827)、胡法官(010-57362982)、王瑋喆(010-57362619)、黃淘濤(010-57362934)法院地址:北京大興區黃村鎮金星西路8號 郵編:102627
電話:(010)58484002, (010)58484003
010-60238719
投訴電話:010-69297369
服務電話:010-60238877
舉報電話:010-57362887
院長:馬來客 副院長:侯志信、曹慶安、閆春生、辛崇陽、杜娟、費安玲
庭室 庭長 訴訟服務聯絡員 手機
立案庭 孟建平 蔣怡琴 15210713965
刑一庭 張俊東 宋啟龍 13810275299
刑二庭 李秀芹 王海廣 13488851291
未成年人審判庭 王國生 王靜 18601258241
行政庭 范森 孫瑩 13611054029
民一庭 趙燕濱 呂迪 15910320997
民二庭 高林 陳珊珊 13811744422
民三庭 祖力克 劉青 18610021269
民四庭 劉軍 李慧茁 13720020107
知識產權庭 趙諾倫 張海利 15810162903
經濟開發區法庭 單祖果 郭寧 13521915108
執行一庭 李寶才 閆勝楠 15011237156
執行二庭 李繼偉 劉媛媛 15810034155
執行三庭 張守國 路小娜 18210213105
審判監督庭 毛賜華 肖爽 18701565684
黃村法庭 田桂清 付婉一 13810365130
紅星法庭 任喜堂 趙燕華 13810974046
安定法庭 於勤民 王寬 15810720456
採育法庭 康勇 郭磊 13001156467
龐各莊法庭 周麗 韓文靜 13811672259
榆垡法庭 苗茂林 許燕南 15011368480
下轄法庭:
黃村人民法庭 電話:60238907
安定人民法庭 電話:60238750
榆垡人民法庭 電話:89213409、89214455
紅星人民法庭 電話:60238730
龐各莊人民法庭 電話:60238722
採育人民法庭 電話:60238761
其他法官:桂盼盼(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劉楊、劉麗、雷劍、張立鵬(民三庭副庭長)、尹雯、馬超雄、王豔超、賀維、毛希彤、王楠、王柏東(執行局局長)、齊偉龍、張磊、李彬、趙志、康臨芳(民四庭庭長)、尹鳳雲(政治處主任)、席世賢(立案庭副庭長)、郝文婷、劉雄智、解文靜、馬躍峰、李建紅、楊瀟、劉恩水、馬元凱、趙鑫、孫鵬、劉亞東、焦崗、付佔國、劉方展、任愛平、劉更超、張守國、裴秀全、陳強、賈寶昆、秦亞梅、成桂欽、劉瑤、高振輝、肖昌新、李海、陳國娟、趙玉東、畢士臣、楊雪、申家傑、霍愛民
大興看守所地址:大興區黃村鎮大窪看守所
郵編:102600
預審電話:010-61213357 010-61217239;010-61212006;010-61212876
大興區公安分局預審:馬飛 13601282606,61213357 住所檢察官王 61215440
大興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電話:010-69232919
2015年5月27日下午4時,茂名市法輪功學員吳金水外出,回到生活區樓下時,被茂名市610指使茂名市公安國保在其生活區潛伏綁架、劫持並搶走吳金水隨身帶的鎖鑰,強行用鎖鑰打開吳金水的家門,差點把其小孫子撞倒。
茂名市公安國保沒出示任何證明,就從吳金水家劫走三批財物,具體數量未知,公安國保分三次到吳金水家劫走三批財物,同時不許其家人在場清點財物,也沒列出財物的清單。
當天下午4時,茂名市610指使茂名市公安國保還到茂名市法輪功學員陶永紅的娘家,把陶永紅綁架走,同時在陶永紅的娘家劫走財物,一批具體數量未知,他們還要綁架陶永紅已80歲高齡的母親,後被其家人制止,才不敢帶走其母親。現吳金水,陶永紅被拘禁在茂名市官渡派出所。
茂名市官渡派出所電話 0668-2289297
重慶江北法輪功學員楊洪4月28日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千竹溝洗腦班迫害。
法輪功學員吳鐵軍幾天前外出發資料,一直沒有音信,近日得知消息,吳鐵軍被非法關押在南寧市第一看守所。有條件的請收集相關電話號碼。
2015年5月27日下午,王濤靜發真相資料時被綁架,原因不詳。目前得知王濤靜被關押在黃島開發區長江路派出所。
田麗莎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一個月有餘,每週一至週五看守所都會灌食,不配合就得挨打。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偷偷跟家屬說:快讓律師做無罪辯護,讓法院趕緊放人,你說她們有甚麼罪?總這樣關著。連那些看守所人員都在譴責國保這幫傻透了,幹這些缺德的事給他們找麻煩。
甘肅蘭州九州女子監獄惡警指示包夾人,強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寫污衊師父、污衊大法的字,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惡人、惡警的命令指示。惡人就強迫法輪功學員蹲下、不准換腿折磨。一位法輪功學員蹲不住,倒在地上,至到半夜2點多,幾個惡人把這位法輪功學員弄到廁所的地板上睡(那裏沒有攝像頭)。惡警還經常指示包夾人不准我們上廁所,有好幾個法輪功學員都遭次厄運,結果尿在褲子裏,還不讓洗,沒辦法,只好扔了。從表面上看我們沒有關禁閉室。可邪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一刻都沒有消停
白銀市平川區公安分局大水頭派出所,專門迫害法輪功惡警,邢峰,電話0943-6712207;
張東利: 0943-6712207;
王福德: 18893029880。
黃土現社區,程英,秦愛花等人多次騷擾法輪功學員。
2015年5月26日,文登區法院對崔顯領第六次非法庭審。崔顯領絕食反迫害有一個多月,崔顯領是由兩名警察攙扶進庭的,整個人嚴重脫相,說話有氣無力。好好的一個人被迫害成這個樣子,令在場的親屬非常心痛難過。
在崔顯領身體如此虛弱的情況下,法院還堅持開庭。
此次開庭檢察院捏造假罪證說:2009年12月22日,崔顯領在自己家中被抓捕並搜出打印機、打印紙等設備。以此來污衊崔顯領,家屬就此偽證提出質疑。
此次開庭還揭露出國保在非法抓捕崔顯領時,在文登區澤庫鎮五壘島派出所國保李本海一夥打過崔顯領。崔顯領說當時五壘島派出所是有錄像的,當場拍下了李本海一夥的惡行。
4月27日下午二點多鐘,朱春蓮在社區理髮店送給一名不明真相的男士一盤神韻晚會光盤和一個護身符,事後他到南幹渠社區舉報了我。
晚上六點多,區610、國保處的人來朱春蓮家,要她到派出所去將事情說清楚,朱春蓮堅決不去,他們三個人將朱春蓮抬下樓,鞋子都沒穿。在冶金街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四個多小時,提問、簽字、按手印、錄指紋等,朱春蓮一律不配合,抓住機會坦坦蕩蕩的向他們講真相,到晚上十一點多鐘,正念回家了。
他們將朱春蓮劫持走後,家中無一人,國保處的杜仁華領著一幫人對朱春蓮家中的私人財產進行搶劫,他們走後,朱春蓮家的門都沒關,敞開著四個多小時。在整個過程中,警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沒有任何的法律手續,搶去的私人物品和人民幣,也沒有清單。
事後,朱春蓮清點物品,列了一張被搶劫的物品清單送給了他們一份,幾次去要他們歸還,他們都不作答覆,只是說沒有這麼多。
勸告你們:你們這是私闖民宅、知法犯法,希望你們放棄罪惡選擇光明。徹底解體舊勢力對我的一切迫害,朱春蓮希望希望他們一定要如數歸還搶走的物品和人民幣。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5/6/13/151056.html>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在法輪大法和我們的親人大法學員遭受迫害之時,我們因為受謊言宣傳的毒害,做了對不起法輪大法師父、對不起法輪大法的事,毀掉了親人的部份法輪大法經書,說過、寫過「不修煉」的保證,說過對大法不敬的話,甚至謾罵法輪大法師父。在法輪大法遭受殘酷迫害的十六年間,我們從親人身心的明顯變化中看到了法輪大法的神奇、美好和高尚,了解到了大法的真相,我們身心受益匪淺,越發為自己以前對法輪大法不敬的言行受到良心的譴責,長期以來一直深感不安。大法洪傳,大法師父慈悲救人,給了我們悔過的機會。我們深深的向大法道歉,並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支持大法、擁護大法,彌補過錯。同時感謝大法、感謝大法師父對我們的寬容、慈悲,使我們在大法中受益,衷心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
李芝志、李擇成 2015年4月24日
我父母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健康。2008年被610、國保大隊非法抄家、綁架,把父母關進了看守所。單位領導天天給我施加壓力,在怕心的驅使下,我害怕邪惡再次上門騷擾,把父母家裏剩下的一本《法輪功》書及一些大法真相資料、真相光盤都丟到河裏去了。後來,通過父母講真相,我明白了:邪黨迫害是在毀眾生,大法真相資料、光盤是救人的。我的行為是對大法犯罪,我錯了。今後我一定敬師、敬法。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謝偉平 2015年5月17日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四日傍晚,我乾爹被中共610特務綁架到區看守所,乾媽電話讓我將乾爹在我的住處放置的大法資料以及真相光碟、真相資料藏好。我因一時性急,怕邪惡之徒闖入我的住處,將乾爹的東西抄去,反而給我乾爹帶來更大的痛苦和麻煩,我就將那些東西全部從樓上拋下,丟到樓房邊的樹林裏去了。我向慈悲偉大的法輪大法師父認錯,並鄭重聲明:以前對不起大法的事作廢。今後我仍然一如既往的崇敬大法師父,同情法輪功,支持法輪功。
熊小強 2015年5月26日
有一次在搞家庭衛生時,我把印有大法真相的台曆及一個小法輪章扔了。我現在明白了法輪功真相,我知道以前做錯了。2015年5月8日,我因為受中共謊言的毒害,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時我不明真相,在無知中我毀壞一個小法輪章。我現在很後悔,我知道錯了。現在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張佳2015年5月10日
99年7.20時,邪惡到我家時,我把大法師父的法像、大法書、妻子的煉功服交給了邪惡。我說過一些不敬師不敬法的話,我還阻止妻子出去講真相。現在我明白了大法的真相,我對以前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事非常後悔。我特此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端木興 2015年5月26日
我們是大陸大法弟子的家屬。從前由於我們對大法的不理解,有怕心,做了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事情。現在深感懊悔。感謝您的弟子、我們的母親對我們的教育,使我們認識到您和大法的恩德。現在,我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來彌補以前的過錯。感謝師父!感謝法輪大法!
史蕊、史躍 2015年5月5日
我妻子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期間,我曾經被勞教所脅迫,簽過迫害大法弟子的「幫教協議」,現在我認識到這是助紂為虐,同時我也認識到我的言行對法輪大法師父及大法的不敬,以及對大法弟子的傷害。在此我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所有對大法師父及大法、大法弟子不敬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一律作廢。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楊萬軍 2015年5月24日
我媽媽是大法弟子。一次警察來我家綁架我媽媽,我媽正念走脫。當時我媽分咐我保管好大法資料,於是我用塑料袋將資料包好埋藏地下。過一段時間後,我取出大法資料,結果發現資料已壞了。法輪大法是佛法,大法資料何等寶貴,而我卻沒有保管好,我對不起大法,我對不起大法師父。我聲明:以上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一定繼續支持我媽媽修煉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李偉軍 2015年5月18日
一九九九年中共惡黨全面展開對法輪大法的迫害,我母親依據憲法中公民有上訪自由的規定,到北京去上訪,想去說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結果被非法關押。在強大壓力下,我違心的代母親簽了「不煉功」的「保證書」,特此鄭重聲明作廢。支持母親修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閆楹 2015年5月24日
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時,我聽信了中共的謊言宣傳,我把所有的大法書籍、大法師父在大連的講法光碟、法輪章等都燒毀了。我今天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師父、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王文和 2015年5月26日
我聽信了邪黨的謊言,我做了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我對大法犯下罪。現在我明白了真相,我對不起大法師父。我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輪大法,善待大法弟子。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喬治 2015年5月26日
我們這些是被共產邪黨謊言毒害的人,我們以前曾說過、做過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的話與事。我們現在明白了真相。在此我們聲明:之前曾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王建東、張愛華、王桂軍、王偉平、董玉蘭、王紹化、李坤生、王紹玲 2015年5月26日
在邪黨的歷次整人運動中,我被嚇怕了。在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時,我燒了幾本明慧週刊和幾張光盤。現在認識到我錯了。現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張守昌 2015年3月8日
我是個讀小學二年級的學生。三月初修煉的奶奶叫我完成作業,我很不高興一人關在房間撕了幾頁經文書,在奶奶的教育下,我認識到不敬師不敬法的嚴重性,知道自己做錯了,不應該這樣!特此聲明所做的錯事作廢!請師父贖罪!謝謝師父的慈悲!今後支持大法。
張新宇 2015年5月24日
我小姑子修煉大法,她經常給我講大法真相,我想看看大法書,她送了我一本《轉法輪》。後來我又搬了一次家,我把寶書不知放哪兒了,怎麼也找不到了。我真心相信大法好。我聲明:以上所做的對大法不敬的行為作廢。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孟繁敏 2015年5月26日
以前在不明真相時我損毀過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我阻擋過修大法的家人,我不讓其講真相、看書。我現在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何羲敏 2015年5月26日
上小學時,電視台記者來學校採訪,我被老師叫去當著電視台記者和老師的面被迫說了對法輪大法不利的謊言。在此我鄭重聲明: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大法和大法師父的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
姜波 2015年5月24日
前幾年母親被邪黨迫害,自己和妹妹在沒真正明白的情況下,做了對不起大法師父的事--燒毀了師父的大法書,做了大壞事。特此聲明以前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行為作廢。從今以後堅信師父,堅信大法,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做好人,彌補對大法的過失。
金桂華、金桂玲 2015年5月6日
我和妻子吵架時,會說一些不敬師父和法輪功不好的話,有時口頭還帶有罵的話。我知道大法好,但一著急不好的話會說出。鄭重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對師父、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向師父道歉。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王東 2015年5月23日
我母親是個修煉人,本人受江賊謊言矇騙,對大法產生了誤解,怕母親被捲入政治中去,全家人為她擔心,因此說了一些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現鄭重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話全部作廢。今後一定堅信大法,認清謊言,彌補過錯。
麥蕾浩 2015年5月18日
2015年2月11日在派出所人員的引誘脅迫之下我在他們寫好的誹謗大法的材料上簽了名。在此我聲明:以上配合邪惡所簽的名作廢。我真心說一句「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黃謀軍 2015年5月20日
我已認識到大法的美好。現將我以前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同時將99年江氏迫害大法後,由於顧及自己的面子向別人說過的不敬法的話一律作廢。認同大法,尊敬大法與師父。做一個真正的好人。特此鄭重聲明。
高瑞琴 2015年5月25日
我在母親離世時,把母親的煉功服扔了,衣服上有「真善忍」三個字,還把師父講法錄像碟片扔了一部份,還損壞了其他一些東西,鄭重聲明以前一切不利於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王百平 2015年5月24日
我以前不明真相,我說過一些對大法不敬的話,我說過對大法弟子不利的話。現在我明白了真相。我現聲明:以前所說的一切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話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邱淑陽 2015年4月26日
我是大法學員的家屬。平時也相信大法好,知道大法師受迫害的。因女兒遭邪黨綁架迫害,申訴無門,我一時糊塗,說過一些不敬師父和大法的話。現在鄭重聲明自己所說的一切不利大法和師父的話全部作廢。今後支持大法。
王燕傑 2015年5月15日
九九年之前我修煉法輪功,我請了大法書籍。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使我產生怕心,我把所有的大法書籍賣給回收站。我聲明:以上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行為全部作廢。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陳秀傑 2015年5月17日
我聲明: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我媽媽過病業關時,我說過對大法師父不敬的話。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胡岳敏 2015年5月26日
多年來在邪黨洗腦的毒害下,我說過對大法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我現在明白了真相。我聲明:以前所說的對大法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聲明作廢。堅信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福志 2015年5月13日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的家屬。以前由於怕心,把大法書毀掉,傷害過大法師父。現在我已知錯,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聲明作廢。今後要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
陳根土 2015年5月24日
我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寫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東西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曹玉堂 2015年5月26日
因為我一時糊塗,把大法書燒毀,現已知道錯了,很後悔。鄭重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相信大法好,支持大法,彌補過錯。
曹信德 2015年4月24日
我以前所寫、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現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李毅 2015年5月23日
女兒學大法,中共迫害大法後,警察到家騷擾,我曾經把大法書交出幾本,說過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做過干擾眾生得救的事,在此聲明全部作廢。支持大法,彌補損失。
潘玉榮 2015年5月24日
以前因為不明真相,說了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話。現今明白了真相,特此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徹底作廢。支持大法。
范香菊 2015年5月24日
我在沒有思考的情況下,偷拿了同修放在我媽媽那兒救度眾生的錢,媽媽給我講了道理後,我知道錯了,在此鄭重聲明以後不再犯這樣的錯,和媽媽救度眾生。
朱新明 2015年5月24日
我聲明:以前所做的燒大法師父的書及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廢。我堅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王海升 2015年5月26日
曾因中共迫害法輪功,我姐姐和姐夫因此遭受迫害,因為怕心,我把大法書丟棄,現在我非常後悔,聲明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行為作廢。今後支持大法。
吳英 2015年5月24日
我曾燒過大法書,還燒過正見和明慧的小冊子。我現在認識到這種做法不對,對不起李大師和大法,聲明作廢。以後決不犯這樣的錯誤。特此聲明!
陸智 2015年5月19日
我以前所說的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不利的言行,現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李德福 2015年5月26日
我以前所有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包括燒毀大法書的行為),在此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衣同寶 2015年5月26日
我聲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所說、所寫、所做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程樹華、陳小蘭 2015年5月26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對大法弟子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支持大法和大法弟子,彌補過錯。
周尹晰、鮑遠太、鮑秋吉 2015年5月25日
以前所想、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的言行全部作廢。認清中共的真實面目,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苗樹青 2015年1月30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聲明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孔繁文 2015年5月25日
以前所有對大法、對師父說的不好的話作廢。知道法輪大法是救度眾生的,以後支持法輪大法,相信法輪大法好!特此聲明。
劉鳳玲 2015年5月15日
我以前所做、所說的對大法不敬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信大法師父,堅信大法。今後利用機會告訴世人大法好,彌補過錯。
王小小 2015年5月26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李健康 2015年5月24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以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閆鐵民、唐百玲 2015年5月5日
由於受邪黨毒害,說過、做過的一切對大法和大法師父不敬的言詞和行為,今日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彭國禹 2015年5月23日
前幾年,我因為害怕,燒了家人的大法書,現在聲明以前做過、說過的一切對大法不好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支持大法。
郭雲房 2015年5月24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言行,以及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李文輝 2015年5月24日
自己以前無知,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大法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聲明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彌補過錯!
張娟 2015年5月18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彌補過錯。
馬澤明 2015年5月24日
我在監獄裏接我媽出來時,所寫、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話聲明全部作廢。支持我媽堅修大法到底。
許亞榮 2015年5月25日
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相信大法好,彌補過錯。
張連美 2015年5月18日
以前說過的一切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彌補過錯,堅信大法,支持大法!
李世芳 2015年2月11日
声明人:张礼江 张艳丽 施瑞兰 苗春连 (苗志莲) 刘永兰 王玉霞 尹梅兰 王桂香 万惠芬 杨吉林 胡秀云 孙海峰 汪淑萍 池富璋 王效美 周凤娟 韦龙珍 冯纪萍 卢静静 王书展 黄宇 冯纪荣 孔茜 李有艳 李润梅 王占义 张小云 杨西安 张宝君 白洪香 田志敏 柳雲秀 孟繁义 杨中文 胡力军 殷坤彦 陈美英 宋朝艳 曹利红 张俊美 侯海宁 曹贤英 国兆敬 刘增安 李美刚 邹海燕 林庆辉 王立新 李凤翔 洪银光 苗素艳 董俊杰 闫兰江 罗桂香 李艳群 刘桂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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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惡貫穹宇彌天罪,
人神共憤下無間。
訴江鳴起除惡號,
神州邪滅換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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