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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洗腦都是一次不見血的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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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河南省洛陽市法輪功學員徐蓮香女士,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五次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看守所,四次綁架到洗腦班迫害,遭強制「轉化」迫害。她說:每一次洗腦都是一次不見血的殺戮……

她還被批鬥、被遊街、被恐嚇、被辱罵、被嘲,老伴被氣得突發腦溢血成為植物人,兒女也受到牽連而被非法關押、毆打、被恐嚇下崗等。

以下是徐蓮香女士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的經歷及她和家人遭到中共迫害的事實:

曾經活在地獄中……

我叫徐蓮香,今年七十三歲,是一拖的退休職工。一九八六年,那年我四十四歲。患上了非常嚴重的類風濕病。常年的病痛使我全身的關節都嚴重變形,全身只要是關節都痛、都腫,直不起腰,兩條腿變形外翻、不會打彎,走路的樣子像鴨子一樣滑稽可笑,兩隻腳在地上趨著走,地上哪怕有一點不平都能把我絆倒,倒了就只能趴在路上,等著好心人來扶才能起來。

每天每時每刻,我都承受著難忍的病痛,晚上睡覺疼得我不會翻身,每天只能睡上一會兒。手、腳上的每一個關節都變得粗大,手、腳四個大趾的關節變形嚴重,向外隆起跟核桃一樣大。所有的指骨都彎曲無法伸直,甚至連我臉上的骨頭都變形!醜的不敢照鏡子。

我還很怕風,總是感覺冰冷的風往我骨頭裏鑽,家裏的窗戶常年關著,不敢進一點風,就連夏天都穿著秋衣、秋褲,熱得滿頭是汗都不敢脫衣服。渾身沒有一點勁,就連水在爐子上燒開了,我都沒勁把它拎下來!

我變成了一個廢物!一九八八年不得不病退回家,拿著微薄的工資,常年的尋醫問藥,不僅沒治好病,反而把胃也吃壞了。病越來越嚴重。

剛開始得病的那幾年,我幾乎每天都因病痛、傷心而哭,把眼哭得看不清對面來人的臉。感覺生活暗無天日,才剛剛四、五十歲就這樣了,以後的日子可怎麼過呀!常常有輕生的念頭,感覺活在世上沒有一點意思!到了後來,病把我折磨得連哭都懶得哭了,我沒有了情感、沒有了思想,麻木地苟活著,彷彿喘氣就是我全部的人生了……

師父把我帶進天堂……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有個熟人向我推薦法輪功,根本沒提能治病。然而誰也想不到,就是這「平平常常」的幾句話竟使我成了這世上最幸福的人。

了解類風濕的人都知道,一旦得上就不可逆轉。然而,就在我修煉半年後,如果不是那嚴重變形的手、腳關節,沒有人會相信我半年前還是一個嚴重的類風濕患者!

修煉大法,不僅治好了我的病痛,而且逆轉了我的人生!我感覺每天都是陽光明媚!生活,原來可以如此美好!我穿上了久違的花裙子,同鄰居暢快地在院裏跳繩,每天晚上都香甜地入眠,走路輕盈、優雅,院子裏的人竟然誇我:「如果不看你的臉,從後面看還以為是個年輕人呢!」僅僅半年,我沒吃一粒藥就有了這麼大的變化,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但卻實實在在奇蹟般地發生了,我太幸運了!

是師父把我從地獄帶進天堂!我和我的家人、鄰居共同見證了大法的強大威力。語言已經無法承載我對師父、對大法的感恩之情!我從生命的最深處感恩大法!感恩李洪志師尊!

這一切,都證實了大法的超常!

徐蓮香目前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我手骨、腳骨嚴重變形。但我現在腰桿挺直,可以雙盤腿打坐兩個小時,這在正常人都是很難做到的。
徐蓮香目前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我手骨、腳骨嚴重變形。但我現在腰桿挺直,可以雙盤腿打坐兩個小時,這在正常人都是很難做到的。

仿若置身「文革」中……

沒想到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這麼好的大法竟然不讓煉,這一切都是因為江澤民的小人嫉妒!

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迫害後,西工公安分局的警察把我叫去讓我交書、讓我揭發別的同修。我沒想到,這竟是此後十幾年「噩夢」的序幕……緊接著,他們到我家抄家、搜書,我老伴被嚇得血壓高,住進醫院。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我抱著為大法說句公道話的想法去了北京,被一拖公安處的人押送回洛陽。一拖公安處的處長不讓我睡覺,逼迫我寫「保證書」,保證不煉功、不去北京上訪。還把我孩子們也叫來勸說我。我不寫,他們就把我送到澗西的拘留所拘留了十五天。期滿後一拖公安處的人又把我從拘留所接回一拖公安處繼續恐嚇、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看到我不寫,就把我單獨帶到一個放著槍支、皮鞭、電棍等各種刑具的地下室,恐嚇我:「還煉不煉了?!」我說我煉,拒絕寫「保證書」。

隨後,他們就把我樹成洛陽市的典型,拉到新安縣的磁澗黨校禮堂裏批鬥。恍惚間,時空錯亂,我感覺彷彿置身「文革」時期……

記得當時他們給我戴上手銬讓我站在台子上,一邊站著一個穿著嶄新警服的女警,台下則坐著洛陽市的很多法輪功學員、警察、澗西區「610」等各色人等,拖廠公安處的一個人(至今我都沒搞清楚他是誰)站在台上發言。一個多小時的發言全都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捏造、陷害與胡編亂造,說我怎樣不寫「保證書」,怎樣不放棄信仰,怎樣「頑固」,怎樣「鼓動」大家不寫「保證書」等等。批鬥會結束又讓我戴著手銬由女警察領著在黨校校園裏遊街,由黨校師生與參加批鬥會的人旁觀。這些,極大地侮辱了我的人格,傷害我的自尊。遊行結束後,他們直接把我送到大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從拘留所回家後,街道居委會、辦事處、澗西區「610」、漢屯路派出所的金鑫等人、澗西區公安分局、西工區公安分局、我單位領導、我老伴單位領導三天兩頭來我家騷擾,逼迫我放棄信仰,搜書、監視我。這時,我老伴的病情開始惡化,三天兩頭去醫院住院。

逃出洗腦班復又落魔爪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拖廠公安處在第二招待所開辦洗腦班,將我騙去,不讓我回家,強制我觀看誹謗大法、污衊師父的錄像。拖廠「610」主任楊某、發動機分廠書記金某每天都逼我寫不煉功、不去北京的「保證書」,我不寫。金某氣急敗壞地吼道:「不寫『保證書』就不給你發飯票!」

沒有飯票就不能到食堂吃飯,不但不讓吃,他們還毫無人性地要求我要坐在旁邊看著他們吃飯。天天如此,餐餐如此……那一刻,我感到人格受到極大侮辱。

我實在餓極了,他們就讓兩個包夾跟著我,用我自己的錢出去買飯。我沒有吃過他們一頓飯,但他們卻在二零零一年元月扣掉了我全月的退休工資三百七十五元錢!

在洗腦班裏,他們天天都逼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我的精神壓力巨大,承受能力已接近極限。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那天,我無意中聽到他們商量說要把我送到別處繼續迫害。這時,我下定決心逃出這個「殺人不見血的牢籠」。我想都沒想就從房間裏衝出大門外,當時包夾我的人都在打牌、織毛衣,我這才得以幸運逃脫!

我到處躲藏,短短的一個月內,我竟接連輾轉了四處!由於沒帶錢,我偷偷地跑到我姑娘家,心驚膽顫睡不著覺。凌晨一點鐘,我清楚地聽到樓下有關車門的聲音,就知道肯定就是來抓我的,就飛快地下床,當時連鞋都來不及穿,光著腳就往樓上跑。當我剛跑到三樓,(我姑娘在二樓住)就看到來了四、五個人去敲門,嚇得我一個勁地往樓上跑,坐在頂樓,我大口大口地喘氣,心跳得要蹦出來,天哪!只差一、兩分鐘!

我凍得抱著腳坐在別人家門口的墊子上,希望他們快點走,好回去把鞋穿上。當我聽到他們把我姑娘帶走並把門鎖上的一剎那,我慌亂地不知如何是好了:時值嚴冬,還是半夜,外面的溫度是零下十幾度,我穿著單薄且赤著腳,身上沒有一分錢……我接連跑了幾個樓洞希望能找到一雙鞋,最後,我終於在垃圾箱旁找到一雙男式大號膠鞋,鞋面和鞋底到處裂著口子。

在去同修家的路上,一聲聲刺耳的警笛聲劃破夜空,氣氛恐怖至極。因為我不願半夜驚醒同修,就站在門口站著等著天亮。雖然當時氣溫是零下十幾度,凍得哆嗦,但潛意識裏很高興,因為沒被抓走,不用擔心被人逼迫放棄信仰了……

最後,我擔心在同修家住久了,會牽連同修,就打電話給我姑娘,可能是因為電話被監聽的原因吧,就在我剛進家門沒幾分鐘,拖廠公安處的警察就闖進來把我抓走了!

在拖廠公安處連續兩個晚上沒讓我睡覺,翻來覆去審問我去哪裏了,寫不寫「保證書」?強迫我放棄信仰。我睏得只能在小凳子上趴一會兒。

一天,市公安局來了兩個夾著黑皮包的一男一女,女的又高又胖,進門就問:「徐蓮香寫了沒有?」聽到我沒寫,她就開始說攻擊大法和誹謗師父的話,我知道誹謗佛法要遭報應的,就好心勸告她不要罵師父了,她就把師父的法像放在桌子上,坐在師父的法像上叫囂:「我就讓你看看我遭報應不遭報應!」她當時惡狠狠地拍著桌子對我瘋狂吼叫:「我叫你傾家蕩產!我叫你孩子下崗!我叫你流浪街頭!不讓你孩子上學!不讓你孩子參軍!!」結果沒過幾年我就聽說她不知犯甚麼事兒讓抓起來判刑了。

三天以後,他們捏造事實,陷害我,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送到大所少管所非法拘留了至少一個月。還以「罰款」的名義勒索了我三個孩子的二千九百元錢,當時錢交給拖廠發動機分廠的一個祝姓男子,此人五十多歲,個子不高。經常到我家騷擾我。當時,我親耳聽到這個祝姓男子跟不知哪個單位聯繫,對方不願拘留我,因為,找不出任何可以拘留我的理由。但是,此祝姓男子執意要將我送進去拘留。最後,不知他用了甚麼方法說服對方,一拖公安處用車將我送進大所少管所拘留了一個月。在那裏,我被強迫勞動,每天用冰冷刺骨的水擦地板,在煤渣堆裏撿煤核、扒垃圾,從沒給過我發過任何報酬。

兒女被抓、被打、被勒索……

然而,這不僅僅是我一個人的苦難遭遇,當我回到家後,孩子們又向我講述了他們這些天的經歷,聽完後,我心疼得淚如雨下……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六日零點,一拖公安處的警察到我三個孩子家將我的兩個兒子一個姑娘綁架到拖廠公安處,非法審訊孩子們,恐嚇他們,非得逼著他們把我交出來,問他們把我藏到哪兒了,不給他們吃飯,把孩子們餓壞了。連旁邊的人都看不過去了,對他們說,「他媽是他媽,孩子是孩子,殺人犯還讓吃飯咧,咋不讓人家孩子吃飯?!」

有個警察審問孩子們:「你媽去哪兒了?!」我姑娘只說了一句「我媽是在你們這裏不見的,我沒向你要人,你憑啥問我俺媽去哪兒了?!」他氣急敗壞,抬手就搧我姑娘的臉……他們讓我孩子們交五千元所謂「押金」才能放他們回家,並說:「你媽回來這錢退給你,不回來不給!」後來我姑娘要回三千元,還有二千元他們不退,理由是甚麼「押金」,到現在我也沒弄清是押啥的「押金」。

耽誤我兩個兒子三天上不了班。臘月二十九日零點才把孩子們放回家。我第二個兒子宋紅偉因為我被單位(洛陽市供電公司)扣了四千元年終獎。

一拖公安處不僅在我逃跑後到我三個孩子家綁架了他們,而且還到我老伴的姐姐家、妹妹家搜查,就連已經離過婚的前兒媳婦家也去搜查!我的親家當時非常氣憤,對他們說:「俺閨女已經跟他兒子離婚了,俺們都沒關係了,你為啥要來俺家搜!再說,你找那老婆兒弄啥?人家那老婆兒挺不錯咧,你們咋不去抓那些貪污犯咧?!」

每一次洗腦都是一次不見血的殺戮……

二零零一年七月,澗西區「610」主任劉世斌帶人到我家強迫我去在澗西老年公寓開辦的洗腦班。當時我老伴半身不遂,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就指靠我照顧了,即使這樣,劉合、劉世斌竟沒有人性地強迫我帶上老伴,將我們雙雙送入洗腦班!下車時我老伴就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當時的情景那叫一個淒慘……

在洗腦班上,澗西區「610」書記劉合經常拍著桌子恐嚇我、對著我吼叫,劉世斌則陰森森的對我說:「你不寫,你不寫我們有的是辦法叫你寫!」當時聽得我脊樑上直冒冷氣!那種精神上的折磨如果不是身臨其境是很難感受到的,我幾乎每時每刻都需要傾盡最大的勇氣對抗他們強加給我的恐懼、焦慮、無奈……我時時叮囑自己:不能做對不起師尊的事情,師父是恩人!不能做連「人」字都不配的事情!

最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強加給我的壓力越來越大,終於,我承受不住了,思想開始發生鬆動,為了躲避這種無法忍受的痛苦折磨,我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情,無奈中,我昧心寫了污衊大法的話……

寫完之後,我的痛悔之情無以言表,處於人性被嚴重扭曲的一種不正常的心理,精神好像錯亂了一樣,我責備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可是無奈又讓我退縮,那種複雜的心情難以形容,我無數次失聲痛哭,難以自己:我出賣了靈魂!成了軀殼……本以為寫了「保證書」可以減輕痛苦,沒想到背叛良知的譴責要比他們對我的折磨還要痛苦無數倍!!

老伴淒涼地走了……

因為我在二零零一年七月的洗腦班裏寫了對不起師父的東西,良心受到譴責,於是我在二零零一年冬天寫下了悔過的「嚴正聲明」,請某同修幫我在明慧網發表,以表明繼續修煉的心跡,懇請恩師原諒。我發自內心的要繼續修煉、堅持我的信仰。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西工區公安分局的兩個警察闖進我家,全然不顧我因偏癱臥床的老伴,強行把我綁架到西工區公安分局,對我非法審問,這時我才知道把我抓來僅僅是因為他們看到我寫的這份還要繼續修煉的「嚴正聲明」。他們把我送到西工區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我被抓走後,我那偏癱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伴就整天躺在床上哭,孤苦伶仃沒人照顧,就在我被抓走的第三天,我的老伴自己去上廁所,因為傷心、悲痛,加上身體虛弱,一頭栽倒在廁所裏,不省人事。當家人發現把他送到醫院,大夫告訴他們,因發現得太晚了已經沒有再搶救的必要了,即使搶救過來也是植物人。然後,我姑娘就急忙趕到西工區「610」,請求他們讓我回家看老伴最後一眼!然而,卻被那裏的一個看起來五十歲左右的張姓男子無情地拒絕了,竟說:「那槍斃的人還能回家看病人嗎?」無奈,我可憐的女兒只得哭著回來告訴大夫:「我不能對不起我媽!說啥也得讓我媽見我爸最後一面!」並拿出兩萬元錢,請求大夫繼續搶救老伴,只為能讓我見上老伴最後一面!

我到拘留所的第四天上午,西工區公安分局的兩個警察來找我,告訴我說:「你老伴得重病了,正在醫院搶救。你寫個『保證書』可以回家看看。」我擔心老伴!但是我不能背叛師尊呀!我痛哭!絕食三天,要求回家見老伴最後一面,但是沒有用。

五月九日,十五天的非法拘留期滿後,我回到家,老伴已成植物人。幾個月後,他就撒手人寰,淒涼地走了。

這一切,僅僅因為我堅持「真善忍」信仰

二零零四年一月,眼看馬上就要過年了,我還沒從痛失老伴的憂鬱情緒中走出來,劉世斌竟然又帶著拖廠公安處的人到我家騷擾,要把我綁架到洗腦班去。我不開門,結果劉世斌和一拖公安處、我原車間的人在院子裏守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他們把我的孩子們叫回家打開房門,逼迫、哄騙我的孩子們親自把我送到在南昌路老年療養院開辦的洗腦班,關押了大約四十天左右。強迫我觀看污衊大法、誹謗師父的錄像,強行對我進行洗腦,恐嚇我,逼迫我「轉化」。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澗西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李紅偉和女警金鑫,以莫須有的罪名,陷害我,把我綁架到洛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因證據不足,澗西區公安分局撤訴,把我放回家。我失去人身自由近一年零三個月。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在綁架我的同時,澗西區派出所的女警小金和警察李紅偉抄了我家和我姑娘家。抄走了我外孫的MP3、我的手機、我姑娘的打印機、大法經書、上網卡、錄音機等。撬開我一個帶鎖的櫃子。整個抄家過程沒有給我出示任何「搜查證」等證件,抄家結束沒有給我開具「收繳物品清單」。

在看守所裏,因一個號裏關的人太多,床不夠睡,只能睡在地上一、兩個月,因條件太差,地板潮濕,不能學法煉功,使我那類風濕的老病又犯了,手、腳都腫,不能打彎。但即使這樣,他們還強迫我勞動,從早上七點鐘幹到晚上七點,有時加班還要幹到晚上十點,吃飯時間只有半個小時。從來沒有拿到任何工資。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我被從看守所放回家。

二零一一年七月,我因堅持信仰,被澗西區「610」的劉世斌夥同長安路派出所的警察,還有一拖公安處的人,以莫須有的罪名綁架到劉世斌、郭廣文在富興賓館開辦的洗腦班,強迫我觀看污衊大法、誹謗師父的錄像,強行「洗腦」,逼迫我「轉化」。最少失去人身自由一個月。

我處處要求自己按師父說的做一個好人,難道這些就是當今社會對一個好人的「饋贈」嗎?我們遭到了不公的待遇,我們有權利對一意孤行、發動對好人迫害的罪魁江澤民提起控訴,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將真正的惡人繩之以法!還公道與人民!還李洪志師父、還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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