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侯寶琴的家人為其請了律師,律師到普東看守所見到侯寶琴後,了解到警察有許多地方違法,是蓄意非法關押侯寶琴,公安機關在辦理該案時,程序上的違法之處很多,比如沒有向侯寶琴送達書面的拘留證、逮捕證,比如警方先將侯寶琴治安拘留10天,拘留期滿直接轉為刑拘,違反了一事不再罰的法治原則。
偵查人員在訊問侯寶琴時,也沒向侯寶琴告知自己的身份等等。
律師向綁架侯寶琴的治安民警程斌提出侯寶琴不構成犯罪,是善良的好人,建議撤銷案件。並向主管此事的李滄區國保中隊長劉克波說明了其辦案過程中的許多違法之處,並要求劉克波撤銷案件。
另外,律師還去李滄區檢察院控告申訴科控告了李滄區警察的違法行為,要求檢察院重新審查批捕決定,依法監督李滄區公安的違法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相關責任人信息
李村派出所詳細信息如下:
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李村派出所(達翁建材市場附近)
電話:0532-66576655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濱河路1677號
所長 紀尚寶 66576668 13325013008
指導員 閆剛 66576667 13791986869
副所長 趙永崗 66576656 13573809636
柳磊 66576661 13864202777
胡玉竟 66576661 13361231616
宋德毅 66576810 13964270116
丁正山 65766810 13583255222
辦案民警 程斌 15969830301
李滄區公安分局國保610
劉克波:0532-66576573
大隊長:王斌 13156211437 0532-66576557
李滄區國保大隊0532- 66576573 0532-66576558
王曉斌
中隊長 劉克波
民警 於文濤、李霞、趙栗、李緒宏、王羽動、孫巍峰
李滄區檢察院
地址: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金水路1305號,郵編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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