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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晉安區法院非法庭審 旁聽者遭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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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九月八日上午九點,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法院第二次對法輪功學員李亞萍非法開庭。開庭前,法院將旁聽證發給事先安排好的一些人,拒絕發給要求旁聽的李亞萍的同事、親朋,警察還當場綁架了陳雪、劉碧英、董仕霖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董仕霖已是一位八十八歲的耄耋老人。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下午由各轄區的派出所接回,非法審訊後,陸續放回家。

其實那天不是庭審,而是直接非法判決,晉安區法院非李亞萍四年半徒刑。李亞萍當庭表示要上訴,並要控告相關責任人。

「610」主任現身法院,旁聽者被綁架

據當天一位參加旁聽也被綁架的當地法輪功學員事後說,李亞萍兩次被非法開庭她都去了法院,想參加旁聽,但都被阻止了,以下是她述說的見證過程: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福州市晉安區法院要對李亞萍非法開庭,聽說李亞萍的女兒為她聘請了當地一位有名的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我就決定去參加旁聽,那天我早早的就到庭外等著,當時我看到了很多身穿警服的警察和身穿黑衣服的保安,還看到我轄區的「610」主任身穿便服也在場,心想:我轄區的「610」主任怎麼也來了?這個轄區的事跟他何干?法院開庭怎麼還要「610」來插手,不是說現在法院、檢察院獨立辦案嗎?仔細一看,好像不只是我轄區的「610」主任在場,可能還有其它轄區的,很顯然他們都是事先安排好來現場的。

要求旁聽的當地法輪功學員們靜靜的在庭外等候著。大約十點多鐘,有位女警官告訴大家說,太遲已滿座沒有位置了,很顯然這只是藉口,其目地是剝奪法輪功學員的旁聽權。因無法進法庭旁聽,大家都只能在庭外等著,我在庭外左邊的一排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沒等開完庭就先回家了。

事後聽說:庭審中,律師做了非常有力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幾次舉證均被律師駁斥的啞口無言。整個庭審被律師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主宰。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上午,晉安區法院要第二次對李亞萍非法開庭。當天一早,我就到車站等車準備去法院旁聽,遇到一位同修L也想去,我們一起做伴,九點到了晉安區法院門口,看到已來了很多人,庭門還沒開,我和L同修一起到遠處一所公共廁所方便,之後,我們站在庭左邊人行道的樹底下,返回來時約九點二十分了,庭門已打開了,看到一些人在那邊法庭門口,突然出現警察把幾個法輪功學員抓上車,顯然是不讓旁聽還實施綁架。我發現後,叫L同修趕快走開,L同修沒聽見,我趕緊往人行道向左邊走,幾個警察就圍著我逼上他們的警車,我問:為甚麼要抓我?他們說有人叫他們把我抓起來的。我覺得他們是事先就預謀好的,幕後指使者就是「610」不法之徒。大約十分鐘左右,L同修也被抓來上同一部警車開往鼓山派出所,在那已拘留著很多位法輪功學員了,八十八歲的老人董仕霖也被綁架其中,還有陳雪、劉碧英等幾名法輪功學員,據說,他們是被強行塞進警車內,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的。約十一點多左右,有人來登記姓名住址,我和L同修是同一轄區的,午後一點左右,我們一起被轄區民警(三男二女)等一行人接回本地派出所非法審訊,直到下午四五點了才回到了家。

在鼓山派出所裏,我又看到我轄區的「610」主任了,我想和他談談,他不理我,他看我一下,回頭就走了。該「610」主任自上任以來一直在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至今仍執迷不悟,被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至今仍在監獄裏被非法關押著,該人早已在明慧網惡人榜榜上有名,並被「國際追查」列為追查對像。

參加旁聽,六旬婦女被綁架

福州法輪功學員劉碧英,女,今年六十五歲。九月八日一早,劉碧英騎上電動車,到福州晉安區法院門口排隊準備領取旁聽證。她看到法院門內站著一排身穿黑色警服的警察,門前有一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士正在發放旁聽證,她遞上身份證,要向他領取旁聽證。不料他不給,並說「你到後面去」,然後他把旁聽證發給了她身後的那些人,顯然那些人都是事先安排好來參加旁聽的。站在她身邊的同修陳雪(三十九歲),面對他們這種不法行為,就拿出手機邊拍照邊說:我要控告你們非法剝奪公民的旁聽權。這時,衝出幾個黑警察來抓住陳雪並要搶她的手機,陳雪高舉手上的手機並大叫:「我的手機。」劉碧英見勢,伸手想接陳雪的手機,結果也被幾個黑警察連拖帶拽的綁架上警車,劫持到鼓山派出所。劉碧英被警察用暴力銬上了手銬,後來下銬後,她的左手腕腫得很大,還有手銬傷痕。

圖:劉碧英被警察暴力上銬,幾天後傷痕還依稀可見。
圖:劉碧英被警察暴力上銬,幾天後傷痕還依稀可見。

之後,陸續又有五、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鼓山派出所裏。下午,福州倉山區下渡派出所二男一女警察把劉碧英接到下渡派出所非法審訊,問劉碧英怎麼知道今天李亞萍開庭的事。劉碧英說:李亞萍是我同一單位系統的同事,她被綁架、被非法開庭我當然知道,作為公民,我有參加旁聽的權利,又不是甚麼國家秘密,也沒有涉及到甚麼商業秘密,我又沒有違法、也沒有犯錯,法院用這種非法之舉阻止我作為公民旁聽的權利,請問法院開庭審案的「公平、公正、公開」體現在哪裏?

直到下午五點多,警察才放劉碧英回家。

事後,劉碧英到法院取電動車時,發現她的電動車的電瓶被偷走了,劉碧英就問法院門衛,對方卻推說不知道,劉碧英說:你們這些警察,都是老百姓的納稅錢、血汗錢養著,卻不為民做事,不管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反而欺壓百姓、侵犯人權,無理剝奪公民旁聽權,還實施綁架,你們看看,你們都在做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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