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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陷冤獄十一年 妻子任振芝攜女兒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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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撫順市清原縣法輪功學員任振芝夫婦因修煉法輪功身體健康,道德高尚。卻由於堅信法輪功,這個和睦的家庭,被江澤民集團迫害得支離破碎。任振芝被非法勞教兩次,女兒張睿被迫輟學,丈夫張金生被枉判十三年,至今仍陷冤獄,而誣判的理由竟荒唐到可創吉尼斯紀錄:丈夫教別人上明慧網判八年,在判決書上簽下「法輪大法好」,每個字加一年,加了五年。共十三年。

近日,任振芝及女兒用網上投遞方式向最高檢察院控告江澤民,並成功收到妥投密碼。

任振芝女士控告說:「我們夫妻被非法雙雙抓走,那時候我的孩子才十四歲。丈夫比我提前二個月被抓走,我被抓的時候,天天被迫監控我的姐姐還不知道,元旦早上來我家,一進屋就看見孩子孤苦伶仃一個人在冰冷的小平房屋子裏默默的哭泣著,一見到我姐姐進來便哭著說:『媽媽爸爸都被抓走了,我沒有家了。』我姐姐因此傷心得哭紅了雙眼。一次次被抓,沒完沒了的騷擾迫害,孩子的心靈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優秀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時常受到老師們的冷嘲熱諷,終於輟學回家。」

下面是任振芝陳述的部份事實與理由:

我和丈夫張金生,都是工薪收入,我們有個可愛的女兒。以前我多病纏身,是個有名的藥罐子,丈夫也有許多不良嗜好,無論是生活上還是精神上都很不快,一九九五年我倆開始學煉法輪功,煉功不到一個月我所有的病症全部消失,丈夫也改掉了不良嗜好。我們的家從此幸福祥和。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由於妒忌法輪功人多,所以對數以千萬計法輪功學員實行了「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發動了這場血腥的迫害法輪功運動,億萬法輪功學員遭到慘絕人寰的迫害,我因此被非法勞教兩次;丈夫被迫流離失所,被誣判十三年,至今仍陷冤獄;女兒被迫輟學……

第一次,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清原縣公安局幾名警察開一輛麵包車在我家後院,蹲坑監視我一宿,第二天早晨八點來鐘,我去買饅頭,警察看我出來了,就進了我家,一個警察說:可把我們凍死了,還以為你走了呢。我看著他們覺得挺可憐的,被謊言矇蔽,善惡不分,助紂為虐,為了抓捕一個善良的人,凍了一宿。還有在縣聯社工作的姐姐也被單位派去監視我,在我家住了一宿。之後,我被送到縣聯社一天一宿,也是幾個警察輪流監視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第二天把我送到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一個月後送到撫順市教養院,又過了一個月被送到馬三家教養院,在那裏每天被迫奴役勞動,強迫轉化,一年後才放回家。

第二次,二零零二年三月的一天,撫順市公安局一共四、五個人從後門闖入我家,到處亂翻,甚麼也沒找到後,把我和剛放學的孩子帶到縣公安局,問我丈夫在甚麼地方,我說我不知道,他們威脅我說,不說就用電棍電你,你女兒就在隔壁,讓她聽到你的慘叫,你想不想這樣?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我們根本就聯繫不上,電話你們監控了,家門口你們也總派人盯著,他聯不聯繫、回不回來你們不是最清楚了麼?由於甚麼也沒問出來,他們惱羞成怒,第二天就把我帶到了撫順,把我送到了瀋陽馬三家教養院,非法勞教兩年半。

我的丈夫張金生是個熱心人,因為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學煉的人就多,丈夫主動組織大家學法煉功,迫害後,不法人員認為丈夫是頭,被視為重點人物。丈夫於九九年十月被非法抓捕,關進清原大沙溝看守所,左耳被警察指使犯人輪流搧耳光打失聰,在看守所期間還經歷了用報紙、牛皮紙蘸水往臉上糊,不讓喘氣等等滅絕人性的迫害……丈夫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大約三個月後,強迫送進撫順教養院非法勞教。

兩年後丈夫回家,從此,家中騷擾不斷。三天兩頭就有人到家騷擾,家周圍都是監視者,為了監視我們清原公安局派人在我家對面樓上租了間屋子居住,丈夫被迫流離失所,從此再未回家。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國保大隊將我丈夫在約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非法關押在大沙溝看守所裏被拍的照片發給當地以及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鎮等地區的出租車司機,並向世人以「懸賞三萬元捉拿在逃犯」的名義抓捕我的丈夫(當時的「懸賞舉報」電話:0413-3023344,0413-3022165,國保大隊隊長:阮麗、現已退休)。

丈夫於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被撫順市國家安全局綁架,被劫持到撫順市公安局關押兩天後送回清原大沙溝看守所,據清原警察說:丈夫頭骨被打壞,不是清原警察打的。也不許親人探視,在清原看守所裏。不法人員聲稱丈夫與外國大法弟子有聯繫,逼迫丈夫說出所謂「裏通外國」的事。撫順公安一處和清原縣公安局警察非法刑訊,用盡各種手段,結果甚麼也沒得到。

二零零四年九月六日,清原法院非法開庭審判。清原法院判決依據是:丈夫教別人上明慧網判八年,丈夫認為自己堅信真善忍做好人無罪,在法庭上高喊「法輪大法好」,並在法院的非法判決書上簽寫「法輪大法好」,他們惱羞成怒,每個字加一年,共加了五年,枉判十三年。參與迫害丈夫的有:清原檢察院的曹吉興、范東鳳(非法羅列罪名加害丈夫);非法審判審判長華玉哲、陪審員於波及劉偉、書記員彭曉強。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五日丈夫被送到瀋陽大北監獄四十天後又轉押到撫順青台子監獄。二零零七年末又轉到瀋陽第一監獄。丈夫被非法關在瀋陽第一監獄三監區。二零零九年五月九日監獄強制灌食致死一名本溪法輪功學員。丈夫於五月二十三日開始為迫害死去的同修絕食抗議。丈夫因絕食身體極度虛弱,獄警每五天強行灌食一次,第二次灌食時致使其心臟衰竭,險些喪命,原一百七十多斤的體重變得骨瘦如柴。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從絕食後至今,監獄就不讓我再見丈夫。

後來,丈夫被轉到瀋陽市第一監獄新第十四監區:辦公室電話:024-89296151。

二零一一年末,瀋陽第一監獄對即將出獄的法輪功學員實行突擊「轉化」迫害,「轉化」一名學員,給主管領導五千元,幫助「轉化」迫害的在押刑事犯人減刑三個月。

丈夫當時因被警察搜出一本電子書,被非法關小號一個多月。

由於丈夫還在非法關押中,監獄限制或不讓我們接見,我們了解的他遭受的迫害只是星星點點。

我們家所經受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也是這場血腥迫害使億萬個家庭身心備受創傷的一個小小縮影。因此,特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法辦江澤民。無條件釋放我丈夫,早日結束這場歷時十六年的民族浩劫。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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