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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勞教判刑 郴州市雷安祥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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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自從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出於一己私利,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運動,操縱610系統的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實施「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國家恐怖主義滅絕政策,湖南省郴州市法輪功學員雷安祥深受其害,遭受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歷時五十六天,遭受非法勞教兩次,歷時四年兩個月八天,遭受非法判刑一次,歷時三年。

近日,法輪功學員雷安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狀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訴狀已經被簽收。

下面是雷安祥在他的《刑事控告書》中的敘述:

一、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良多

一九九五年四月,我到武漢出差,工作之餘,我到公園裏休息時,看到一群法輪功學員,接觸後,覺得他們非常好,他們非常熱情地向我介紹了法輪功,並說是學「真、善、忍」的,我當時就覺得這個功法非常好,我就要學,看了書和聽了師父的講課後,更堅定了我修煉的信心,從此後我走上了一條從做好人開始的修煉道路。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每個修煉者,那麼真正修煉的人就會有變化。以前我開口就是髒話,或者說些不好聽的話,現在變得文明了,髒話、不好聽的話、傷害人的話再也沒從我嘴裏說出來了。過去見利益就想得,現在不去爭了。我經常出差在外,經常是錢用出去了,卻開不到發票報賬,而單位是按發票報賬,我按真字要求自己不開假發票,所以我每次報賬總是最少的,有時少報上千元,但我從來沒找過單位麻煩。

我連續三天看了法輪功師父李洪志先生的講法錄像,第四天,我曾患有的腰椎骨質增生、風濕關節炎、坐骨神經痛、支氣管炎等多種疾病都神奇般消失了。

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身體變好了,十多年來,為單位為國家節省了大量醫藥費;家人因為我修煉,身體比以前變得更好了;家庭也變得和睦了,真是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啊。

二、江澤民發動迫害,我遭受中共殘酷折磨

1、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歷時五十六天

二零零零年五月九日,我和十幾個法輪功學員在本市東風廣場煉功,遭到郴州市國安國保和公安警察的綁架,關押到郴州市螺螄嶺看守所五十六天,期間我絕食抗議。一警察說:我們不打你,有人打你。為阻止我煉功,獄警指使關押的犯罪嫌疑人何海紅對我拳腳相加,使我身心遭受嚴重摧殘。

2、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再加八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日,因在街上張貼「法輪大法好」的標語,被郴州市公安綁架到螺螄嶺看守所暴力迫害;之後不久,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把我直接送到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勞教二年半。剛進去時,遭到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在湖南長沙新開鋪勞教所關押二年六個月再加八天,加的八天是勞教所獄警隨意加的。

3、再次非法勞教,種種殘忍酷刑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因被迫害流離失所到廣州,在廣州赤崗東路張貼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標語,被赤崗派出所警察雇佣的保安發現,保安死死扼住我的喉頸,兩個警察使用了全身力氣想將我的雙手拌在一起銬上。警察當場對我暴力毆打,用拳頭猛擊我頭部和眼睛,用腳猛踢我胸部,打得我眼睛腫大看不見東西,鼻子出了很多血,全身動彈不得。

警察怕出事,把我送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五根胸肋骨被打斷,內臟都被打爛。在醫院住了三天後,被送到珠海看守所非法關押,幾個月後送到廣州第一勞教所迫害。為逼迫我放棄信仰,單獨關押我,獄警唆使勞教犯對我進行殘酷折磨。因我不轉化,又轉送到廣州第三勞教所進行更為殘酷的迫害。

勞教所為了達到百分之百的「轉化率」,迫害手段非常毒辣,將每個法輪功學員關入一間單間。為了達到轉化我的目的,獄警和廣州軍醫大學的博士及被勞教的社會流氓頭子梁耀演合夥搞出了好多種酷刑來折磨我:六、七個犯人用六稜柱鉛筆插入我的右手指間使勁旋轉。惡徒們壓住我的頭,按住身子,抓住手臂,捏緊手指,使我不能動彈,再轉動鉛筆,並用毛巾封嘴。最後,我右手食指和中指根部的皮肉都被磨掉了,手指骨都露了出來,十指連心,真是痛不欲生。

更為狠毒的是用木頭槓子壓我腿肚子,八、九個壯實犯人有的抓手,有的抓腳,有的抓頭,逼我雙腿跪在地上,然後用木槓子壓在我腿肚子上,使勁在我腿肚子上碾來碾去,直碾的我腿肚子上的肌肉稀爛,犯人扶我起來時,腿肚子上的肌肉往下掉到了腳桿的皮囊裏。這種酷刑輕則皮開肉綻,重則筋斷骨折。

這還不算,一種捆粽子的酷刑差點要了我的命,獄警唆使犯人用繩子把我緊緊捆綁成一團,頓時感到呼吸急促,血往上湧,臉色變成了豬肝色,腦袋像要爆炸了一樣,身體極其痛苦,耳朵、眼睛、鼻子六孔都流血了。見此情景,他們才給我鬆了綁。還有像打耳光、打頭、用拳猛擊胸肋骨、穿著皮鞋使勁搗我腳背。

獄警還唆使張良偉、王德明經常折磨法輪功學員,迫害方法有:坐凳子不准動,一坐就是很多天,用槓子壓小腿肚子,用針刺腿,用煙頭燒身體等等。這些更是家常便飯。一個姓畢的警察兇狠對我說:你不轉化,你死定了。

使我更為痛苦的是獄警還在精神上折磨我,他們知道我非常崇敬我的師父,他們就用最惡毒的語言咒罵我的師父,並用最難聽的髒話對我叫罵。一次,把我師父的像貼在凳子上面,然後強迫我坐在凳子上,我堅決不坐,四五個犯人就把我抬起來往凳子上砸下去,我的心碎了,我的心在流血,這些人怎麼變成了這樣,連個做人的道德底線都沒有了。

帶著滿身的傷痛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經過了一年近八個月的痛苦煎熬。我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被放回家。

4、非法冤判三年徒刑

二零零八年五月九日,我因到一學員家串門,被郴州市公安警察綁架,就因手裏帶著幾個護身符和幾張法輪大法好的標語,就把我關進郴州市第一看守所迫害。在郴州看守所遭犯人暴打,頭部被打得出了很多血。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我被郴州市北湖區法院冤判三年徒刑,被劫入湖南常德津市監獄五監區。在監獄裏,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三個犯人二十四小時夾控。二零零九年正月,我抵制做奴工,獄警向選智用硬塑料盒子的角砸向我的腦袋,當場砸出了一道深口子,鮮血直流。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日,我在背法,獄警隊長問我嘴巴動甚麼,我說背大法,背佛法。這時獄警佔建華走過來,對著我就是一陣拳打腳踢,我的臉部被打的腫起。佔建華還覺得不夠,又叫來幾個犯人一起毆打我,打完後,將我留在烈日下暴曬了六、七個小時,暴曬後又把我打一頓,並且將我銬在樓梯間的欄杆上三天三夜,我身上被蚊子咬的紅包層層疊疊。

我絕食五天反迫害。副監獄長找我談話,承認他們有錯。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我們都是好人,不像有的警察開口就罵,動手就打,就像社會上的地痞流氓。獄警們聽後面面相覷。當副監獄長污衊大法時,我用手指著他說:不要誹謗我師父,你會遭惡報。獄警們都看著副監獄長,他很不自在,馬上離開了。後來,打我的獄警和犯人都遭了惡報,他們都感到全身疼痛難忍。

二零一零年正月初七晚上十點許,我拒絕向獄警下跪、喊報告,獄警李刃偉就打我耳光,還叫來劉億光等兩名惡徒一起把我踹倒在地上,我的右腿膝蓋腫的不能走路,進進出出都由夾控犯人背著。直到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我才刑滿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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