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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華南農業大學林學院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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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原華南農業大學林學院女教師廖紅霞與丈夫劉磊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血腥迫害使他們夫妻與家人及年幼的孩子生活在恐怖之中,並被非法關押、折磨。廖紅霞與丈夫劉磊日前將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郵寄到中國最高檢察院與法院。

廖紅霞與丈夫劉磊(原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森工所工程師),於1998年8、9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劉磊患乙肝多年,各大醫院無法治療,其一直身體很虛弱,學習工作受到影響;在煉功不到一個月後,得到了身體健康,他能有更多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廖紅霞通過修煉,不到一個月就將一到天氣變冷就會發作的扁桃腺炎從此不再發生了;自己的急躁脾氣在修煉中慢慢變得能為別人著想,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心胸變得寬廣了。

因在中國,人們修煉法輪功後得到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大家人傳人,心傳心,很快修煉群體的快速增長近億人。江澤民因為妒忌於1999年7月一意孤行下令定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並取締,之後其操縱全國輿論攻擊法輪功,並在全國範圍內開始了對法輪功信仰者的大規模迫害、抓捕,酷刑折磨乃至殺害。廖紅霞與丈夫這十六年也被迫害,父母在擔驚受怕中離世。

廖紅霞女士一家現住加拿大漢米爾頓市。下面是她訴述他們一家遭受的迫害,最終被迫移民加拿大:

1999年7月20日,我與先生去新疆探望父母才到家,一覺起來就聽到中共在電視中對大法進行誹謗,經過文革和三反五反的父母非常害怕,母親下跪求我們不要去北京,中共造謠與運動迫害對我家人造成嚴重的精神壓力,一直到父母後來離世,他們一直是為我們的安危擔憂。因為中共的迫害,我們出國這6年多因修煉大法未能回國一次,在2014年母親病重時也無法回國盡孝,到其離去也未能見最後一面。

2000年6月18日我與先生去天河體育中心集體煉功證實大法,被非法抓到天河刑警隊被非法搜身和威脅審問後被轉到我所在單位華南農業大學轄區的天河區五山派出所,因我當時懷孕6個多月,晚上一點多被學校保衛處人員擔保送回家。先生被抓後因不報姓名被關押幾天後由其單位保衛處人員帶回。從這之後五山派出所及華南農業大學保衛處一直時不時打電話到我家進行騷擾,我們雙方單位領導及同事對我們進行思想工作施加壓力。

2000年10月小孩出生後一週,先生上北京上訪後被非法關押在天河區看守所十五天,在這期間我去探望被拒絕。這之後先生單位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扣壓其工資和前一年獎金,同時不讓其繼續科研工作,讓其在車間搬木頭,上班時也派人監視其行蹤。2000年12月一天深夜,先生單位的保衛處人員帶著天河區天平架派出所警察對我家進行非法抄家,警察無任何證件扛著攝像機對我家及我們進行拍攝,搶走我手抄的大法手稿及先生寫的一些記錄本。當時我小孩不到一個多月,家婆當時被嚇得走不了路。

2000年12月30日我與家婆抱著不到三個月的小孩去北京天安門為大法伸冤(為避開注意,先生提前一週出家門去了北京再次上訪,在天安門遭便衣毆打被綁架到北京某派出所後因不報姓名被拉到偏僻處放下,他自行回家),在天安門我和家婆遭到便衣警察的毆打,被強制拉上公交車關押到昌平一集中關押法輪功處,後轉到北京通州一派出所(在那我家婆遭到此派出所長的毆打頭部,多年後其頭部仍會時不時會發疼),半夜三點他們不讓休息,一群警察輪番上陣進行非法審問,問出我的單位後被轉到廣州駐北京辦事處陰冷的地下室非法關押三天,被廣州天河五山派出所脅迫單位同事將我們母子不通過任何手續強制上飛機,下機後直接送到五山派出所,後在單位保衛處人員的擔保下送回家。家婆因陪同我們去天安門被關押在她當地看守所,先生沒修煉的姐夫被非法勒索八千元才將我家婆放回家。

從那後,我們所在的五山派出所、天平架派出所、兩人單位保衛處很緊張,加強守衛人員24小時看守我家的樓道及先生單位的出入大門,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我們出家門就被單位雇的人一路跟隨跟蹤,即使我上市場買菜也被跟蹤。

在2001年3月先生劉磊又去北京上訪,而我也因協助先生避開監控人員,支持先生為大法伸冤之舉,當地610及單位領導更加緊張加強防守。在2001年5月初,天河區610、五山派出所夥同華南農業大學保衛處人員、林學院書記章潛才,黨支部書記陳世清等人二十多人在午休時間趁樓外無人時(當時我們住在我先生的單位家屬樓),湧入我家,將我和六個多月的小兒綁架到三水勞教所洗腦班一個多月,在這期間每天從早到晚進行洗腦,強迫看謊言錄像,找男男女女轉化人員不經我同意單獨進入我住的房間進行所謂的幫教。在這期間不准我先生看望,不准與其他被監控的法輪功學員交流,限制自由,由我單位二女教師輪流監視我的起居行動。

2001年6月對我轉化無效後,他們自稱這個高級轉化班(就是不打人)沒轉化成,威脅我下次送我到低級轉化班(就是用邪惡的手段進行酷刑折磨,他們也知他們的行為是低級的)。當時因為小孩才六個多月,他們首先開始對我先生進行下手。在6月中旬,先生劉磊在單位上班時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天河區黃浦戒毒所洗腦班,白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錄像,晚上被單獨關在一個房間,被用髒布堵上嘴,天河區610用錢收買來的社會上的流氓對其進行毆打,只要不寫三書不轉化,就會挨打,晚上不讓睡覺。在這期間,我要求探望先生,一直被拒絕。一週多後,先生被他們暴力毆打不讓睡覺在神智不清壓力下被強制轉化後才允許我看望。在會見室等先生時,被洗腦班打手朱某威脅,其邪惡獰笑說,下一個就是送我來他們這,對女的,他們有的是辦法,並邪惡的說他們為了轉化法輪功,回不了家,他們也是有性要求的!610找的都是社會的流氓渣子,這些人晚上會對女學員做甚麼外人無法得知。這種威脅和精神折磨,讓我一想就不寒而慄,馬三家勞教所的二十多位女學員被關押犯強姦的事讓我不敢想像黃埔洗腦班這幫社會的流氓晚上會做甚麼!這種痛苦一直在折磨我和讓我恐懼,一直到我離開中國。

這期間,我所在的學校華南農業大學校在全校各院系公告欄貼通告。因對洗腦班的恐懼和外界各方面的壓力下我們被迫違心轉化,明知大法好,大法受誹謗,我們違心的轉化,這種良心的自責的痛苦讓我們很長一段時間情緒很低落,生不如死,但我們學大法知道人是不能自殺的。之後有一年多,學校不讓我上講台,一直讓我在實驗室工作,時不時還進行電話騷擾。後來我上講台,上課期間也被監視,幸運的是我和先生很快從低谷中走出,從新走回修煉。後來2003年我因在學校內發真相資料時被學校監視器監視到,從那以後時不時到敏感日子,單位保衛處或學院辦公人員就會打電話進行騷擾。

2005年我們開始申請技術移民,在中介公司的幫助下於2008年7月初拿到加拿大簽證,在離開中國的前一週還接到單位院辦公室人員鄭麗豔(此人之前一直在保衛處工作)騷擾電話,在7月24日到達加拿大後從以前同事中得知當地五山派出所一直在監視我們的行蹤。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對我們造成的痛苦,即使我們到海外快七年了,我們依然會因夢到被中國警察追趕而嚇醒。

廖紅霞女士在控告狀說,江澤民利用公共權力,任意踐踏中國的憲法和法律,侮辱誹謗法輪功修煉群體,利用輿論工具大規模地進行挑動仇恨法輪功的煽動宣傳,驅使各級政府的官員、公檢法人員、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此控告江澤民所觸犯如下罪行:

1.侮辱罪,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貶損法輪功學員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
2.濫用職權罪,操縱國家機器迫害數千萬法輪功學員,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包括我本人。
3.利用職權侵害公民人身權利犯罪,以下是江澤民指使國家機構及工作人員犯罪,江澤民是指揮者、首犯。
4、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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