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夏天的一個下午,我們一家三口人準備去商場買東西,剛一出門就看見地上有一個男士的挎包,我拾起來看見裏面有兩部手機,將近三千元現金,有幾張銀行卡和支票,還有一串鑰匙,就是那個挎包本身也是名牌的,也值上千元,我就拿著走了。
在路上,我想起了曾經學過《轉法輪》,師父教過我要做一個好人,那時候因為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我找不到同修已經放下修煉幾年了,但是師父說過的話我記在心裏了,師父說:「也希望你們從學習班下去之後,如不能夠按照大法修煉的人,最起碼也能做一個好人,這樣對我們社會是有益的。」[1]於是我就打算還給失主。
原來失主岳父得病了,一家人忙活著抬人送醫院就把包給丟了,我把包還給他們時,他們非常感激一定要給我們一千元錢酬謝,我一分也沒要。他們就強烈要求要請我吃飯,我推辭不過就去了。席間我告訴他們是因為曾經學過法輪大法,師父讓做個好人,所以才還給他們的,失主的一個哥們聽後說:這樣的哥們不交,還交甚麼人呢!
二零一三年冬天我去車站接姐姐從農村捎來的土豆,在車主家的飯店等車,對面有一個男士一邊玩著手機一邊等車,突然有個人喊「車來了」,他抬頭一看正是他等的車,急忙把手機放在桌子上,拎起來地上的包裹就跑了,我一看他把手機落下了,就撿起來追了出去。這時候他已經跑到車裏去了,我把他叫下來的時候,他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呢,我把手機還給他,並告訴他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才這樣做的,告訴他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邪黨在迫害大法弟子,天要滅中共,只有三退才能保平安,他高興的做了三退。
二零一零年我在工地指導工作,在公路邊上站著打電話,突然來了一輛摩托車把我給撞上了,我的一隻鞋被撞飛十五、六米遠,司機開出去十多米遠才剎住車,當時我的腿劇烈的疼痛,我突然想起來師父講的一句話:「好壞出自人的一念」[1],雖然我已經很長時間不修煉了,但是師父講的話我還記得。司機嚇壞了,因為他是我們工地的一個民工,把經理撞了一下不知所措了。我心裏想我沒事,也不能訛他。同事們把我送到了醫院,經檢查只是皮外傷,腿部有一條長二十多釐米的皮擦掉了,肋部有兩塊瘀青,韌帶和軟骨有些拉傷,腿不能走路了,需要靜養一段時間。
司機的母親擔心我住院時間太長,四處托人想儘快解決了這件事,讓我們早點出院。那天他找人拿了五、六千元錢,一直跟我們說他家裏怎麼困難,想讓我們少要點。我幾次想攔住她說話,她都害怕我們不同意,最後我告訴她我只要二千元檢查費和這幾天的住院費就夠了,我馬上出院,護理費,誤工費甚麼的都不要她的。她和他找來的說客簡直沒有想到,後來她也到我們工地來幹活,逢人便說我是個好人。
那時候因為沒有走回修煉,所以並沒有證實法,但是確實是因為我曾經學過法輪大法才這樣對待她的,要不然她最少也要賠我一兩萬元的,因為我出院的時候還不能走路呢。我本人結婚那天早上也撿到過一部手機,覺得自己真是喜上加喜,太幸運了,根本就不會想別人是不是會因為丟了手機著急上火,甚至耽誤甚麼大事。
只有真正修煉法輪大法的人才能做到真正為他人著想,我真心的感謝師父教了我這些!現在我已經走回修煉大法的路。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