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五位法輪功學員做了為甚麼煉法輪功的親身受益以及多種好處的自述。但是法庭無視法律,依然判魏浪五年六個月,李正東五年六個月,余榮祥、鄭智容、宋學慧均為四年。
法輪功學員魏浪、李存東、鄭智容、余榮祥,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晚在樂山市中區臨江鎮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臨江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樂山市石柱山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