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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校教師馮瑞雪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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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河北高校教師馮瑞雪女士通過郵政快遞向北京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的訴狀,並收到短信回覆。

河北中醫學院教師馮瑞雪,女,現年四十六歲。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馮瑞雪先後遭到非法拘留、抄家、兩次被勞教每次一年、遭非法庭審等迫害。被非法勞教期間遭惡警電擊和警棍毒打,身體的痛傷很久才恢復。她還被單位曾扣發工資、降低工作職位等。馮瑞雪女士要求追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把這個罪惡的元凶繩之以法。

馮瑞雪訴狀陳述:「江澤民發起的這場反人類、群體滅絕、酷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不僅傷害了我個人和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親友,同時傷害了整個中國社會的每一個人,打擊真善忍,滋長著假惡暴,帶動整體社會道德下滑,公信、公正、公平、正義、良知、道德等受到嚴重摧殘。因此,江澤民的罪行應得到全國每一個正義人士的控告和制止。」

附:控告事實和理由:

我是學中醫的,1991年畢業於河北中醫學院。在1996年因愛好氣功開始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的法理與我從事的中醫專業很能相通,更給探索和認識人類健康打開了智慧之門;也使我明白了如何做人和生活;我之前身體的風濕痛和乙肝等疾病,在煉功後都不藥而癒。我沒有反對和傷害誰,民眾身心健康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但是,1999年7月20日之後,我即被單位保衛科夥同派出所問話施壓,讓寫保證、交書。

強制轉化班迫害:2001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我正在教研室備課,當時的河北醫科大學中醫學院中西醫結合繫打電話讓我去系辦公室,我去了,結合系書記李霞說安排我去學習,馬上就走,讓我回家拿洗漱品和換洗衣服。還派了李姓老師和段姓老師跟著我,我不知道他們要幹甚麼?也沒拿甚麼東西,他們就讓我下樓,樓下已經停了學校的麵包車,我不上車,書記李霞抓著我的胳膊不放,保衛科的楊五星攔腰把我抱到車上,當時除了司機還有院辦主任。當時我被綁架走時家裏人都不知道。

他們把我拉到石家莊市北城路,原石家莊市勞教所改裝的省市「610」洗腦班,上面掛牌是「河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車子開進去,他們把我帶到一個屋子裏(全封閉式、帶監控),袁書謙(穿便裝,其實是石家莊市勞教所的幹警)接待的。他們輪番對我說教,讓我放棄信仰,還讓五、六個人圍著我強制談話,一整夜都沒停也不讓睡覺。在那裏我被封閉關了三個月,洗腦班還讓單位派了女同事陪同並監視。我的孩子當時才七歲,打電話要媽媽,這給他心裏留下了沉重的無法抹去的傷害陰影。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2003年4月23號,石家莊紅旗派出所所長孫書海帶領一幫人,突然到我家把我綁架,拿走我的私人物品,把我的孩子嚇得大哭。原因是我給上課的學生講天安門自焚真相。在派出所他們讓我放棄信仰轉化,否則就勞教。信仰自由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權利,我沒有答應。他們就把我送到石家莊第一看守所關押了三十一天,我又一次遭受身心巨大苦難。然後派出所又把我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勞教一年。當時查體查出乙肝,他們還是硬把我送進勞教所。

非法判刑迫害:2006年4月4日,因我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石家莊紅旗派出所再次綁架我,辦案警察叫張雲,派出所帶一幫子人到我家抄家,憑真相傳單就起訴我「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但是,至今沒有法律明文認定法輪功是×教,國務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認定的14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另外,我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信仰自由的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是中國憲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權利,講真話說出真相是一個人起碼的道德啊。後來因我身體狀況不好,看守所不收才辦了「取保」,向我勒索押金5000元,一直不歸還(有收據)。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的武慧玲,證據不足還要起訴,開庭時我依法做了無罪辯護。橋西區法院張前亮法官匆匆庭審完畢(不到半小時),非法判我三年,我上訴到石家莊中級法院。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遭電擊和警棍毒打:2011年在3月9日開兩會期間,我下午在單位上班,石家莊橋西區國保大隊的兩個人來要帶我走,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傳喚證,我不跟他們走,他們就強行綁架到車上,石家莊新石派出所副所長王鳳剛對我做了沒有任何事實的筆錄。在他們眼裏上級指令就是法律,信仰法輪功就是犯罪,有法輪功的東西就是犯罪證據。江澤民邪惡的迫害政策已經使全國上下的各級部門人員黑白不辨,善惡不分。他從我衣服口袋裏強行掏走鑰匙,私自到我家抄家,沒有給我看搜查證,拿走我的電子書和私人物品。到晚上又把我送到石家莊市行政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又報到石家莊公安局法制科,把我又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勞教決定書卻不給我看。在勞教所先是遭到關禁閉、不讓睡覺、包夾虐待、強制轉化。因為拒絕奴役做勞工,在2011年8月15日遭到獄警劉子維用電棍電擊和棒打兩個多小時,上臂和大腿被打得青紫,還被罰站三天,兩個多月後肢體的疼痛才漸漸消失。指使者是勞教所所長馮可莊,獄警呂亞琴。2012年3月15日才被放回家。

我只因信仰法輪功真善忍,講真相(屬於憲法保護範圍,沒有迫害也就不需要去講了),就遭到無端的非法拘禁、非法勞教、非法判刑,身心承受巨大壓力,同時又申訴無門。十幾年來的迫害壓力,我才四十多歲頭髮全白了。單位晉升職稱受阻,被扣發工資、被降職、被調換工作(從教師崗位調換到實驗員)。家庭的所有親人遭到重大傷害,母親在我被綁架期間病重住院。給丈夫、孩子帶來的痛苦,更是無以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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