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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寧河縣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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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近日,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功學員任秀雲、李景忠與董樹香夫婦、李慧平等三十二人分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他們在控告書中陳述了自己因修大法受益的情況和在江澤民「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的事實。

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敘述遭迫害事實:

任秀雲:曾被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三次。

修大法親身受益,做好人卻屢遭迫害,曾被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三次。

我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前病魔纏身,長年吃藥打點滴,可疾病仍無好轉。在無奈之下,同村法輪功修煉者給我指引一條光明大道─修煉法輪功。此後,以前的疾病全無,我感覺身體輕輕鬆鬆。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意孤行展開對法輪功瘋狂的迫害。七月二十五日,我正在同修家學法煉功,突然非法闖進幾名村幹部和警察,來勢兇猛進屋到處亂翻東西,同時將所有煉功人的名字記錄下來,臨走時將煉功坐墊全部搶走。自從這天起,我被干擾和迫害不斷升級。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我在自家剛剛煉完功,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搶走了煉功坐墊。

二零零零年十月的一天晚上十一點多鐘,村幹部於澤富闖入我家,強行要走我的身份證,至今未還。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三,村治保主任劉春寶強迫我到鄉政府接受三天的洗腦,在班上一個名叫李少軍的人,據說是鄉政府書記,他指著全鄉三十三名修法輪大法的人說:對你們這幫人就像過去對地主和黑四類那樣。在辦班的第三天,我被強迫寫悔過書,並交押金三百元(第二年退還)。

二零零二年臘月二十五,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再次強迫我去派出所洗腦班接受迫害,並強迫我寫悔過書,警察田樹中和一名李姓警察強迫我寫一天的悔過書,被我拒絕。從那以後,警察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就給我的家人施加壓力,一天,警察田樹中非法闖入我家,對我丈夫說:「上級有命令,任何人不許煉法輪功,你的家人得管教她。」一次,我丈夫被警察逼迫無可奈何,對我拳腳相加並惡狠狠實施家庭暴力,抓起菜刀按住我的頭用刀背往脖子上砍,家裏的氣氛每天都處在緊張狀態中,由於警察長期的上門騷擾,我遭丈夫的打罵和驅逐成了常有的事。同時丈夫也整日心神不安,家裏的農活不幹了,也不外出打工賺錢,致使家中平日的安寧和正常的生活都不存在了,導致家庭生活陷入了危機,實在是難以維持下去了,只好從弟弟家裏借六千元錢維持生活。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六日,田樹中和一名李姓警察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家,不聽我任何良言勸善,搶走了部份大法資料。

二零零六年八月,當地警察帶著四名蘆台警察(是來本村查命案的)又一次非法闖入我家,對我說:你還敢講嗎?想用這種陣勢恐嚇我,在我的勸善下,他們無話可說的走了。

李景忠與董樹香:多次被綁架、抄家。

我們夫妻倆於一九九七年喜得大法,得法後,我們按大法法理做一個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真的是身心受益。然而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我們也是受害者之一。有一天,我在外幹活,橋北鎮政府工作人員把我綁架到鎮政府,幾天不讓回家,警察與村幹部曾多次闖入我的家中進行抄家,搶走大法煉功帶等用品。

李慧平:屢遭騷擾,曾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二天一夜。

我是天津市寧河縣法輪大法弟子,今年七十二歲。在修煉前,我有嚴重的腸胃炎、肩周炎等疾病,修煉後,所有的病痛都好了,直到現在沒吃過一片藥,沒打過一次針。特別是我的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按照真善忍標準做一個好人。

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一意孤行,對大法弟子打壓迫害。當地鄉政府、公安到每個大法弟子家中非法抄家,沒收身份證,照像等。由於我不配合,被非法關押二天一夜,白天非法審訊,夜裏十幾個人輪班看守,不讓睡覺,天氣酷熱,蚊叮蟲咬。鄉書記王井龍不時去察看,騷擾、誹謗、恐嚇,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傷害。心想:為甚麼這麼好的功法政府就不叫煉了呢?有這麼多修煉大法的好人對國家對人民從哪方面講不是更有益嗎?後來我才明白原來是江澤民這個小人的妒嫉和個人的私慾犯下了對國家對人民不可饒恕的罪惡。

李春霞: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拘禁二次,非法抄家一次。

我於一九九九年年底喜得大法,得法後,我身心愉快,沒多久,四月二十三日,天津教育學院何祚庥撰文攻擊法輪大法。為了澄清事實,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我去天津教育學院講真相,但被警察驅趕,有的同修被抓走。回家後,被橋此鎮政府非法抄家,被翻得亂七八糟,抄走大法書,之後又到家裏問我還煉不煉,我只說一個『煉』字,就被帶到鎮政府關了四天。臘月二十日晚,橋北鎮政府四個人到我家騙我說,去政府一趟,一會兒就回來。可第二天就把我綁架到寧河縣大於洗腦班迫害,非法拘禁了七十五天。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九日,貿易開發區片警王福等人以我散發真相資料為名,把我綁架到派出所,隨即非法抄家。二十日,我被關押到寧河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半個月。

所有這些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給我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損失。在此,懇請檢察官能夠維護正義與良知,嚴懲罪犯,將這個人類公敵----江澤民繩之以法。

張秀芹:因發真相資料被非法勞教一年

我是一九九八年秋季修煉法輪大法的,自煉功後,多年的風濕病、心臟病等多種疾病都好了,每天心情特別高興,就像換了一個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全面迫害法輪大法,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被打壓,在二零零二年七月的一天,我和兩位同修到開發區散發真相資料,被當地派出所綁架,警察逼迫簽字,當天晚上,我被押送到蘆台鎮看守所,在那裏吃的是蟲子米、發霉面。兩個月後,我們被判一年勞教,關進天津女子勞教所。在送勞教所的路上,警察讓我們各交三百元飯費,也沒給收條。

在勞教所期間,每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活,起早貪黑,晚飯後還要幹幾個小時,直到半夜才讓睡覺,不讓說話,也不讓走動。每天強迫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新聞,看後還要寫觀後感,寫得不深刻還要重寫,這期間把我們都逼迫的精神崩潰。我被勞教時,兩個兒子才十多歲,只有丈夫一人為生活奔波勞碌,無論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壓力很大。母親因對我的擔憂和思念差點離開人世。江澤民一手造成的這場迫害,使我全家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身心受到了巨大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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