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韓國部份法輪功學員在中共駐韓大使館前舉辦新聞發布會,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 |
圖3:韓國已有至少一百一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向中共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要求將其繩之以法。 |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消息,自五月以來,來自中國大陸,以及二十一個國家的六萬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向中國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遞交控告書,控告江澤民凌駕於中國憲法之上,非法鎮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
韓國教授:江澤民應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審判
圖4:韓國國立釜山大學哲學系教授、亞洲哲學會會長崔佑源教授在集會中發表演講。 |
韓國國立釜山大學哲學系教授、亞洲哲學會會長崔佑源博士在當天的記者會上表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禽獸不如」。他說:「這是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罪行,這是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犯下的罪行。中國民眾、大韓民國國民、全世界的人都應該控告這個邪惡的魁首──江澤民。」
崔佑源說,應該「將江澤民以及追隨他的周永康、曾慶紅等全部送上中國法庭與國際法庭,接受全世界人民的審判。」他說,中共與江澤民集團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中犯下的罪行,證明中共是一個極其邪惡的團體,它抹殺了中國偉大的歷史文明,同時毒害了全球各國民眾。
崔佑源強調,「全世界的人們應該了解真相,樹立使命感、正義感,幫助中國民眾脫離中共,讓中華民族重獲新生,給後代留下一個美好的世界。」
幼兒教師四次被綁架 遭酷刑生不如死
圖5:樸女士是其中一位已向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遞交「控江」訴狀的法輪功學員。 |
數十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在當天的記者會上舉著控告狀副本,呼籲中國當局法辦江澤民。其中,法輪功學員樸女士表示,她曾經是一名幼兒教師,就因為修煉法輪功,先後被非法拘留勞教四次。她說:「記得有一次是年底的最後一天,不知甚麼原因,警察半夜來我家(我們家裏人都在睡覺),他們說找我的一名親戚,親戚不在,就把我抓走了,給我安了個罪名,說是『聚眾鬧事』。當時讓我簽字畫押,我說,我是在家裏睡覺被帶到這裏來的,我怎麼聚眾鬧事了?他們說,我們說是你就是。另外還被非法抄家,抄走家裏的很多大法書籍。被抓走後,關押一週。期間被吊起來打,被非法審訊,還告訴我說,上面說了,打死了你們算白打。」
樸女士曾經被非法關押在中國東北的多個勞教所。她說:「在九台勞教所期間,我因為不配合他們轉化,他們逼我不許睡覺,在離牆一米的地方『面壁』。後來一個月每天只睡兩個小時,再一個月每天能睡三、四個小時,導致嚴重的子宮下垂,全身浮腫。再後來強迫勞動,收菜,插秧,強制拔草、摘豆角,翻土豆等農活,腳下的水徹骨的涼,頭上太陽曬得不行,皮膚都曬壞了。」
她繼續陳述:「後來在鐵北看守所感染了疥瘡,勞教所潮濕的環境導致渾身長滿了疥瘡,兩條腿浮腫,關節、腳疼痛難忍,這個狀態回家幾年後都沒恢復。在黑嘴子勞教所,那更是沒日沒夜地用羽毛趕製甚麼工藝品,裝衛生筷子等,每天五點起床,經常幹至半夜。這個期間還不讓家屬接見,甚至家裏送來的物品也被管教扣留。」
「我從勞教所出來幾年後精神都是恍惚的,很多時候別人叫我我都不知道,有時莫名其妙突然大哭。被迫害的幾年中,真有一死了之的想法,但是一想不能啊,我要是選擇了那條路,就又會有人編造出甚麼來,栽贓陷害法輪功,於是我就那麼挺著,挺著,精神上一直徘徊在即將崩潰的邊緣……在這期間,我被開除公職,失去了工作,家裏的親人和孩子在精神上也受到很大的傷害。」
服裝廠老闆兩遭非法通緝 籲「儘快逮捕江澤民」
圖6:法輪功學員於滿琴出示已收到的「控江」訴狀回執。 |
法輪功學員於滿琴說,她幾天前就已經把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寄往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她要求這「兩高」儘快立案,將首惡江澤民及其犯罪集團抓捕歸案,追究其必須承擔的全部法律責任。
她說:「自從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之後,一直折磨我的頭暈消失了,更神奇的是連多年的面部斑都不治而癒。使我身心受益,道德昇華,知道按照真、善、忍去要求自己。我是做生意的,周圍做生意的朋友長期外出進貨,把所有的錢和各種重要證件都放在我這裏,因為他們知道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不會貪別人的錢和物。」
一九九九年,於滿琴的服裝廠正式開業。可是自從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讓她遭受了精神和財產的巨大損失。「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610』在網絡上發出了對我的通緝令。警察知道了我的服裝廠地址,準備抓我,所以我被迫低價轉賣了。」
面對中共的非法通緝和四處搜捕,於滿琴二零零四年逃到了韓國。「我逃離中國半年後,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中共610辦公室又給我下發了『在逃通緝令』。」來到韓國後,由於她此前租賃的商場櫃台不能續約,最終被強制收回。
她說:「由於江澤民下令迫害法輪功,使我失去了優越的生活條件,而且親人也遭受了極大的精神迫害。就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我母親、哥哥和嫂子整日提心吊膽怕我被抓捕。在我要出國的前兩天,我告訴母親說,我要去韓國,母親當時就說:『你去韓國甚麼時候能回來?』母親說話時眼睛呆呆地望著我,有一種失望的感覺。我眼含著淚說,我不知道甚麼時候能回來,這時母親流淚了。」
她說:「我母親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去世了。後來我嫂子在電話裏說:『母親知道你在國外還被通緝後,每天為你提心吊膽。母親去世時眼睛和嘴巴都沒閉上。』當聽到母親去世的消息,我一天沒能起床,萬分痛苦。不能回國見母親最後一面和送母親最後一程,我感到終身遺憾。」
被營救成功的韓國人妻子控告元凶 盼早日結束這場空前浩劫
圖7:法輪功學員高成女(中發言者)在聲援訴江集會中發言。 |
法輪功學員高成女與韓國公民郭炳浩於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八日在中國結婚,高成女在辦理移民手續時,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被中國公安部門多次拒發護照,並於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被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中國佳木斯勞教所。在被非法監禁勞教所的一年時間裏她受盡了非人的酷刑折磨。
而在這期間,在韓國同時得到了為營救高成女的 24萬名善良韓國民眾的簽名支持。為營救高成女,二十四位國會議員一起起草並向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轉交了要求釋放高成女的信函。韓國七十三個地方議會及團體通過了要求(中共)釋放高成女的決議案。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下午,高成女女士從中國佳木斯勞動教養所獲釋。
高成女在控告書中寫道:「我是由於是先天性心臟病開始學煉法輪功的,一九九七年開始煉之後就一直沒犯過病,先天性心臟病不能生小孩的,通過修煉身體健康了,我現在有一個十歲的孩子。修煉法輪功十八年來我不與人爭鬥,體貼丈夫,孝敬老人, 善待每一個人,處處事事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好人,並得到了丈夫和親人的支持,周邊的人也看我的表現也都說法輪大法好。」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我與韓國人登記結婚,到佳木斯出入境辦理護照,工作人員告訴我,電腦有記載我的名字是煉法輪功。法輪功不給辦護照,我去找市局找610,找政法委,事情解決不了。他們推來推去說:你去找江澤民。 在這期間我和在韓國的丈夫及親人以淚洗面,精神上的傷痛,苦痛難以形容。江澤民給我和家人帶來的精神上的迫害和痛苦,必須償還。」
二零零四年五月七日,高成女和另一學員在大路邊貼「法輪大法好」帖子時被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中國佳木斯勞教所。高成女在勞教所不僅被強制勞動,因她堅信法輪大法,還遭到了酷刑虐待。她說:「我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煉功,女幹警高潔把我亂踢亂打直到把我打暈過去,又進來幾個幹警把我用手銬反銬在鐵床上,我身體在地上,就這樣我暈過去快一星期,幹警看我昏睡,事情嚴重又把我抬到床上銬上手銬。我醒來後又把獄醫叫來,從鼻孔強行灌牛奶(裏面有藥物),幹警在鼻孔裏亂插,我幾次有要斷氣的感覺,上不來氣,三個惡警壓著我。插管從我鼻孔出來時,我的頭髮和枕頭都是血。二零零四年七月一天在勞教所至少來了七個惡警,說是餵飯,一幹警把我放到在椅子上,一幹警把我頭髮向後方拽,又一幹警把我左臉掐住,又一幹警把我右臉掐住,又一幹警把我身體抓住,又一幹警把我嘴用勺支開,又一幹警又拿勺在我嘴裏亂捅,我的感覺是又不能動又痛又上不上氣, 他們一直到幹累了筋疲力盡了才停止,緊接著又叫來了監獄醫生要給我做鼻飼,強行灌加進藥物的牛奶,醫生給我往鼻子裏插管迫害,插得頭髮枕頭都是血,邪惡至極。」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勞教所為了強制法輪功學員寫包教協議(包教協議中有罵法輪功的內容),幹警讓法輪功學員都蹲著,十幾個男惡警,女惡警進來把我們包圍成一圈,我們被一一叫到單間被迫簽字,在單間於春梅不簽字,十幾個男惡警和女惡警一起打她,有的用電棍電她,直到把於春梅打昏過去了,打昏過去於春梅幾天不醒,大家都以為她會死,右臉被電棍擊黑腫了3-4釐米完全變形。」
高成女說:「我被非法拘禁綁架到勞教所,不許寫無罪辯護,並且無法(無論是我自己還是通過律師)詢問對我的起訴的依據。江澤民發動這場迫害,威脅逼迫,從省到市,從上級到下級,很多的人昧著良心,為了飯碗,成為江澤民發動這場迫害的真正受害者,犧牲品。江澤民應該壓上審判台了。」
在當天的記者會上,社團法人韓國法輪大法佛學會發表聲明,聲明中表示,法輪功最初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從中國長春市開始傳播開來後前七年裏,約有1億中國人通過修煉法輪功真正恢復了身心健康。但隨著法輪功學員的急速增加,一九九九年七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忌一意孤行開始殘酷鎮壓法輪功,親自建立一法外機構、鎮壓法輪功的專門組織 「610辦公室」,並在全國範圍內執行「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江澤民還直接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施行活摘器官。迫害元凶江澤民觸犯了中國《刑法》中的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強摘出賣人體器官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強迫勞動罪、侮辱誹謗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瀆職罪,以及中共政府一九八三年加入生效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及一九八八年批准生效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以及國際刑事法上最嚴重罪行「反人類罪」。
對此,社團法人韓國法輪大法佛學會表示與韓國法輪功學員一道積極聲援中國民眾控告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之首江澤民必將被正義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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