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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酷刑 內蒙古赤峰市王豔平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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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元寶山鎮八家村四組的王豔平,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書。

王豔平多年來因修煉法輪功被當地的公安機關、國保大隊等迫害,三次被劫持進洗腦班累計三十一天,被拘留看押累計一次累計十五天,被勞教迫害二年,十多年來被迫抓進派出所多次。

以下是王豔平在控告書裏自述遭迫害事實:

1、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的一天晚上十點左右,元寶山鎮派出所片警王軍闖進我家中把我強行帶到派出所,刑警孫玉路問我,知道找你幹甚麼嗎?我說不知道,他說,好好想想吧,又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吧。我說是,他問我最近幹甚麼了。我就把煉功後身體健康、身心受益的體會講給他們,他們不讓我往下說,讓我說說正事,我說沒幹甚麼,煉功就是做好人,這時孫玉路生氣滴從床上站起來,來回打了我兩個嘴巴子。接著又過來一個戴眼鏡的叫劉偉民(原國保大隊隊長)「啪」一拍桌子說,你給我站起來。走到我跟前就把我從凳子上拽起來,打了我三、四拳,口中說:「一個大老爺們不好好工作煉甚麼功,煉功能當飯吃嗎?想起來了嗎?」說著走到桌子跟前把一篇經文甩給我看,又拽著我的鬍子瞪著眼看著我。夜裏,片警王春看著我,嘴裏說了很多不乾淨的話和不尊敬師父的話。第二天他們問經文到底哪來的,我說撿來的。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最後不得已說出實情。這樣他們還不滿意,勒索說要二千元錢,不然的話就拘留十五天,當時家裏沒有錢,借錢交足了二千元才被放回家中。從此後,片警經常進家騷擾,生活不得安寧。因為騷擾抄家的次數實在太多,時間相隔十五年之多我也記不清有幾次。

2、二零零一年三月份,當地片警強行將我從家中帶到八家派出所,強行洗腦五天,洗腦頭目有元寶山區610的牛劍平和魏勇。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片警王軍又強行將我從家中帶到派出所,說是有點情況,上面想了解了解。進屋後,劉偉民(原國保大隊隊長)滿嘴髒話,問我最近跟誰聯繫了,地區出現的大面積的法輪功真相傳單是怎麼回事,還說他們為了查清這件事件,已經「蹲坑」一個多月了,仍然沒找到線索,想在我這突破。八家派出所副所長王校(音)說,只要我說出那些真相傳單是從哪來的,就將上次(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罰的二千元錢還給我。我不知道真相傳單哪來的,無法告訴他,他們沒有任何證據,他們氣急敗壞第二次到我家中非法抄走的法輪功書籍為由,在派出所非法關押兩天半。後又將我送到平莊看守所,被關押到第三天的晚上,發傳單的人被蹲坑的警察抓住了,這樣我才被放回家中。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片警王軍上我家說填個表,因上面有污衊大法和不准煉法輪功的內容。我堅決不填,並給他講明法輪功的真相,他不聽怒氣沖沖的走了,還揚言說把我的情況向上級反映。

3、二零零一年中秋節前一天,片警來到家中,讓我到派出所裏了解點情況。我說沒時間去不了,沒甚麼可說的,當晚就沒去派出所。因我前一天沒有跟去派出所,他們惱羞成怒,第二天中秋節上午又騷擾家中,讓我去派出所,我沒有去。當天中午再次上門騷擾,我又被片警強行帶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片警說:「你不是挺牛嗎?我們是不想整你,你信嗎?我現在到你家就能翻出法輪功的東西來。」就這樣,他們當天下午第三次騷擾、抄家,搶走我師父法像和法輪圖。下午,元寶山鎮黨委書記雷書記看我就跟派出所所長說:「就把他送看守所吧,他也不改」。指我還修法輪功。隨後片警王春、鄭軍將我送到平莊看守所,並教唆管教好好管教我(隨意打罵)。進號裏後,犯人強行脫掉我的衣服,誰看衣服好誰穿。號裏的迫害用在我身上有很多種: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第一種,澆涼水,中秋的天氣很涼,剝去衣服用自來水澆身洗澡,還被犯人拳打腳踢,一邊打一邊用涼水澆身體,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號長跟犯人說用涼水給我澆一百瓢,被指使的犯人嫌少不幹,又強加一百瓢。

第二種,「看電視」,就是把我的腦袋往便池裏按,把整個頭都堵在流水口,不斷放涼水澆腦袋,並問「電視」裏有甚麼,不說就一頓拳打腳踢。

第三種,喘氣遊戲,就是讓我使勁喘氣,並使勁用手按我胸口,直至缺氧休克。甦醒後,繼續同樣方式折磨迫害。

第四種,用牙刷敲打腳趾蓋,先多人將我手腳身體按在地上,用牙刷使勁輪流敲打腳趾蓋,十指連心,敲打心痛噁心後乾嘔不止,十個腳趾蓋被敲打青了不能著地後還強制擦玻璃。

第五種,蹲地踢後背,就是讓我蹲著,犯人用腳後跟使勁往我後背踢,腫起饅頭大小的包。

第六種,手掌砍咽喉,夜裏強制要求我打更,其中一個叫田小齊的犯人,見我瞌睡犯睏就用手掌砍咽喉。

第七種,打腫臉充胖子,犯人見我臉瘦,就說讓我胖點,用手打嘴巴子,後因用手打疼改用拖鞋打,把我臉打的腫起變形。

第八種,全身毆打,幾個犯人同時打我身體的臉部、胸部、後背、咽喉等處。其中有個犯人,體質健壯,把我的梭子骨給打斷了,咳嗽都不敢。

在這種白天被毆打,晚上還在號裏打更的情況下,我熬過了十五個日日夜夜,當哥哥來接我時,距離不到五米,沒能認出我來。才離開看守所,我就被強行直接送到元寶山區平莊洗腦班進行非法強制洗腦十二天。我給洗腦班的610頭目們都看到過身上的傷。回到家後,一個多月才能平躺,因梭子骨被打壞了,三個多月不能幹重活,腳趾頭最少半年以上才不像開始那樣疼。

二零零二年八月,片警王軍又翻牆闖進我家,把大門打開後,讓鎮政府洗腦班頭目崔桂芝、鎮武裝部孟凡仁、鎮長、副鎮長一行五人闖入我家,我當時正要去賣菜,他們不讓,把我強行帶到鎮獸醫站後院招待所,非法強行洗腦十二天。期間警察和610頭目經常恐嚇威脅。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中午開始,內蒙古赤峰市「610」對元寶山區法輪功人員進行非法抓捕,我也在被抓捕的名單上,為避免騷擾抓捕,我被迫離家出走,流離在外。我在外流離期間的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早晨,因去一位修煉法輪功學員翟翠霞(現被關押在內蒙古女子第一監獄)租住的房子,被蹲坑的警察郭雲峰綁架並奪走金城AX100摩托車一輛和優盤一個,個人現金三百元左右。綁架到雲杉路派出所後,我被不斷用膠皮警棍往十個腳趾頭上打,打累後,就把我雙手反捆到背後吊到暖氣管子上,腳尖離地,站不穩,疼的我汗水順著臉頰流在地,負責看著我的是警察王彥軍喝著茶水抽著煙悠閒的走著。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大約又過了半個小時後,把我從暖氣管子上放下,送到元寶山區平莊公安局。強行脫掉我的上衣,把我困在鐵椅子(專用刑具)上,雙手被分別銬在扶手上(鐵椅子扶手上有固定好的手銬),雙腳被腳鐐分別固定在鐵椅子的前腿上。他們問我是否還認識其他流離在外的法輪功學員,我說不知道。他們就用電棍電擊我的胸口、腋窩、頭頂,雙耳根等敏感觸處,另有一人用膠皮警棍打擊我的後背、大腿內外兩側,肩膀和大腿的內外側被打青黑一片,因為被打被電棍電身體來回的掙扎,我的雙手腕被手銬磨進皮肉裏。中午他們吃飯時才停止對我的刑訊逼供,但我仍然被銬在鐵椅上,被銬腫的雙手腕將手銬蓋住。下午上班後,他們把我從鐵椅子上放下,將我送到平莊看守所。現在手腕子上仍有痕跡。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到了看守所裏,管教叢某來回打我嘴巴子,進號裏後,犯人們想給我澆涼水,扒去我衣服後,看到我全身青紫,有一個人犯於心不忍說,就算了吧,找個地方坐下吧。這樣我才沒被迫害。期間,國保大隊隊長劉偉民多次非法提審我。想讓我交代同修事情,都沒能得逞。最後我被送往內蒙古五原縣勞動教養所,非法勞教兩年。同時送往非法勞教還有翟翠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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