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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勞教摧殘致失憶 一級建造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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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獄警唆使犯人們把我按在冰冷的地上,脫下褲子,用皮帶抽打臀部和大腿,有一次打斷了三根皮帶;在寒冷的冬季,獄警指使普教人員把我泡進沖刷拖把用的大冷水缸裏,抓著頭,摁入水下,長時間不讓我呼吸;有時,普教人員強迫我赤身躺在地上,用鉗子夾著針扎我的大腿。」

這是山東濰坊昌大集團工程師陳天聖在他控告江澤民的控告書中的一段辛酸回憶。陳天聖,男,今年四十三歲,他從大學二年級時開始修煉法輪功,大學畢業後,進入濰坊昌大集團工作。

因為修煉法輪功,他做人老實厚道,工作上勤懇努力,時常得到領導、同事的表揚與肯定。也是因為修煉法輪功,他遭江澤民集團三次刑事拘留,三年非法勞教,一個剛出校門的莘莘學子遭受到難以想像的監牢迫害,他時常精神恍惚,思想遭受極大壓力,對過去人和事失憶,記不起部份親人名字。

然而,陳天聖經過自己的自強自立,他通過了英語和計算機的考試,直到二零零八年,才取得暖通專業工程師資格。陳天聖先後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機電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如果沒有江澤民發起的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他認為自己的人生境遇早已至此。

因此,陳天聖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說:「我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功,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就受到各級執法部門不同程度的迫害。江澤民在中國發動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使我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經濟上我先是被停發工資,後被單位開除,勞教三年家中無任何生活來源,親人也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

陳天聖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依法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並賠償他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精神賠償,恢復名譽、公開道歉、消除社會不良影響。

下面是陳天聖遭受迫害的簡要事實:

在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後,我被單位非法關押,強迫我放棄修煉,同時給家人施壓,一時間,像「文革」的批鬥一樣,單位的領導、被派來的同事及家人,疾風暴雨的針對我,強制我放棄修煉,使我精神承受極大的壓力。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多次被綁架,被單位無理開除,失去工作,在當時迫害的高壓環境下,去了幾家用人單位應聘,他們在知道我修煉法輪功後,都不敢錄用我,無奈我只好以蹬人力三輪車為生。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濰坊昌樂勞教所期間,獄警經常不讓我們按時睡覺,強迫加班加點奴役勞動,勞教所為逼我「轉化」,曾連續幾晝夜不讓我睡覺。

獄警唆使犯人們脫下我的褲子,用皮帶抽打臀部和大腿,致使臀部及大腿全變成了黑色;在寒冷的冬季,把我泡進沖刷拖把用的大冷水缸裏,抓著頭摁入水下,長時間不讓我呼吸;有時,普教人員強迫我赤身躺在地上,用鉗子夾著針扎我的大腿;強迫我坐在地上,長時間用手扳腳。

在勞教所裏,身體上迫害承受只是一方面,思想的承受叫我生不如死,強迫看污衊攻擊法輪功的錄像,做違心的事,在身體和思想承受到極限時,強迫我按他們的要求寫了「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三書」。那段日子,時常精神恍惚,思想遭受極大壓力,對過去人和事失憶,記不起部份親人名字。

我被勞教迫害時,孩子剛出生四個月,妻子沒有工作,沒有生活來源,還要一個人帶孩子,因為我的被勞教,得不到我家人的理解和支持,生活過的極其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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