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非法判刑11年 半百殘疾人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遼寧省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孫世海,是位小兒麻痺後遺症患者,他於2015年7月22日向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被非法判刑11年,遭受嚴重迫害。孫世海先生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現年50歲的孫世海的陳述:

修煉大法 身心健康

我自幼患小兒麻痺後遺症,體質弱,因為殘疾所限,在家做手工活為生。結婚有子後更是辛苦,因幹活熬夜身體每況愈下,經常頭痛欲裂、噁心乾嘔,並時常出現不明原因過敏症狀,精神上更是因為找不到人生目標而苦悶。

一九九六年底,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煥然一新,過敏症狀不見了,殘腿也變得漸粗,能使上勁了。精神境界更是質的飛躍,在利益和事情上都變得很隨和,不斤斤計較了。三代同堂,家庭和睦,其樂融融。學法輪功之後,全家人二十年來沒有因為生病花過一分錢。

合法上訪 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發動了滅絕人性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七月二十日上午當央視播出對法輪功的非法決定時,我驚呆了,作為法輪功學員,我自然對法輪功書籍內容十分熟悉,哪有甚麼世界末日呀、地球爆炸呀、不許去醫院看病吃藥呀、釋迦牟尼轉世呀,堂堂央視斷章取義,信口雌黃。尤其是播放一少年背對觀眾喃喃低語:學法輪功,練隱身術偷東西,這都是對法輪功的侮辱與誹謗。

當聽到江澤民誣蔑法輪功為「×教」時,我再也坐不住了,我們都是在發自內心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想既然對我們不了解,我有權向有關部門說明我們的情況。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底我到北京合法上訪。剛到北京國家信訪局來訪接待室,就被數不清的各地駐京便衣擋在了門外,很快便被兩個鞍山市的便衣綁架到一輛車上,並送到玉蜓賓館裏一個房間,搜完身銬在床頭上。三天後家鄉派出所來人帶回,兩人的路費也都是從我帶的錢中扣掉,約三百元,餘下的六百元也被他們沒收了,沒給任何收據。還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另扣了一百五十元所謂的被褥錢,說是擾亂社會治安。

出來後辦事處要給我辦洗腦班,因就我一個人沒辦成。

這之後就沒幾天消停日子,不是居委會來訪就是辦事處找,不是派出所叫去開會就是區政法委或市610談話或帶到勞教所觀摩,使我無法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他們送家屬的一封信,也滿紙是威脅的株連政策,恰似文革悲劇重現,擾的剛剛想學法輪功的父親由於害怕也干擾、謾罵我們學法輪功,家庭沒有安寧。街道書記明確告訴我:運動了!區政法委書記說:要把你們像右派份子一樣管起來,早請示,晚彙報。擾得母親病情更加嚴重,在恐懼中去世。

破門而入 兇猛綁架

二零零一年市內各區分批的把那些不願放棄學法輪功的學員,綁架到教養院洗腦班進行強行「轉化」迫害。官方稱:黃糧(指玉米麵)有的是,半個月一期,到期不「轉化」的接著下一期,兩期不「轉化」者就地勞教。附近的同修陸續有被非法勞教的,有被送洗腦班的,面對恐怖的形勢我不得不離開家流離在外。

警察為抓流離失所的學員,對全市出租房進行地毯式排查。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午,警察踹壞我租住屋的房門衝進來。我因腿腳不便,外甥來給我做飯。當時我外甥在驚嚇中跳上窗台說:你們別過來。一警察不聽急往前撲,瞬間外甥從六樓跳落下去,我的心遽然下沉。

他們非法抄走了我的私人物品:電腦、打印機、複印機、光盤刻錄機、複印紙等直接損失一萬多元,還有手機、VCD、幾百元錢沒有寫在搜查單上。

他們先把我綁架到深北派出所,問不出甚麼,又帶到立山分局審,晚九點多送進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獄警想「轉化」我,不能得逞後,不給我穿家屬送來的秋衣秋褲,說凍著我。

冤獄11年 酷刑奴役

二零零二年六月中旬,法庭不通知家屬,秘密開庭,對我非法判刑十一年。七月中旬將我劫持到瓦房店入監隊。說是入監教育,其實就是無償苦役,手工搓鞭炮,天天高定額的數量根本就沒幾個能完成的。於是每晚八點以後都上演刑虐劇,開飛機、罰跪砸頭、鐵絲抽背或椅腿軋手指,有高燒三十九度的人還得幹活,還有四根電棍同時「伺候」,時常有法輪功學員或其他人在廁所昏厥,我被罰面壁。四十多天後,九月三日分到遼陽鏵子監獄,這時我已經被折騰的很瘦了,有時會一下子暈倒在床上,新監區樓還沒有暖氣非常冷,晚上穿著棉衣、棉褲蓋棉被戴棉帽凍得都睡不著。

由於絕食做手工喪葬用品,把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一間空冷房內,從早到晚十幾個小時罰坐小塑料凳,不准穿棉鞋,只能穿塑料拖鞋,不讓坐棉墊。

二零零五年六月,獄警把我弄到三樓一隔絕房間內強制「轉化」,電視整天大音量播放,十幾個犯人、獄警換班對我車輪戰半月有餘。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我被轉押至大連南關嶺監獄,這樣的事情二零一二年又經歷了一次,警犯換班不讓我睡覺等,在那個剝奪人權的最黑暗的地方,每一次小事抉擇都可能成為是生死的心理威脅,如:不戴胸牌、衣背拒噴「犯」字或「號」字碼、不報數、不背監規……十一年漫長的日子,精神、肉體的巨大傷害、煎熬是無法用語言表述的。

十一年的牢獄迫害也很大程度損壞了我的身體健康,至今沒有復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