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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案」非法宣判 當事人當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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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建三江案」的審理持續了一年有餘,過程中,司法部門處處違反中國法律。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建三江當局在建三江前進農場的前進法庭對四位當事人非法宣判,枉判石孟文三年,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各二年。

一年多來,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不斷奔走於建三江、哈爾濱和佳木斯等地的相關部門,先後多次依法提起覆議、控告、檢舉、訴訟等相關法律程序,要求釋放無辜被關押的好人。建三江當局及其背後的「上級」卻不思悔改、一意孤行,鐵心將罪惡進行到底,最終給好人非法判了刑。期間,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三個月,北京最高法院批准對此案延長審限六個月。

建三江農墾法院刑庭庭長、本案的審判長──王敬軍,在法庭上非法宣判後,四位法輪功學員當庭提出:堅決不服一審判決,要求立即上訴。隨後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分別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刑事上訴及反控狀》等相關法律文書。

律師們表示:在建三江農墾法院對「建三江案」的(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刑事判決中,存在對案件事實定性錯誤,適用法律錯誤,且程序嚴重違法等嚴重問題,故當事人一定要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等。

一、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法庭

建三江當局定於五月二十一日非法宣判,代案律師和當事人親友此前均未接到任何通知。驚聞此消息後,多位案件代理律師根本無法抽身,只有馮延強律師和許付桂律師連夜趕到佳木斯。二十一日凌晨,兩位律師與當事人親友會合,顧不得吃飯和休息,在一個旅店匆匆忙忙換上西裝、打好領帶,趕往建三江準備出庭。

律師和當事人親友連闖五道關卡,才得以靠近前進法庭。最終律師卻被法庭法警強行拒之門外,理由是律師「沒有出庭通知書」。而當事人親友部份被堵截在家中,部份在半路被劫走,還有一部份到達法庭外堅決爭取,最終得以進入法庭。

據進入法庭的當事人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的親友回憶:

二十一日早四點十五分陪同馮延強律師、許付桂律師打了兩輛出租車,從佳木斯趕往三百公里之外的建三江前進法庭。當走到富錦和建三江交界處,看到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道邊,但沒有攔截我們。

第一道關卡設在剛剛進入建三江檢查站入口處,守在那裏的是警車和十五、六個警察,有錄像的,有拍照的,還有挎著衝鋒槍的。前邊的車檢查完過去了,警察把我們的車攔住,要求每個人都出示身份證。馮律師據理力爭:「請問你們哪條法律規定的,讓我出示身份證?」警察說:「我們是執行公務。」馮律師說:」請把你們的工作證拿來我看看。」警察出示了工作證,又向馮律師要身份證,馮律師說:「請問你們執行的是甚麼公務?非得要看身份證。因為我不知道你們執行的是甚麼公務,我不能配合。」警察說比如抓逃犯了。馮律師說:「那你把我當逃犯了?」然後馮律師就有理有據的給警察講了許多相關的法律條文,圍觀的警察聽後自知理虧,慢慢的向後散去。但警察以其中一輛出租車司機沒帶行駛證為由,強行將車扣下。前面那輛已通過此卡的出租車司機只好把人卸下,又回來接律師,大家才得以通過了第一道關卡。兩位律師是連夜趕來的,顧不上休息,為了趕路原本準備到建三江吃早飯。見此情形,律師怕耽誤時間,我們沒停下來直接前行了。

第二道關卡設在去往前進鎮方向的建三江檢查站出口處。一個身高一米八左右、著便衣的人,看起來是個頭目。他打著電話,一邊走一邊很高聲的衝我們喊:「聽說有個叫馮延強的律師?哪個是?」當時現場的人大約二、三十左右,經他這麼一喊,好幾個警察直奔我們車而來,讓我們都下車。他們讓馮律師出示身份證,馮律師一邊錄像一邊在法律層面和他們交涉,這時一個警察態度非常蠻橫的對馮律師說:「你下來,把錄像給我刪掉。」馮律師據理交涉,他們兇巴巴的讓馮律師不要和他們說這些。接著就過來八個警察把馮律師給圈住並攏到了檢查站旁的小板房子裏,逼著馮律師把錄像刪掉。僵持了一段時間,兩位律師覺得已經耽誤的時間太長了,繼續下去怕趕不上開庭,為了不和他們繼續糾纏下去,只好把錄像刪掉。可是,還有一夥警察讓把車的後備箱都打開,他們把律師的箱包都打開檢查了,有專門給錄像的,有拍照的,有在一邊端著搶的。旁邊一個挎著衝鋒槍的人來到警察跟前,指著坐在車裏的我說車裏還有一個,這時另一個警察過來,讓我下車查驗身份證,我把身份證給警察後,他用儀器拍了照,我們得以闖過第二道關卡。

第三道關卡設在由建三江去往前進鎮的路段中,我們的車剛停,對面一輛車飛奔過來,正頂在了我們的車前停住。車上下來一人,態度很生硬的對我們的司機說:「我不讓你走,你就不能走。」後來石孟文的家屬認出,此人是建三江七星農場公安分局綜治辦負責人馮志強,他偷著給我和律師拍照。我們後邊是石孟文哥哥石孟昌和石孟文妻女乘坐的車,馮志強一夥人逼石孟昌下車,不下車就誰都不能走,還衝上來想把石孟昌拽到他們的車上,石孟昌堅決抵制,這夥人就把石孟昌踹上車,嘴裏還罵咧咧的說:「給臉不要臉,帶回建三江!」石孟文的前妻和馮志強爭吵起來,無奈之下石妻說不讓走就撞車,說著就站到路的中間,過往車輛只能在一邊慢慢的通過。馮志強一看沒有辦法,只好把石孟昌劫走後,對其他人放行了。

我們的車繼續前行,到了第四道關卡時,又被攔住了。大約十多個警察,有挎槍的,有錄像的,有拍照的,又把每個人的身份證拍照一遍。律師對這種沒完沒了的盤查感到很不理解,說還真是第一次去法庭的路上看到這種荷槍實彈的場面。待所有的當事人律師和家屬都被查驗和登記身份證後,才得以繼續前行。

第五道關卡設在前進鎮裏面進入前進法庭的路口處,還是登記每個人的身份證。前進公安分局的副局長阮東在場,不許我們的車繼續前行,他用車把我們幾位當事人親友拉到法庭門口。律師爭取進庭,警察強行攔截,律師和攔截人員撕扯,最後也沒能進入法庭。

我們進到前進法庭大廳裏,看到當局早已布控好了他們安排的人,左邊有六個帶頭盔手裏握著衝鋒槍的武警,右邊是登記的三個工作人員,廳裏站著的有四五個人左右,其中有建三江農墾法院副院長李清和那個總是剃著光頭的法警。

我們家屬好不容易進來,先被要求安檢。一法警拿儀器在李桂芳家屬身上來回掃,到頭部儀器發出聲音,就要求李桂芳的妹妹把盤頭髮的發卡摘下來。李桂芳家屬知道自己身上沒有不符合他們要求的東西,理直氣壯的拒絕了他們。

正在給我們這些當事人家屬安檢時,突然從左邊走廊過來一群人,首先是兩個法警一邊一個把著石孟文的胳膊,石孟文瘦了,背也駝了。接著走過來的是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

我們終於來到了審判庭,看到旁聽席的第二、三、四排座位上早已坐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一數共十四人。第一排坐著八個法警,法警前面是四個當事人。中間是書記員蔡昌盛,左側是公訴人劉愛因、張憲、王鵬,右側辯護人的位置上是空的,因為律師沒接到通知,趕來的又被拒之門外。最後面正中間是審判長王敬軍,王的左側是楊嘉萍,右側是張雪峰。

在宣判時,審判長王敬軍讓全體起立,當事人李桂芳說:「我不站,你們說法輪功是邪教,你們拿出法律文件來。」王敬軍讓後邊的法警把四位當事人都架起來,這時兩個法警上去架一位當事人。四當事人都不配合法警,拒絕站起來。王敬軍就只好讓四人坐著繼續宣判,之後四當事人都當庭簽字要求上訴。

當我們在庭裏出來時,法警們都在大廳站著,我們跟他們說我們在這等著要判決書,他們說你們回去吧,不能給你們,去三江法院要。我們和法警講了庭審中都是不真實的,還講了青龍山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概情況,四位當事法輪功學員聘律師依法去洗腦班交涉,反被冤判。又講了法輪功是甚麼,然後向他們揮手告別。

二、當事人堅守信仰 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建三江案」四位當事人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自去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綁架,至今已一年零兩個月有餘。其中石孟文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建三江七星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建三江農墾看守所至今。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三人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關押在同江市拘留所,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

四當事人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在當庭依法提出上訴。

非法宣判後,李桂芳表示(大意):今天看到老妹到庭我非常高興,在這樣險惡的環境下她能出現在法庭上,對我們的鼓勵太大了。看到老妹瘦了很多,又聽說近一年為了我的事,她都沒怎麼回自己的家。還有律師、修煉法輪功的朋友和各界正義人士們,真的付出了太多,由衷的向他們表示感謝。還有我的家人在這一年多也承受了很多,希望家人不要上火,不要替我擔心。因為我堅信自己沒有任何罪錯,堅決表示上訴,請我的律師立即幫我起草上訴文書。

三、律師和當事人親友:一審判決不公

當庭非法宣判後,進庭的當事人家屬下午又趕到建三江農墾法院要判決書。法院的一法警答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成年可以給家屬,因他們都是成年人,就給本人不給家屬。

當天下午,石孟文的辯護人馮延強律師到建三江農墾看守所會見,並於五月二十二日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孟繁荔的辯護人許付桂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

五月二十六日上午,王燕欣的辯護人常伯陽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下午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李桂芳的辯護人王宇律師到佳木斯市看守所會見,下午向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郵寄了要求上訴的法律文書。

得知宣判結果後,李桂芳的辯護人謝陽律師表示:這些公檢法人員會被清算的。據說,李桂芳在宣判時當庭表示要上訴。此時上訴程序已經啟動。陳智勇表示:無根無據,枉法裁判,應該上訴,走法律程序阻止生效。

參與非法宣判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法院 (2014)建刑初字第122號
副院長:李清
審判長:王敬軍
審判員:張雪峰
審判員:楊嘉萍
書記員:蔡昌盛
法警:不知姓名(總是剃著光頭)

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區檢察院 建農檢刑訴[2014]127號起訴書
檢察員:劉愛因
檢察員:張憲
代理檢察員:王鵬

黑龍江省農墾中級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3個月
北京最高法院 批准延長審限6個月

建三江農墾看守所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看守所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公安分局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法制教育基地(實為黑監獄、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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