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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丈夫遭綁架十八次 湖南老太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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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省報導)原湖南省退休職工戴新蘭五月三十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控告狀,狀告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使她的家庭十六年來歷經磨難,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權等多項基本權利被嚴重侵犯。七十三歲的丈夫劉而禮更曾被綁架十八次,現在七十三歲的人仍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網嶺監獄遭迫害。

戴新蘭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寄出對江澤民的控告狀
戴新蘭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寄出對江澤民的控告狀

原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退休職工戴新蘭及丈夫劉而禮,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劉而禮(因工傷殘,左手三指斷掉),一個無藥可救了的嚴重病人,煉功後一個星期就徹底康復了。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戴新蘭被綁架三次,常年遭到騷擾、監視,身心遭受嚴重傷害。丈夫劉而禮被綁架十八次,非法拘留八次,判刑三年半,勞教四次五年(有兩次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勞教所檢查身體後拒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網嶺監獄。

戴新蘭在控告狀中陳述控告的事實與理由:

我原是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十七年來沒要進醫院,也沒吃藥,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使我的身心健康,思想昇華。

大約二零零二年在市批發街進貨,回去時,在批發街與去冷水江東站的交叉路口,被一輛的士撞了,當時只聽到「呯」的一聲,就甚麼都不知道了,過了一陣,清醒過來,睜開眼睛一看,被撞出去六、七米遠,倒在馬路中,身邊已圍有好多人觀看,有的講趕快送醫院去吧,有的講報110吧,有的講司機今天要賠償多少多少錢了?這時,我使盡力氣從地上爬起來,對司機說:你不要怕,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會訛詐你,今天大家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我們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走吧,圍觀的人紛紛說:「人被撞出去那麼遠,沒有受重傷,只擦破些皮,法輪功真神奇啊、煉法輪功的人真善良,哪裏去找這樣的好人?等將來法輪功平反了我也煉去等等」。後來司機送我到家,家裏人也沒為難司機,也沒要司機一分錢,司機一再說:「今天碰到好人, 謝謝你們,謝謝法輪功!」

一人修煉,全家受益是千真萬確的。

事例:我大兒子劉湘龍在冷鋼廠燒結車間上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底的一天當晚班,在挫被行車吊起的燒結盤上結塊的燒結料時,突然一噸多結塊的燒結礦料從上面掉下來,打到他手中的鋼钎上(鋼钎重約四十斤),彈上半空從他頭頂上打下來,人被彈打出幾米遠,倒在地上不省人事,送廠醫院搶救,照片結果:腦漿打動了,包著腦漿的膜打破了,醫生說隨時有生命危險,搶救四十多天,開始人有時清醒有時昏迷,後來就越來越嚴重了,人昏迷不醒,醫生說:「你兒子的實際情況就是這樣了,住醫院也沒有多少用了」,醫生背後說我的兒子不死,也要成為植物人了,許多人說我兒子,無法救了,要成為植物人了,醫院要我們把兒子抬回家來,沒有辦法只好將兒子抬回家。回來後,在沒有吃藥,也沒有打針的情況下,三天後卻出現了奇蹟,我的兒子劉湘龍清醒過來了,活過來了,並且沒留下任何後遺症,現在他在廠裏當司機開小四輪車,我們全家人從內心非常感激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救了他。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我遭到三次綁架,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綁架:二零零零年七月,在波月洞公園煉功,遭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七天;

第二次綁架:二零零三年六月,遭婁底市610人員從家中綁架到冷水江鐵廠保衛處一天;

第三次綁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被新化縣610從家中綁架到新化國保大隊一天;

我的丈夫劉而禮,原是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工傷嚴重傷殘(左手三指斷掉)的退休職工,一九九八年八月修煉法輪功前,是一個無藥可救了的重病人,一九九七年他病了四個半月,一九九八年他又病了七個半月,查不出到底是甚麼病,冷水江市和新化縣兩地的藥都抓遍了,人就是難受,不見好,住院也不起作用,呼氣出氣困難,吃不得東西,渾身無力,走路困難,出門最多能走三、五分鐘就要歇一陣,才能再走,他被病魔折磨得生不如死,他自己都有「不想活了」的念頭,鄰居們也說:「不要治了,你盡力了」。

因有兩個孩子還要生活下去,實在拿不出錢來給他看病了。拖到一九九八年八月份,在我小孩同學家,聽到「修煉法輪功」治病健身效果如何如何神奇,我回到家就要他去煉煉法輪功試試,結果一煉真的效果好,一身大病不翼而飛,要死不活的人一個星期就徹底康復了,我們全家人從內心感激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

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來,我家沒有安靜過,沒有消停過,我丈夫劉而禮先後被綁架十八次,其中拘留八次,判刑一次:三年六個月,勞教四次:共五年(有兩次勞教所檢查身體後拒收)的迫害,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次綁架:二零零零年七月,在波月洞公園煉功,遭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綁架:二零零零年八月,遭冷水江市國保警察從家中綁架到派出所一天一晚,拘留九天後改為監視居住;

第三次綁架:二零零二年八月,遭冷水江市國保警察從家中綁架到看守所,刑事拘留四個月;

第四次綁架:二零零三年六月,遭婁底市610人員從家中綁架到冷水江市派出所三天,遭到婁底市610伍姓副主任打耳光;

第五次綁架:二零零四年四月,在冷水江市五一廣場煉功,被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一次

(開始沒抄到法輪功書籍等,國保大隊領導打來電話,要加大力度重新抄家),後送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勞教一年半,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挨過打,遭過電擊;

第六次綁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在新化坪口發資料,被新化縣琅塘派出所綁架,送新化縣610,拘留十五天,判勞教一年,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拒收後回到家中;

第七次綁架: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五日晚,在冷水江錫礦山南礦貼真相資料被湖南省冷水江市飛水岩派出所警察綁架,拘留十五天,再次送勞教一年,送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因身體原因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一日從湖南新開鋪勞教所提前回到家中(勞教所著急要家屬趕去接人,晚上才到勞教所,他們也在等著辦手續,連夜接回來,怕人死在那裏了);

第八次綁架: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二日,被冷水江市610人員和冷水江市國保大隊共三男兩女抄家,從家中強行綁架到國保大隊一天;

第九次綁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中旬,610人員和國安大隊人員從家中強行綁架到國保大隊一天;

第十次綁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新化縣桑梓鎮發放真相光盤,被新化縣桑梓鎮派出所幹警綁架,抄家,拘留十五天,判勞教一年半,因身體原因勞教所拒收;

第十一次綁架: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610與國安從家中將劉而禮又抬又拖,弄到湖南省冷水江鋼鐵總廠保衛處一天(那時候,婁底市610和冷水江市610在冷水江市武裝部賓館辦洗腦班,準備送洗腦班),第二天走脫了,他們在我兒子的門面那守了六、七天,並綁架我的大兒子帶著610和國保人員到處找尋他的父親劉而禮,所有親戚都找尋了一遍,我兒子不去就要開除他的工作;

第十二次綁架: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發神韻光盤時,被冷水江市同興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遭冷水江市610與冷水江市國保人員抄家,於當天十八點左右回到家中;

第十三次綁架: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上午九點多鐘,在冷水江市軋鋼路口等車時,被路過的冷水江市國保大隊長懷疑,綁架到國保大隊,搶走一百多個神韻光盤,還將劉而禮帶到醫院檢查,身體原因,於當天下午四點多鐘回到家中。

第十四次綁架: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冷水江市610主任和冷水江市國保大隊及冷水江市派出所共十多人將劉而禮從家中綁架,劉不配合,他們抬腳的抬腳,抬手的抬手,將劉抬上車,車開到冷水江市檢察院,又將劉抬下來,劉在檢察院講真相幾個小時,於中午回到家中;

第十五次綁架:二零一三年遭到五次綁架,十二月中上旬,接連兩次綁架到檢察院,十二月二十六日,又從家中綁架到冷水江市檢察院和冷水江市法院一個多小時放回;

第十六次綁架: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距過年只差四天,冷水江市610和冷水江市法院的人員將劉而禮從家中綁架到冷水江市法院,叫劉簽收傳票和起訴書,說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開庭,一個多小時放回;

第十七次綁架: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在送孫子上學的路上,遭冷水江市610和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至公安局審問,後送冷水江市中醫院體檢,幾小時後回到家中。

第十八次綁架: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在送孫子上學的路上,遭冷水江市610和冷水江市國保警察綁架到冷水江市看守所關押,這次冷水江市法院偷偷開庭,不通知家屬開庭時間,二零一五年二月二日,我到法院去問情況,肖若谷法官說:劉而禮開庭不配合,不服軟,不認罪,要判他三年等等。才知道對劉而禮已開庭,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對劉而禮,判刑三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我再次到法院去問情況,才知道劉而禮已遭非法判刑,過去十一天了,沒見判決書,肖若谷法官拿一張正面是空白的紙(背面有甚麼不清楚,當時我又急又氣,沒看反面)叫我簽字,才給一份判決書,應該說我是三月二十七日才接到的判決書,作為直屬家屬,我有權提出上訴,我三月三十日,到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科上訴,接待人員說:上訴書格式不對,落款時間不對,且要劉而禮簽字才行,因冷水江市到婁底市有八十公里路程很不方便,據說到冷水江市法院也能上訴,我就去了冷水江市法院申請上訴,肖若谷法官一再說:家屬不准上訴,哪有家屬上訴的,只准申訴,我到看守所去找劉而禮簽上訴書,看守所幹警不幫我送簽,並說只准送簽申訴書,我又重新去做申訴書,看守所幹警才幫我送劉而禮簽字,我兒子與肖若谷法官據理力爭要上訴,爭辯了好久,肖若谷法官以鬧事為名,叫來兩名警察一直恐嚇要抓起我兒子,最後沒準上訴;劉而禮於四月八日被送往湖南省網嶺監獄(離家一千多里,原來聽說送婁底監獄的離家只有八十公里),我兩個兒子四月二十一日去看他爸爸,聽他爸爸說:「衛生紙、洗衣粉都沒讓他買」,真不知劉而禮半個月沒有衛生紙是怎麼過的,現在準沒準買衛生紙、日用品還不知道?帶去的衣服網嶺監獄也不允許送給他爸爸─劉而禮。

綜上所述:修煉法輪大法的美好,遭受江澤民發動這場迫害的痛苦,都是確確切切的,因此特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發起這場迫害者,被告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及其它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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