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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被騷擾、洗腦 蛟河市吳春華夫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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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吉林省蛟河市松江鎮62歲法輪功學員吳春華與丈夫陳義,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這十多年,不斷的遭騷擾、綁架、強制洗腦,吳春華曾被非法判刑四年,陳義曾被非法勞教。2015年7月30日,吳春華與丈夫控告元凶江澤民,要求賠償迫害給家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

吳春華在控告狀中說:「我們之所以投訴江澤民,不是為我自己,因為我的遭遇只是千千萬萬法輪功修煉者中的普通一例;我也不是為法輪功辯護,因為真理是無須辯護的,人類只能去追隨真理,接近真理,同化真理。我只是希望你們能拋開自己的身份和政治因素,冷靜地、客觀地、理智地思考一下法輪功問題,為自己和中國人民負責;同時無條件釋放所有法輪大法修煉者。」

控告人吳春華陳述她被迫害事實:

我從記事開始,我就身體多病,十二歲時又得了腎病,犯病時全身水腫,十七、八歲時又得了肺結核,老百姓叫作癆病,整天像病包子一樣,我家又無錢醫治,父母怕我死在家中,就想把我早點嫁出去,可是我全身是病、無人肯娶我。當時我丈夫家是所謂「富農」,無人願意嫁給他,我的父母就做主將我嫁給了他。結婚後,我得了胃病、肩周炎、坐骨神經痛,最嚴重的是心臟病,我不能下地幹活,只能勉強的維持家務,全家的重擔只能靠我丈夫一個人承擔。由於疾病的折磨,性格也特別古怪,經常和丈夫吵架。1996年7月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沒想到我剛修煉了十二天就感到了身體輕鬆,兩個多月後,我就能和丈夫一起下地收割水稻了,這是我過去連想都不敢想的事。

可是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集團卻在全國掀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為了讓國家領導人知道法輪功的真相,1999年7月23日,我去北京上訪。剛到北京火車站,就被北京鐵路警察非法劫持,到北京豐台體育場,吉林省駐京辦事處人員限制人身自由。當地警察接回到松江鎮,被非法關在鎮政府會議室內辦洗腦班十多天,強行讓我放棄修煉,還強行讓我在他們寫好的保證書上簽字。

1999年10月不法人員又在松江鎮政府會議室內給我們辦洗腦班10天左右。10月中旬,松江鎮派出所所長陳成軍,把我和所有參加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都集中到鎮派出所內,說讓我們每人交750元錢,不交就拘留半個月。後來我們找到鎮書記李繼清,這事才未成。

2000年正月十五,我又去北京上訪,還未走到信訪辦,就被北京警察劫持,轉交給吉林駐京辦事處,我身上僅有的500元錢被辦事處人員非法搜走,後來又被轉回到松江鎮政府繼續非法關押了45天。天氣很冷,兩天沒給取暖,男女關在一個房間內,坐在木板凳上,不給飯吃,向家屬勒索了三千元錢才放回。

2000年7月,松江鎮政府人員和派出所警察,又將我綁架到松江鎮政府會議室,辦洗腦班10多天,因為我們看了我師父李洪志先生的經文《走向圓滿》,就強迫我們在拘留票子上簽字,說這次的洗腦班算是拘留。

2000年9月末10月初,正是收割大忙季節,是松江鎮政府人員和派出所警察將我綁架到松江鎮,拘禁在鎮政府會議室內10多天,姜喜才強行讓我們在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字,不簽不放人。

2001年元左右在松江鎮非法強行辦洗腦班兩三天;3月7日松江鎮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李德昌,將我非法強行劫持到蛟河,蛟河「610」人員給我洗腦一天。

2002年10月28日,松江鎮政府人員高士和與松江鎮派出所警察非法將我綁架,在政府會議室內辦洗腦班,當時我兒媳婦分娩,剛出生的孩子在家大聲哭鬧,我丈夫求鎮長魏亞蘭放我回家,用我家大牛做抵押,她都不放人,一晝夜後才放我回家。

2003年5月17日我和同修在松江鎮沙松嶺開法會時,被蛟河公安局警察和松江鎮政府人員綁架,劫持到蛟河公安局對我刑訊逼供,讓我長期站立、打耳光,打得我頭發暈、眼發花,整個頭部嗡嗡作響。給我做筆錄的那個警察,30歲左右,帶我從一樓往二樓走,正走在樓梯的一半,這個警察突然轉身下樓,我倆正走對面,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就對著我的面部用力擊了一拳,拳中握著筆,筆尖向外,我當時就感到頭嗡的一下,就蹲地下了,整個左臉部全是木的,左眼下眼瞼被筆尖被戳了一個一寸左右的大口子,向外流著血,到看守所時那裏的警察怕擔責任不收,後來那個警察簽了字看守所才收我。一直到現在左眼睛還不舒服,流淚、長眼屎、眼球紅。

他們強行關押我是非法的,我以絕食的方式反抗,蛟河看守所所長崔昆帶領張獄醫、警察馬為民等人,對我野蠻灌食,玉米粥內加了很多鹽,灌完食之後口乾舌燥,全身無力,不能站立。

2003年8月4日蛟河法院對我非法開庭,非法判我4年刑,並在8月15日就將我非法送到吉林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開始我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女子監獄六大隊,副監獄長武澤雲,隊長於洪豔、馬管教、李管教,強行讓我放棄修煉,妄圖轉化我的思想,開始是不讓我和家人見面,家人給我寫信也不給我,我的兒媳抱著不到兩歲的孩子坐了兩天的車,去監獄看我,於隊長不讓見我,反而對我兒媳說你媽煉法輪功不見你,離間我和兒媳之間的關係,還要嫁禍給法輪功。我有兩年的時間和家人失去聯繫,家人以為我失蹤了呢。

後來她們又把我綁在死人床上兩晝夜,讓猶大圍攻我都未得逞。2005年冬天又把我轉到教育監區,隊長曹紅,張管教,對我非法進行迫害,從早上5點至晚上11點,不讓睡覺坐小板凳,還指使一群包夾圍攻我,侮辱我,攻擊我師父,攻擊大法。

2007年5月我4年冤獄期滿被放回家,蛟河松江鎮派出所警察王瑞國經常闖入我家騷擾,還吊銷了我的戶口,使我成了一個沒有戶口的人。

2007年秋天松江鎮綜合治理辦公室李豔秋領著蛟河市「610」人員來我家騷擾。

2012年6月10日,松江鎮派出所警察和蛟河市公安局警察闖入我家搜家,搶走了我的電腦、打印機、刻碟機和所有大法書籍,價值近萬元,同時把我強行綁架到松江鎮派出所,我當時出現抽搐狀態不省人事,他們把我送到松江醫院,那裏醫生見狀沒敢收我,就把我送到蛟河市醫院,警察見我症狀不好,就都走了。

2012年9月末我在北京我兒子家看孩子,松江鎮政府人員李義、李豔秋和一個不知姓名的人去我大兒子家騷擾我。

控告人陳義陳述被迫害事實:

我家被劃為「富農」,文革時是打擊的對像,連上中學的資格都沒有,只好務農。那時的成份論壓得我抬不起頭來,想娶媳婦就更難了,我妻子在家時就多病纏身,沒人敢要。我父母為了給我成個家,只好找個有病的做媳婦。那時我家也沒錢治病,幸虧我舅舅在廣西上班條件比我好,我舅舅就從廣西給我郵一些藥,但總是不能根治。1996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半月的時間,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無病一身輕,也能下地幹活了,鄰里關係、親屬關係、夫妻關係也越來越融洽。她的變化觸動了我,我從此走上了修煉的路。

2004年7月31日松江派出所片警老王頭,以查戶口為名非法闖入我家騷擾。當時我家沒人,他看到我家有一本大法書《轉法輪》,他為請功就又回去找了兩個警察,來我家搜家,搜走一本大法書和一些大法資料,把我綁架到蛟河看守所,並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九台勞教所。那年我都53歲了,還讓我幹重體力活。

2009年7月的一天清晨,松江派出所片警王瑞國、和松江鎮政府人員李義,李豔秋、張福義等。將我綁架到蛟河洗腦班,「610」人員和松江鎮政府人員24小時看管我,強行讓我放棄修煉,還逼迫我寫悔過書,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行為,非法拘禁了半個月才將我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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