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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我挺佩服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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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撫順市新賓縣一位法輪功學員今年六月份向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八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多鐘,這位法輪功學員接到自稱當地派出所李姓警察的電話,問是否寫了訴江控告狀,還問本人是否煉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堂堂正正地回答:「是,我寫起訴書了,我控告江澤民了,你知道江澤民給我家帶來多大的傷害嗎?你看了我的起訴書嗎?」李姓警察說:「你的起訴書就在我手裏,我這還有某某的起訴書。」 法輪功學員說:「我沒控告你吧?沒控告你們派出所吧?我控告江澤民了,你知道他給我家帶來多大的傷害嗎?」

最後警察很客氣的說:「我只是想核實一下。」這位警察還說:「其實我挺佩服你們的,我打了這麼多電話,沒有一個不承認的!」

「起訴的就是他!」

山東煙台市奇山辦事處和小區居委會八月五日打電話給參與訴江的金溝寨法輪功學員,問是否起訴江澤民了。法輪功學員都堂堂正正地回答:「是。」「因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起訴的就是他!」

警察趁屋裏沒人悄悄三退了

八月七日,遼寧瀋陽鐵西警察陸續給訴江的法輪功學員打電話,讓到派出所詢問訴江之事。有的警察給家屬打電話、有的警察到訴江學員家去騷擾、甚至有的警察半夜十一點多到學員家騷擾並讓第二天到派出所核實訴江之事。

有的法輪功學員告訴警察:「訴江是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你不要再來騷擾。」有的學員說:「訴狀是我寫的,是我自己郵的。我不到派出所去。」

有的法輪功學員到派出所去,給警察講了自己為甚麼煉法輪功,煉功前後的變化等,並告訴警察:我們是依法起訴江澤民,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他在犯罪。他犯有非法剝奪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等反人類罪。

有警察表示他們也不願幹,是上面讓幹的。有個警察趁屋裏沒人,同意三退了。

「我是法輪功學員,也是合法公民!」

從七月二十日開始,天津市武清區東馬圈鎮派出所的警察,就控告江澤民案,到法輪功學員家中騷擾。七月二十二日八點左右,兩名警察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以問幾個問題為由欲圖綁架。

這位法輪功學員給警察講真相。一片警竟說:如果你以公民的身份控告江澤民就不犯法,如果以法輪功學員的身份控告他就犯法。法輪功學員質問該片警:你今天敢說我們法輪功學員不是合法公民?我是法輪功學員,也是合法公民!

片警無法回答。該法輪功學員又說:控告江澤民是順天意,他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這是有史以來第一人權大案,把江澤民繩之以法是彰顯憲法和法律尊嚴。信仰無罪,迫害犯法。現在當權者說以法治國,又從五月一日起實行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說是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譽及人身安全,不打擊報復。

遺憾兩警察不聽道理,執意要綁架法輪功學員,但最終沒得逞。該法輪功學員被迫離家出走。


東馬圈派出所:
電話29471666
片警張文喜、馮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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