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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度被折磨失常 湖北教師控告首惡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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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黃岡市法輪功學員劉菊花女士,日前向最高檢察院遞交控告狀,控告江澤民誣陷法輪功、用暴力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權利,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其刑事罪則,繩之以法。

劉菊花是黃州區赤壁中學退休教師,從1999年7月以來,被非法關押了九年半之久,在關押期間兩次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多次差點被打死;失去養老金,生活沒有著落;女兒大三被強迫退學;老母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常常茶飯不食也不知飢餓,到處求救也無人理睬,於2013年含冤離世。

以下是劉菊花自述遭江澤民中共流氓集團迫害的事實:

我叫劉菊花,1948年出生,是湖北黃岡市黃州區赤壁中學退休教師。退休前是黃州區赤壁教育組教研室主任,中學高級教師。曾在國家級、省級教學刊物上發表了幾十篇論文,有的論文曾獲人教社、省教研室優秀論文獎。

1997年3月,因女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和臏骨半脫位造成腿上肌肉萎縮無錢醫治,為救女兒,我母女倆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後,女兒的病很快好了,我一身病也都好了,我們萬分感恩大法!

1999年7.20以來,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動用整個國家機器,開足馬力對法輪功抹黑打壓,製造「天安門自焚」騙局,栽贓陷害法輪功,欺騙和煽動世人對法輪功的仇恨。下面是控告江澤民對我迫害的犯罪事實:

一、遭綁架六次、勞教三次、勞改一次、關洗腦班三次

1999年10月,我給區政法委及單位各寫了一封信,說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聽說你們要抓我,我走了。11月14日我從北京回來,就被黃州公安局副政委陳術明等人綁架,非法關進了一看守所。一個月後公安局勒索家人一千元才釋放。

2000年3月初一天,赤壁教育組副組長胡俊叫我與他一起去教委開會,結果把我綁架到黃岡市洗腦班,一共關了二十多天。

2000年6月14日早四點多鐘,我在體育場煉功,遭區公安陳術明、漆彩球等人綁架,關進看守所。8月7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劫持到沙洋勞教所。

2002年6月23日晚十多點鐘,我遭公安分局何政委、陳術明、周由華數人暴力綁架,8月20日非法勞教一年半。

2004年6月28日,我和我女兒在長沙電話亭遭警察綁架,同年7月26日非法勞教我兩年,在白馬壟勞教所遭受迫害,後又非法延長兩個月零十二天。

2008年奧運期間,我在武昌租民房臨時居住,9月10日晚十多點鐘被黃岡市公安局夥同周家大灣派出所六七個警察破門綁架。11日上午又把我劫持到省洗腦班,後又非法判我四年勞改。

2012年,我從武漢女子監獄出獄,又被劫持到省洗腦班,繼續迫害了66天才放出來。

二、兩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在勞教所、監獄非法關押期間,我遭受到各種洗腦、體罰、不讓睡覺或限制睡覺時間等迫害,兩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罰站16小時

2002年8月綁架到沙洋勞教所後,強制安排在二大隊,隊長楊敏,主管迫害法輪功,副隊長是汪芹。一去後要我罰站,開始站三、四小時腿就腫了,後來每天強迫我站,腿腫得連褲子也穿不進去。隊醫強迫我去治療,她明明知道我是站腫了的,不是病,只要坐下就可以消腫,但她卻不讓坐,用強迫治療來迫害,那只能腫得更厲害。

2004年9月在白馬壟勞教所,教育科長龔超蓮指使包夾犯人強迫我站在一尺多長,五、六寸寬的小板凳上,我站不住從小板凳上摔下,她們又拖我上去站。就那樣不停倒下來,又拖上去,搞六天六夜。吸毒犯人還把筷子折成三段,她強迫我把腳尖踮起來,腳後跟用一小段筷子拄著,筷子一滑掉就使勁的打。總之,那些流氓調教手段全用上了。

在監獄,罰站五、六小時那是常有的事。2011年11月,職教隊彭獄警指使包夾人耿小菊、羅瓊芳強迫我從8日站到19日,每天站十六小時,從早上六點站到晚上十點半,吃飯都得站著吃。

不准上廁所

記得2002年在沙洋勞教所,我要上廁所,包夾犯人不讓我去,說甚麼要上廁所就寫三書,不寫三書不許上廁所。我趁她們不注意沖到廁所去,她們趕來拳打腳踢,差點把我打到糞槽裏去了。在白馬壟勞教所有一段時間范隊長一天只准我在晚上十一點半上一次廁所,平時不准出門,因此在那段時間我一天只吃一個饅頭,也不喝水,身心受到嚴重摧殘。有時我只好大聲呼喊:「我要上廁所,我要活命!」包夾過來一陣亂打,用擦地布堵嘴,獄警過來亂吼一氣,之後有時可以帶去上廁所。每次上廁所要付出極大的代價。有時實在沒法趁包夾沒注意將小便拉在自己洗腳盆裏。有個包夾犯人還喪盡天良,逼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將大便拉在自己飯碗裏,然後逼那個學員用這個飯碗吃飯。包夾犯人還將廁所衛生巾撈起來塞在常德老大法弟子楊桂仙的嘴裏,吃飯時不讓她漱口。在監獄裏,我肚子痛得很厲害要上廁所,包夾犯人武曉麗把我攔住,一兩小時不讓我去,那真是生不如死,我想拉在房間地上,她們說,拉在地上用你的衣服擦乾淨塞在你嘴裏,她們也真這樣做過。再說那個小的房子七八個吃、住都在一起,覺得不行,但又實在憋不住。

不讓睡覺

2002年我被綁架到沙洋勞教所後,9月一個月沒讓我上床睡覺,不是罰站就是罰蹲,犯睏就逼你走來走去,那時人昏昏的,走動時不是撞牆就是摔跤。兩個包夾專門盯著不讓你閉眼,一閉眼就打、罵、拉你走,不讓你打瞌睡。她們的目的就是苦苦的折磨你,讓你受不了寫「三書」,怎麼樣弄的你受不了就怎麼弄,不受任何法律約束。後來我身體承受不住了,出現精神失常症狀,幻聽幻視,精神恍惚,嘴裏流著涎水,手在前方亂抓……

2004年7月份,我被綁架到白馬壟勞教所的時候也是不讓睡覺,當連續十三、四天不讓閉一下眼的時候,出現了如同沙洋勞教所一樣精神失常狀態。嚴管隊隊長姓孫,包夾犯人的組長叫萬怡,晚上她們強迫我在房間裏走來走去,不讓我打瞌睡,我總是撞牆,然後反彈回來倒在地上。我看到白牆是一條大馬路,一天到晚在那撞啊、倒啊,頭上撞滿了包,全身都摔傷了。之後停一、兩天後,接著又開始第二輪「攻堅」,又不讓睡覺。

任意打罵

在白馬壟勞教所,2005年冬天有一天早上,我坐在床上,吸毒犯人王芳一下把我拖下來,我還沒站穩,她又用力一掌把我打倒在地,頭撞地上,特別響,我呼救「打人啦」,她們用擦地布塞住了我的嘴,我感覺天旋地轉,眼睛發黑,心裏很難受。我告訴自己,一定不能死在這裏,要活著回去,我在地上躺了很長時間才慢慢爬起來。惡徒們還罵我裝死。

2002年大概是五、6月份,在沙洋勞教所,獄警把我叫到辦公室,當時管理科科長也就是現在湖北省洗腦班的龔建,用手銬銬住我的雙手,然後用電棍電我,雙手被銬著,他電我時,我無法保護自己,那天正是午休時間,辦公室還有五、六個警察在場,他電了一、二個小時,我受不了,不想被他細細折磨,一頭往牆上撞,這時他抓住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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