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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又有多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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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近日,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宋松娥、張濱兵、王新華、季仲全、馬廣瑞、郭豔、崔保富、李德林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八份刑事控告書均在六月十九日之前成功送達最高人民檢察院。

以下是部份控告人的基本情況與控告事實:

控告人季仲全,男,七十三歲。退休職工。季仲全於一九九三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前身患腰椎間盤突出、慢性咽炎、高血脂等多種疾病。多次醫治無效,非常痛苦。修煉之後,很快達到了無病一身輕,變成一個完全健康的人。同時遵照李洪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為別人考慮,先他後我,受到同事和親友的好評。

季仲全在訴狀中說:

一九九九年七月,禍國殃民的江澤民濫用職權,踐踏法律,發動了對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我多次向領導和同事說明自己修煉法輪功受益的事實;也曾向所在單位黨委寫信反映真相;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我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真相,被北京市公安局拘留十五天;此後,我先後被當地派出所拘押八次(二十四小時六次、四十八小時二次);被非法抄家一次,搶走大法書和資料。此外,從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我被本單位「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強行劫持到外地辦洗腦班三次(遼寧省馬三家一次、河北香河二次),在單位內部辦洗腦班多次;當時我還未退休,每天上班,卻無理扣發我的工資、獎金一年零八個月;還長期監聽我家電話。這種種迫害的目的,就是為了逼迫我放棄信仰。這些迫害對我本人和家人在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造成很大傷害,名譽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控告人宋松娥:女,七十七歲。她在訴狀中說:

我是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之前患有心律不齊,左心室高電壓,腎炎,膀胱炎等多種疾病,我感到十分痛苦。修煉以後身體有了明顯的改善,同時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嫉妒心悍然發動了對我師父的污衊和對大法的迫害。由於我堅持信仰法輪功,二零零一至二零一三年被非法停發了我的退休金,有關人員還在江澤民指示下威脅要把我送到洗腦班。使我不敢在家居住離家十年之久!同時對我家人也造成了傷害使他們的精神長期處於緊張焦慮的狀態。

控告人王新華,女,六十三歲,在訴狀中說:

我是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以後從身體健康和精神層面都得到了極大的改善。由於我堅持信仰法輪功,前後遭到非法刑事拘留四次:前二次被拘留各一週,後二次分別是半個月,一個月。二零零零年我被非法強制勞教十個月。二零零五年六月警察非法把我抓到勞教所勞教。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奧運會前夕,又有警察突然闖進我家,進門就非法抄家。搶走了mp3和現金一千元。並且把我抓走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西女子勞教所,對我進行摧殘和迫害,給我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摧殘。

控告人崔保富,女,五十六歲,退休,家住北京市朝陽區

自二零零四年得法那天起,在身體上、精神上有了很大的變化。身體健康、結實,走路快,過去的肩膀痛、腰痛、膝蓋痛、手指痛,統統都消失了。修煉十一年沒吃過一片藥,更沒過一次打針。精力旺盛。法輪大法是佛法,讓我身心受益,逐漸的修去了爭鬥心,同時也修去了很多很多不好的心,做事、待人很平和。

崔保富在訴狀中說: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以前,我的父母都是修煉法輪大法的,自從江澤民開始瘋狂鎮壓法輪功以後,兩個人都被迫放棄不煉了。我要控告江澤民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

江澤民搞網絡封鎖,消息閉塞,網上看不到關於法輪功的詞彙,致使很多的中國人不知道法輪功究竟是甚麼。不能了解法輪功,造成了人們的道德急速的下滑。江澤民瘋狂鎮壓法輪功,很多修煉法輪功的學員被非法抄家、被抓、被捕、關押、勞教、判刑、活摘等迫害。我要控告他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

控告人李德林,男,五十八歲,歌唱演員,家住北京市朝陽區

他在訴狀中說:我是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以前有很嚴重的胃腸疾病,修煉時間不長,這毛病不知不覺就不見了, 身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走路一身輕,遇事先向內找,心胸寬闊了,通過修煉我明白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我一直都在尋找的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修煉後覺得活明白了,自己身心受益, 在單位工作任勞任怨,不去跟別人爭個人利益。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我也自發的來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參加了和平上訪。傍晚,聽到答應釋放無辜的天津法輪功學員消息後,法輪功學員才靜靜的離去。幾天後,警察就去我單位找我,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後來,居委會、片警多次找我談話,多次上門騷擾。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又來家敲門找我,當時我沒在家,我太太一個人在家,沒給他們開門。以後,我不知道甚麼時候我的身份證上就增加了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信息。有一天,乘地鐵出行,地鐵的工作人員把我攔住,讓我出示身份證,我掏出身份證給他們看,一個人突然大叫起來:「他是煉法輪功的!」瞬間,值班人員把我叫到辦公室,詢問:你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煉法輪功的就不能坐地鐵了嗎?最後他覺的理虧,就讓我走了。從一九九九年以來,我和我的家人不斷受到騷擾,對我正常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壓力和諸多不便。
因此,我要控告江澤民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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