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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恩平市梁青蓮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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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前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利用權力發起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廣東省恩平市法輪功學員梁青蓮遭毒打、侮辱、用針扎十指、打毒針等各種酷刑,九死一生。五月二十七日,六十三歲的梁青蓮控告江澤民。

梁青蓮說,十六年來,當地政法委、「六一零」、國保、公安、派出所和街道辦等對梁青蓮的迫害,都是執行江澤民的邪惡指令,他們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飯碗、為了自保,聽信中共謊言,昧著良心犯罪,江澤民是製造和維持這場迫害的元凶,是造成眾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禍首,我在此控告江澤民。

梁青蓮自九七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長期復發的頑症、風濕病、支氣管等疾病不治痊癒,心靈得到淨化,道德昇華,全家人沐浴在佛光普照的幸福之中。

在控告書中,梁青蓮敘述了她遭受迫害的事實,下面是梁青蓮的自述:

一.信件被截回開拆

二零零零年三月,我分別給全國人大和國務院寫信,把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心變化的切身體會告訴他們,李洪志先生的法輪大法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不管是從哪一方面來講,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信件被截回開拆,警察把我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審問。

二.看守所針扎十指酷刑

法輪功受誹謗,師父遭誣蔑,衛護法輪大法是每位在法輪大法中受益者義不容辭的職責。我於二零零零年五月,到北京上訪護法,警察將我和其他五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北京豐台看守所,期間曾三次非法搜查行李,在看守所,扒光我的衣服搜身。豐台公安分局的警察每天一次非法提審我,因我不配合惡警的要求,衛護大法不需報姓名,用自己在法輪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實告訴警察法輪功是正法,打壓法輪功是錯的,我上京衛護大法沒有錯,要求無條件釋放我。

看守所管監倉的女警就指使監倉犯人把我圍在中間,拳打腳踢,往身體要害部位猛烈打,一個人打累得身疲力盡了,又換一個人打,這樣輪流打,把我打得全身劇痛,差點昏迷過去,她們一個個都使盡氣力打我。她們沒招了,又找女警,女警又暗示還有辦法,於是犯人端來一盆水,用針扎我手指,手指流血了,惡人又扯手指往盆水一浸,又扯起手指,繼續扎針,正謂十指連心,指痛心更痛。在這裏,警察先後九次非法提審我,到第九天,才無條件釋放我和其他十位法輪功學員。

三、北京警察使用擒拿手段往死裏打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又一次上京上訪,被北京警察綁架到一地,進入大廳,一高大的不法之徒將我背包裏的衣服內衣撒在地面,左手拿西瓜吃,右手打我,頭、臉、身體各部位隨意打,西瓜吃完,把西瓜皮擲在我臉上,雙手往我身體亂打、亂捶。

片警來了,我指著地上的內衣衣服,譴責北京的警察的殘暴和素質的低劣。片警的問話,我不配合片警的要求,不報姓名,只是證實法輪大法好,片警累了要休息,就把我送到地下室。

在地下室,二個不法之徒同時毒打我,一人拿打蚊拍打全身,一人拿著約三十公分長圓形玻璃瓶裝滿開水,往我背上腰上和頭上像打樁一樣不停的捶下,他們打累了又輪流換人打,我全身傷痕累累,痛苦不堪,站立不穩。從晚上打到第二天警察上班的時間,一位好心的警察領導說不要打了,把我帶上一樓走廊叫我坐在椅子上。(一樓入門處正在基建裝修,一辦公室門寫有「西城區公安分局」的字)

白天警察又輪流提審我,我把法輪大法好的事實告訴警察,要求無條件釋放,警察見我不配合他們的要求和指使,把我關在一小間,晚上,曾提審過我的警察頭目進入關我的小間,用他腳上穿的皮鞋猛烈踢我,然後將穿著皮鞋的腳踩上我的腳板上面,用盡力氣壓我的腳板,並左右旋轉,直至他累得腳動不了才停止;稍停一下,又改用手勢,把我的頭栽倒在地面,用皮鞋踏在我頭上,然後用雙手把我觸地的頭部抓實,將頭壓地左右旋轉,直至他累得不能動了才停止。稍後又換動作,扯住我的頭髮將我的身體坐在地上,雙手抓住我頭髮推動頭部左右旋轉,他搞累的手不能動了才停下來;

歇一會,又抓著我頭髮把我拖到牆壁坐的姿勢,雙腿壓住我的身體不讓我身體倒下,把我的頭髮抓住將我的頭撞牆,將頭頂腦部著牆,砰砰大響,他手搞累的上氣不接下氣,不能動了才停止。歇一會,又改換動作,用手抓我的腦部,竭盡全力抓,不停的掐我的腦部,然後用半握緊拳的樣式,用五指的中間部位敲打我的腦門和額頭要害部位,用的全是警察學來抓敵人殺敵人往要害部位往死裏整的特技作酷刑,來對付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民眾,實施的是江澤民〝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

經過酷刑的小房間,滿地面都是頭髮,我全身劇烈的疼痛,頭又暈,若沒有對法輪功正信的正念和意志,我想不死也致殘,這位效忠江澤民的官員以為我已死定了,在門上挖開一個洞口,不到十分鐘,就有人在洞口望,看我死了沒有。

在這裏關押期間,不給吃喝,不准上廁所,不准洗刷。第三天早上,這位對我施酷刑的惡警進入關我的小房間,見我還活著就紅了眼,就來施刑,我一把抓住他警服的牌號,念著並說:「我出去上明慧網告你。」他停了手,趕快走出門把門關上。

片警提審我時,我把這個警察對我施酷刑的事實一一揭露,片警見我不配合他們的要求和指使,還揭露他們,約過了一小時才把我放回。

回到家裏,摸到鏡子,照到額頭一包一包的,又紫又黑,身上的傷痕一大塊一大塊的,有法輪功學員見狀,流下痛心的淚水。頭部尤其在睡覺時特別疼痛,而且頭部很長時間像僵硬了一樣,不會擺動,幾個月後才恢復正常。

四、遭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前幾天,我和本地法輪功學員又一次上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煉功時遭綁架,在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和駐京辦遭暴打迫害,於十月一日,送回本地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關押期間,每天奴工十多個小時做燈飾等。

五、電話遭監聽

二零零零年期間,恩平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和「六一零」的副局長藍超平派國保(原政保科)甄惠榮、吳堅文除節假日外每天到我家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家騷擾;市「六一零」主任、國保大隊長岑嘉穎、原政保科指導員吳平育、甄惠榮、吳堅文等人多次到我家逼迫我放棄煉法輪功,長期監聽電話,控制人身自由,並分兩次長時期派警員二十四小時監視我住宅,不准我外出,給我家庭和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極大的困難。尤其是夜晚查崗的摩托車響聲和換崗的摩托車響聲,值班人員的說笑聲,影響周圍居民睡眠休息,直接影響第二天工作,騷擾周圍居民不得安寧,鄰居怨聲載道,罵警察放著殺人放火搶劫不管,管法輪功好人,罵警察是土匪。

六、在看守所被迫害致病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早上,藍超平、岑嘉穎為首帶一大隊警察到我家非法搜查,搶走我家日用品一批,同時當天綁架我分別到派出所和公安局,威逼我放棄煉法輪功,把家人親人帶來勸我放棄修煉,因逼迫不成,把我劫持到本市看守所迫害。看守所所長盧極政不准我煉功,對我人身攻擊,強行洗腦,一天,吳堅文強行把侮辱大法的大紙牌掛在我頸上拍照,大法遭侮辱,我人身受侮辱,加上每天十多小時做塑料花等奴工,我身心遭受摧殘,一天昏倒在地,看守所所長等人把我送到市人民醫院,看守所女警通知我丈夫到醫院,要他拿錢到醫院交治療費,丈夫義正詞嚴的對她說:我老婆煉法輪功身體很好的,大年初二被你們抓來,你們把她身體搞成這樣,你們要負責任的,還要我交治療費?

女警像潑婦一樣粗口爛言大罵我丈夫不交治療費,丈夫見女警這般無賴,不想跟她爭辯,就交了治療費。在看守所迫害,我舊病復發,咽喉腫瘤增大,看守所醫生帶我到市人民醫院檢查,醫生說不要延誤治療。藍超平、岑嘉穎為加緊對我迫害,又推卸責任,把患病的我非法送到省婦教所勞教一年,隨車人員遵從藍超平的吩咐,車到婦教所,把我放下,還未經詢問和體檢,就開車掉頭走了。

到婦教所檢查出我的病情時,婦教所醫生罵我地「六一零」不負責任。婦教所不想背我這個傳染病的包袱,為我辦理「保外治病」,於同年九月,讓家人接我回家。在婦教所期間,儘管我帶著有病的身體,每天奴工十幾小時,不「轉化」,不准上廁所,犯人貼身監視、限制人身自由。

七、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深夜,警車停滿一百多米長,九米寬的街道,小巷五米寬也停放不知多少輛(包括警用兩輪、三輪摩托),警察百多人的陣勢,把我家三十米圍牆周圍重重包圍,岑嘉穎約於夜十二時左右來電把我叫醒,並要我叫醒全家人出門,家人不知出甚麼事,只是害怕,深秋的深夜很涼,更是心驚膽顫。

藍超平手提遠程射燈亂照射,心急著要在「戰地立功」向江澤民作領功,作為升官發財的籌碼,否則,怎會連家裏的照明燈、門口燈、街燈、巷燈視而不見,偏要親自提笨重的遠程射燈到處照射。

他們非法抄我家,翻箱倒櫃、掀床褥,沒找到甚麼,藍超平提著笨重的遠程射燈走出我家門。但藍超平仍不甘心,還留一隊人馬在隔巷埋伏,到凌晨四時許,BB機(當時一般人只有BB機)響了才拉隊離場。因為我在家裏看不到外面,周圍鄰居目睹此場面驚心動魄,開始以為甚麼大戰,包圍我家才知道是全市警力對付一位手無寸鐵的老太婆,才感到是不可思議的荒唐事件。幾天後,鄰居才告訴我,此事在民眾中傳開,成了當地公安迫害法輪功的鐵證。

八、被打毒針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房內煉法輪功,岑嘉穎帶隊,公安、刑警等一大幫人,他們用大鐵管把鐵門撞開,一大幫人氣勢洶洶衝入房內,其中刑警全身武裝,身背實槍實彈,見我倆在煉功,甄惠榮、陳有逢動手打我倆人,扯我的頭髮、用腳猛烈踢踩踏我倆的腳,強行綁架我倆,吳堅文親手將手銬將我倆各人一隻手經肩膀往下,另一隻手在後腰上兩手向後扣鎖手銬,手銬鎖得緊緊壓到肉裏,痛得要命,把我倆推上警車,將我倆放在公安局置留室。

小房內僅夠放張床,廁所的糞便溢出滿地,臭不可聞,令我噁心、嘔吐。第二天,一隊武裝警察押運我倆到當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陳有逢帶人多次提審我,用暴力逼供審訊,一警察扯我的頭髮、試圖用打火機燒我頭髮。期間還威逼我照相、打手指,迫寫保證書、迫我在筆錄上簽字。

為了反抗迫害,我只好絕食抗議,看守所所長盧極政每天來我和那位學員身邊說:入火葬場沒有?明天肯定入火葬場了。岑嘉穎趕緊寫黑材料,將我倆人非法送省婦教所勞教兩年。警察將我倆推上囚車,除了倆人戴手銬,還用腳鐐將倆人各自一條腿鎖上。到省婦教所體檢,婦教所醫院院長說我是「所外治病」出所的,拒收。另一位學員因身體孱弱,勞教所拒收。

本地區岑嘉穎等人電話死纏爛打威逼省婦教所接收我倆人不成,又威逼省婦教所將我倆人帶到省婦教的所在地三水市人民醫院體檢,體檢結果省婦教所拒收,岑嘉穎等仍不死心,指揮司機將我倆扔下婦教所開車回去,在省婦教所的催促之下,第二天才開車把我倆拉回。岑嘉穎等不死心把我倆送回家裏,就拉回拘留所繼續關押,殊不知已策劃實施另一種迫害方案。

當我倆下車剛進拘留所大廳時,拘留所一女警和女醫生攔住這位法輪功學員,說帶到醫院檢查,在醫院打了支毒針,回監室不到半個小時,就毒性發作,她痛苦得在床上地上打滾,他們自知會有生命危險,怕家人追究責任,立即通知家人將她背回家,才不得不也將我放回家。岑嘉穎等仍不甘心放過我倆,幾天後,又改判我倆所外執行勞動教養兩年。

九、再被騷擾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中共召開「十六大」之前),原政保科指導員陳有逢帶人包圍我家門口,說口渴,要到我家喝開水,妄圖誘騙我開門綁架我到私設監獄關押,政法委副書記馮超現場指揮、岑嘉穎幕後指揮,不斷增援人馬,又動用檢察院來人準備強行綁架我,我不配合,不開門。警察又去兒子學校搶家門鑰匙,好心老師幫兒子藏好鑰匙,女兒在門外,義正詞嚴與政法委書記馮超辯論,馮超要搶女兒鑰匙,好心鄰居已幫她收藏好,民眾對我的正義支持和保護,民眾說不準抓法輪功好人,並勸警察離開,折騰一個白天,兒子放學不敢回家。

岑嘉穎見綁架未果,就搞株連,叫我在檢察院工作的弟弟二十四小時看管我,若我外出,就將弟弟撤職。嚇得全家人心惶惶,身心和精神大受影響。


在此,我再次懇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檢察院能夠真正以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前途為重,行使國家、人民和憲法賦予你們的權力,對江澤民對我的迫害事實立案、偵查,追究江澤民的一切法律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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