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勇,四十四歲,原邯鄲縣戶村鎮康河村人。二零零四年四月,張洪勇任郝村派出所副所長,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任郝村派出所指導員,二零零六年四月,任郝村派出所所長。自從張洪勇到郝村派出所後,參與迫害多名法輪大法弟子。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李青松即將離開邯鄲勞教所,他的母親、姐姐、表姐來接他回家,結果,張洪勇指使郝村派出所人員,把來接李青松的李青松母親毆打致骨折,李青松的姐姐和表姐也被打傷。
在綁架過程中,惡警對李青松母親狠搧耳光,揪著老人的頭髮往車廂上猛力撞擊,狠踹雙腿,警號21816的惡警將李青松母親手腕骨擰折,而後把三人分別塞進三輛車,強行帶到郝村派出所,分別關進三間屋子裏。
李青松母親被毆打致傷,要控告派出所,後來郝村派出所不得不出現金三千元,作為對李青松母親被打的「賠償」。李青松後來被強行綁架至遷安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郝村派出所五、六名警察闖入西邢台村法輪功學員魏保全的住所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魏保全當時不在家。警察就把魏保全正在上初中的孩子帶走,嚇得孩子直哭,警察威逼孩子說出他父親的工作地點,結果,魏保全被抓走,孩子整日生活在愧疚與恐懼之中。
俗話說:惡人自有惡人拿。二零零八年,張洪勇通過車販子買了一輛奧迪A6轎車,花費十點五萬元。十二月某日,張洪勇與黑社會團夥骨幹成員駕駛這輛奧迪車正在路上行駛時,被巡警查出來是一輛盜搶車輛,案發地在北京,便通報給北京警方。
待北京警方和失主來要車時,張洪勇死皮賴臉不給。後來,經邯鄲官員調解張洪勇答應給車,但要三萬元「保管費」,失主給了三萬元,才把車開走。
誰知張洪勇敲詐的是高幹子弟。失主回京後,直接到公安部舉報了張洪勇敲詐的行為。公安部督察局和河北省公安廳立即派人到邯鄲督查,準備把張洪勇給法辦。張洪勇則死活不承認收了三萬元的事。二月二十三日,原邯鄲市公安局長李桂洪下令關他七天禁閉。
張洪勇禁閉結束後的三月九日晚上,喝醉酒的張洪勇來到居住在邯鄲市武警支隊院內的公安局長李桂洪家找事,在打鬥中,將李桂洪兒子左手掌骨掰斷,站崗的哨兵趕來,制服了張洪勇,將其交給警方,剛關禁閉七天出來的張洪勇又被刑事拘留。
「派出所長將邯鄲市公安局長兒子手掌骨掰斷」這條爆炸性新聞迅速在邯鄲市傳得紛紛揚揚,成為街談巷議的熱點。
派出所長找到自己家裏將兒子手打斷,身為邯鄲市公安局長的李桂洪感到丟了「面子」,於是借公安部來邯鄲督察辦理張洪勇敲詐案之機,打算要收拾張洪勇。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九日,張洪勇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罪、盜竊罪(糾集社會人員以「排廢」名義五年盜竊邯鋼三千萬元物資)、貪污罪(貪污派出所罰沒款三百萬元)、故意傷害罪等九項罪名逮捕。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張洪勇被邯鄲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財產。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終遭現世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