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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輸毒藥失聲 成都陳金華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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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省報導)成都市七十二歲老人陳金華,因修煉法輪大法遭中共殘酷迫害,十多年來,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數十次被綁架關押、毒打、藥物毒害(致失聲)以及其它無法想像的酷刑折磨,給她的身體、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痛,生活來源被截斷。現在陳金華對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陳金華說:一次偶然機會,我看見一個原來全身是病的熟人健健康康的走在街上,便好奇的向她打聽,她說是煉法輪功煉好的。因為我長期身患多種疾病,她煉法輪功身體能好,我也要煉法輪功,就這樣我借了本大法書,於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開始修煉大法。

修煉法輪功前,我身患多種疾病:嚴重的過敏性哮喘、肺心病、腎盂積水、尿毒症、心動過緩、風濕痛等,嚴重時生活都不能自理;因長期看病打針,身體變成過敏性體質,一旦生病,任何醫院都束手無策。修煉大法一段時間後,果然我的腎盂積水、腎功能極度衰竭、尿毒症、嚴重風濕、心動過緩(約40次/分)等病在不知不覺中好了。修煉法輪功後真正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幾十年疾病的痛苦折磨沒有了,那種發自內心的幸福無以言表。

中共為了強迫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對我實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電鞭抽打、戴腳鐐、手剝銅芯線、戴腳鐐罰跪、蕁麻刺手臉、三根銅心膠繩狠抽腳心、關黑監獄、曬太陽、罰站、強行灌食、穿滿鑰匙的鐵圓盤打頭、膠警棒毒打全身、戴死囚鐵枷、用開口器強灌毒藥、強輸精神病藥、捆住手腳綁在滿是屎尿的精神病人的床上餵蚊蟲、強輸毒藥至失聲、嚴冬強制大量灌水不准大小便,大小便拉到褲子裏也不准上廁所、酷暑穿棉衣棉褲、不准洗漱/不准睡覺、吃飯限量限時限地。

(一)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一日,我依法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要求還李洪志師父清白。於一月十五日早上在天安門被警察綁架,被天安門巡警押至北京市公安局天壇分局非法關押一天。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五日下午四點過,和盛鎮派李洪元、馮志勇乘飛機到北京,將我押到溫江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接著二月三日又轉溫江縣看守所關押三十二天。

(二)二零零零年三月八日,即放回後第三天,和盛鎮武裝部長胡東祥(兼「610」負責人)把我騙去並誣蔑說:「最近又有幾名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是不是你派去的?!你是副鎮長才有這個號召力呀!」不由分說,又把我綁架到溫江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接著三月二十三日又轉溫江縣看守所關押三十一天。從看守所出來後,大約是四月二十二日,和盛鎮黨委副書記黃宏石及「610」胡東祥不准我進家門,把我關在鎮政府一間破漏潮濕的爛屋子裏,吃喝拉撒一切都在這間破屋子裏。這間破屋子就是鎮政府的私設黑監獄!並派了張碧、楊碧瓊、劉紅、舒桂英、陳尚雲、門衛毛光雲等人專門監視,走一步都有人跟蹤。

(三)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五月六日,「610」胡東祥把我和其他三十七名法輪功學員綁架到鎮政府會議室辦的洗腦班關押十天。

(四)我被關在那間爛屋子裏,和盛鎮派出所警察經常來騷擾、非法提審。九月十五日又無端把我綁架到溫江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九月三十日又轉溫江縣看守所關押三十一天。十月三十日出來後仍關在那間黑監獄裏。

(五)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二零零零年臘月廿四日),和盛鎮「610」胡東祥以「有話要問」為由硬把我脅迫到派出所,接著就綁架到溫江縣拘留所關押。二零零一年二月一日,我被放回後又被關在那間黑監獄裏。

(六)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我被劫持到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五天。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溫江縣「610」人員及和盛鎮「610」胡東祥、和盛鎮派出所李代春三人把我押回,又關在和盛鎮私設的黑監獄裏──那間爛屋子。

(七)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我被蒲江縣公安局綁架。蒲江縣警察將我交給雙流縣公安局,非法關押在雙流大唐派出所。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晚十一點多被溫江「610」押回到縣裏,被非法關押到溫江縣拘留所十五天,後又轉溫江看守所一直關押到六月下旬(大概是六月二十三日)。這期間,我被溫江區法院秘密判刑勞教二年,法院沒開庭審理,被溫江「610」人員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四川女子勞教所迫害。在被劫持送到楠木寺前,惡警將我劫持到「郫縣犯人轉運站」(成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四川女子勞教所後,體檢不合格,又被拉回轉運站非法關押了三天。二零零二年七月三日,和盛鎮「610」胡東祥將我接回,又直接關到溫江縣拘留所,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

(八)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九日,和盛鎮「610」、武裝部長胡東祥和婦聯主任余秀雲把我從拘留所強行綁架到萬春精神病院摧殘。在萬春精神病院被迫害九十九天。

(九)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溫江區「610」某人和和盛鎮派出所李懷把我從萬春精神病院拉出來再送到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因身體體檢仍不合格,不收,溫江區「610」惡人和和盛鎮派出所李懷開後門行賄,找到管教科一羅姓女科長,把我硬塞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日才放人,非法延期四十九天。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大年三十),和盛鎮「610」兩人、派出所兩人將我接回家。當時我身無分文,房子也被惡黨搶走,「610」胡東祥就把我送到弟弟家。

(十)我回家不到一個月,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正月廿八日),又被和盛鎮「610」的胡東祥、余秀雲等綁架到新津縣所謂「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迫害一個月,一去就交二千五百元洗腦費,還派了兩名陪教(包夾)二十四小時一刻不離開地監視著。從洗腦班回家後和盛鎮「610」仍然安排人跟蹤監視。

(十一)二零零四年三月十八日我從洗腦班回家後,經常受到和盛鎮「610」和派出所惡警的騷擾、抄家,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我又被和盛鎮「610」和派出所惡警連拉帶拖綁架到溫江區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六月十八日又轉溫江區看守所關押四十天,大概到七月二十七日。其罪名是「 涉嫌投遞、傳播法輪功宣傳材料」。溫江區「610」任麗萍本想再將我非法勞教,後未得逞。這以後三年多近四年時間,我一直被和盛鎮「610」派人監視著,失去一切人身自由,家經常被騷擾、查抄,沒有一天清靜。

(十二)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奧運」前夕,有三個友人來看望因車禍受傷的我,被衛生院門衛胡孝全惡告(二零零六年我被安排在和盛鎮衛生院三樓居住),和盛鎮「610」 的余秀雲就趕到,跟著和盛鎮派出所四個惡警也開車到了,闖進我的家,就對著我們錄像,誣蔑我們在「非法集會」,綁架到和盛鎮派出所審問、迫害,當晚十二點,我及二友人被綁架到溫江區拘留所關押十五天。

(十三)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和盛鎮武裝部部長兼「610」負責人李剛及溫江區「610」的人員一起把我從溫江區拘留所接出直接綁架到新津縣所謂「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進行強制洗腦迫害。隨車帶去兩名邪惡陪教孫玉芳、張秀茹。在新津洗腦班,我遭到各種藉口的毒打,長時間站圓圈,天氣炎熱不准洗澡,不准上廁所等等殘酷迫害。到十月十三日才放回家。

(十四)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溫江區和盛鎮司法所惡人陳松青帶一幫人再次把我綁架至新津洗腦班迫害,被注射毒藥,我從此失聲。六月二日就將我放回家。

我累計被關押迫害二十三次:溫江(縣)區拘留所八次、溫江(縣)區看守所五次、和盛鎮洗腦班一次、郫縣新盛鄉品樂寺活尚捆綁迫害一天、郫縣新盛鄉派出所關押一天、郫縣看守所一次、雙流大唐派出所一次、「郫縣犯人轉運站(成都市看守所)」二次、溫江萬春鎮精神病院一次、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一次、「成都市法制教育中心」(新津洗腦班)三次,累計共關押一千零五十三天。多次被非法關押在和盛鎮派出所包括那個黑監獄爛屋子的天數無法計算。

在資中楠木寺四川省女子勞教所長期不准洗漱梳理,張小芳說我樣子難看,叫余卓給畫漫畫,張小芳在漫畫上亂塗顏色後,叫「民管會」送各監室去叫罵、取笑,醜化形像取笑侮辱人格;每天二十四小時被監管、打罵,甚麼話最下流就罵甚麼話,女人罵女人還特惡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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