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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2008個黑暗日夜 吉林張俊英女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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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下午,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張俊英通過特快專遞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此快件於六月一日到達最高檢並簽收。

郵寄的刑事控告書收據
郵寄的刑事控告書收據

6月1日最高檢檢察院網上拍照簽收單據
6月1日最高檢檢察院網上拍照簽收單據

張俊英
張俊英

今年六十六歲的張俊英女士在控告書中敘述了她修煉法輪功的美好經歷及在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的遭遇:

我於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登記再婚組成新的家庭的,婚後發現丈夫是個嘴上說的好,根本不顧家的人,整天在外吃吃喝喝,而家庭人口多──五小一老,孩子們上小學、中學,經濟收入少,我上班又忙家務,非常辛苦,所以產生了怨、氣、恨,整天吵吵鬧鬧,身心疲憊、煩惱,身體狀況也不好,患有肝炎、嚴重的風濕症等多種疾病。生活的很痛苦。常想等我兒子結婚了,我就離婚。

一九九八年六月份是我生命的轉折點。經妹妹介紹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的修煉原則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提高自身的道德水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更好的人。

通過學法輪大法的重要著作《轉法輪》我明白了人為甚麼會有病、有痛苦、有是是非非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六道輪迴中自己曾做過甚麼?今世就得償還。明白了法理,心裏那些個恩怨、煩惱都放下了,心情舒暢了,原本要破裂的夫妻關係變的和睦了。身體上的多種疾病也不見了,無病一身輕,生活的開心幸福。

這麼好的功法人傳人、心傳心的越傳越廣,煉的人越來越多。法輪功這面道德的鏡子照出了江澤民的一切不正。它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在一九九九年七月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一切手段都是造謠、誹謗、污衊。江澤民叫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對法輪功實行「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問身源就地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

在這十六年的迫害中,我因堅持信仰法輪功多次遭龍潭區公安局山前派出所警察上門騷擾,被誣陷扣上莫須有的罪名,遭警察五次綁架,四次非法勞教迫害,痛苦的度過了二千零八個黑暗的日夜。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家人及親友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傷害。

合法上訪遭綁架 央視造假企圖未得逞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惡首江澤民瘋狂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污衊大法和師父,謊言鋪天蓋地。我利用一切機會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真相,講述自己通過煉法輪功,身心如何受益,法輪大法使我身體健康,道德高尚,境界提高,用親身經歷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踏上了進京的列車,遵照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走上了天安門,打出一條寫有「真善忍」的條幅,即遭綁架。後被吉林市駐京警察劫持回吉林市,非法拘禁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央視記者李玉強(就是天安門自焚偽案中採訪劉思影的那個女記者)一直從北京跟隨我到吉林市,想拍造假新聞,目的是想騙觀眾「警察沒打人」。一天,我正在洗頭,就被警察叫到他們辦公室。李玉強說要採訪我,隨即問我:「警察打你沒有?」我說:「沒打。」她說:「你看警察沒打人吧,你們網上說警察打人。」我說:「沒打我不等於沒打別人,在北京天安門站前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拳打腳踢,電棍在人群中亂打,拽著女學員的頭髮左右開弓狠打嘴巴子,將一男學員打的滿嘴淌血。和我關在一個屋的是前天從河北送回來的一個學員,整個臉、脖子、手背被電棍電的全是泡,往出淌黃水,生活不能自理,洗臉、上廁所都得我們幫助。你想見她不?」她卻說:「沒時間。」我說:「你要能如實報導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給你講講。」我向警察借木梳梳頭。李玉強說:你還要形像呀?我說:我們修煉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為甚麼不要形像?李玉強不吱聲了。滿屋裏屋外擠滿了警察(因為是央視焦點訪談採訪),屋裏的警察說:「你真敢說呀!」我說:「那有甚麼不敢說的,都是事實嘛。」李玉強沒有達到目的,走了。

在二零零一年皇曆年前夕,我被劫持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因心律快,血壓高,勞教所拒收。可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仍不放我,讓我天天去派出所報到,讓我給他們做飯,被我拒絕。後來我提出不再來派出所報到時,他們讓我交五百元錢後才允許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回老家講真相遭綁架、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我回老家舒蘭市朝陽鎮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朝陽派出所綁架,拘禁在舒蘭市南山看守所,並遭非法抄家。邪惡之徒拿走我的大法書和磁帶等物品,手提包中現金四千多元錢被全部搶走。在南山看守所非法拘禁期間,還被逼做奴工。四個月後我被非法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兩年。

黑嘴子勞教所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每天被強行洗腦,逼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和書籍,逼迫寫「悔過書」、「揭批書」、「保證書」等五書,逼迫你出賣良心,放棄信仰。不放棄修煉就折磨你,不讓睡覺,靠牆站等。每天被奴役幹活15---16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不讓睡覺,勞動衛生非常不好,製作的工藝品都是用染制的各種動物毛,有毒。有的人中毒,有的人拉、吐,一天下來臉都是帶顏色的了。我被迫害的眼睛看不清東西,飯桌上的菜飯,我只能看到是一個堆,分不清盤子裏是甚麼菜。

二零零三年年底回家後,我得戴七百多度的鏡子才勉強看清大法經書。但經過堅持學法煉功,眼睛視力很快恢復正常。我的居住地的山前派出所、山前街道仍以各種方式對我進行迫害,如多次來家、打電話、叫人傳話等進行騷擾。

二零零六年在家中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中共開「十七大」前夕)下午三點多,我正在家中做晚飯,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劉陽、井玉文闖進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說「煉」,接下去同他們講真相,一會井玉文的手機響了,他便出去了,十分鐘後,領進十多個警察,帶著照相機,進屋就翻,連翻帶照。抄走大法經書、煉功帶、講法帶、光碟、師父法像、香爐、香、資料等,將我強行綁架到山前派出所,問我資料哪來的,一名警察寫了許多條所謂的擾亂社會治安等罪名讓我簽字,我拒簽,他們又帶我去龍潭分局,晚十點多送往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第三天,山前派出所警察劉陽等人到看守所,讓我簽字,我拒簽,警察劉陽說:「簽也送不簽也送」。九月十三日再次將我送往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我從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回到家中,得知唯一的兒子被惡人綁架,非法拘禁在吉林市看守所九個月了。我的精神受到嚴重打擊,吃不下飯,拖著虛弱的身體,頂著酷熱到處詢問兒子的情況。根據吉林市看守所提供的信息,於七月四日找到市船營分局政保科,詢問我兒子的情況。政保科的人讓找河南街派出所一中隊。我又前往河南街派出所詢問,得知所謂的「辦案人」是於德海,於德海誣蔑說我兒子太頑固了得判刑。我要兒子住房鑰匙取東西,給兒子送換洗衣服,警察不給。

幾個月後我才進入兒子住處,他的家中被警察們翻的一片狼藉,櫃裏的衣物全掏出來了,所有的鞋,連鞋墊都掏出來了,四十多平米的房子從房 間到廚房看不到地面,簡直就像個垃圾場一樣。酒瓶子、飲料瓶子、煙盒、煙頭、瓜子殼、撲克牌,滿屋子都是,地下也鋪著被子,顯然警察在此蹲坑多日,走後不 關窗戶,滿屋是灰,雨將床上的被、毯子等物淋濕都長毛了。警察還偷走皮包一個(包內裝有房證、活期存摺兩個、五千多元現金和其它證券)、新棉被一床、布簾等東西。我兒子被綁架後,遭受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在家中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開奧運會前夕)下午三點,吉林市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指導員警察宗力權、警察劉陽、江海濤等五人闖入我家,我連鞋都沒穿就將我強行劫持 走。是鄰居到派出所給我送的鞋。過一會,警察又去我家非法抄家,還恬不知恥地問鄰居誰能打開我家門,鄰居說沒有鑰匙,警察回派出所拿來工具,委主任程淑波同警察們將我的家門撬開,偷走家中所有大法書籍、音像、光碟等物品。

鄰居打電話告訴我女兒我的情況,兩個女兒從家裏趕到山前派出所。山前派出所無恥的讓我女兒交五十元「抓捕費」,我的鄰居們都親眼目睹了那一切。山前派出所警察執法犯法,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竟撬門進入私人住宅,在沒有 家人、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偷搶私人物品。

警察劉陽強迫我在編造的材料上簽字,我拒絕。劉陽說: 簽也送不簽也送。當天晚上十點多鐘將我非法關進吉林市看守所。十五天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

在黑嘴子勞教所「包夾」強迫我寫所謂「五書」。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我不看,也不寫。因我多次被關進五大隊,都知道我不會寫的。最後讓我下小隊幹活,做小工藝品,從早六點幹到晚九點,去掉吃三頓飯的時間,每天共計勞作十四個小時。身心再次受到了極大的摧殘。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我從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零九年在家中再次遭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下午,就是我從勞教所回到家只有四個月零三天,吉林市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劉陽、指導員仲力權、姜海濤等四人闖入我家又一次將我強行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半。

只因煉法輪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我這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就這樣被吉林市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警察們四次綁架、非法勞教。家屬們都沒有接到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續以及任何通知。親屬去山前派出所要非法勞教我的勞教手續,派出所所長許海峰、指導員仲力權謊說給我女兒了,可我女兒根本沒看見過甚麼法律程序的手續。吉林市龍潭分局和山前派出所執法犯法。

吉林市龍潭分局山前派出所以原所長閆家富、副所長岳海平、現任所長許海峰警察劉陽、指導員警察仲力權、警察姜海濤三次都參與對我的綁架,抄家。

十六年內,我曾五次被綁架,四次被非法勞教,僅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四年中我就三次在家中遭山前派出所綁架,只因為堅持自己的崇高信仰,修煉真善忍,坦坦蕩蕩的做個好人就屢遭迫害,被監控、騷擾、綁架、勞教,給我本人和家屬身心上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精神上的壓力。

丈夫在我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五日遭綁架、非法勞教後,於二零一零年提起訴訟與我離婚,中共政府在長春女子勞教所開庭,判決我們離婚,使我又一次失去了家庭。二零一一年三月我冤獄期滿,滿頭白髮的我回到了曾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家,可家中空無一人。欣慰的是,我照顧長大的四個子女們都很孝順,讓他們爸把房子給我,等我回來和兒子成達(還在監獄中被迫害)有個住的地方。

我之所以起訴控告江澤民,不是為我自己,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的普通一例;起訴江澤民,是為了讓他的謊言全面曝光,從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公正與清白,同時驅除人們心中被強加的謊言毒素,讓人們正面認識法輪功,讓每個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輪大法福澤的機會。願所有善念尚存的人們分清正邪、明辨善惡,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因此,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將法網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首收緊,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順天意,應人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加入到這場懲惡揚善的世紀大審判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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