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郵局郵寄「訴江信」的信息反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七月一日後,我地區到郵局投遞「訴江信」的同修頻頻遇到阻礙,不給寄不說還有郵件被沒收的情況發生。據說有所謂的上級文件,有的寄到了「北京郵件處理中心(航空)處理中心」,已經十天了還沒投寄最高檢,11183查詢說「地址不詳」,最高檢控告檢察廳和最高法立案庭怎麼成了地址不詳了?

干擾是肯定有的!發正念也是必須的!但我個人覺得向內找更重要。在幫同修整理控告信的過程中看到有這麼幾種情況:

一、家庭住址地址不真實。用的是身份證地址而不是現住址。
二、郵寄過程也是忐忑不安。
三、就是同時到郵局郵寄,投遞單一樣填寫,也有到達高檢也有沒到達高檢的,已經出現好幾起這類事。
四、整體還沒全動起來,有的甚至明確表態暫時不寫。
五、已經兩個整月了,明慧上收到信息的才四萬多份。

進入五月份以來明慧網的第一重要信息就是「訴江」了,師父已經說了:「是啊,應該起訴它,(眾弟子熱烈鼓掌)全人類都應該起訴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國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區的人。那麼多人都因為它的謊言,將被拖入地獄。」[1]師父明確表態了,那就是我們大法弟子必須做,必須走的一步!而且要快!

有一同修講了他的郵寄的心路過程和結果。第一次是六月三十日郵寄:開始寫的時候控訴狀上填的是詳細的家庭住址和常用電話,臨打印時來了一念干擾,萬一……,地址只填寫到小區地址,電話也改為無記名電話,七月一日到達北京就押在那個「北京郵件處理中心(航空)處理中心」到現在還在那。但該同修在向內找後認識到:這是天象到了這一步,必須堂堂正正地配合師父的正法進程!於是修改了訴狀中家庭住址一欄,詳細填寫了住址欄,小區、單元樓門號,手機也填寫了實名制的手機號,發正念後七月七日又一次郵寄了EMS郵件,八日11185服務台回覆「最高檢」簽收。

一點建議:暫時郵寄可只填北京地址和控告檢察廳廳長或某個副廳長名,不寫最高檢單位名。個人郵件他們是不敢扣押的。

有同修已經往最高檢和最高法、中紀委打舉報電話,郵政中心扣押信件是違法行為。從常理來講扣押給最高檢、最高法的投訴狀這可是非同小可的問題。望更多同修行動起來。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附:

最高人民檢察院 (郵編100726)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010-65209114(查號台) 010-12309(舉報電話)
控告檢察廳 廳長:穆紅玉
負責對全國檢察機關控告和舉報工作的指導;受理公民的報案、舉報和控告;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流,對檢察機關管轄的性質不明、難以歸口處理的舉報案件線索進行初查;綜合反映控告和舉報情況;研究、制定控告和舉報工作細則、規定。下設辦公室、舉報工作處、來訪接待一處、來訪接待二處、來信辦理處、案件督查處。

廳長:穆紅玉
正廳級檢察員:王高生  副廳長: 孫立泉 劉太宗 彭光明(掛職)

最高人民法院 郵編: 100745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總機:67550114 舉報電話:67556131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7號;
郵編:100745;
電話:85120527(行政公務)。

立案庭
主要負責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負責辦理立案、管轄權爭議案件;審查處理有關申訴

及再審申請案件;負責司法救助工作。
立案庭 工作人員
庭長: 姜啟波
副庭長: 金劍鋒、王錦亞、甘 雯、包劍平
審判員: 孫延平、劉新魁、王雲香、張衛兵、
高珂、李傑、張志弘、楊立初、
劉雪梅、張淑芳、楊國香、周素琴、
龔斌、尹穎舜、張瀟、王琳、孟凡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