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警察講真相 正念走出黑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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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十點左右,國安來了十幾人到我母親(八十三歲)家敲門,說是查戶口,我母親當時不肯開門,他們說進來看看就走,我母親就開門讓他們進來。他們進來沒有出示任何搜查令就到各個房間亂翻。陸陸續續來了不少人,約有二、三十人,連公安局長也來了。他們搶走了我母親二套大法書籍、一台手提電腦、一台打印機、十幾份真相資料、三百多元真相幣、三把剪刀、一個優盤、二十五寸三十米冷表膜一卷、電燙斗、切紙機、二十包封口袋、一本《九評》等等,也沒有給扣物品清單。

11點鐘,我到母親家,就被門口兩人給推進房,搶走隨身皮包。我一直給他們講真相,講大法的形勢,最後他們說要強行帶走我,我讓他們拿出搜查令,逮捕證,他們自覺理屈不出聲了,也拿不出來。我說你們在犯法,現在上面一再強調依法治國,你們在踐踏法律。國安和茂南分局互相推諉,他們自覺理屈都不想帶我走,最後推給官渡派出所,我不肯跟他們走,他們又調來了八個全副武裝的警員強行將我綁架。

他們理屈心虛到這種程度,為綁架一個弱小女子,居然要調動這麼多人力。他們真是怕理屈將來會懲罰他們。在官渡派出所錄口供時,國安隊長和刑警兩個年輕人在負責,我一直不停在給他們講真相。年輕人問:你現在進來了,怎麼不叫你師父救你出去。我說不許你說我師父,我的事我師父說了算,你們說了不算。國安隊長叫我吃飯,我不吃,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犯罪,我要回家,我要吃家裏的飯,監獄的飯是犯人吃的,不是我吃的。你們憑甚麼抓我,你們懂得法律嗎?罪犯要具備哪兩個條件,才能定為罪犯,就憑你們抄走的那些書、電腦這些東西。你們才是違法的,而且你們又沒有搜查令,逮捕證,就這樣隨便闖入我家抄家、非法抓人,你們才是犯罪。你們也知道現在的法律政策是終身責任制的,一旦將來清算江澤民,你們對此案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我還給你們講一個最簡單的道理,連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一個蘋果如果爛了就要扔掉,不能留下的。人做了壞事要是人不治天治,只有好的東西才能留下。你看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已有十幾年了,江澤民手下的人一個個落馬,就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才落到這種下場。而法輪功卻越來越壯大,就是因為法輪功太正了正一切不正的,才有這麼多的堅定信仰者。現在中國大陸不知有多少人走進法輪功,你們能抓得完嗎?!再說現在大陸的法輪功學員正在起訴江澤民,很快全民起訴江澤民就開始了。都甚麼時候了,你們還在迫害大法弟子,趕快清醒吧,不要再做這樣的傻事了,給自己留個後路。

茂南區國安隊教導員吳楚姬(這個吳楚姬也是二零一一年六月,在鎮盛派出所綁架我的惡人)。聽我講完真相後她內心在怕。我說正因為你甚麼都不看,就甚麼都不知道,我把真相告訴你,你明白了真相才不會去幹迫害大法弟子的傻事,就是在救你,也是在為你好。

五月二十八日下午,我被送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第二天就正式被逮捕,第六天茂南區法院一年輕人來提審,我又給他講真相:說你現在座的這個位置,是誰都不想幹才推給你幹的,你年輕甚麼都不知道,你還以為做這件事很偉大,你應該知道現在的法律政策是終身責任制的,一旦停止迫害,你對這件案是要負刑事責任的。現在天天在講依法治國,你們居然頂著上面另搞一套,你們的膽子也夠大的。年輕人我真不明白,你也知道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已十幾年了,他手下的人一個個落馬,他自身都難保,你為甚麼還這麼為他賣命,你圖甚麼,想升官發財?趕快清醒吧,不要再為他賣命了,我講這些話,真的是在為你好。最後他趕快草草寫幾個字,叫我簽名,我沒給他簽,他就叫我走了,我看他寫字和講話時都在顫抖著。

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以絕食的方式抵制迫害,在師父的加持下,於六月十二日中午十二點正念走出黑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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