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有國家公務人員、警察、教師、醫生、工人、農民,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21人,女性法輪功學員51人,樺南林業局3人,樺南曙光農場1人:孫喜芹(至今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劉廣有、溫洪軍、李成、劉春靜、劉鳳平、宋秀清、王丹、盧美榮、鮑麗梅、劉平、常秀華、顧福榮、馬吉順、張傳廣、劉青、賈玲、張麗珍、趙永利、於曉紅、於小玲、李德真、張春輝、孫玉環、胡秀玲、魏春榮、劉清麗、楊榮兵、劉少生、劉生、楊曉峰、蒙慧芬、李廣明、王鴻雁、張晶、張沈平、劉淑池、劉月、付清福、楊運濤、邱秀梅、劉淑華、鄒文華、關鳳琴、許彥喆、郎喜芹、王立新、安鳳豔、張瑞玲、魏春麗、段秉賢、周文明、劉淑賢、張友金、閆喜發、左桂娟、紀曉東、孫宇霞、尹鳳華、宋蘭芬、李士平、魏春雨、張娟、周欽鳳、呂光波、王振(離世)、於淑蘭(離世)。還有在高壓下放棄信仰的楊玉波、宋桂春、王金豔、楊玉華四人。
一、被非法判刑8人
◇劉廣有,男,1958年8月出生,醫生,遭非法判刑3次,女兒劉月為保護父親,被判勞教2年,遭勒索現金及經濟損失達13萬元左右。
2005年7月25日,劉廣有外出進藥, 20歲的長女劉月在家料理家務,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軍、陳玉君、黃××等一夥突然闖進,謊稱是物價局查假藥的,未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在室內到處亂翻,搜出了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女兒劉月為保護父親免遭迫害,說自己煉法輪功,遂被警察綁架到樺南縣看守所。警察明知道劉月不修煉,還要勒索家人拿一萬三千元錢贖人,因家人無力交納,公安局國保大隊出於報復就捏造材料,非法勞教劉月兩年,劫持到佳木斯市西格木勞教所。在勞教所關押期間,劉月說自己未修煉法輪功,但勞教所仍逼迫劉月寫所謂的「轉化書」,關押兩個月後才放人。
8月22日,劉廣有再遭警察李軍等綁架,關押在樺南縣看守所4個月後被非法判刑兩年,警察勒索2萬多元錢後說監外執行。
劉廣有和女兒同時被關押期間,家中只有年僅14歲的小兒子孤獨度日,孩子自幼失母,他們一直是爺仨相依為命。劉廣有與女兒釋放後,父女倆精心培育的八畝地的南韓白菜仔已荒廢顆粒未收。這次直接農作物經濟損失達5萬元以上。衛生所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
2008年12月份,劉廣有因講真相再次遭樺南縣大八浪鄉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在樺南縣看守所半個月後,被判勞教1年,沒有任何手續。送綏化勞教所因體檢身體虛脫拒收。女兒去接時,竟然被樺南縣公安局國保警察勒索三千元才將劉廣有放回。
2012年2月27日在八浪鄉講真相時被八浪鄉派出所副所長馬長勝、警察盧方舟綁架,並被劫持到樺南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月後非法判刑3年,在黑龍江省七台河監獄集訓隊關押3個月後,又劫持到佳木斯連江口監獄非法關押,直到3年刑期滿才得以釋放。家中價值4萬多元的中草藥霉爛。房屋坍塌。
◇王振,男, 1942年出生,樺南林業局退休工人;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非法判刑三年,迫害期間經濟損失達3萬元左右。妻子劉淑池為保護丈夫被非法勞教。
法輪功學員王振 |
2005年4月,因惡人構陷,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李軍夥同王錦峰到王振家謊稱招工,後來原形畢露,亂翻一氣,將王振綁架,王振的老伴(未修煉法輪功)因保護丈夫也被綁架到縣看守所,後將王振老伴一年,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有病也不給及時用藥,病情嚴重才放回來,關押101天。王振在樺南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75天後,勞教一年半,送入佳木斯勞教所,體檢身體不合格拒收才放回。
2009年8月18日,王振等6名法輪功學員在學法時,國保大隊陳玉君夥同新建派出所於明濤、劉曉男、司機小剛等闖入室內非法將6人劫持到縣公安局,威逼、恐嚇說不拿錢就勞教,李紹春和另一個警察去王振家裏翻所謂的證據沒找到不得將人放回。
2010年7月18日,王振在樺南縣畜牧集市發神韻光盤,發到樺南縣梨樹鄉派出所警察朱晶手裏,他與同伙不容分說將王振劫持到縣公安局,後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在王振突發心臟病沒有痊癒期間,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先是劫持到七台河監獄集訓隊,三個月後被送入牡丹江監獄;關押期間王振多次被送進醫院治療,直到2011年7月8日保外就醫,左眼幾近失明、血壓200-240,家庭遭到三萬元的經濟損失。
幾年來多次騷擾關押、勞教、判刑,已近70歲的王振老人受到了嚴重的精神刺激和傷害,幾度精神崩潰。於2014年3月18日離世。
◇溫洪軍,男,1971年7月1日出生,個體經商,遭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四年,多次被騷擾、關押,被勒索現金和掠走的家中物品經濟損失大約二萬四千元。
法輪功學員溫洪軍 |
2006年4月份,溫洪軍發放真相資料時被構陷。新建派出所和親屬到家中將打印機一套設備搜走。價值上千元。
2007年1月份,黑龍江省樺南縣國保大隊長李軍,到溫洪軍飯店拿出國家網監局上網紀錄單,說有上明慧網紀錄。非法收走電腦一台和上網設備,價值三千元。並將溫洪軍劫持到國保大隊。李軍向家屬勒索二千元錢後當晚將人放回。
2007年9月30日,樺南鎮街裏派出所所長和另外兩名警察闖到溫洪軍飯店將他綁架到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然後劫持到樺南縣看守所。關押二十一天。親屬多方找關係,後在佳木斯市「610」、市國安局、國家網監局、市公安局四個地方蓋章、索要人情費八千元才放人。
2008年10月18日,溫洪軍在廠院牆寫法輪大法好時。被開車回養殖場警察安保偉看到當即報警,夥同勝利派出所警察將溫洪軍綁架到勝利派出所,強行將溫洪軍身上帶的二百多元錢搜走,摩托車也扣在派出所。當晚他被送到縣看守所關押,而後判勞教一年半。11月末被劫持到佳木斯送勞教所,勞教所不接收。但樺南公安局國保大隊還是不放人,經多方找人花一萬多元,於12月25日才將人放回。
2009年6月13日,溫洪軍在金沙鄉五分屯村發放資料時。村書記舉報到金沙派出所,被綁架關押在樺南縣看守所。而後被中共樺南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先是劫持到黑龍江省七台河監獄,一個月後轉到佳木斯監獄。受盡各種酷刑折磨。長時間打飛機、遭受鎬把打屁股,鎬把打折幾天換一個,長期坐小板凳背監規到半夜12點、脫光衣服,用電棍電,用膠皮棒打。
由於溫洪軍多次遭受關押迫害,長期生活在恐怖高壓下的妻子再也承受不下去了,2011年6月在溫洪軍非法勞教期間妻子被迫與其離婚。
◇李成,男,1977年1月3日出生,個體經營;被勞教兩年、非法判刑5年;
法輪功學員李成 |
2001年去北京上訪,被樺南縣公安局警察劫持到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個半月,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警察向家屬勒索一千元的「伙食」費才放人。
在2005年,國保警察李軍利用一人做誘餌說要看法輪功資料,騙取李成的信任,以此作為迫害證據,將李成非法關押,送勞教所因身體殘疾拒收,又關進縣看守所三個月放出。
2006年,國保大隊警察在樺南縣新華市場,光天化日之下將李成綁架。過程中用流氓手段折磨,李成身患殘疾,警察王錦峰坐在他的身上,壓得李成幾乎難以喘氣,他們拿大水壺往耳朵裏灌水,將李成關押後,他們費盡心機的又將李成勞教二年,再次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關押迫害。半個月後由於身體極度虛弱,勞教所拒收退回當地,在樺南縣看守所關押,李成絕食反迫害4天後得以釋放。
2008年6月27日,李成去閆家鎮發真相資料,遭村長構陷,被閆家派出所警察綁架,然後又非法關押到樺南縣看守所,四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五年,關押到七台河監獄861監區。三個多月,又劫持到佳木斯監獄。
二、被非法勞教29人
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 10 人,女性法輪功學員15人,及兩名未修煉女性家屬。
◇張傳廣,男、1978年4月出生,樺南林業局人,判勞教一年,曾多次遭當地(林業局)警察騷擾,直接現金損失六千元左右。
法輪功學員張傳廣 |
2009年9月18日,和同修粘真相資料時,八浪鄉派出所警察安寶偉路遇,他夥同二村民毆打張傳廣,褲腰帶被搶走,還誣告到勝利派出所,警察姜殿峰等人驅車趕到,當時張傳廣走脫,一警察掏槍連射,子彈打光,也未打中。一個月後,被樺南縣八浪鄉派出所警察安寶偉夥同林業局派出所魯強等綁架到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判勞教一年,在關押期間被獄醫潘忠強制打藥和毒打,絕食後,被強行灌食,家人托關係花六千元左右,保外就醫。
◇李德真,男,1963年出生,農民,兩次遭非法勞教共4年半,遭多次關押,被勒索現金達六千元以上。
法輪功學員李德真 |
2000年7月,李德真和兩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被當地國保警察花二千元錢買出來,然後戴上手銬將三人帶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受到犯人和警察的毆打,關押59天,家人被縣「610」人員張可心、薛躍勒索了三千元現金和打了二千元欠條後,才被放回。
2001年7月,李德真第二次去北京,在大街上散發大法真相傳單時,被海澱區派出所非法抓捕關進鐵籠子裏,胳膊被穿進鐵環子裏,再戴上手銬,這樣被關了一天一宿,不讓吃飯、喝水、上廁所。後被送進海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被銬過地環和被四個大漢毆打,關了27天後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北京大興勞教所關押。
2004年,李德真又去北京證實大法,在街上被警察翻包遭綁架。關在西直門派出所的地下室裏,三天後被當地警察陳玉君和鎮政府人員李福貴劫回,包裏的一千多元錢,還有手機、手錶都被警察李軍強行搜走。將李德真直接關入樺南縣看守所(1個月),關押期間家裏僅有的能維持生存的七畝半地被鎮政府給賣了。又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後轉到綏化勞教所半年。 妻子經不住中共的迫害被迫離婚。
◇楊曉峰,男,1972年8月出生,勞教3年零3個月。遭中共勒索現金五千元,
法輪功學員楊曉峰 |
2000年,楊曉峰去北京上訪遭北京順義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樺南縣610和國保大隊人員劫回,在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三月個釋放。不久,又被國保科、立新派出所無理由的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二次共勒索了五千元,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才放回。
2001年1月13日,楊曉峰再次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佳木斯勞教所.
2003年回來後,縣公安局副局長盧光和國保科李軍,不斷的騷擾企圖加重迫害,被迫流離失所近三年。
2008年4月8日,楊曉峰遭國保大隊流氓警察陷害,非法判1年零3個月勞教,關押在綏化勞教所。關押期間受盡各種酷刑折磨:把香煙點著插進兩個鼻孔裏、用萬伏電棍電、上大掛等。
在樺南縣遭警察陳玉君、陳洪輝、於洪軍、崔廣林的毒打。肋骨骨折三根,一隻耳朵打聾。剛結婚一個多月的妻子承受不住警察的多次騷擾被迫離婚。
◇張沈平,女,1965年3月22日出生,被非法勞教兩年。
法輪功學員張沈平 |
2011年,張沈平在街上給一位青年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樺南縣610主任車傳鵬看見,劫持到樺南縣公安局企圖加重迫害未得逞。
同年,張沈平和妹妹張晶去包頭市打工,在講法輪功真相時被人構陷,2011年6月2日,張沈平與妹妹被包頭市610和故陽縣公安局南關派出所強行綁架,非法關押在包頭市第五看守所(28天)。被判兩年勞教,關押在包頭市第五看守所。
三、被非法關押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22人:
其中男性法輪功學員 7 人,女性法輪功學員 15人:付清福、楊運濤、邱秀梅、劉淑華、鄒文華、關鳳琴、許彥喆、郎喜芹、王立新、安鳳豔、張瑞玲、魏春麗、段秉賢、周文明、劉淑賢、張友金、閆喜發;左桂娟、紀曉東、於淑蘭(離世)、孫宇霞、孫喜芹(至今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還有鄒文華的兩位未修煉法輪功的親屬。
◇孫喜芹,女,1968年5月出生,樺南縣檔案局職員。2015年1月25日,孫喜芹在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樺南縣八浪鄉派出所所長馬長勝路遇看到,當即叫來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將孫喜琴綁架當晚送到樺南林業局看守所,數日又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2015年2月5日被中共樺南縣檢察院非法批捕。2015年7月初移交樺南縣法院。
◇孫宇霞,女,1954年出生,樺南縣公安局三級警督,已退休。2001年4月30日晚,孫宇霞與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去駝腰子鎮金缸村發真相傳單,被駝腰子派出所副所長李金光和警察劉常義蹲坑綁架。在樺南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30天,而後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洗腦班,被非法關押18天,勒索現金1800元。參與迫害的人有鄧洪彬、李軍,主管副局長盧光。2004年4月15日,在大街上偶遇同事國保科長李軍,被其翻包綁架,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11天,勒索現金6000元。2004年至2007年期間,單位以孫宇霞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少調一級工資。
◇魏春麗,女,1960年出生,大專學歷,樺南縣檔案局股長。2001年4月30日晚與兩名法輪功學員去駝腰子鎮金缸村發真相資料,被駝腰子派出所蹲坑警察李金光等人綁架,當晚移交縣公安局政保科,次日凌晨被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70多天。被勒索去一枚金戒指,500元錢。參與迫害的有:610副主任劉忠;公安局副局長盧光、政保科科長李軍、警察陳玉君。在後幾年裏,魏春麗先後遭到市公安局、縣公安局國保、派出所、「610」的多次騷擾、威脅。2005年12月份,樺南縣公安局國保李軍夥同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陳萬有等人闖進家中非法抄家,勒索家人3000錢。陳萬有還對家人說:要過年啦,破財免災吧。2010年,610新上任的主任車傳鵬,不斷給魏春麗單位領導打電話、上門騷擾,找談話,叫寫悔過書,直到勒索單位一千元現金才罷休。
◇鄒文華,女,1965年2月出生,黑龍江省樺南縣氣象局應用氣象工程師。2000年6月20日,鄒文華去北京上訪被關押在佳木斯駐京辦事處,被樺南縣公安局警察李軍勒索現金260元,被非法關押在樺南縣看守所兩個月。縣「610」向單位勒索5000元,後來單位從鄒文華工資中扣除。在樺南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單位扣鄒文華兩個月工資1500元,出來時看守所所長王軍勒索家屬500元,說是伙食費。
2003年6月,樺南縣「610」副主任薛秀清夥同國保大隊長李軍向鄒文華家屬勒索1000元。
2004年,佳木斯鐵路公安處警察綁架了鄒文華從吉林來串門的親戚,非法關押七天,理由是身上帶著法輪功光盤,又勒索家人2000元現金和500多元伙食費等。
2006年8月,樺南縣國保警察李軍、王錦鋒綁架鄒文華的母親(未修煉法輪功),勒索3000元。
四、被劫持公安局威脅、逼迫、問訊、勒索7人;
被劫持公安局威脅、逼迫、問訊、勒索7人:尹鳳華、宋蘭芬、李士平、魏春雨、張娟、周欽鳳、 呂光波。
◇宋蘭芬,女,1934年出生,81歲,原鐵西街道居委會主任。2009年8月18日下午,法輪功學員李士平、張娟、段秉賢、王振等在宋蘭芬家學法。兩點左右,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陳玉君夥同新建派出所於明濤、小剛等多名警察闖入宋蘭芬家,把在一起學法的六名法輪功學員一同劫持到公安局。並非法抄家,搜走許多大法書籍,連孫女學習用的復讀機都被抄走,在公安局遭威脅、恐嚇,審訊,晚上七點多鐘被勒索一千元錢才讓回家。幾天後,宋蘭芬老人去公安局要被勒索的一千元錢和家中物品,不但沒要回來,還遭陳玉君等警察謾罵、推倒在地,因心臟病復發,才讓兒子接回家。
◇周欽鳳,女,1962年出生,原樺南林業局第一百貨營業員;2005年5月份的一天中午,因在家中放法輪功真相光盤,被人誣告,新建派出所三個警察闖入家中亂翻,甚麼也沒翻到。過了二十天左右,派出所警察王志冶夥同公安局警察再一次闖上門,將周欽鳳劫持到公安局問訊,沒能得到他們所要的。而後多次騷擾,尋機勒索、迫害周欽鳳,都沒有得逞。
◇魏春雨,男,1964年2月出生。2012年7月23日,在街上發放神韻光盤被樺南縣新建派出所警察劉曉男、孫昌濤和一名司機綁架到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在國保大隊,林學棟、曾勁峰、李紹春、陳玉君參與了非法審訊,被林學棟蠻橫踢打,非法拘禁五個小時獲釋。2013年6月3日,魏春雨在街上發真相資料,發到了公安局副局長許長君手中,許長君表面帶著微笑,口稱法輪功好,譴責共產黨,但暗地跟蹤叫來警察將魏春雨綁架到公安局,交給國保大隊長李曉林,他們非法搜身,沒收了一些真相幣和真相光盤,被非法拘禁兩個小時。
◇呂光波,女,50多歲;2004年陪讀期間,國保大隊長李軍等人多次到家騷擾,找不到本人,就到呂光波的丈夫單位騷擾,逼迫家屬拿5000元現金才肯罷休。
五、把迫害好人當工作,為中共賣命的悲慘結局
▼李軍,男,57歲,樺南縣公安局原國保大隊隊長,2012年5月12日,在晨煉的時候突然暴死街頭。
李軍從1999年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運動開始後,到2008年他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在2003年提為隊長這促使他更是極力地為江氏流氓集團賣命。經他綁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有百餘人次,勒索現金超10萬多人民幣,幾十人被非法勞教。騷擾法輪功學員至少在兩千多人次以上。他在八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曾三次出車禍,最後是事事不順,妻離子散、晚景淒涼,雖然他內心深處也有些惶恐不安,但視金錢勝於性命的他抱著僥倖心理,他認為本人只是執行「共產(邪)黨政策」,他就拿著江鬼給他的所謂「條文政策」心安理得的繼續參與迫害法輪功,把法輪功學員當成搖錢樹肆意勒索。最終落得個暴死街頭的下場。
▼陳洪輝,男,40多歲,其接替李軍職位當上樺南縣國保大隊長後,繼續迫害法輪功,在任職兩年中,他組織人燒大法書籍和大法師父的法像,參與綁架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五人被非法判刑,兩人被非法勞教,其他人或被勒索罰款或被拘留。陳洪輝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毒辣,一次在地下室非法審訊法輪功學員李廣明時,用點燃的蠟燭狠毒的燒李廣明的兩條腿,然後將蠟燭油倒在燒傷處,發出很濃的氣味。
法輪功學員多次給陳洪輝講真相, 他都置若罔聞,執迷不悟。就在他遭惡報的前幾天,還有法輪功學員勸他不要參與迫害,退出中共邪黨,他竟揚言:「這麼多年出車也沒撞死,都說報應,報應我個試試,我就跟共產黨走到底了!」誰知七天後就遂了他的願:2009年10月31日下午,陳洪輝因私事乘車從樺南縣土龍山鎮返回樺南的路上,撞到大樹上,顱骨粉碎,當場死亡。
▼陳玉君(陳玉軍),男,43歲,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十多年來一直追隨中共,把迫害好人當工作,與他原來一起工作的國保警察,有的遭到了惡報,有的厭惡了這份惡差,陸續離開國保大隊。而陳玉君對很多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的真相都當作耳旁風,充當迫害主先鋒,每次綁架法輪功學員他都參與,而且手段惡劣。比如,2008年4月8日,陳玉君假裝乘客,讓開計程車的法輪功學員楊曉峰把他拉到公安局後,遂與其他警察連打帶踹的將楊曉峰拖進公安局,與國保大隊副隊長陳洪輝、副局長於洪軍、崔廣林等人對楊曉峰拳打腳踢,陳玉君多次用礦泉水瓶狠命的打楊曉峰的頭部,致使楊曉峰肋骨骨折三根,一隻耳朵打聾。後楊曉峰被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在綁架楊曉峰的十天後,陳玉君與人發生衝突被捅了三刀。他在住院期間,法輪功學員仍慈悲地給他講真相。但是他受無神論思想控制,把出現在眼前的事都看作是巧合,繼續充當中共打手。後來患上雙側股骨頭壞死,妻子也與他離了婚,他仍然沒有懺悔的心。2014年4月19日,他騎著剛買回兩天的「鍛煉自行車」去鍛煉,下午兩點多鐘在樺南縣的五一道口,突然連人帶車栽到路邊的溝裏,被人拽出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盧光,男,53歲,原樺南縣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他一直緊隨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騷擾、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財,致使多人被非法抓捕和勞教。僅2005年前八個月就先後非法抓捕、勞教11名法輪功學員及家人,並從中搜刮錢財,撈取政績。盧光公然在電視上誹謗誣蔑法輪大法。
2006年,盧光被檢查出肝壞死,病痛折磨得他生不如死,到北京治療花了三十多萬進行肝移植得以緩解。他雖然從2006年開始不再主管迫害,但他沒有任何懺悔的表現,最終上天不再給他贖罪的機會,於2014年6月11日死亡。
▼於明濤,男,49歲,樺南縣新建派出所警察,一直追隨邪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凡是他管轄之內的法輪功學員大多都被他騷擾過。2012年6月29日,於明濤突然暴病身死。
事隔三天的7月3日,同一派出所的另一警察也突發暴病死亡,年齡也是49歲。當地一公安局長說:你們派出所怎麼了?是不是得找人算一算哪?
結語
其實法輪功學員無論遭受多大的冤枉和迫害,他們都是最清醒的,最起碼他們知道結果是甚麼樣。最可悲的就是那些參與迫害的所謂執法人員,他們大多受中共無神論灌輸,不相信善惡有報。
十六年的迫害,直接接觸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也知道法輪功都是一群好人,當法輪功學員把真相給他們講明白了的時候,他們無奈的說:上面也沒下來新條文(停止迫害法輪功),我們也沒有辦法。其實此態度恰恰是這些人最糊塗、最可憐的。
今天法輪功學員再一次告誡你們:江澤民與中共互相利用迫害法輪功,它們已經把自己給迫害倒了,當停止迫害法輪功的時候,你們看到的只能是對江澤民的大審判,也是對一直追隨江澤民充當打手的人的大審判。那個時候是沒有機會選擇了。
如果你們能明智的話,就應該看清當今的形式就是你們選擇的機會,隨著天象的變化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推出 「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接著起訴江澤民的大潮掀起,目前從 5月底至今,已超過十六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機關控告、起訴前迫害元凶江澤民。控告狀來自地區涵蓋中國大陸所有34個省級行政區,96%的地級行政區,以及海外27個國家和地區。控告人人數之多、範圍之廣,前所未有。
法輪功學員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是行使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是受現有的中國法律保護的。聽到消息的普通民眾也積極支持訴江。如今,江澤民走向窮途末路,「迫害法輪功」正走向窮途末路。希望那些還想靠「打擊法輪功」攢「政績」、升官發財的人,趕快清醒過來,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千萬不要像王立軍、薄熙來、周永康、李東生、蘇榮、徐才厚一樣,一條道跑到黑,那是自斷生路。
附七十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詳情(下載(18.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